「呃…估計看我太優秀了吧,又或者我太帥了。寫到這裡我希望讀者記一下我們域名」
「嘖嘖嘖,肯定是白姐說你不靠譜,讓我跟你分手吧。」
這個古婉兒,居然還猜中了。
「誰不靠譜了,肯定是你昨天晚上表現不好,讓白姐看到了。」
「我昨天沒有娘啊,我保證。」古婉兒感覺自己昨天晚上表現中規中矩,這鍋不背。
「過去的事情就不說了,明天你來接我,到時候一起過去,葉詩詩也會去。」
「老二也去啊,那挺有意思的。」古婉兒嬌笑一聲,已經給葉詩詩取了外號。
余小多也是哭笑不得,真是個記仇的女人:「白姐叮囑了,到時候別亂叫,不過咱們私下可以,嘿嘿嘿。」
「余小多你好變態啊。」
「古婉兒,你也好變態啊。」
兩人:「……」
掛了電話後,古婉兒舒了口氣,心裡有點想不通,余小多跑到自己身上,白姐居然對他那麼好,又是借錢又是介紹人脈,余小多這麼會討女生歡心?
不可能,看看他對自己的態度,簡直就是想把自己給氣死。
明天的飯局自己就老老實實坐在旁邊聽著就行,不說話就不會惹事。
看著電腦上的文件夾,古婉兒好奇打開瞅了瞅,這就是所謂的種子嗎,還得下載的,算了算了,就不刪他的了,甚至還幫他忙給下載好,余小多別謝我。
余小多:別裝,你下好自己欣賞吧。
此時,遠在北方兩千多公里的一個網球場裡,兩個年輕男人正在揮灑汗水,砰砰砰聲猛烈響起,但可以發現,其中一個顯得輕鬆,另外一個有點被動,似乎被牽著鼻子跑。
隨著一個重拍,直接贏下這局。
右手邊的男人臉有點長,嘴唇右上方有一個痣,笑起來有點像個狐狸似乎,他叫唐慶,是余小多的表弟,可以說是在余小多的陰影下長大。
對面的男人要大一些,雖然沒余小多那麼帥,但眉宇之間和余小多比較相似,但整個人的氣質和余小多截然相反,顯得比較凶。
他叫唐鴻,在唐家年輕一輩里很優秀,但是在他頭上還有兩個更加優秀,當然這兩個要排除余小多,畢竟余小多姓余。
但當年余小多在的時候,唐鴻根本就沒出頭之日,被余小多的光輝所籠罩,但隨著余小多的離開,唐鴻便嶄露頭角。
「鴻哥,你這技術真是越來越厲害,完全不是你的對手。」唐慶聳了聳肩膀,朝著一旁的椅子走去,順手拿起一瓶礦泉水。
唐鴻沒說話,自己這技術和余小多那個逼比起來還是差了一些。
「聽四叔說你最近搞了一塊地皮,準備搞科技園?」唐鴻拿起一旁的農夫山泉,坐在唐慶身邊問道。
唐慶拿起白色毛巾擦了擦汗水笑道:「小打小鬧,不能和鴻哥你比。」
唐鴻嘴角一歪,如果余小多看到,肯定又要說,你這嘴真是越歪越厲害了,不愧是歪嘴王。
「對了鴻哥,昨天龍海傳出來的視頻你看了沒有。」唐慶漫不經心問道,其實兩人出來打球,就是想聊聊這件事,但明說出來又感覺奇怪。
果然,聽到唐慶的話,唐鴻明顯認真幾分:「看了。」
「余哥,不,余小多那筆安靜了這麼多年,怎麼又跳出來搞事了?」唐慶也是暗罵自己一聲,一個被逐出家門的,自己居然還叫余哥,真是丟臉。
唐鴻不屑說道:「那筆也知道不直接介入,讓一個女人替他完成。」
「可不是嗎,那古家大小姐就是余小多的棋子,你看看那騎車技術,那格鬥技巧,那千術,不是余小多教的,我吃屎。」唐慶越說越激動,一副我要幹掉余小多的架勢。
「哼,那葉詩詩怎麼也想不到,古婉兒有著余小多的幫助,輸得不冤,畢竟連我也沒把握贏他。」說完狠狠將礦泉水瓶砸在地上,對以前的事情耿耿於懷。
唐慶看著發怒的唐鴻,也能理解:「鴻哥,你也別鬧心,大伯母都已經被趕走了,他想翻身比登天還難,現在也只能靠著古家大小姐在龍海那邊苟延殘喘,不足為懼。」
「話雖說如此,但余小多這筆向來作風怪異,好不容易把他們一家弄走,可不能再讓他起勢。」
「鴻哥的意思?」唐慶似乎懂了一些。
唐鴻點了點頭:「我去找他們兩個商量一下,不能讓余小多混得風生水起,到時候讓他撿起柴刀,肯定會對準我們開刀。」
「鴻哥,咱們唐家還怕他一個外姓不成,算個球球,現在老子彈個手指都能彈死他。」
「你知道個屁,你看小叔對余小多什麼態度,家裡也有不少聲音對余小多有利,要是讓他在龍海混個大哥,籠絡那些人,對我們來說可不是好事。」
「怎麼可能,余小多當年說了,再也不會出來混。」唐慶撇了撇嘴說道。
唐鴻都給說笑了:「余小多的嘴你也信?那筆騙你還少嗎,你還在給他數錢。」
「我那時候還小不懂事。」唐慶覺得以現在的自己,完全可以和余小多玩玩。
唐鴻搖了搖頭也不想說什麼。
「鴻哥,你說余小多那筆運氣怎麼那麼好,古婉兒也算是京州赫赫有名的美人,居然被他給上手了。」唐慶心裡那個嫉妒啊,小時候女生跟著他跑,沒想到他都被趕出來了,還有美人跟著他跑。
唐鴻也不得不感慨這個事實,但也強行讓自己舒服說道:「古家大小姐確實容貌驚人,但她也是泥菩薩過江自身難保,余小多想用她翻盤難如登天。」
「就是啊,我打聽了一下,古婉兒要是在龍海搞不出成績,就要回去嫁給蕭俞那筆,到時候給余小多戴個綠帽,哎呀,我爽死了。」
唐鴻聽了之後也露出一抹怪笑,古婉兒居然要嫁給蕭俞,想當年小時候,蕭俞他爸帶過來玩,結果被五歲的余小多按在地上揍了一頓,他們也許不記得了,但那時候自己八歲,印象還是比較深刻,畢竟是自己告的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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