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瘋中:很多母女關係已經不是不愛了,而是恨

  今天刷到一句話:很多父子,母女關係已經不是不愛了,而是恨。

  十三歲以前我媽是愛我的。十三歲她生我弟沒有處理好和我的關係,那個時候是開始討厭我了。

  她什麼時候討厭轉變成恨我不知道。但是在現在她是恨我的。

  但她很矛盾,她既巴不得我趕緊死了,又覺得我死了她就虧本了。

  她還希望我給她養老。她既恨死了我,如果我真死了,她就會氣死。

  所以我要死要活確實讓她有所收斂,這也是我現在的日子會比那五年好過多了的原因。

  我媽那會兒是特別反對我買房的。但我趁著我們小區天天停電梯的時候去買了房子。所以我媽也沒有很鬧。

  但買過以後我媽真的是不盼我一點兒好,又是盼我爛尾,又是盼我沒有證兒。

  因為她的房子沒給辦房產證。她雖然總是拿著對你好的,不要被騙什麼哄人的話,但我覺得根本是她嫉妒了。

  她覺得我有房產證了。而且辦的很快。

  我媽的語言和行為是要分成兩部分看的。她的語言會粉飾很多她不好的想法。所以以前我總是被她的語言欺騙,後來被騙的多了我就只看她的行為。

  我真的是買房以後才開始明白,我爹確實單純,他是我媽的代言人。他們的想法是一致的,只是我爹會把實話說出來。

  我媽則是用謊言來粉飾。比如他們當時不想我買房是因為想用我的錢供我弟上學。

  如果不是我爹說了實話,我還真以為我媽挑三揀四是嫌我選的房子不好。那個時候我明白了我買房只能靠自己了。

  所以我攢夠錢去麻溜去買了。不用他們的錢就不需要征的他們的同意。

  我認識的朋友們家裡再重男輕女一般女孩買房家裡都多多少少會意思一下。有的會拿個一兩萬。但我家沒有,一分都沒有,連問都沒問。

  我買完以後,我爹試探過我,能不能把新房給我弟。很婉轉,說的是做了夢,我弟想要,我不給。

  我弟永遠不會想要的,按我弟的性格。除非幾十年後我自己買了新房。而且我弟大概率不會留墨城。

  所以真實是誰想要呢?我爸媽。我媽因為沒出錢,她真的一點都沒說想要住我的房子。

  但是,那會兒我想買一居室她死活不同意,非要我買至少兩居的時候,我就明白了。

  我爸媽想住,但我媽很清楚我死也不會送給他們的,畢竟好幾十萬呢?我爸其實是我媽的代言人,他們的想法是一致的,但是我爹確實他想的啥他就說啥。

  他會把我媽想要隱藏的給說出來。

  我媽其實很害怕。她知道自己對我不夠好,雖然她極盡全力隱藏了,但我確實不是以前她騙不住了。

  我已經不聽她說啥了,我只看她做啥。她討厭我的一個原因就在這,她覺得我很像我姥和我姨。

  她確實跟我姥我姨比起來,不夠明事理。我姨做事情真的很顧大局,你挑不出來理。我覺得她嫉妒我姨。

  因為我姨我姥和我姥爺可喜歡了。確實,我姥和我姥爺去世前都是我姨在照顧的。我姥爺去世前就挺恨我媽的。

  我媽覺得你們一輩子都偏心大的。那我就只顧我的小家了。我媽雖然嘴巴上一直說她很愛她的父母什麼的。

  但她對我說這話是有目的的。是為了告訴我:「我爸媽也沒為我做什麼,我還是很愛我的父母,你也應該這樣。」

  她的邏輯其實是對我的pua。但她沒成功。因為從行為上她不愛任何人,除了我弟。可以這麼說我弟是她活著的唯一念想。

  我媽覺得我很精明,注意,不是聰明。我的精明一半的功勞是源於她。我確實對人的戒備心還是挺強的,但熟悉的人我是不設防的。

  所以28歲前我意識沒有覺醒。覺醒以後我認清了我媽,因為28歲的抑鬱我媽是主因。

  我想要走出抑鬱就必須反抗她,反抗她對我的控制和pua。我覺得是從那個時候開始,她的討厭變成恨了。

  因為在那之前她是可以控制我的。但是在那之後我開始反抗了。也是從那個時候開始,我認清了她們,開始算計了。

  我一旦開始算計,我媽其實是算不過我的。這是我媽崩潰的點。

  她算不過她媽媽,她也算不過我。

  也是她更加討厭我的原因。其實我覺得她不是很恨她媽媽,我姥雖然偏心,但沒有那麼狠。還是有照顧到我媽的。

  但我媽不是,她沒有那個能力。她嫉妒的應該是我姨。兒子她爭不著,但是女兒為啥也不一樣。

  她把對我姨的嫉妒投射到我身上的。所以我成了我姥和我姨的映射。

  我媽特別搞笑的一點是:她很煩我說她,會跟我吵,但是吵完了行動上她會按我說的做。

  她討厭的本質是什麼?是我比她懂得多,是我比她聰明。她恨的是什麼?是我挑戰了她的權威,她喪失了她對我的控制。

  就是我家現在出大事拍板的人從我媽變成了我!

  我覺得這個話事權的過渡是我爹生病。我爹生病以後大事就是我說了算了。我弟大事小事都要問我。

  我倆很和諧。我爹一直沒啥拍板的時候,尤其他現在人還傻了。所以就只剩我和我媽了。

  我媽她不想聽啊!但偏偏很多很多次事情都被我說中了。就是超級多我和我媽意見分歧的時候,最後時間全都證明我是對的她是錯的。

  她也真行,竟然一次都沒對過。

  不過她一直都眼界比較狹隘,沒有我姨拎得清。她理智覺得我是對的,但是她情感上很討厭這種狀況。

  所以她就把自己所有的情緒全部打包丟給我了。但是,我情緒上是個孩子啊!

  我咋能去處理她對我姥的偏心,對我姨的嫉妒,對我的嫉妒,對要聽我的話的憤恨,以及喪失話語權的恨意。

  這些所有的情緒我處理不了哇,於是就造成了更尖銳的母女矛盾。

  我倆矛盾其實很簡單,我爆炸是因為偏心,她爆炸是因為結婚。

  因為結婚這件事其實仍然占據著主流思想的。也就是不結婚目前為止仍然是被指責的。

  在我媽這裡,不結婚是我唯一的把柄。除了這一點,不結婚對她有什麼壞處呢?第一,份子錢收不回來。第二,親戚朋友那裡很沒面子。第三,她想要從孩子那裡得到情緒價值。第四,她想要孫輩照顧她。我弟的孩子可能小照顧不了,但我如果生,孩子大的話可以照顧了的。

  我媽總是說我不結婚我比較可憐巴拉巴拉的,其實不是,我的帳我自己會算,她想要我結婚生娃其實是她有利可圖。

  說白了就是想占便宜,我沒結婚就占不著。當然我媽可能也把她幻想中的女婿的便宜也算上了。

  非獨子女,丈母娘挑女婿挑的是什麼?挑的是自己能占到大便宜的女婿。真正為女兒的很少很少。

  有些會為兒子,有些會為自己。為啥老年人看年輕人首先把孝順放第一位。他們會覺得他對他爸媽都不好,對自己可能更不好。

  他們幻想的不是這個男的會怎麼對自己女兒,而是這個男的會怎麼對自己。

  還有,為啥有些丈母娘只看錢,段位低的看彩禮,段位高的看社會資源。女兒高嫁有利於自己兒子高娶啊!

  兒子是自己的,女兒是用來換資源的。這個資源可以是錢可以是權勢。這就是為什麼高嫁的女兒一般自己要離婚親生父母會反對。但是低嫁的女兒父母會支持離婚。

  其實,上一代父母生孩子是為了有利可圖,就是自己隨便養養,長大了換取更大的利益。

  重男輕女的本質是兒子的便宜更大一些。如果女兒沒有賣上好價錢確實是會虧本的。

  因為怕虧本,所以女兒隨便養養也就不會虧的太多。這就是大部分女兒被虧待的原因。因為賠錢。他們養孩子的目的說白了就是為了賺錢。

  其實他們真的賠錢了嗎?在養孩子的過程中他們得到了孩子無條件的愛,作為上位者控制別人人生的快感,以及情緒垃圾桶。其實孩子絕大部分承受了父母對這個世界的所有的不滿。

  但是這些得到是沒有辦法變現的,他們養孩子是真金白銀花出去的。所以也要賺回來。他們不算兒子,因為兒子是自己人,他們就只算女兒,恐害怕自己虧了一點。

  其實我爸媽從我開始上班就開始算計我了!28歲被算了五年才清醒,也算久了的。以後哇~我媽應該是算不過我了!所以她開始恨我了!占不到便宜,惱羞成怒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