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章 ,《活著》

  第6章 ,《活著》

  《廢都》這部小說是老賈的代表作。怎麼說呢,作品名氣夠大,影響力深遠,很受市場歡迎,在國外獲得過不少大獎,他有些心動。

  但稍後他又給否定了。

  因為這本書的內容實在太夠勁爆了些,很多人當時買來都是當做小黃書看的。

  要知道他現如今才17歲啊,寫出這樣一本經驗豐富的書,別個會做何感想?

  好吧,這些其實他都不太在乎,

  不論是國內歷史也好,國外文壇也罷,古往今來出過的妖孽不知凡幾,從不缺天才。

  所以,難道他就不能是天才?

  26歲的王勃能寫出《滕王閣序》這種永恆經典,理論上他自然也可以,誰也不能把「天才」之名規定死。

  不過他主要是顧慮陳子矜。

  假若自己因寫《廢都》而名滿天下,那這姑娘和自己的往事肯定會被那些無孔不入的記者給挖出來。

  現在自己無權無勢,根本壓不住這種勁爆新聞。

  要是到時候記者追著問:李先生,你和陳子矜上過床嗎?

  那他該怎麼回答?

  上過?

  沒有。

  關你屁事!

  這三種答案不論他選哪個?

  不論他回不回答?

  都會不可避免地對陳子矜造成第二次傷害。

  那些無良媒體為了賺足眼球,搞不好會把書里的各種動作描寫都套到陳子矜頭上,認為他是從這姑娘身上獲得了實踐經驗和靈感。

  在名節還看得非常重的時代,陳子矜好不容易才逃離了上灣村這個輿論漩渦,自己年少無知時已經害過她一次。

  重生回來不能再傷害她。

  《廢都》放棄了,他的注意力稍後轉移到了《人生海海》和《活著》上面。

  這兩本小說都是好篇,他都比較喜歡,前生起碼看過不下五遍。

  尤其是放在床頭柜上的《活著》,說十遍也不算多,書里的各種細節和內容,他可謂是記憶猶新。

  兩本都是心頭好啊,實在難以抉擇。

  這可是選誰、誰倒霉的事,他有些於心不忍,畢竟這兩作家他曾經愛過不是。

  他甚至開始扒拉自己祖上跟姓余的、跟姓麥的是否有過節矛盾?

  但結果顯而易見嗨,自己祖上都是農民,好不容易出了個官身李建國同志,可還沒捂熱乎哩,又變成了老農民。

  他娘的就這家世,同人家八輩子都打不倒一竿去,哪來的矛盾?

  思來想去,權衡許久的李恆最終還是做了個艱難的決定,寫《活著》。

  都說藝術來源於生活,又高於生活。再怎麼離譜,作品內容跟自身成長軌跡不說完全掛鉤,但也總得挨著邊吧?

  七年的公務員生涯讓他變成了一個思維相對比較嚴整的人,他允許自己有漏洞,但不能有太多漏洞。

  要不然誰也不是傻子,自身破綻太多總有一天會被有心人給發現的。

  雖然就算發現漏洞,對方拿他毫無辦法,但總是麻煩不是?

  而他恰恰是一個嫌麻煩的人。

  前生他曾看過一篇報導,作者於華之所以下筆寫《活著》,是因為聽到了一首美國民歌《老黑奴》。

  歌中那位老黑奴經歷了一生的苦與難,家人都先他而去,而他依然友好地對待這個世界,沒有一句抱怨的話。

  這可巧了,這首歌李建國同志就收藏有磁帶。

  雖然磁帶是盜版貨,但他也跟著聽過好多次啊,是最好不過的藉口了。

  再者,《活著》全書講述的是徐福貴的悲慘一生,這種原型擱後世幾乎絕跡,但在這年頭並不難尋。

  本家二大爺就是一個比較合適的寫作對象。

  在舊時代,二大爺原本是一地主少爺,打牌賭寶、納小妾這種缺德事都幹過。

  但經歷戰爭和人道洪流的洗禮後,他最終落得一個家破人亡、妻離子散的結局。如今成了遠近聞名的五保戶。

  就算是這樣,人家還頑強活著,每天要么喝點小酒,要麼下河摸魚。李恆的摸魚技術就是從小跟他學的。

  歌曲《老黑奴》加二大爺,嚯!寫作要素齊全,簡直了。

  就問於華你慌不慌?

  正當李恆點盞煤油燈、奮筆疾書的時候,遠在京城參加魯迅文學院文學講習班的於華只覺頭一昏,摔地上差點暈倒了過去。

  地板是硬的,摔老疼了。

  捂著屁股哎喲哎喲爬起來,於華仰頭望向黑黑的夜空,忽然莫名有些心慌,感覺此刻有個無比重要的東西離他遠去一般。

  第二天清早,一夜沒睡好的於華經過路邊攤時,心血來潮找一瞎子算八字。

  結果瞎子告訴他:你這是遇了煞星,華蓋運被奪。

  於華一驚,慌忙問有沒有解決辦法?

  瞎子掄了輪手指,要錢!

  於華伸手往兜里一摸,轉身偷偷跑了。

  ……

  李恆平日裡雖然懶散愛偷閒,可一旦下定某種決心,他就立馬會變成另一個人,行動力非常強。

  擰開墨水瓶蓋,他把鋼筆頭浸到裡邊,大拇指和食指輕輕一擠壓鋼筆肚,瞬間吸滿了墨水。

  找出一個新本子,攤開,準備下筆時,發現對門仍在敲鑼打鼓地做法事欸,鬧個不停,吵死了,試了幾次根本聚不起精神。

  好在農村的學習環境一直比較惡劣,他從小就習慣了,倒沒有急到想罵人。

  只見他擱下鋼筆,深呼吸幾口口氣,隨即緩緩閉上了眼睛,開始醞釀寫作情緒。

  都說磨刀不誤砍柴工,這不,十來分鐘後,李恆再次睜開雙眼,此時他完全屏蔽了外面的喧囂,沉浸在了自己的世界中。

  這個晚上,他用爬格子的方式手寫滿了5000字,從6點半寫到12點過,手腕有些生疼。

  要不是突然到來的李艷打斷了寫作思路,他渾然不覺已經夜深了,還能寫。

  李恆鬱悶扭頭,「大姐,這個點你怎麼來了?」

  李艷把一大碗臊子麵端到他跟前,歡天喜地說:「弟啊,快吃,我偷偷拿回來的,沒人看到。

  你看這是羊肉坨坨,這是牛肉坨坨,好吃地緊,我剛才吃了三碗。」

  聽到「偷偷」兩個字眼,李恆哭笑不得,合著這大姐還曉得陳李兩家鬧矛盾了呢。

  那你還上趕著跑去看熱鬧?

  不過想歸想,卻並不會怪她,在他眼裡,只要大姐開心,一切隨她好了。

  李恆說:「我肚子還飽,大姐你把面端去給二姐吧,她食量比我大,晚上容易餓著。」

  提到二妹,李艷頓時有些委屈,「我剛才給她送過了,她不吃咧,還罵我沒骨氣。」

  李恆怔了怔,有些沉默。

  這可真是二姐的行事風格,寧願餓死也不會去吃仇家的東西。在這一點上,他深受這姐兒的影響。

  李艷再次催促:「弟啊,快吃,面要糊了就不好吃了。」

  「哦,好。」

  李恆口裡說著好,卻把面挪到了一邊,對大姐說:

  「我在寫作文,馬上寫完了,等寫完再吃,時間也不早了,大姐你先回去睡覺。」

  大姐文化水平不高,讀二年級的時候連著降了三班,然後在同齡人的大肆嘲笑下,她自卑地沒再去學校。

  所以,她壓根就看不懂李恆在寫什麼,只覺著滿頁都是端端正正的鋼筆字,老厲害了。

  父母都是文化人,她自己卻斗大的字都不識幾個,幾乎是個文盲,李艷對讀書之事非常羨慕,也非常敬重。

  見弟弟這麼一說,立馬乖順地退出了房間,輕手輕腳地,生怕耽誤到了他讀書寫字。

  經過大姐這麼一打攪,李恆覺得有些胸悶,突然沒了寫作狀態。

  趴在老舊書桌上,透過窗欞看向對門陳家,吃麵的人來來往往,大呼小叫,熱鬧得緊。

  外面熟悉的場景不禁勾起了許多往事,曾幾何時他也是陳家的常客,每次過去,陳子矜和陳子桐都愛黏在屁股後面、哥哥哥哥地叫著。

  可如今…

  再見面時陳子桐那丫頭臉上充滿了陌生,物是人非欸。

  就在他陷入兒時的回憶時,飄忽的眼神不小心落在了對面二樓窗戶一角。

  目光一凝,和陳子桐這丫頭的視線撞上了。

  不知道她是什麼時候出現的,但很顯然對方看到了桌上的臊子麵。

  隔空對視三秒,臉上沒什麼表情的陳子桐伸手用力一拉,窗簾嗖地一聲,迅速合上。

  得,人家相當不待見自己,這碗面可解釋不清了。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