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6章 神農嘗百草,伏羲尋神農
烈山氏天生不凡,三日能言,五日能行,三年知稼穡之事,其烈山氏心懷仁慈,尊老扶幼,德行高尚,是以族中人人敬仰!
那時人族未曾有大神通之人出行打獵,總被野獸所傷,烈山氏苦思三日,便想到以木製弓,以之射殺野獸,教之於族人,從此若不遇到妖獸,族人皆可憑著手中的弓箭保全不損,他的威望也漸漸提高。
風長老,也就是前任姜氏部落族長,見烈山乃是有德之人,隨之便將族長之位傳於他,自此烈山將族中事物處理得井井有條,遠近聞名,皆謂之乃是大賢者!
但是……雖然有了弓箭,可部落里的人口越來越多,烈山附近,天上的飛禽越打越少,地上的走獸越打越稀,所得食物難以裹腹。
僅僅打獵和捕魚並不足以維持族人的生存,烈山氏為此煩惱不已,日日苦思辦法,絞盡腦汁,卻是毫無所得。
在母親女登的告知下,烈山氏去找到武人氏,拜武人氏為師。
而後將自己的疑問一股腦說出,請教武人氏,武人氏微微一笑,一揮手,一物出現……
只見武人氏手中出現一道七彩光芒!!
「嗖……!!!」
武人氏隨手一揮,七彩光芒飛出部落,於部落之外百米內落下,沉入大地之中。
隨之,武人氏抓著一頭霧水的烈山氏肩膀,一息來到此地,待烈山氏反應過來,看見眼前一幕大驚失色!!
只見眼前百丈土地內竟長滿了似雜草般的物事,隨之,烈山氏滿懷好奇地揀起來細細觀看,畢竟,師尊給的東西怎會如那凡物?
而後,烈山氏近距離觀察,只見此物色呈五彩,上分九穗,長滿了一粒粒顆粒狀的物體,一股奇特的異香傳遍百里,讓其烈山附近的姜姓部落幹活兒的人都停下了。
烈山氏聞著這股異香,忍不住地摘下一把,而後,放入嘴裡慢慢咀嚼起來,只覺得此物入口留香,吃下去完全不餓。烈山氏大喜,暗想:有此物在,人族必不會再餓肚子了。
隨之,烈山氏以其狀將之命名為五彩九穗谷,並將它帶回族中,讓族人取其種子種在地上,如此一年之後地上都長出了穀子,族人和烈山氏盡皆大喜!
這大大地激勵了烈山氏,於是他帶領族人伐掉樹木,割掉野草,根據天時之宜,分地之利作木耒、耒耜等生產工具,開墾土地,種起了穀子。
如此又過一年,穀子全都長出,只是穀子和雜草長在一起,草藥和百花開在一起,哪些可以食用,哪些不可以食用,完全分不出來。
烈山氏見此,只能一樣一樣的嘗,一樣一樣的試種,畢竟這些東西都差不多,這怎能看出來?
好在經過烈山氏嚴謹嘗試,最後從中篩選出了五穀,謂之為稻、黍、稷、麥、菽。
「嗡嗡嗡………!!!」
就在烈山氏嘗出五穀之後,並為其取名,於混沌星空之下,聚集三朵祥雲,祥雲約莫千畝,而後分為三份,最大落入烈山氏體內,其二,一為武人氏所得,二飛向石屋洞天福地……
原來這五穀並非武人氏所擁有的,而是燧人氏告知。
畢竟,從超神世界,古華等等世界中就得知一切。
而也是因此,燧人氏探索天地,最終找到五穀。
故此,這五穀乃是燧人氏告知武人氏在何地,隨之武人氏尋來就是為了贈予烈山氏,讓其嘗百草,挑五穀!!
「嗡……!!!」
而後,烈山氏渾身氣勢越發磅礴,因三道功德所致,此刻烈山氏修為已達太乙金仙后期,甚至巔峰!!
畢竟是自身乃是地皇,存於女登腹中之時,萬靈朝拜,其本身天賦可會低??
那是自然不可能,有了此次三道功德,還有武人氏教導修行,在沒有功德之前都為金仙巔峰,獲得如此龐大功德,突破一個境界很難麼?
而後,烈山氏他還開創九井相連的水利灌溉技術,以之引水至田裡,如此不必日日澆水,而五穀也能夠盛熟,族人因感烈山氏之德,皆稱其為神農。
而姜氏部族因為有了五穀食用,不必再去打獵,傷亡也大大的減少了,如此發展越發壯大起來,姜氏部落周邊大小部族聞神農有賢德,且能種植五穀,是以紛紛來投,姜氏部族慢慢地發展壯大,成為了人族中的大族。
陳都,伏羲首都,伏羲在位數百年,人族的人口越來越多,單靠打獵捕魚的話,現在已經不能維持人族的正常生計……
他也正在為此煩惱,而就在這時,神農的賢名傳到伏羲的耳中,又聞人族先祖武人氏正在姜氏部族中,伏羲聽此,一笑。
心中有感,隨後拿出河圖洛書演算天機,幾日時辰,果然讓他算出神農正是下一任的人皇,證的是地皇道果。
而且這麼多年下來,神農威信足夠,自身人族氣運不低,可以讓他來接替自己的位置了。
伏羲大喜,忙派人傳召神農到陳都,他要見見他的下一個接任者。
神農在接到伏羲傳來的詔書之後,心中疑惑不已,不知伏羲找自己去陳都有何事,所以來到武人氏的房門外,求見師尊武人氏。
「弟子神農拜見師尊。」隨之,神農進入屋內,對著武人氏跪拜,武人氏睜開雙眸,其後,詢問道:「神農,你此番前來尋吾所謂何事?」
神農起身,道:「師尊,神農方才收了共主伏羲的詔書,讓叫神農到陳都,卻是不知有何事?神農不解,故此前來詢問師尊。」
武人氏聞言,輕笑一聲,道:「神農,你乃天定的下任人族共主,伏羲此時喚你去乃是準備傳位於你,為我人族計,你不可推脫了,且回去收拾行裝吧!」
神農聽後,才煥然大悟,隨之拜別武人氏後,收拾行李,告別了母親女登與諸多族人後隨之前往陳都……
神農雖為人族,但此刻已然是太乙金仙,故此來到陳都無需多久,一日便可。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