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呂經理,你了解過國外的博客這種東西嗎?就是BLOG。」
宇文飛的辦公室內內,兩人相對而坐。
全公司這麼多員工,宇文飛找呂奇單獨談話次數是最多的。
沒辦法,網際網路公司,技術部當然是核心部門!
只有你先把產品做得足夠優秀,然後才能談推廣的事情,沒有一個優秀的產品,花費再多心思和金錢去推廣,那能取得的效果也不會有多好。
「當然,我還經常使用BLOG和國外的同學還有同行進行技術交流呢。」
呂奇毫不猶豫地回答道。
博客最早使用的用戶,就是計算機行業內的技術人士,相互之間用來交流技術。
「那國內剛創立的博客中國你有看過嗎?」宇文飛又問道。
博客中國是剛建立不久的一家網站,由知名IT評論家創建,在行內也算小有名氣。
「看過,不過那個網站局限性太大,都是發一些評論文章為主,技術方面的很少,所以我不怎麼關注。」呂奇坦白地說道。
宇文飛點了點頭,繼續引導道:「那麼如果有這麼一家網站,也做博客,但是目標用戶並不是業內人士,而是以大眾為主。吸引廣大用戶來建立自己的博客,發布文章、照片,寫一些故事文章之類的,你感覺如何?」
呂奇聽後,陷入沉思,他在思考宇文飛說的這個方向到底可不可行。
過了好一會,他才猶豫道:「普通用戶?他們會有那個時間和精力去精心寫文章拍照片嗎?而且普通人寫的那些日常瑣事,會有別的用戶關注嗎?這樣一來,我們網站就沒有優質內容的產出,靠什麼來吸引新用戶呢?」
宇文飛微微一笑,攤開雙手反問道:「普通人為什麼要花那麼多心思去寫文章呢,隨便寫點日常就可以了啊,再說了,他們的日常瑣事,不需要成千上萬的人來關注啊,只要他身邊的親人朋友關注不就好了嗎?我們這個網站,以普通用戶為主,但同時也會有一些明星大腕來開博客,這些明星大腕,擔負的責任就是產出優質內容,吸引流量!」
這就是宇文飛的打算,明星大腕、各行業頂尖人士負責弱社交,提供優質內容,吸引並聚集用戶。
普通用戶,則是以強社交,呼朋引伴,他們不但會幫網站吸引更多用戶,還會形成牢固的社交關係,留下用戶!
那時還沒有網紅的概念,在呂奇的概念中,能夠吸引普通用戶的,只能是明星們、行業大咖,以及優質的內容產出。
這不能說是錯誤的,只是理念不夠先進而已。
宇文飛可以說領先當時的網際網路幾個時代,這話一點都不誇張。
網際網路在2002年時,還處於WEB 1.0時代,往後是WEB2.0,移動無線,3G,4G等,網際網路行業的時代更迭是最快速的,基本上幾年就是一個時代。
很多在前兩年還名噪一時的大公司,過個兩年,他們的風口過去了,或者技術落後了,就會被新冒出來的公司所取代。
…………
想了半天,呂奇也想不清楚宇文飛說的這種模式到底行不行得通,搞技術他是一把好手,但是思考行業發展方向,做大決策,他欠缺的就很多了。
不過老闆的話,當然是要聽的。
呂奇爽快地答應下來,說回去就組織人手,儘快開發出來,這種博客網站,技術上沒有任何問題,很容易就能做出來。
「給我三天時間,我就能拿出來一個比博客中國漂亮得多的網站!」呂奇拍著胸脯保證道。
「不,我們不只是做博客,我們的網站,要可以讓用戶發照片,進行簡單的文字排版,字體要多樣,粗細大小可以自行設置。另外,用戶要有等級區分,要……」
宇文飛說著,拿出厚厚的資料遞給呂奇。
這裡面,都是他對自己網站規劃的詳細功能,和相應介紹。
呂奇有點蒙了,博客不就是應該遵循極簡主義嗎,能發文章就好了啊,搞那麼多花里胡哨的東西幹嘛。
可以發照片自己還能理解,那個什麼文字排版,用戶分等級,這些都有什麼用啊。
他當然不理解,如果他都能理解了,那麼臉書就不該誕生在美利堅,而是國內了。
當然,宇文飛並沒有照搬臉書的模式,而是加以「本地化」改良!
就拿用戶等級來說,國外沒這玩意的,但是國內就必須有,而且宇文飛會有一整套的用戶等級晉升制度,只有用戶等級達到某個級別後,才會解鎖相應的功能。
例如初級用戶就只能發文字內容,而高級用戶則能發照片。
初級用戶編輯排版功能會非常簡單,而高級用戶能編排出非常漂亮的版面。
這些都是要加以區分的,沒辦法,國內用戶就喜歡這一套!
QQ當初為什麼能火,它那個升級制度絕對占了很大的功勞,當年有很多人,連續開幾個月甚至一年的電腦,就是為了掛QQ等級。
有了星星想升月亮,有了月亮還想升太陽,擁有了太陽後呢,那當然就是奔著皇冠去了!
這玩意你說有什麼用?
但是大家就是喜歡,你有什麼辦法呢……
既然用戶喜歡,那宇文飛當然不會忽略, ww.zhashyan.com所以他的網站,會有更詳細、更炫酷的等級制度!
星星、月亮、太陽、皇冠這一套確實很好用,那就先拿來用!
後世微博的大V認證,企業認證等東西也不錯,當然也不能少!
不過很多東西,宇文飛也不準備一次性全拋出來,只要領先同行一點點就可以了。
等對方要跟上自己時,再增加一點內容……
等對方再要追上來時,那就再多加一點內容……
永遠領先對手,永遠帶給用戶新鮮感,這才是最好的選擇。
好東西也不能一次性全給到用戶,否則大家看久了也會膩的,而且競爭對手會抄襲過去的。
在國內,網際網路行業初期可沒有什麼智慧財產權保護。
就算過很多年,依然是「保護內容,不保護創意」!
如果自己把所有的東西一股腦呈現出來,結果被競爭對手照抄過去,自己反而沒有新東西了,那找誰說理去呢。
對了,星科技的第一個項目,叫「臉譜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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