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幹嘛啊?鬆開......」
堂嫂似是沒想到我會半道使壞,當下是既氣又急。
而我,非常沒有鬆手,還加重了手臂的力道。
「你鬆手,我喘不過氣了......」
堂嫂氣的在我腰間掐了一下。
從力度來看,她應該是生氣了,要不然不會這麼用力。
我稍微鬆了一點力道,然後笑道,「你親我一口我就鬆手。」
堂嫂羞怒加劇,嗔道,「不親!你太壞了。」
我辯駁了一句,「不是白占你的便宜,只是最近運氣太差了,我想擁有你的祝福。」
這個說法讓堂嫂的道心有點鬆懈,片刻後,她說道,「那我親了你要鬆手,還要立馬去上班。」
「當然。」
「你發誓。」
我一時哭笑不得,她是上了多少次當啊,對我竟然這麼不信任。
「我發誓,你親了我之後,我一定去上班!」
這次堂嫂長了一下心眼,仰頭問我,「親哪?」
我咧嘴笑道,「你想親哪?」
堂嫂啐道,「親哪能讓你上班,我就親哪。」
我沒有再說,只是噘了一下嘴,然後閉上眼。
下一秒,就感覺兩片柔軟印在了我的唇上。
我信守承諾,慢慢鬆開了手。
本來我還想再逗逗堂嫂的,不過見她有點沒來由的傷感,再加上身份的懸而未決,我便及時收住了相關的念頭。
玩笑這個東西,還是要適度。
「咳咳,嫂子,我說話算話,走了啊!」
「嗯,自己小心一點。」
「你也是。」
我剛來到樓下,就聽到手機叮了一聲。
打開發現是堂嫂發來的信息,只有八個字:給我自由,順其自然。
我笑了一下,然後回了一個字:好。
......
剛回到咖啡館,小六就對我說,「岩哥,我姐讓你得空去一趟,好像是這個月的分成結算好了。」
對我而言,有關錢的事,那都是大事。
見店裡一切如舊,我沖阿慶和啞巴招招手,轉身就朝著青青的服裝城走去了。
在服裝城的二樓,我看到了青青。
此時的青青穿著一套得體的咖啡色女士西裝,腳上踩著一雙尖頭細跟高跟鞋,不僅畫了淡妝,耳朵上還掛著兩個金耳環。
高端大氣上檔次,還透著一股霸道的大姐范兒。
「青姐,你這是相親去了?怎麼打扮的這麼漂亮啊!」
我笑著打趣了一聲。
青青白了我一眼,「我哪天不這樣穿?只能說你還是見我太少了,連我平時的穿衣風格都不知道。」
我略顯尷尬的撓了一下頭皮,徑直道,「青姐,錢呢?這次可別再給多了。」
「見面就要錢,就沒有其他話能說了?我算是看清你了,不到月底分錢,你是不會來主動找我的。」
嘟囔了兩句後,青青將幾個手袋遞給了我,氣呼呼道,「天氣涼了,給你買了兩套衣服,去屋裡換一下,看看合不合身。」
「啊,你也給我買衣服了?」
青青面露古怪,「還有人給你買衣服了?」
我自然回道,「我就是感覺天有點涼了,然後自己買了一套厚點的衣服。」
轉瞬之間,謊言隨手拈來,這份功底,沒說過幾百個謊言的人,絕對是很難做到如此自如的。
「切,就你那眼光,買的衣服肯定不好看。」
也不知從什麼時候開始,青青的角色定位發生了轉變。
對我從最初的敬畏慢慢轉為了隨意、調侃、揶揄以及抱怨。
當然,這些跟我的性格有一定的關係。
凡是和我接觸久了,都會失去最初的恭敬,比如,咖啡館的那些姑娘們。
她現在像是一個關心我起居生活的大姐姐,也像是一個愛而不得的長舌婦。
這些轉變我自然是知道的,當下就沒有再說,拎著衣服走進了她的閨房。
不一會,穿著一套寬鬆的休閒裝走了出來。
青青一如既往的眼睛亮晶晶,由衷說道,「真帥!不虧是我親自挑的。」
「青姐,你都給我買那麼多東西,我自己都不好意思了。說,你想要什麼,只要能買到的,我也給你買一個,禮尚往來嘛!」
青青還真不客氣,見我如此說,她眼睛一亮,然後伸出左手,笑呵呵道,「方岩,你覺得我手上缺點什麼東西?」
我愣了一下,然後默默來了句,「你想要......一雙手套?」
青青也愣了一下,笑道,「是啊,我想要一雙金手套,你能買來嗎?」
我接著插科打諢,「你這個要求有點奇葩啊,就算我給你買來了,你也戴不了啊!要不然給你買個金鐲子吧!」
青青撇了一下嘴,道,「不稀罕。」
點到為止,我和青青都沒有在禮物的問題上接著聊下去。
進入正題,這個月服裝城的生意很好,我的分成收益是一萬兩千多。
新店那邊我四成的有股份,不過生意沒有這邊好,我也僅是拿了一萬八千塊。
拿了錢我沒敢停留,逃也似的離開了。
我走後,青青略顯沮喪的坐在沙發上,然後打量自己又白又嫩的小手。
低聲輕喃道,「我暗示的還不夠明顯嗎?我想要一枚戒指啊!」
......
青青暗示的確實夠明顯,但我不會附和的。
還是那句話,我們兩個有緣無分。
回到咖啡館,我將阿慶喊了過來,做了一次財務匯總。
雖說楊盈盈離開的時候,我掏空了家底,但眨眼又過去一個多月了,財富的積累還是很可觀的。
目前帳上有五十多萬,加上這筆三萬塊的分成,差不多有小六十萬。
看起來挺多的一筆巨款,不過細分下來,屬於我的也不是很多。
過幾天就要發工資了,姑娘們的工資是大頭,差不多要減去二十萬。
十幾個小弟的工資也有好幾萬,阿慶和小六他們的工資高一點,也有個幾萬塊。
加上覃三江的八萬佣金,雷哥的十萬借款,阿慶和啞巴的十八萬借款,整體算下來,我吊毛不剩。
不過下個月肯定就好多了,僅是咖啡館我就能賺十萬左右,青青的兩個服裝店分成怎麼著也能有個三四萬。
楊梅的手機店分成也會是一筆不少的數字,按當前的銷售業績,估摸著能有大幾萬。
反正算下來到年底回家的時候,我差不多能有四十萬的存款。
我想好了,這筆錢全都拿回家!
先蓋個二層小洋房再說,多餘的就讓爸媽在鎮上買幾間門面,手裡有個幾萬塊夠花就行。
在外拼死拼活干一年了,誰不想衣錦還鄉呢?
至於這筆錢財的來源,就說無意間救了一個富家公子,然後得到的報酬。
爸媽信就算了,不信再見招拆招。
當然,我算盤打的挺好,卻忽略了一個定律:
在道上,來錢快,但去的更快!
享樂只是偶爾,意外才是常態!
第二天,屬於我的意外就來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