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84章 收鳥(7)
我們走出墓碑店後,外面昏暗的很,可見度不足兩米。按照我的意思拿個手電筒照亮,這樣方便行路,那郎高說,電燈的光亮會招來別人的懷疑,我們只好摸黑行路。
我們倆人幾經周折離開鎮子,以郎高的意思是,我們不能搭車去縣城,要麼步行到縣裡,再搭車去HY市,要麼直接到鄰鎮坐去縣裡的汽車。
對此,我深表認同,我們鎮子去縣裡的汽車,屬於壟斷行業,多多少少跟派出所有點關係,萬一被那些司機把我直接拉到派出所,有點自投羅網的感覺。
於是,我打消了搭乘汽車去縣裡的念頭,摸了摸口袋裡十來個紅包,扯開紅包紙數了數錢,加起來一共一百五十塊錢還差四塊錢。
我問郎高身上有錢沒,他將衣服、褲子的口袋掏了個底朝天,來了一句,他一清二白,沒得一毛錢。
我特麼也是醉了,就這麼點錢,去鄰鎮坐汽車也不太可能,無奈之下,我們倆人只好徒步朝縣裡那個方向走去。
大約走了一個來小時,天邊漸漸露出魚肚白,我們歇息了一會兒,便馬不停蹄地繼續行走。
來到縣裡時,已經是下午兩點,我們倆人找了一間快餐店,匆匆地扒了幾口米飯,花了四塊錢坐公交直達衡陽。
剛到衡陽,還沒走出公交站,那郎高一把拉住我,說:「陳八仙,你不會打算揣一百來塊錢去湘西吧?」
我一愣,說:「不然呢?」
「操」他忍不住爆了一句粗口,說:「你腦子沒病吧?一百五十塊錢去湘西?我特麼也是服了你。」
我有些不明白他的意思,就問他怎麼說。他在我肩膀重重地拍了一下,說:「我滴老大,你知不知道,我們必須先從衡陽到吉首,再從吉首轉車到湘西。」
說到這裡,他停了一下,問道:「對了,你是去湘西哪個位置?」
我想了一下,也不太確定,便翻出阿大給的紙條,看了一下,只見那上面有句簡單的話,『蘇夢珂有生命威脅,速去鳳凰城』。
看到這話,我一下就懵了,這特麼什麼意思,既然是生命威脅,那阿大應該直接告訴我,哪裡需要傳什麼紙條,這特麼不是小學生才玩的活麼?難道那阿大在逗我玩?
可,以阿大的性子,應該不會開這麼無趣的玩笑啊,難道是真有其事?
瑪德,若是真有其事,我特麼活撕了阿大,這傳遞消息的態度太TM令人火冒三丈了。
那郎高見我面色不對,推了我一下,疑惑道:「咋了?」
我搖了搖頭,說了一句,我們去湘西,便徑直的朝衡陽火車站走去。
來到火車站,我們買的是晚上8點從衡陽到吉首的車票,一共花了一百二十四塊錢,身上僅剩下十九塊錢,不由想起范老先生離開前對我說的一句話。他說,這十三個紅包是老夫留給你的車費。
一想到這話,我特麼對范老先生不由高看幾眼,這范老先生先生絕非單純的扎紙匠,應該懂命理之類的東西。不然,絕對算不得這麼准,還有那竹林的無名老人應該也是高人。
更為重要的是,他們這些人應該隸屬某個神秘組織,身上皆有那種奇怪的符號。
想到這裡,我嘆了一口氣,正所謂,人越是成長,懂得東西也是越多,肩上所承擔的責任也是越來越重。
隨後,我們在火車站待了一會兒,由於身上的錢有限,晚餐我們沒吃,一直等到晚上八點,檢票、上車、找座位、火車緩緩啟動,徐徐地朝湘西奔去。
車上,我心情不是很好,一直在擔心蘇夢珂。所以,這一路上,我一直沒有說話,那郎高好似也明白我的擔心,一上車便睡了過去,當然,是真睡還是假睡我也不知道。
經過接近十小時的顛簸,火車開進吉首,我們匆匆地下了火車,直奔汽車站問售票員到鳳凰城的汽車票多少錢,那售票員一句話令我瞬間愣住了。她說,吉首到鳳凰城要18塊錢一個人。
就是這話,我們陷入難堪之境,我身上只有十九塊錢,而我們倆人去鳳凰城需要三十六塊錢,這玩笑開的有點大。
我們倆悻悻地離開汽車站,蹲在大馬路邊看著眼前川流不息的車輛,我們倆誰也沒說話。
大概靜了十來分鐘,那郎高猶豫了一會兒,試探性地問道:「要不你一個人去鳳凰城,我先在吉首這邊找份工作?」
我罷了罷手,說:「當初一起走出衡陽,哪能留下你一個人,我們再想想別的辦法。」
他哦了一聲,朝我說:「不好意思,昨天是我莽撞,把你給害了。」
我說了一句沒關係,腦子一直在想到哪去賺車費。
想了一會兒,我發現我簡直就是廢物,除了辦喪事、抬棺材,其它本事一樣都沒有,就連那幾十塊錢車費壓根不知道從哪賺。
在一個陌生的城市,想要賺個車費當真是難得要命,至少那時候我跟郎高便是這樣。
我們在馬路邊上蹲了一整天,也沒能撈到錢,反倒是肚子受不了飢餓花了十塊錢買了一點吃的跟一包香菸。郎高問我,身上沒錢了怎麼還買煙,我說,香菸是我的依靠,也是最長情的陪伴。
那高佬聽著我這話,也沒說話,就問我要了一支香菸,點燃,深吸幾口,猛地嗆了幾口,又繼續抽了幾口。正是這幾口香菸,讓郎高在往後的生活中多了一個惡習,抽菸,一天至少四五包,比我抽的還狠。
在接下來的幾天時間內,我們倆人在吉首的街頭四川流竄,問了不少工地要不要苦力,那些工地見我們是外地人,說是怕我們在工地偷鋼筋之類的東西,不肯用我們。
一連七天時間,我們倆人只啃了幾個饅頭,餓的實在受不了,我們便在街頭喝自來水充飢,晚上我們睡在橋洞,冷了,便找紙皮蓋在身上。
短短七天時間,我們倆人變了大樣,如同乞丐一般,不同的是,我們這七天並未乞討,並未揀礦泉水瓶子賣,用郎高的話來說,男人有所為有所不為,撿了礦泉水瓶子便是搶一些人的生意。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