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早上其實精神狀態還好,晚上真不行,因為晚上症狀會重。
現在崩潰的點在於我覺得它在超出我想像的速度變壞。越來越糟還治不好,這是我現在極為崩潰的點。
康復走不通,國外也走不通。這基本意味著我全部的希望沒了,我只能眼睜睜看它越來越壞直到坐輪椅。
我以前不能理解有些患者為啥那麼恨醫生。
我之前天真地認為:他們盡力了啊!只是水平有限。
有個患者一直想讓她那個醫生承擔刑事責任,還有個一定要經過衛健委行政處罰以後再起訴。
他們不是要錢,他們想讓醫生付出代價。
我現在還沒到這個程度,但等到我坐輪椅的時候說不定也會有這麼強烈的恨。我對主刀醫生的恨始於我知道他給我換了主刀沒給我說。強化於傲骨宣布我沒得治了!星城如果願意給我翻修的話我倒沒有這麼恨。最後強化於我的膝蓋越來越糟卻沒有緩解辦法。
我挺恨他的,如果只是沒治好我不會這麼恨,我恨的是沒治好還讓我的膝蓋變得更糟了!
他把我的髕股關節毀掉了!
我感覺我會瘋癲到死了!醫生得到不得到懲罰對我來說無所謂,我的膝蓋又回不來了,我只想要賠償,現在的賠償和以後的賠償。如果異國的法律不公,那我就一直抵抗不公。
我現在想想,他們應該是在術前臨時更換了主刀醫生,主刀醫生對我的情況應該就是術前看了一下。
一開始做一條腿應該是以前主刀醫生的治療方案,我是在推入手術室準備打麻醉的時候臨時變更為做兩條腿,治療方案的改變應該是和更換主刀醫生有關。
並且我做兩條腿麻藥打的是半麻。當時麻醉師還說了要不要把半麻改成全麻。
可惜,我沒有證據。
因果關係我找到了!臨時更換手術醫生導致臨時更換手術方案。臨時更換手術方案導致我雙膝一起做的手術,雙膝一起做導致術後康復困難。
突破點就只在我是半麻了。
我覺得證據在門診病歷,但我不知道門診病歷能打不,也不知道門診病歷醫院存多久。
我找到問題了,我是早上八點被推進的手術室,但醫務處重大手術審批時間和我手術是一天。這是先手術,後審批了。不然醫務處是幾點上的班。
哇,證據就在病歷上。
我真的太聰明了。
就那麼一會兒不聰明,成了這個樣子。
大外科博士說腔鏡手術病程記錄里一般會有一個討論記錄。我也查了重大手術需要提前小組討論的。我是5月4號第一個手術,根本沒時間討論。所以術前討論記錄是沒有的。
大外科博士雖然是一個諮詢公司的,但是你別說醫學人家是真的專業,他是真的能看出問題。我估計我已經說到了他看出的問題了。
程序的問題我找到了,因果關係我也已經找到了。現在整個都是通的了。我現在需要研究重大手術審批條例了。下面就是法律法規的問題了。
其實就是我這個手術醫生排的太趕了,沒有好好研究,就是他自己看了看,他定的手術時間太倉促了,啥都沒來及準備。我的骨科醫生這個人比較大大咧咧,不夠穩。
他覺得我是小問題,就沒好好看,然後就沒有上心,我術後兩個月的核磁一出來,他應該才開始慌了,然後開始跟上進對我各種隱瞞了。
他們就不敢跟我說病情了,飄逸一直知道我嚴重的,所以泰斗當時不給我掰腿。
他們都知道我很嚴重,但是不敢說。怕我鬧。
我半月板又裂那時候基本就瞞不住了。我裂的也太快了,可以說出乎他們的意料了。上進開始各種給我找原因補救了。但手術的問題咋可能補救地回來。
我覺得很多東西你也知道,但你不告訴我了。我覺得主要原因有兩點:你確實不支持我走維權這條路,所以你也不想涉這個渾水。第二是我成現在這個樣子,對你有打擊。
我不知道你具體的心理變化,但我覺得是有打擊的。可能是知識上的打擊。你確實不懂外科。但我覺得你也沒想到外科和你的專業擱了這麼大的鴻溝。我感覺是有點打擊到你的自信心的。
一是不敢,二是不想。因為我現在就是站在你的對立面。你的職業道德也會把你卡住的。醫療糾紛確實比較偏激的會傷害到醫生的生命,所以醫療群體確實很維護同行。就是感覺這是一條不成文的行業規定了。
傲骨能點我到那裡,我很感激的。傲骨點我我覺得源於他的真實和傲氣。他是真的看不上我的手術,也不想成為那個擦屁股的人。我覺得他是屁股擦的太多,所以對下面醫生的垃圾技術深惡痛絕了。
我覺得我的事情對你的打擊是,你也沒有想到我會這麼嚴重。我就走個三萬步不應該是很嚴重。並且你看不到我,不知道我的症狀。我覺得你如果當時見到我了,對我的嚴重程度有個預估,你就會懷疑我是不是半月板造成的。
我的骨科醫生沒有懷疑,是他本身的性格就是比較不細心的。人很不穩。我是第一次生這麼嚴重的病,大腦確實不好判斷。我現在的嚴重程度已經一次一次突破了所有人的想像。
我的經歷對上進和你來說應該是打擊挺大了。尤其對上進。他很努力了,但不行,他差的太遠了。其實上進要比我的骨科醫生穩多了,但當時我去找上進的時候已經術後了。其實已經晚了。我如果術前去了。我覺得憑上進研究的那個勁,他會努力查出來我的問題。
晚了,什麼都晚了。一次決策失誤毀終身啊!
病歷,都是假的!造假的東西哪裡真的了。
網友免費給我諮詢了。很實在一個醫生。他說別人諮詢他,他不好意思要錢。他也知道我不會找他。他一直都知道是免費幫我做的。他說他們律所光律師費就要四萬。然後還有路費和酒店費。他知道我肯定不會找他。
他今天幫我看了病歷,說很不完善。夢城的醫生挑墨城的病歷那真是降維打擊。除了我說的問題,還有很多問題。
他甚至開始懷疑我的手術指征。他看出來很多不合理的地方。他說封存病歷還要報警。
他說其實雖然他轉行當了律師,但有的時候其實也想維護醫生。
還跟我說其實沒有多少錢,很少的。我有心理準備,所以也沒想找律師了!但確實這東西太專業了!其實我覺得我需要的不是律師,而是醫生。
我想請他幫我寫司法鑑定陳述意見。付個小錢請他幫我改改什麼的。我感覺起訴狀和司法鑑定陳述意見是需要他幫忙了!
他太貴了,要不我還真的挺想請他的,因為我懶,我其實對這種看起來就很麻煩的事情啊!真的很不喜歡。
我為了要個鑑定結果我容易嘛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