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2章 二十年功力的手速

  突然間,吳龍的手動了起來。閱讀

  左手手指在指板上快速按弦並移動,右手配合著左手的按弦,快速的撥弦。

  吉他的琴聲,就這麼突然間響起。

  快速地連成一片。

  沒有旋律,不講究節奏,就是單純的快!

  第一遍,很快。

  第二遍,更快。

  不管是左手和右手,都出現了殘影。

  「臥槽!」楚健驚得脫口而出。

  店員呆住了,忘記要收拾吉他,看向吳龍彈奏的手,眼睛越張越大。

  秋雨捂嘴,秋雅張大嘴巴,吳霞伸長脖子。

  楚健發現自己說話不雅,趕緊向秋雅道歉。

  「對不起,我口吐芬芳了。」

  「可是,臥槽!」

  「他,大神啊!」

  吳龍左手按遍所有品格上的每一根弦,彈了三遍,一遍比一遍快。

  停手時,楚健激動地說道:

  「龍哥,我叫你哥。你能不能再彈三遍,我想拍下來,給你錄個視頻。」

  秋雅不太理解,問楚健:

  「楚哥,你不用這樣激動吧?他雖然彈得快,但根本沒有旋律和節奏啊。只是彈得快而已,有什麼用?」

  「這樣單純的快,很好嗎?根本談不上享受吧?」

  楚健道:「是沒有旋律和節奏,但目前我所知道的人,都沒有人能彈得這樣快。這是專門練的呀!能練成這樣,還怕不會彈旋律和節奏嗎?」

  「單是他這樣彈,也是技術啊!」

  秋雨雙眼仿佛在冒星星,用崇拜的眼神看著吳龍。她雖然不懂彈吉他,但認同楚健的話。就算沒有旋律和節奏,這樣快地所有音都彈一遍,也是一種技術。

  「可以,我再彈三遍,你錄吧。」

  楚健剛才把所有琴都拿出來給他選,他自然不會拒絕楚健。

  等楚健將手機對準吳龍,吳龍又彈了三遍。店員了也在一旁,拿自己的手機悄悄拍攝。

  「哈哈,我要發朋友圈,發網上!」

  「龍哥,可以嗎?」

  好傢夥,還真叫上了。看著比自己大二十多歲的楚健叫自己哥,吳龍真不好意思。

  「可以。楚哥,我叫我吳龍就行,不用稱我為哥。」

  「不行,一定要叫你哥!你的技術比我好,這是對你的尊重!」

  「感謝龍哥今天讓我見識到了什麼叫神技。我發到圈裡,肯定會鎮住所有人!」

  「龍哥,這吉他算我送給小霞,你不用付錢。」

  「這怎麼行。」吳龍說道:「你也是在做生意,怎麼好意思白拿。」

  「龍哥,不要緊的。我發朋友圈、發群里、發網上,就等於為我的店打GG。不到三千元買這樣的GG,我還賺了!」

  秋雅搖頭,說道:「只是快有什麼用?這樣的技術又不能聽。沒有旋律、沒有節奏,根本不算是音樂。」

  聽到秋雅這樣說,吳龍點頭承認。

  「你說得有道理啊!」

  他暗中點開系統商城,搜索「彈吉他炫技」,出來一首曲子《野蜂飛舞》。

  《野蜂飛舞》?

  據說此曲常被人用來展示鋼琴的彈奏技巧,沒想到吉他也有。

  10000聲望值,兌換!

  原本他的十萬聲望值因為兌換了旁門左道系列,只剩幾萬聲望值。這些天聲望增漲,又漲回十萬,並超過十萬。

  兌換並點擊使用後,吳龍有了二十年彈奏表演《野蜂飛舞》的功力。好麼,二十年功力真給力。

  「人類啊,你們真是無知!」

  「敢嘲笑大魔王的人類,都必將為自己的行為感到後悔!」

  「那就讓你們見識大魔王的真正實力!」

  吳龍誇張的說完,開始彈奏《野蜂飛舞》。

  大家看到吳龍的手指再次快速地彈動起來,琴聲又是密集地響起。

  這一次,他們發現密集的琴聲中,居然有了旋律!

  雖然節奏是快速且密集的,但是旋律出來了。

  後面,他們漸漸聽出了節奏。

  極速、密集地彈奏中,居然還能藏著節奏!

  似乎,這是一首曲子?

  楚健激動地拿著手機在拍攝,他的店員也偷偷地用手機拍攝。吳龍看見了,並沒有阻止。

  有個小孩跟著大人走進店裡,看見店裡的人圍在一起,便拉著小孩過來看。

  「爸,有蜜蜂!」

  大人也似乎聽見了蜜蜂的聲音,心想大晚上的還有蜜蜂?這些人圍在一起,是在捉蜜蜂?

  兩人走進一看,所謂的蜜蜂的聲音,居然是吳龍在彈奏吉他。

  一曲彈完,秋雅感嘆道:「真的就像一群蜜蜂在我耳邊嗡嗡嗡嗡吵鬧。」

  「沒錯,這首曲子就叫《野蜂飛舞》。」吳龍道出曲名。

  楚健在看拍攝的視頻,邊看邊說:「值了,今天這把吉他送得值了!」

  「這視頻發出去,我這店的招牌更亮了!」

  「龍哥,你不要琴嗎?我再送你一把琴吧。」

  吳龍搖頭:「沒必要。我只是隨便玩玩,沒時間彈琴。要不你送些樂理的書給我妹吧。」

  「沒問題!」

  楚健把視頻發出去,然後親自為吳霞選書。

  除了吉他書和樂理書,還有吉他彈唱曲譜書,上面是流行歌曲的吉他曲譜。

  十幾本書,楚健親自幫捆綁好。

  進來的顧客看到老闆白送吳龍那麼多書,不由有些酸。想了想,說道:

  「彈得很快。不過你手中的好像是民謠吉他吧?你這彈的曲,應該用古典吉他才對。民謠吉他是彈唱用的,你不會彈唱吧?」

  吳龍本不在意一個陌生人的嫉妒。不過他看到吳霞、秋雅、秋雨、楚健和店員的眼中,都露出同樣的疑問,便想給他們一個答案。

  「你們啊,總喜歡質疑大魔王。」

  「看來,大魔王還要再展示真正的技術。」

  楚健心中一喜,趕緊再次拿起手機拍攝。

  吳龍搜索系統商城,「節奏感強的彈唱歌曲」。系統商城給出了一些歌曲,吳龍自己沒有選,讓系統商城隨機選出一首。

  《彩虹》。

  這是一首前世所在的世界,一個組合唱的歌曲。

  10000聲望值兌換,再加1000聲望值兌換吉他彈奏。

  記憶中,流淌著這首《彩虹》。

  他將用二十年功力,彈唱。

  前奏彈響,明快的吉他聲在店裡迴蕩。

  秋雅的頭,不由自主就跟著旋律左右輕擺。

  秋雨的身體,則跟著節奏輕微搖晃。

  吳霞,似乎在用腳跟著旋律打拍。

  吳龍看向秋雨唱道:

  「愛了就別偽裝,

  迷失了也別彷徨。

  不管未來怎樣,

  你都要保持堅強。」

  秋雨愣住了,這是……

  吳龍的目光,移向秋雅。

  「如果明天你的心,

  依然還在流浪。

  我願意承受這份愛,

  陪著你,

  打造一片天地。」

  秋雅臉頓時紅了。

  兩人才認識,兩次?

  這個吳龍居然就,當眾表白?

  太不靠譜了!

  仗著自己長得帥?還是仗著功夫高?

  果然,他不僅囂張、最狂,還很霸道!

  吳龍的目光再次移動,看向秋雨。

  「我的世界從此以後多了一個你,

  每天都是一齣戲。

  無論情節浪漫或多離奇,

  這主角是你。」

  秋雨的臉,早紅了。哎呀,我才十八歲。你是我閨蜜的哥哥。

  這樣,好嗎?

  結果,她發現吳龍的目光,又移向她堂姐。

  「我的世界從此以後多了一個你,

  有時天晴,

  有時雨。

  陰天時候我會告訴你,

  我愛你,

  勝過彩虹的美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