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雲貧困的家境
青雲婚後夫妻倆日子一直不富裕,任強不會賺錢。有時候人老實也不一定就好,青雲當初就是喜歡任強老實話不多。可如今,這仿佛成了缺點,任強只會老老實實的幹活,沒有一點經濟頭腦。
如果父母要是不接濟青雲家,估計日子都沒法過下去。文君是經常又是送肉又是送錢,蘭蘭都六七歲了還沒土地,文君也沒有將青雲所占的土地給兒子家。
因為蘭蘭當時是二胎,交了罰款後村里就一直沒有給蘭蘭分地。直到青雲出嫁,村里說青雲的地不用收回直接分給蘭蘭。可婆婆一直不把地讓出來,作為兒子兒媳婦也不能說什麼。
直到現在,凱文家還是四個人吃著三個人的糧。而青雲雖說嫁出去了,但跟沒嫁一樣三天兩頭回家蹭飯,孩子們幾乎是天天在娘家。
蘭蘭那會特別羨慕小表弟,小姑的兒子天天跟著自己的爺爺奶奶。有什麼好吃的,奶奶都總是給表弟表妹吃而不給蘭蘭和哥哥。
青雲的兒子叫任峰,小傢伙長得很可愛。但是從小病多,體質比較弱。在蘭蘭的印象里表弟小時候生過很多病,弟弟的眼睛好流眼淚而且成天眼皮都是潰爛著的。
小表弟一到冬天,耳朵總是凍得稀爛。紅梅其實很善良,雖然青雲對自己很可惡。但是對於青雲的兩個孩子紅梅還是很心疼的。
每到冬天,青雲從來不給孩子們穿襪子,兩個孩子常常是在大冷天穿一雙單布鞋。十個腳趾頭總是凍得發紫,每當紅梅看見就會趕緊把松娃和蘭蘭穿不了的舊棉鞋和舊襪子給兩個孩子換上。
不光是孩子們這樣,青雲夫妻倆也好不到哪去。任強成天也是穿個爛布鞋,腳趾頭都在外面露著,無論什麼時候都是不修邊幅的樣子。
青雲已經不再是以前的美少女了,長長的辮子已剪掉了。剪成了男式一般的短髮,以前十指不沾水的纖纖玉手已變成了滿是繭子的老手。
二十多歲的人打扮的像三十多歲的婦女一般,結婚之前那麼講究的青雲現在是一點也不注意形象了。成天頭髮像雞窩一樣,衣服也是破破爛爛,就沒見穿過一件像樣的衣服。
再也見不到那個綁著兩個麻花辮,穿著一襲長裙美若仙子的青雲了。現在展現在人們眼前的就是一個邋邋遢遢的潑婦形象,青雲喜歡和人吵架。
很多鄰居都被青雲罵過,包括任強的二嫂。二嫂和二哥日子比任強家過的好很多,因為二哥是磚匠,經常去工地賺錢。而任強沒什麼技術,出門打工也只能幹苦力,掙不了太多錢。
青雲干農活倒是比紅梅厲害多了,無論是體力活還是拔草這種細活青雲都幹得又快又好。
在任強他們村裡的人們對青雲的評價是能幹潑辣。村裡的人都不敢惹青雲,青雲和任強真的不是太合適,他倆的組合是女強男弱。
紅梅一直都覺得青雲當初選擇任強是一個天大的錯誤。如今熊文可是十里八鄉出了名的萬元戶,比起任強來可真是強了一百倍。
熊文現在都還在為沒和青雲在一起而感到惋惜,如果青雲和熊文在一起這倆人才是真的郎才女貌。熊文天性聰明,而青雲做什麼事都利落,只可惜青雲當初沒有選他。
青雲被生活逼成了潑婦,由於任強沒什麼出息,青雲時常和任強吵架甚至於家暴任強。但是,這麼好的媳婦咋對自己任強也是心甘情願。
有一次,青雲將任強的身上脖子上全掐爛了。大夏天的任強穿了一件高領襯衣回娘家幫岳母幹活。由於是七月的天,紅梅不知道任強被青雲打了,見天氣如此炎熱,任強在地里幹完活回來。
汗水濕透了衣服任強也不敢把脖子上那顆襯衣扣子解開,怕被別人看見傷痕。紅梅好奇地問任強:「弟弟,天這麼熱你捂那麼嚴不熱嗎?」任強低著頭說道:「嫂子,我不熱。」
紅梅感覺有點不對,問道:「你咋了?是不是有什麼事?衣服都汗濕了咋可能不熱。」任強見嫂子不停追問,眼裡閃著淚光說道:「嫂子,青雲把脖子給我掐爛了,用指甲抓破皮了。」
說完,任強解開扣子,映入紅梅眼帘的是一道道的傷痕。本來紅梅是不想管閒事的,但還是忍不住叫住青雲勸解了一番。
紅梅對青雲說道:「妹妹呀,你的事嫂子也不想干涉,但是任強可是你自己選的,可不能這樣欺負他呀。」青雲說道:「這日子過的太憋屈了,一個大男人賺不到錢,我有時候心裡窩火。」
紅梅對青雲一番勸解後,青雲答應不使用暴力對待任強。紅梅覺得女人的婚姻一旦錯誤,這一輩子也就毀了。就如同自己除了苦之外,就只有孩子是唯一的寄託了。
其實熊文也過得不幸福,熊文雖然賺了很多錢,但是熊文的婚姻並不幸福。熊文當初因為沒有追到青雲,後來一直沒有談。最後家裡托媒人介紹了現在的妻子。
熊文的妻子長得其貌不揚,黑黑的胖胖的個子矮矮的。熊文從一開始就不喜歡,但是父母很喜歡,覺得這個女孩老實本分適合過日子。
熊文隨了父母的願和這個女孩結了婚,結婚以後熊文一直跑著擺地攤,他老婆確實將家打理的井井有條,而且很孝順父母。
但是在熊文心裡還是一直覺得青雲才是最好的。什麼時候碰見紅梅,熊文最愛說的一句話就是:「嫂子,要是當初青雲嫁給我該多好呀!」
對於女兒的現狀,文君也是無可奈何,無論怎麼貼補女兒,還是沒什麼改變。文君又給二哥去了一封信講了講女兒的現狀,希望二哥能幫幫女兒。
二哥回信答應考慮考慮,有合適的就讓青雲去。這一年過年的時候,凱文回來過年了。蘭蘭見到從重慶歸來的爸爸完全變了個樣,爸爸穿的可是當時少見的洋毛衫。
爸爸腳上穿著雪白的旅遊鞋,手腕上還戴了一塊手錶,腿上穿的可是西褲。皮膚比以前更白了,整個看起來爸爸比以前帥了。再也不是那個穿著打補丁的衣服,穿著解放膠鞋的土農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