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年怒道:「狼子野心終於露出來了,你連外門弟子尚且不是,就敢無視仙君之令,說是膽大包天、罪大惡極也不為過。」
許易微笑道:「徐大人切勿急著扣帽子,聽王某把話說完。竊以為此次地屹殿之行, 機會得來不易,我等趕去與成仙君匯合,縱有機緣,二位以為會輪得上我等嗎?」
徐年冷哼道:「你以為單獨行動,有機緣就能輪得上你?且不說這地屹殿中處處兇險,真正的神殿傳承,只掌握於三名內門弟子手中,不跟著仙君行走,漫說機緣,便是小命何時送掉都不知曉。」
許易道:「這正是我要與二位大人講的,區區不才,機緣巧合,得到些許這天神殿的傳承筆記。」
徐年與東方拓齊齊眉心一跳。
隨即,徐年斥道:「少胡言亂語,神殿傳承筆記何等至關重要,怎會流落於你手?」
許易也不搭話,送目四望,神念放出,三百餘丈外的一朵七彩小花飄然落入他掌中。
隨即,他肌膚破開一道傷口,將小花花瓣揉碎輕輕敷在傷口之上,頓時傷口以肉眼可見地速度癒合。
徐年與東方拓大驚,陽尊修士受傷之後能立即封住傷口並不為奇,此點凝液小輩便能做到。
可要傷口快速癒合,必須要外敷內用藥品。
這王千秋的傷口恢復如此之快,很明顯是那朵七彩小花的功勞。
許易道:「此花名為七色花, 有活血生肌之奇效。」
徐年默然無言, 眼見為實,讓他如何還能懷疑許易所言有虛,頓時為之心動。
東方拓面有踟躕,他素來行事,皆以仙門利益為重。
當此之時他雖心動,卻仍舊下不了決心,撇開大部隊,單獨行動。
許易再添一把火道:「適才,王某暫時離開,便是將身上一件神兵掩藏於一處秘地,借用此處之狂暴靈氣,來蘊養神兵,二位若是有興趣,亦可如此施為。」
此番話卻是實情,他適才離開,正是擇一秘地將招魂幡埋藏於一處靈穴,布置了小陣,開始蘊養這招魂幡。
而這番行為並非他突發奇想,正是得自何彬基交付的傳承筆記與何家數代人研究的心得筆記。
至於那蘊養招魂幡的陣法,同樣亦是得自何彬基。
此洪荒一角的靈氣實在狂暴,人體雖難承受,但於神兵而言,卻是難得的蘊養寶地。
許易須彌戒中寶物雖多,除卻磁芯珠,磁元珠,以及那縷真龍皇氣外,能入他眼的神兵利器也不過一件招魂幡和一柄化形骨劍,便是那玲瓏塔,在他心中也並無多重要,其餘皆不足論。
化形骨劍是他當下的主打神兵,須臾離開不得,而招魂幡太過顯眼,輕易他不敢取出使用,正好藉此寶地加以蘊養。
當然,為避免奇寶有失,他同時置放一枚神隱珠,催開禁制,隱去了招魂幡的存在。
否則,他又如何安心。
卻說許易話罷,徐年道:「本大人與東方大人可沒你那般多的機緣寶物,不需要擇地蘊養,你若真想與我二人聯袂探秘,這傳承筆記的內容是否該如實見告。」
徐年並非無寶,只是不習慣重寶離身,倘若丟失,這筆買賣可大大的不划算。
許易道:「徐大人若如是說,那王某隻能是無話可說,如此便不耽誤徐兄與東方兄,王某獨自探寶便是。」
徐年驚怒交集,冷聲道:「你敢不遵仙令,特立獨行?」
許易道:「徐大人別忘了,某入這地屹殿,是憑本事掙來的機會。據我所知,仙門著令探秘天神殿的力量,乃是內門弟子與外門弟子,多王某一個不多,王某既非內門弟子亦非外門弟子,自然不受仙門此令約束。二位若想尋成仙君等匯合,現在出行便是,某卻要為何仙君拼一把機緣了。」
徐年目瞪口呆,他早見識了許易的難纏,卻未想到竟難纏至此。
偏生這王千秋又字字句句卡在道理。人情上,抬出何仙君為後台,叫他無法反駁,只好掃一眼東方拓,說道:「東方兄,這個當口,你可不能不發話。」
東方拓轉視許易道:「王兄是真心邀請,還是相戲我與徐兄?若是真心邀請,某願與王兄同行。」
適才,他根本未關注徐年與許易的糾纏,而是專注於自己內心深處的糾結。
糾結半晌,這會兒,他也終於做下決心。
實在是仙緣難得,天降一個王千秋擁有神殿傳承畢集,豈非是天意。
天予不取,反受其咎。
許易道:「王某怎敢戲言,只是徐大人對王某不夠信任,東方大人願意加入,再好也沒有。」
許易當然可以獨行,但有東方拓和徐年的加入,自然更好。
畢竟在這地屹殿中,各大勢力,強者雲集,他區區一個東華仙門試弟子,單槍匹馬行於這地屹殿中,落在外人眼中,不斥於嬰孩持金元寶行於鬧市。
一旦和旁人相遇,爆發衝突和殺戮,幾乎是一定的。
而有了東方拓和徐年同行,情況自然大大改觀。
何況,倘若此二人不同行,他日他回返東華仙門。
他曾隻身入地屹殿探寶之事,必然暴露,徐年決計不會為他隱瞞,說不得還會煽風點火,引發無數麻煩。
徐年早已意動,見東方拓應下,順水推舟道:「要同行也不是不可,但這寶物分配之事,需得說在前頭,非是徐某小肚雞腸,而是徐某見了太多能共患難,不能共富貴的人物。」
許易道:「徐大人此言大善,某無異議。」
東方拓道:「徐兄既提出此議,想來心中已有成算,不如道出來,大家一併參詳。」
徐年笑道:「成算不敢當,只有一孔之見,徐某是這麼想的,咱們要遇到的情況,無非分作三種。一種是寶物恰好夠分三份,以及寶物不足三份或寶物超過三份之數。」
「寶物恰好夠分三份或者是三份的倍數,那再好不過,你我三人平分便是;倘使寶物不夠三份,某以為屆時咱們便各憑本事,各取所得;而寶物若超出了三份,除卻平分的那份,餘下的依舊是各憑能耐,各取所得。不知二位以為徐某此議如何?」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