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630章 天禪宗

  並非李天要放棄仙果,而是李天結合劉方給出的一些基礎信息,加上自己的推測,判斷仙果的歸屬應當是一個漫長的過程。

  而且在這過程中,必然有多方勢力爭奪,類似荒族等和李天等有些過節的勢力極有可能存在,李天兩人毫無準備,直接莽上去很是不妥。

  既然劉胖子說天禪宗博學,那麼是否意味著,裡面或許會有更多的信息?

  劉胖子口中的信息還是太少,李天很希望在天禪宗能了解更多,最好是仙界秘辛。

  信息也是一種強大的力量,而且很多時候,非常強大。出身地球的李天對這個理論非常信服,這也是李天迥異於諸多修行者的原因。

  能得到李天和李虎的護送,劉胖子很是感動,頗有點感激涕零的意思。

  要不是礙於自己在天禪宗的身份,他都想拉著兩人結拜了。

  要知道李天可是渡劫七重的高手,在朱雀獄這種古戰場,真仙無法進入,境界達到渡劫七重便可以稱呼一聲高手了。

  所以渡劫七重其實已經具備了爭奪仙果的實力和資格,這才是劉方最感激的地方。

  仙果是什麼?

  對真仙以下來說最珍貴的資源,不少人為了他背叛宗門,親人,朋友都是有的,但是李天和李虎兩人全願意為一個陌生人推遲前往,實在讓劉方感激。

  因此劉方在一路上十分活躍,非常積極的向著李天科普這朱雀獄這邊消息。

  仙界弟子經常下到古戰場修煉,對於三十六座古戰場皆有各自的了解,而天禪宗主要的歷練場所便是朱雀獄,所以劉方對這裡可以說是所知甚詳。

  劉方看的出李天對朱雀獄認知的匱乏,同時對朱雀獄甚至說仙界的事情了解興趣很高,他懶得去深思裡面的原因,非常乾脆的開始科普。

  在返回天禪宗的過程中,李天又弄懂了許多東西。

  就比如荒族,荒族擁有著特殊的莽荒法則,可以幫助他們馴服妖族,據說莽荒法則領悟到極限,可以克制神獸。這一點是劉方知道李虎妖族身份之後,特意提醒的。

  荒族眾人對於狩獵實力強勁和天妖之力濃厚的妖族擁有著極高的欲望,甚至對於某些荒族人來說,這比仙果還重要。

  「不過荒族也不是為所欲為。聽說當年有一位天妖道人,一人獨闖荒族在朱雀獄的分部,還全身而退。而且荒族與天神族的關係並非很好,主要是天神族希望得到荒族馴獸的法門,或者說是希望吞噬掉荒族的莽荒法則。」

  「吞噬法則?」饒是李天也不由驚訝起來。

  「沒錯!」劉方此時頗有些炫耀心理,他在天禪宗看過的東西可不少,「法則也是可以被吞噬的,而仙界中除了基礎的仙界法則之外,其他各種種族或者大宗門都有屬於自己的法則,而這些法則都是可以被吞噬的!當然了,想要吞噬法則是很難的,除非有專門的神通法寶,或者養育著某些神獸。」

  「就比如說,饕餮畢方一類的,對了我聽說天神族有一隻畢方神獸後裔,其血脈精純無比,可以說是無限接近遠古畢方了。待這隻畢方修煉到大羅仙或者仙王的境界,別說法則,我感覺他可以一口吞掉一個古戰場。」

  「那饕餮呢?」李天不動聲色的問道。

  「哈!饕餮那可就厲害了,這本就是以吃著稱的神獸,若是血脈精純,修煉到大羅仙或者仙王的境界,只怕可以對仙界的基礎法則動手!」

  「哈哈,不過這也不可能。」劉方說著也大笑了幾聲。

  「為啥不可能?」李虎忍不住問道。

  要知道他也是神獸血脈,要是可以他也想吃幾個法則來試試。

  「仙界的基礎法則是仙界凌駕靈界等千萬下界的基礎啊,誰會讓饕餮吞了他?」劉方解釋道,「正是因為仙界基礎法則的存在,仙界修煉者才能天生擁有仙體,使得同樣的境界仙界修煉者可以碾壓下界的飛升者,而且仙界基礎法則若真是被吞噬,仙界可能都要亡,到時候說不定只有禁地和某些古戰場才能存續。」

  劉方談性起來,又開始滔滔不絕的介紹道:「厲大哥你們是散仙,一直遊走在各種戰場,應該也知道仙體和法則的厲害吧?除了基本的仙界法則之外,方才我說過,各大種族,各大宗門都有屬於自己的法則,乃是他們的祖宗聖人開創的!」

  「比如說荒族的莽荒法則,比如說魔族的魔道法則,還有仙界最強的天神族的神族法則,各有各的功效,而且法則越是齊全的人,越是能碾壓其他修煉者。」

  「譬如說天神族,他們的法則之強完全碾壓眾種族,若是只有仙界基礎法則的散仙對上天神族,別說是同境界,就是用渡劫巔峰卻打別人渡劫七重,可能都完全的打不過!除非是被仙果強化過的極致仙體!」

  李天眸光低沉,默然無語。

  看著劉方說的興奮,李虎不由問道:「你說宗門也會有自己的法則?」

  「沒錯。」

  「那你們天禪宗有什麼法則?可以說來聽聽嗎?」李虎好奇道。其實他想說能不能嘗一嘗來著。

  然而沒想到劉方當即就僵了。

  想來這個天禪宗不是沒有法則,就是法則並不強橫,李虎暗自憋笑。

  至於李天則微微笑著,並不說話。

  不過李天心裡倒是有想法,既然其他勢力的法則都是由祖先創造的,那他李天是不是可以創造自己的法則?

  而且還有一點,以吞吃著稱的神獸饕餮就在他的手上。

  那他可不可以通過吞噬其他種族的法則,來創造自己的法則?或者乾脆化為己用?

  「劉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