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42章 印七(69)

  第442章 印七(69)

  剛到八點,我朝高佬打了眼神,說:「燃鞭炮。」

  說完這話,我從八仙桌上撈起事先準備的招魂幡以及一支白蠟,站在堂屋的門檻上,也沒講話,就等著高佬燃鞭炮。

  約摸等了七八秒鐘的時間,那高佬點燃一封鞭炮,『噼啪啪啦』的響了十來秒。緊接著,銅鑼聲響起,令原本有些冷清的堂屋,瞬間變得異常熱鬧。

  這印七的銅鑼聲不同於尋常的喪事,第一次敲,只能敲七聲,意為七男八婿,有多子多孫的意思在裡面。

  待那七聲銅鑼過後,我朝老王打了一個眼神,意思是讓他到棺材前燒黃紙,我則站在堂屋門口,先是瞥了一眼法場,那法場在清晨的陽光照射下,顯得生機勃勃,那些紙紮品也宛如真的一般。

  法場四周站了不少村婦,都是遛馬村的一些婦女,鮮少有外村人,這倒不是外村人不想來,實則是遛馬村民風過於彪悍,沒人願意來。

  我在那些村婦身上一一掃過,掐指算了算死者的生辰八字,開口喊到:「印咯、印咯,生肖屬牛、馬、豬者暫避,待一印過後再來觀看。」

  喊完這話,有七八個村婦不舍地朝各自的房子走了回去,令我松出一口氣的是,那些離開的村婦都是陌生的面孔,並不是一直待在堂屋的那些婦人,不然,又要費一番手腳。

  待那些村婦離開後,我清了清嗓子,先朝法場那個位置作了三個揖,然後喊道:「生如春花之絢爛,成為永恆,死如秋月之靜美,留在人間。正所謂,生要為績,死要留名,於公元2006年,五月初七,東興鎮遛馬村人士,沈軍,不幸離世,享年三十有三。

  在這裡,請允許我代表所有的來賓,向沈軍先生三鞠躬。」

  話音剛落,高佬再次燃放,又是一陣『噼里啪啦』的鞭炮聲,那鞭炮燃放出來的煙霧,熏的我眼睛有些睜不開,好在那鞭炮燃放的時間不是很長,不然,我估計等會壓根睜不開眼。

  待鞭炮聲停止後,老王站在沈軍與母子棺中間,雙手各扶一棺,拉長嗓門喊道:「一鞠躬。」

  聽著這話,我放招魂幡放於背後,蠟燭放於胸前,朝棺材的位置彎了彎腰,老王又喊:「再鞠躬!」

  我又按照剛才的動作做了一次。

  緊接著,老王喊:「三鞠躬!」我不敢怠慢,連忙彎了彎腰。

  待三鞠躬落音後,他又喊了一句:「禮畢,燃鞭炮!」

  隨後,再次燃放鞭炮,那鞭炮聲伴隨著銅鑼聲,這銅鑼聲依舊為七聲,意為死者下輩子有七步之才。

  待聲音靜下來,我掃了掃眼前的煙霧,朝那老王看去,他手中拿著一根紅蠟,正蹲在棺材底下在那長生燈上點燃手中的紅蠟,這個點火意為傳子傳孫的意思,雖說死者一家三口死光了,但,禮不可廢。

  不到幾秒鐘,那紅蠟便點著了,老王直了直腰,腳下踏著奇怪的步伐,先是前三退二,然後前五退四,短短的幾米距離,他愣是走了兩三分鐘。

  來到我面前時,老王朝我作了一個揖,拉長嗓門喊道:「印咯、印咯,一印子孫萬萬代,印咯、印咯,二印子孫福安康,印咯、印咯,三印子孫財滿貫,印咯、印咯,四印子孫展宏圖,印咯、印咯,五印子孫萬事順,印咯、印咯,六印子孫建功名,印咯、印咯,七印子孫婚姻滿。」

  他說的這個是反字印,意思是替子孫印好話,按照印七的規矩來說,這反字印是由死者的嫡系親屬來說,值得注意的是,這個嫡系是死者的平輩或長輩,如,死者的兄弟、叔伯。

  老王喊完那反字印,雙手高舉蠟燭於頭上,朝我彎了三次腰,然後,掏出一個紅包遞給我,又將他手中的紅蠟朝我遞了過來。

  我接過紅包,沒有理會那紅蠟,而是拉長嗓門喊:「一個紅包從頭走,今為古來古為今,主家紅蠟定乾坤,愧是中漢歸西去,誠感主家禮情重,小生印七不鬆弛。」

  喊完這話,我朝老王彎了一次腰,便將手中的白蠟朝那紅蠟靠了過去。

  待兩支蠟燭靠在一起時,我跟老王在門檻上站成一排,同時拉長嗓門,吆喝道:「古拉希,古拉朵,古拉古拉希希朵。」(註:這一句話類似於民謠,奈於文字,無法表達出那種曲調。)

  這句話,我們一連吆喝了七聲,方才停下來。緊接著,我們倆倆相對,將各自手中的蠟燭相互交換,我手中的白蠟變成紅蠟有吉祥的意思在裡面,也算是一種祝福,一種死者對後人的祝福。(註:此時的白蠟不可點燃,需印完七,用紅蠟點燃,再放於棺材底下。)

  我們倆交換蠟燭後,對著彼此再次彎了彎腰,然後朝堂屋的棺材作了三個揖,又朝法場作了三個揖。最後,老王雙手托著白蠟放於胸前,雙眼望著我,腳下朝棺材那個方向退去。

  在他後退期間,我不能動,必須左手持招魂幡於身後,右手持紅蠟於胸前。

  這個動作在印七中,稱為『定魂』,意思是試探死者的魂魄能不能感應到這場喪事。畢竟,死於初七之人,多數是生前有些罪孽,說白點就是沒幹好事,沒有陰德,不受陰間待見。搞不好,死者剛死,他的魂魄便被陰差給抓了,所以這『定魂』又稱『測魂』。

  這『定魂』很簡單,只需拿著紅蠟站在門檻上一動不動七分鐘。

  這期間,若蠟燭滅了,有兩種可能,一是表示死者不願印七,有心愿未了,需滿足其心愿,再行立於門檻上七分鐘,若是再滅,則繼續,周而復始,直至蠟燭不滅,方可進行印七。

  二是,這印七隻有七天時間,也就是說,第一天蠟燭滅了,第二天繼續,第二天蠟燭又滅了,第三天繼續,直到第七天,蠟燭還是滅的,則說明死者的魂魄已拘於陰間,於陽間無任何瓜葛。

  這就需要令覓吉日,將紙紮跟棺材抬到死者的墓穴,在墓穴處燃燒紙紮,用這些紙紮將死者的魂魄從陰差手中贖出來。

  待死者的魂魄贖出來後,不能當日下葬,需要在墓穴處請一人唱喪歌,俗稱『唱夜歌』,請一道士於墓穴處朗誦《往生經》,算是替死者贖罪。

  在門檻上,一連站了五分鐘,那紅蠟的火焰特別正常,這令我心中舒出一口氣,心中暗喜,這場印七應該可以順利進行下去。

  站著、站著,也不曉得咋回事,我心中傳來一股不安,隱隱約約覺得好像有事發生,但又說不出來那種感覺。

  就在這時,高佬猛地朝我喊了一聲:「陳八仙,小心!」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