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曉紅

  人生不能重來,喜歡就要表達。——莫曉紅

  我叫莫曉紅,出生在南城清溪鎮,今年12歲,馬上就要小學畢業,成為一名初中生,我心裡有個秘密,連我玩得最好的夥伴也不知道。

  我的名字是我外婆翻了一本字典,一本算命測字取的,希望我紅紅火火一輩子,可我的性格並不紅火,反而有些內向自卑,以至於我不喜歡人家叫我紅紅,喜歡他們叫我曉曉。

  我讀書的小學是鎮上的中心小學,家住在離鎮上不遠的民房,走路要30分鐘左右,這天放學後,我很開心與我玩得最好的夥伴於程程一起在精品店買同學錄。

  買同學錄的十八元錢,是我存了兩個星期的零用錢才能買到這一本同學錄,我小心的從文具袋裡拿出我一張張疊好的一元,而一旁的程程直接從口袋掏出一百元的紅色毛爺爺,心底說不羨慕都是假的。

  老闆娘對程程很熱情,一直問她還有沒有需要的東西,對我卻是不太理睬,反而用有些戒備的目光盯著我,怕我趁她不注意偷東西,我抱著同學錄,低著頭臉頰有些紅,低著頭站到了門口去等還在店裡逛的程程。

  於程程最後還買了兩本小說,什麼《火焰公主的愛情抉擇》《校草原來喜歡她》,還有漂亮的發卡,也有她喜歡的明星的明信片,她拎著精品袋出來,滿心歡喜,袋子很漂亮,她問我:「你要個袋子裝嗎?」

  我抬頭看向老闆娘,老闆娘的眼神似乎有些不悅,我迅速搖搖頭道:「不用,我們回家吧!」

  於程程一向大大咧咧,從來察覺不會察覺我的情緒異常,很開心挽著我的手,跟我分享她上課偷看的小說內容。

  什麼天吶天吶,那個女主真的好可憐,都快看完了,也不知道怎麼表達她對男主的喜歡,你說他們明明互相喜歡對方,為什麼就是不說呢?

  我附和著,搖搖頭,表示,我也不知道。

  於程程忽而想到開心的事,蹦蹦跳跳的說:「曉曉,暑假歐巴要來南城,有粉絲見面會,我爸說帶去我看歐巴,我真的好開心,我太愛我老爸了,走,陪我去躺菜市場,買我爸最喜歡吃的滷鴨頭。」

  歐巴是她對她偶像的愛稱,她喜歡的是從國外火起來的一個男團,男團里有四個我們國家的人,他喜歡那個看著秀氣,跳舞唱歌都很讓人著迷,十二人,各有各的特點,帥氣非常。

  我驚訝,羨慕,但也真的替好夥伴開心:「真的呀,你可以去見你喜歡的偶像啦,那你是不是可以有她的簽名了呢?」

  於程程點點頭,開心得一直在笑,而我卻盯著手裡的同學錄有些發愁,不過也一直陪著程程買好了東西,我們兩人才分開回了家。

  她就住在鎮上,我還得走半小時才到家,摸出口袋裡的mp3,插上耳機,聽著不知名的歌,回家。

  清溪的六月,已經很熱了,我回到家,已經出了一身汗,找來蒲扇給自己扇了扇,便拿出作業,寫了起來。

  天黑了,爺爺奶奶才帶著弟弟回家,弟弟比我小五歲,叫莫曉俊,今年7歲,還在讀學前班大班,他被爸媽帶去外地幾年,回來後讀書晚,就還沒上一年級,下半年我上初中,他才上一年級,他放學早,校車送回家,回家後就跟著爺爺去地里。

  爺爺幹活,他搗亂,爺爺從不罵他,就算我與弟弟吵架,被罵的永遠是我,說的永遠是那句:「你是姐姐,要讓著弟弟。」

  奶奶也在旁和稀泥:「紅妹兒,你是姐姐,不要跟弟弟搶。」

  沒人懂我的委屈,沒人替我說一句話,每次我只能紅著眼睛,看著弟弟各種肆無忌憚,搶我東西,我吃什麼,幹什麼,他都要來與我搶一下,家裡電視的遙控板,只要有他在,我永遠都搶不過他。

  弟弟搶東西搶不過,被我打哭了,挨罵的是我。

  弟弟做錯事,被我罵哭了,挨罵的是我。

  我端碗摔了,手被劃破了,挨罵的是我……主打就是,我是多餘的,幹啥不順他們眼就挨罵。

  從莫曉俊五歲回家後,我就被這個家拋棄了,甚至一度想自我了斷,想過無數種死法,什麼跳河,跳樓,學電視裡的割腕……

  可是,我怕痛,膽子小,不敢,怕萬一沒死成,被救活了,要挨罵。

  晚餐是奶奶做的酸菜炒肉,一個炒青菜,一個番茄雞蛋湯,奶奶燒菜,我燒火,我們一家人吃過飯後,便開始輪流洗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