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兩百九十二章,敗

  周圍,有幾個騎士或依靠在牆壁上,或坐在石墩上,都關注著這一場比試。

  這一場比試的結果,關係到他們未來怎麼和雷文相處,怎麼劃分利益。

  畢竟這只是個子爵領地,領主對領地的開發遠遠沒有達到極限,他們正需要一些合適的戰友來共同開發這片領地。

  「你們覺得他怎麼樣?」

  幾個騎士說著話,判斷著雷文的戰鬥力。

  「應該不錯,如果是騎士的話,他的年紀有點大了,如果是大騎士,那就還年輕。」

  雷文的面龐偏向中年,三十幾歲的樣子,看起來飽經風霜。

  對於騎士來說,巔峰的戰鬥力也就是四十歲之前。

  對於大騎士來說,鬥氣能夠保持住六十歲之前的巔峰戰力,哪怕是老去,也能夠憑藉鬥氣發揮出巔峰時候的十之三五。

  如果是騎士長的話,提煉出生命能量,掌握歸還之法,哪怕是到死的那一天都還可以保持巔峰戰力。

  所謂巔峰戰力,也就是人體最巔峰的時候,想要突入下一個境界,那就得趁著還年輕,還處於巔峰就突破。

  不是沒有年老還能成為大騎士甚至騎士長的例子,而是一旦跌下巔峰,身體的暗傷就會在短時間內爆發出來,要人性命。

  對於騎士來說,特別是流浪騎士,身體的暗傷就是隱藏在身體裡的炸彈,一旦跌落就要命的那種。

  不論台下的騎士們怎麼猜測,台上的兩個騎士緩緩的開始轉著圓形。

  騎士的戰鬥大開大合,更多的技巧與戰術都應用於馬背上,但作為騎士,應該馬背上能衝鋒,地面上能搏殺,水裡面能撲騰,相當於中世紀的特種兵。

  疊著最厚的甲,有著最強的身體,最剛醒的意志,最強盛的氣勢,最威風的衝鋒。

  在地上打得過戰士,弓射比得上射手,跑步能跑過步兵,耐力比得上鬣狗,這就是騎士。

  「哈——」

  兩個人腳步一停,然後向前一奔,四個巴掌啪的一聲就拍在了一起,發出清脆的聲音。

  巴掌握著巴掌,手指掐著手指,兩個人就這麼開始角力,臂與膀,腰與椎,臀與胯,腿與足。

  兩個騎士的渾身都緊繃著,不時的向一側使勁,再調轉力量向另一側,用這種突兀的方式破壞對方的重心。

  砰——

  兩個人的頭錘撞在了一起,發出沉悶的聲音,就像是兩個老南瓜撞在了一起。

  「啊……」

  光頭騎士齜牙咧嘴,渾身的肌肉緊繃,超越了普通人的身體素質足以讓他掀翻比他高出一個脖子的高頭大馬,也可以把兩百斤的大石頭舉著玩,也可以將普通人提著跟娃娃一樣丟出去。

  但是現在,他掀不動雷文的身體,這個騎士就像是腳下生了根一樣扎在了地上,任憑他怎麼使勁也掙不開。

  雷文也是一副吃力很深的樣子,兩隻手微微顫抖,與肩膀平齊,不住的和這個光頭騎士角力。

  一個呼吸,十個呼吸,二十個呼吸過去了,光頭騎士呼吸稍稍有些裹亂,雷文眼神一動,作為爆發型的兵種,他快堅持不住了。

  又過了三個呼吸,光頭騎士的呼吸已經明顯影響到了身體的運作。

  「喝啊——」

  雷文一聲輕吼,腳下猛然使勁,腳掌下的靴子突然崩碎了線,幾根抓鞋底抓得緊緊的腳指頭都一一的露了出來。

  他一個踉蹌,不由得後退了兩步,喘了口氣,「你贏了。」

  光頭騎士長長的出了口氣,又深深的吸進去,看向雷文的神色就親近了許多,「雷文騎士,厲害。」

  他向雷文豎起了大拇指,在騎士們的眼中,每隻手的五根手指都有著自己的作用,大拇指吃力最大,也就預示著最強,小手指作用力最小,也就預示著最弱。

  在向他人豎起大拇指的時候,是在讚嘆與認可他人的強大,反之,豎起小手指的時候,則是在鄙視與輕蔑對方的弱小。

  「這次是我占了裝備的便宜,那個誰,把我那雙新靴子取出來送給雷文騎士。」

  光頭騎士大手一揮,豪氣的將一雙皮質的新靴子送給了雷文,既顯得了他的大氣,顯出了他作為勝利者對失敗者的鼓勵。

  雷文微微一笑,崩碎的鞋子是他故意為之,現在的場面也是他稍加引導的結果,「多謝斯考特騎士,我正需要這個。」

  在其他騎士眼中,自然知道他沒有盡全力,也不會輕視他。

  在斯考特騎士眼中,他自稱是大騎士下第一騎士,雖然險勝,但至少沒輸,面子也還在。

  雷文的目的達到了,既展現了力量,也沒有得罪人,還意外的收穫了一雙新靴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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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出意外,這場比試的消息帶給了雷文不少的幫助,騎士們對他的態度也親近了許多。

  在二層的餐廳里,雷文坐在末尾第二的位置上,吃著燉爛的肉糊糊,裡面有煮爛的肉絲,有成了糊糊的土豆,也有綠色的菜葉。

  這些食物用金屬的大盆裝得滿滿的,可以吃個大飽,那盆子有小半個洗臉盆那麼大,看起來確實挺震撼。

  領主沒有說話,騎士們自然也沒有說話,而是唏哩呼嚕的發出愉悅的進食聲與餐具的碰撞聲。

  雷文也吃的很香,雖然這並沒有自己做的好吃,但並不妨礙他與騎士們打成一團,做出自己流浪騎士身份該做的行為。

  吃過飯後,他就向著隔壁的房間走,他該換盔甲了。

  兩個侍從早早的穿上了皮甲,在房間裡等候,他的暗啞色盔甲上面乾乾淨淨,正等待著主人的穿戴。

  與之一同放在邊上的,還有一雙嶄新的皮靴,厚重,結實,就足夠了。

  雷文伸出手,像是個十字架,任由侍從忙活上下,給他穿戴上盔甲。

  「您的甲太重了,恐怕一般的馬都跑不了多久。」巴頓忍不住說道,眼中帶著深深地羨慕。

  「沒關係,我的馬有龍的血統。」雷文毫不在意的說道,明明說的是實話,落在侍從的耳中像是一句笑話。

  在這個時代,血統這種東西,貴族講究越純越好,而怪物則講究越混越好。

  吹噓自己的馬擁有惡龍的血脈也不是他一個人的說法,而是很多騎士都會以這樣的方式來標榜自己的強大與不可戰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