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下午一點就站在路邊等,一直等到下午四點。陽光暗淡些許,這條街也不再那麼光芒。我的耐心也追隨時間的瀑布濺落在石頭上,分崩離析成碎片,以飄絮的形式散落滿地。看著地上零落的碎花以及我一下午積攢的菸頭,心裡數不盡的失落。
我等了三小時還沒等到她,是不是真的白來了?我的計劃是無論如何至少等到吃晚飯的時候,可是我沒那個耐心了。
凝視地上的菸頭,總覺得在這一下午啥收穫也沒有,還污染環境,非當代年輕人該有的行為。所以心血來潮做一次高素質人類,一顆又一顆撿起,扔進垃圾桶。
就在我抬頭的一瞬間,一輛白色轎車映入我的眼帘,此時它正與我相對駛來。我沒有太在意車牌號,但是車窗內那張戴著口罩和墨鏡的臉讓我沒有任何懷疑,大熱天誰會在車裡戴口罩墨鏡,除了那個女人,我想不出第二人。
我趁她還沒跑遠,急忙掃了一輛單車,在後面尾隨。好吧,我這種行為也容易被誤會,但我管不了那麼多了,錯過這次,我不知道下次什麼時候能找到她,總不至於再被她撞一次吧。
她開車轉了好幾個彎,中途時而加速時而減速,我體力有些跟不上,畢竟單車怎麼比得過汽車,但為了追上她,我必須竭盡全力。
終於,她把車停在大型購物廣場附近的露天停車場,我也在附近的共享單車停靠點結束用車。一回頭,她人已不在車內。
怎麼跑這麼快?
我著急的左顧右盼,生怕她走丟了。就算她脫離我的追蹤,我也可以在這等她,她總不至於把車丟下吧。但我不想浪費那麼多時間,所以心急如焚的搜尋她的身影。
突然,我的雙手被扣在身後,被牢牢抓住,後背被一隻手用力按住。
「你這個變態,執迷不悟了。前天把我發卡扔了,今天還來跟蹤我,你比痴漢還讓人作嘔。」
是她的聲音,我驚喜的回過頭,果然沒錯,就是她在背後按住我。
我笑了笑,嘲諷道:「你這姿勢不專業啊,我認識一個比你專業的人,分分鐘把我摁在地上動彈不得。」
「少廢話!」她怒斥道:「這裡那麼多人,只要我大喊就會有人來,而且這裡有監控,你要是對我動手動腳,警察一定會逮到你。」
我被她逗樂了,問道:「你想怎樣?」
「這附近就是派出所,跟我走一趟,讓警察好好治治你,免得你纏著我不放。」
如果是以前,我肯定跟她大吵一架,但是現在我一點爭吵的興致都沒有,反而覺得她這種行為真有意思,我都真想跟她去一趟派出所。
至於我會有何下場,讓警察同志來決定。
她拖拽著我來到派出所,一進去,她就大喊:「警察叔叔,這有個變態對我圖謀不軌,麻煩你們將他繩之以法。」
我無語,你戴著口罩和墨鏡倒是不怕丟人,我糗大了。
最後我們配合警察,把這些天的經過詳細說了一遍。警察也是一臉懵逼,三次事故,肇事者和受害人不變,還涉嫌惡意跟蹤和暴力衝突。這換我我也迷糊。
她:「警察先生,你要為我做主啊,自從遇到這個神經病,我每次出門都提心弔膽。如果不永絕後患,我以後怎麼安心出門。」
我只是風輕雲淡一笑,不做聲,一切交給警察叔叔處理就行。
警察問我:「她說你碰瓷,可有這回事?」
我實話實說:「如果我說三次全是巧合,恐怕很難有人相信。如果讓我為自己辯解的話,我想問一句,我迄今為止,有沒有收過她一分錢?」
「呵!」她冷笑一聲,「那天我扔給你的兩百你沒拿?」
其中一個警察突然想起什麼,拿筆指著我說道:「我對你好像有點印象,上次你把兩百塊交到我們這,說你被當成碰瓷的,被莫名其妙扔了兩百,不想揣身上,所以交到我們這。」
她不可置信的看著我,我微微一笑。就知道拾金不昧是對的,要是我貪心收下這兩百,現在怕是洗不清了。
坐在我面前的警察說道:「這麼說,你真的沒收過這位女士一分錢,那麼就不構成敲詐勒索。接下來我問你,你是否真的存在毆打她的行為?」
這個我只能坦白,那一巴掌我實實在在的扇在她臉上了,洗不清,於是我坦誠道:「沒錯,我的確扇了她一巴掌,因為她把我珍貴的手錶扔了,所以我一怒之下打了她。」
「只打了一巴掌?」
我點頭,「是的。」
警察又問她:「那一巴掌有沒有對你造成輕傷或重傷?」
她搖搖頭,「沒有,過一段時間就消了。」
警察解釋道:「根據法律,就算沒造成輕傷或以上的傷害,只要存在故意傷人的行為,理論上可追究刑事責任的。」
我的神經開始緊繃起來,雖然我不是法律專業,但多少也了解過法律知識,我這種行為至少也得被拘留吧。
突然,我靈光一閃,對警察說道:「那麼她肇事逃逸,該怎麼算?」
女人震驚的看著我,警察思考片刻說道:「根據你們的描述,第二次她確實撞到你了,沒造成多大傷害,但她給了你兩百塊,這說明她試圖用現金來賠償,不構成肇事逃逸。」
說完,女人鬆了口氣。
我豈會讓她就這麼逃之夭夭,接著說道:「那麼第二次事故,她拿包砸我算不算一種故意傷人呢?」
女人又緊繃起來,警察回答道:「算。」
「那好,這樣一來,咱倆是互相傷害,那麼該正常處理正常處理。我要被拘留,她也要被拘留。」
警察深深嘆口氣,說道:「還有一種解決辦法,你們互相造成的傷害都不重,甚至連輕傷都不算。說句老實話,現在的小學生打架都比你們嚴重。你們如果能相互退一步海闊天空,可以按照民事調解,就這麼算了。」
我和她,我看她一眼,她看我一眼,她猶豫不定。我猜測,她其實也想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但面子放不下。既然這樣,我就發揮一下說話的藝術,讓這場鬧劇有個體面的收場。
我:「我爛人一個,在這蹲幾天沒什麼,倒是這位女士身份尊貴,時間可比我值錢多了。既然她擔心我對她圖謀不軌,那就乾脆把我關幾天,讓她緩緩。至於她要不要被關起來,我看沒這必要了。世界以痛吻我,我卻報之以歌。我這麼做不是因為女士優先,更不是因為我是男的就得讓著女的,而是冤冤相報何時了。如果這位女士執意要將我繩之以法,那就判我有罪。」
如果換做是別人,哪怕同歸於盡,我也要要弄死她。
女人聽的有些動容,愣了半天。警察催促道:「女士,你怎麼看?」
女人這才反應過來,思索片刻說道:「又不是多大的事,民事調解吧。」
「那好,這事可以告一段落了。你們先別走,做個備案。」
……
我第一次知道她的名字,是在警察局。她在紙上用娟秀的筆跡寫下她的名字——蕭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