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965章 天包地,地包天

  第1965章 天包地,地包天

  古代彩繪陶的製作,具體的操作方法也不是多難,因為陶器的製作,不可能比瓷器難。

  當然,這是因為現代技術發展的快。

  在古代,任何技術都不是簡單的。

  如果按照古人的技術水平,來完全復原古代彩繪陶,那也不簡單。

  具體的方法是,先將內模置放在木質墊板或平整的石板上,模具表面撒上一層細干土,以便製成後的陶胎與模具分離。

  敷泥時將模具放置在墊板上,大頭朝下,以便操作。

  直筒罐、深腹罐等,因其內模器壁呈陡坡狀,敷泥應自下而上,否則如果自上而下地敷,胎心則易下墜或斷裂。

  缽的內模器壁呈緩坡狀,既可從中央開始自上而下去敷,亦可從邊緣開始,自下而上去完成。

  敷泥最關鍵的第一個步驟,是敷第一層胎心泥。

  以擠壓的方法用手使勁擠壓泥料,使其牢固地貼附在模具上不致脫落,然後再一層層地繼續往上敷泥。

  分層所敷的泥片,要有一定的疊壓關係。

  相互間的黏貼面要參差不齊,這樣才能將先後所敷的泥片牢固地黏結在一起。

  陶胎成型後脫模,然後在陶胎的內外表用手塗抹一層泥質陶土。

  在一些陶器內壁發現有自下而上的手指抹痕,正說明表層是抹泥而成的。

  抹泥時雙手分放在器物內外,用力提拉擠壓,既排除了泥層間接茬處形成的氣泡,又可消除、抹平器壁的縫隙。

  從而使陶胎的結構進一步緊密結合,器表也因此而變得光滑平整。

  彩陶中的三足器,足是用拼接安裝的方法完成的。

  足用手捏制而成,待水分蒸發略變干硬時才便於操作。

  將預先做成的足插入器底鑽好的孔洞中,再分別在內底與外底貼上泥條,將接縫擠實壓平,再以泥漿抹光。

  經對大地灣一期的陶器研究可以看出,此時的制陶者不僅利用器身的內模,而且還利用壺領部(口沿)的外模。

  並且熟知泥質泥料與夾砂泥料的不同性能,在同一器物上間隔交替使用兩種泥料。

  這些事實表明,人們已經有了較為豐富的經驗,說明這種模具敷泥法並非最原始的制陶方法。

  對於其來源尚不大清楚,有待繼續研究解決。

  但由於模具敷泥法製作工序繁複,加之坯體的形狀、大小都要受到模具的限制,因而難以製作大型器物。

  且製成的器物形制單調、生產效率低下。

  燒制過程中又往往產生開裂及分層剝落現象,造成許多廢品、殘次品,因而極大地制約了陶器的進一步發展。

  人口的增加、經濟的發展帶來了對陶器的大量需求。

  在不斷的生產實踐中制陶工藝逐步發展,以致這種較為落後的制陶方法,被隨之而來的新工藝——泥條築成法取而代之。

  泥條築成法是一種典型而成熟的手製成型方法,在新石器時代是使用最為廣泛、時間最為長久的陶坯成型技術。

  這種方法是先將泥料搓成泥條,再用泥條築成坯體。

  在甘省境內,從距今約7000年前的仰韶文化開始,直至青銅時代,始終以泥條築成法為制陶的主要方法。

  也就是說,甘省彩陶除大地灣文化之外,基本都使用這種製作技術。

  應當指出的是,在仰韶文化早期,上述兩類方法共同使用。

  圜底的缽、盆多為彩陶,仍然採用模具敷泥法。

  它們的陶片仍是分層的,因此證明與大地灣一期製作方法相同。

  不同之處則在於此時各層陶質一樣,均為細泥陶,各層之間結合得更為緊密牢固。

  大量使用的平底器、尖底器,則改用泥條築成法。

  在平底器內,有時留有泥條之間的接縫,在尖底瓶內底,可見一圈圈盤旋的泥條痕。

  到了仰韶中期,圜底器基本消失,泥條築成法最終完全替代了模具敷貼法。

  由此可見,這是一個漫長的發展過程。

  泥條築成法又分為盤築、圈築兩種方法。

  盤築是將泥條一根接一根地連接起來,呈螺旋式築起坯體;

  圈築是把泥條每根首尾相接,做成泥圈,再用泥圈摞壘成坯體,因而胎壁內側往往留有泥條的縫隙。

  兩種方法中以盤築法多見,馬廠期彩陶有時也使用圈築法。

  具體操作時,有倒築和正築兩種手段。

  倒築是從上部,往下部製作坯體。

  先築器壁後築器底,用於尖底瓶等;

  正築法是先製作器底後築器壁,用於平底器。

  器底是事先製作成的泥餅,再從器底外側邊緣用泥條築成器壁,俗稱「天包地」。

  有時將器底製成淺盤狀,從內側接續器腹,俗稱「地包天」。

  這種製作是在一個固定的工作檯上來完成的,泥條一根接一根,根據需要不斷續加或壘築添摞。

  器壁各部位的變化,依靠捏泥條的手指控制並改變造型。

  手指向內或朝外,就能擴大或縮小器物的直徑。

  向內傾斜,器壁直徑逐漸增大形成腹部;

  向外傾斜,器壁直徑逐步縮小形成肩部;

  與工作檯垂直,器壁直徑不變,形成直腹或頸部。

  因為器壁的薄厚,取決於泥條的粗細與手捏的力度大小。

  所以,在泥條築成坯體的整個過程中,手的操作技巧起著決定性作用。

  彩陶是造型美與裝飾美結合的統一體,造型的和諧全憑工匠高超的技藝。

  造型美是指器物的外輪廓線美、形象美,其首要條件是各部位間的比例協調。

  底徑、腹徑與口徑的比例,腹徑與通高、器身高與領(或口沿)高的比例等。

  下腹部的傾斜度不同,器物的造型就不同。

  如仰韶中期的曲腹盆,傾斜—度較大呈曲腹;

  馬家窯類型的平底瓶,傾斜度小因而呈長直腹;

  半山類型的彩陶瓮,傾斜度大呈圓鼓腹。

  不同的造型競顯出不同的優美曲線,以及和諧統一的藝術風格。

  陶坯製成後,需進行適當的修整。

  這樣可使器物各部位規整而美觀,口沿及外表變得光滑,造型也更加勻稱。

  修整時用類似骨匕的片狀物,刮削掉多餘的泥料;

  還可用陶墊等塊狀物墊在內壁,用以調整器物的曲線;

  或用手增補泥料,進行加工,使陶胎達到最佳形態。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