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千四百二十章 藏心眼

  「這個是大特臨死前寫的,獄警說是專門給你的,你看一眼吧。💙☹ ❻➈𝓢H𝐮χ.𝒸ᗝ𝕞 ☯🐺」林染說道。

  大特叔叔接下打開念道:「二叔,我死了後,請把我埋到村長家的墳地,埋到後山就行,我想下輩子當一個健康的人。」

  林染見大特叔叔停下問:「完了?」

  大特叔叔眼神空洞地望向了窗外:「大特不想跟我們家人呆在一塊了,他想去你的家裡,在他的心裡,你比我們這一家子都重要。」

  林染聽著這話心裡很是不舒服,他再一次想到了小蘭,那個苦命的姑娘:「埋在哪裡無所謂,最重要的是讓死者安息。」

  大特叔叔沉默了,他已經打算好要將大特埋回祖墳:「村長,大特是我們家的人,不埋回祖墳,我怕祖宗不高興。」

  「你這話說得真有意思,你一走就是好幾十年不回來,也沒說怕你家祖宗不高興啊!」小馬站在窗前嘲諷大特叔叔。

  「……」大特叔叔。

  「什麼祖宗不祖宗的,庇佑子孫、帶領子孫走正路的那才叫祖宗,你們家祖宗不知道幹了啥,你們家哪有一個身體好的。」小馬繼續損大特叔叔。

  大特叔叔瞥了小馬一眼,沒有吭聲,臉上也沒有任何不快。

  這時,二火一把搶下了大特叔叔手裡的遺書,指著上面的字:「爸!這上面還有很多字呢,剛才他都沒念完!」

  「不認字吧!」三火湊上前看:「不對呀,有的字我都認識,他這麼大歲數了咋能不認字呢?」

  大特叔叔臉騰地紅了,窘迫地低下了頭,不敢直視林染的雙眼。

  林染從二火手裡拿過大特寫的遺書,第一行字寫著的大特叔叔念完了,剩下的他念了出來:「我住的房子是村里花錢蓋的,這個房子就歸村上,由村里安排給那些無家可歸的人,我家的地也都還給村里,分給那些沒地的孩子們,我原來銀行卡里有十萬塊,這錢給我二叔。」

  小馬冷哼一聲:「你不念後面的是怕財產都歸村上,你說說你當初回來時,手裡也有錢,難不成花光了?」

  「……」大特叔叔。

  林染沒有奚落大特叔叔,而是打電話找人準備打墓的事情,他將遺書放到了大特骨灰盒旁:「你是大特的親叔叔,你在村里也有房子,這裡村里就回收了。」

  「村長,這樣好嗎?」大特叔叔有些不情願。

  「好不好的,你也沒花錢蓋!」小馬大聲說道。

  「……」大特叔叔。

  林染又給大特續了三支香:「做人別太貪婪,你這些年不回家,大特不計前嫌地收留你,還給了你十萬塊,你應該知足,我會按照大特寫的來辦。」

  「行。」林染開了口,大特叔叔自然不敢反對。

  林染一直認為大特叔叔很疼大特,沒想到在大特死後也想撈些好處,只可惜大特寫了遺書,否則的話真就得歸了大特叔叔不可。

  這時,有一個男人過來找林染:「村長,我媽快要不行了,她走之前說家裡的存摺都歸我姐,我不甘心,想請您幫忙做個主。」

  「你姐伺候你媽好幾年,你媽把錢給你姐是正常的,你常年在外面工作不回家,有什麼臉抱怨?」林染絲毫不留情面地懟了回去:「做人得知道感恩,正常來講你當兒子的也得伺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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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是我拿錢了啊!」

  「你拿了多少?」林染又問。

  「……」男人不吭聲。

  「你只有這一個姐姐,她是你在這個世界上唯一的親人了,如果你因為錢而失去你姐,那你還有誰了。」小馬也有姐姐,只要父母給他東西,都會給姐姐留一份,主打的就是一個公平。

  男人低下了頭。

  「回家吧,別因為錢寒了你姐姐的心,而且就你媽媽的能力,也不可能給你姐留太多的錢。」林染很清楚村里老人的情況。

  「我走了。」男人垂頭喪氣地離開。

  小馬攤了攤手:「這麼大歲數簡直白活,是你的就是你的,不是你的要什麼啊?要不要臉!」

  小馬這話明著在說剛才的男人,實在也是在給大特叔叔話聽。

  果不其然,大特叔叔老臉一紅,瓮聲瓮氣地說道:「那個,我去準備酒席什麼的,大家辛苦了,得吃點飯。」

  「不用了。」林染拒絕,他沒有心情吃飯。

  「好吧。」大特叔叔又退了回來。

  這時,外面停了一輛車,走進來一男一女,他們進屋給大特點香,林染一問才得知這兩人是大特的中學同學。

  林染面上一喜:大特在天有靈應該很欣慰吧,他也不是沒人惦記。

  村里往家裡扔下兩個孩子的邱小妹回來了,她因為喝酒肝有了問題,需要在家裡靜養。

  邱大嫂給邱小妹端來了吃的,安慰道:「你放寬心,好好在家裡養病,我跟你哥都能掙錢,指定不會讓你受屈的。」

  「嫂子謝謝你,你放心,只要我好了,我肯定再去,說啥也要闖出個人樣來!」邱小妹的雄心壯志還在,並沒有因為病情而氣餒。

  邱大哥翻了一個白眼:「你闖啥了?出去這麼多年,你只知道處對象,一門心思往男人身上撲,你但凡自己有點志氣,說不定能當大老闆了。」

  「那不可能。」邱小妹對自己很了解,根本不是當老闆的那塊料:「我最大的能力就是征服男人。」

  「你閉嘴吧!」邱大哥聽不下去了,攤上這麼一個妹妹真的是沒招!

  「……」邱小妹。

  吉安村里今天很熱鬧,據說要辦一場喜事,主角是兩位老人,雙方已經七十歲了,老伴各自去世十來年,他們在一塊相互扶持,也沒有任何過格的事情。

  雙方的兒女們知道他們兩人的心意,便要給他們辦一場婚禮,只是兩位老人不同意,他們好面子,不想讓別人說閒話。

  這事兒,自然是又找到了林染。

  林染在大特這邊也沒有什麼事了,開車帶著小馬和兩個兒子去了村民家。

  兩家的子女正坐在一塊商量,見林染進來,連忙說道:「村長,我爸和我姨不想結婚,我覺得辦場婚禮熱鬧熱鬧多好。」

  「尊重他們不好嗎?」林染也歲數大了,思維方式也偏向了老年人的行列:「他們不喜歡,你們就不要辦,他們想過什麼樣的生活,他們心裡比誰都清楚。」

  兩家子女愣住了,他們還真沒想過這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