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聖子一露面,許易便覺出不對來,雖然三聖子矯飾的氣場,以及靈台的神魂,和往昔差相仿佛。
只一打眼, 許易便覺出不對來,他見識過朱掌教矯飾的模樣,三聖子給他的感覺,雖未必有朱首座那般渾然如一,卻也到了幾不可察的地步,只是他身上流露出的掌控一切的氣質, 讓許易徹底意識到問題可能不對了。
好在,他早有防備, 他既然敢招惹三聖子, 必定做了萬全準備。
從一開始,他就沒給三聖子留出手的機會。
所以,不管三聖子到底是什麼境界,到底是何修為,他都會按既定套路走,只是最後的攻擊手段,會有所側重罷了。
選擇煙柳江會面,自然非是許易一時興起,而是有著背後的考量。
作為作戰專家,他很清楚預設戰場的重要性,而他生性忠愛爆破,前番與元天司作別時,元天司曾特意贈送了兩枚中品極水珠,此番正好用上一顆。
他先臨煙柳江,抓起的那隻圓球般的怪魚,正是看中了他周身的團團顆粒,以及緩慢的爬行速度。
許易就將極水珠鑲嵌在了那怪魚周身的顆粒叢中, 便將他拋入了河,任由他在水中緩慢爬行。
他這一切作為,無非是為了營造一個自然的陷阱現場。
因為修行到了三聖子的份上,輕輕一念,就能洞悉一方。
若無巧妙布置,想要設局此等強者,簡直是痴心妄想。
即便做好了布置,許易還是選擇了言語惑敵,在三聖子注意力被分散到最大程度時,悍然催動神念,引爆了中品極水珠。
立時,兩人所立的渺渺煙波,瞬間化作爆炸核心,本來許易打算催動的七千劍,在意識到三聖子的境界可能更上層樓後,許易立時轉變了思路,選擇了龍象相來發動暴擊。
巨爆一起,強如真丹三聖子,也失去了先機,被許易狂暴的妖軀趕到近前,連轟了上百拳,打得他護體寶甲破碎不說,連帶著近乎金剛不壞的肉身,也被催出了道道裂紋,五臟六腑盡皆破裂。
最讓三聖子難以接受的是,那狗賊奪走了他掛在脖頸間的羊脂玉淨瓶,那可是他的看家至寶,從不曾離身。
而許易一擊之後,立即遠遁,三聖子情緒方穩,卻已失去了許易的蹤影,厲嘯聲後,三聖子手中狂掐法訣,眼中閃過寒芒,身形化虹,朝東南方狂飆而去。
燒掉十三張怒風符後,許易在北方的一座孤島上停了下來。
他顧不得開闢洞府,直接在一塊海礁上坐了下來,靈台中放出一抹分魂,直直朝身前漂浮的羊脂玉淨瓶纏去,許易一咬牙,眉心急跳,面容頓時猙獰而扭曲,靈台深處的神魂,更是不住尖嘯,痛苦到了極點,便在這時,那抹放出的分魂,終於劇烈燃燒起來,羊脂玉淨瓶周身玄奧的符紋開始閃爍,逐漸消失。
「混帳!」
遠隔數萬里之遙,正全力向此間飛遁的三聖子,怒喝一聲,元魂都氣得扭曲了。
此刻,他正在全力向許易追擊,而他之所以能夠鎖定許易,全是因為那羊脂玉淨瓶上的他獨有的靈魂印記。
羊脂玉淨瓶何等珍貴,旁人不知,他自己卻知道。
只因這件寶物,乃是他平生最大的機緣,一次偶然機會,在聖族龍寢之地得到的。
迄今為止,他也未全部理解這枚羊脂玉淨瓶,只知曉,浸潤在羊脂玉淨瓶中的青青柳枝,倘若揮灑而出,只需數滴液體,便能生死人,肉白骨,瞬息恢復傷勢。
如此至寶,聞所未聞,但三聖子確信這枚羊脂玉淨瓶的妙用,絕非僅限於此。
因為他從不曾真正煉化此寶,只是用秘法,終年用神魂浸染,才終於在其上打上了自己的印記。
而此刻,他能感覺到自己打下的印記,在飛速的消失,用腳趾頭也能想到定是那無恥狗賊,正在用秘法祭煉那寶物。
可他想不通,世上怎會有秘法,超過聖族的祭煉之法,而且要在如此短的時間內起到效果,簡直就是天方夜譚,除非,除非,那傢伙是用靈魂之火。
這個念頭才冒出,便被他甩甩頭拋開了。
若真用燃燒靈魂的火焰,來洗刷原來的靈魂印記,打下自己的靈魂印記,當是最快的辦法。
可這種辦法,即便是真丹強者,也不敢應用。
靈魂一傷百傷,恢復起來太慢,最重要的是,這種祭煉,需要的分魂必定要占到主魂的一大半,才會有效。
而眾所周知,如果主魂消耗掉了一半還多,若是靈魂韌度不夠強大,神魂隨時有可能崩碎。
猜不透王千秋到底是用什麼法門,再祭煉羊脂玉淨瓶,三聖子也懶得動心思,打出一張一階滿級符,身形頓時在空中消失。
遠在數萬里外的許易,當然知曉,三聖子必定在火速追來,他卻紋絲不動,依舊分出靈魂之火,不斷祭煉。
瓶身上的靈魂印記,已經絕大多數都碎裂了,整個玉瓶透著蒙蒙的光氣,青青柳枝散發著淡淡的清香,安撫著他因為不斷分裂而變得有些焦躁的靈魂。
許易奪取三聖子的這枚羊脂玉淨瓶,絕非是見獵心喜,更非是臨時起意。
彼時,在天神殿,他親眼見三聖子使用此物,助一眾無法貼合天魔玉璧的修士,恢復肉身和精神,每每三兩滴液體灑出,便能令一眾行將枯萎的修士,迅速恢復。
此等異寶,他聞所未聞,事後也曾查閱過典籍,亦未見到有類似的寶物。
當時,他便留了心。
此番暗算三聖子,要三聖子性命,顯然是不能的,畢竟眾目之下,若真行此舉,無疑是自尋絕路,終極目的,奪取三聖子胸口的羊脂玉淨瓶就好。
一番偷襲,果然得手,靠著鋒銳的烏沉匕首,他輕鬆就割取了羊脂玉淨瓶。
此刻,他拼命煉化,就是要去掉羊脂玉淨瓶上的靈魂印記,免得留下個尾巴,弄得自己得時刻留心防備。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