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然間,吳龍的手動了起來。閱讀
左手手指在指板上快速按弦並移動,右手配合著左手的按弦,快速的撥弦。
吉他的琴聲,就這麼突然間響起。
快速地連成一片。
沒有旋律,不講究節奏,就是單純的快!
第一遍,很快。
第二遍,更快。
不管是左手和右手,都出現了殘影。
「臥槽!」楚健驚得脫口而出。
店員呆住了,忘記要收拾吉他,看向吳龍彈奏的手,眼睛越張越大。
秋雨捂嘴,秋雅張大嘴巴,吳霞伸長脖子。
楚健發現自己說話不雅,趕緊向秋雅道歉。
「對不起,我口吐芬芳了。」
「可是,臥槽!」
「他,大神啊!」
吳龍左手按遍所有品格上的每一根弦,彈了三遍,一遍比一遍快。
停手時,楚健激動地說道:
「龍哥,我叫你哥。你能不能再彈三遍,我想拍下來,給你錄個視頻。」
秋雅不太理解,問楚健:
「楚哥,你不用這樣激動吧?他雖然彈得快,但根本沒有旋律和節奏啊。只是彈得快而已,有什麼用?」
「這樣單純的快,很好嗎?根本談不上享受吧?」
楚健道:「是沒有旋律和節奏,但目前我所知道的人,都沒有人能彈得這樣快。這是專門練的呀!能練成這樣,還怕不會彈旋律和節奏嗎?」
「單是他這樣彈,也是技術啊!」
秋雨雙眼仿佛在冒星星,用崇拜的眼神看著吳龍。她雖然不懂彈吉他,但認同楚健的話。就算沒有旋律和節奏,這樣快地所有音都彈一遍,也是一種技術。
「可以,我再彈三遍,你錄吧。」
楚健剛才把所有琴都拿出來給他選,他自然不會拒絕楚健。
等楚健將手機對準吳龍,吳龍又彈了三遍。店員了也在一旁,拿自己的手機悄悄拍攝。
「哈哈,我要發朋友圈,發網上!」
「龍哥,可以嗎?」
好傢夥,還真叫上了。看著比自己大二十多歲的楚健叫自己哥,吳龍真不好意思。
「可以。楚哥,我叫我吳龍就行,不用稱我為哥。」
「不行,一定要叫你哥!你的技術比我好,這是對你的尊重!」
「感謝龍哥今天讓我見識到了什麼叫神技。我發到圈裡,肯定會鎮住所有人!」
「龍哥,這吉他算我送給小霞,你不用付錢。」
「這怎麼行。」吳龍說道:「你也是在做生意,怎麼好意思白拿。」
「龍哥,不要緊的。我發朋友圈、發群里、發網上,就等於為我的店打GG。不到三千元買這樣的GG,我還賺了!」
秋雅搖頭,說道:「只是快有什麼用?這樣的技術又不能聽。沒有旋律、沒有節奏,根本不算是音樂。」
聽到秋雅這樣說,吳龍點頭承認。
「你說得有道理啊!」
他暗中點開系統商城,搜索「彈吉他炫技」,出來一首曲子《野蜂飛舞》。
《野蜂飛舞》?
據說此曲常被人用來展示鋼琴的彈奏技巧,沒想到吉他也有。
10000聲望值,兌換!
原本他的十萬聲望值因為兌換了旁門左道系列,只剩幾萬聲望值。這些天聲望增漲,又漲回十萬,並超過十萬。
兌換並點擊使用後,吳龍有了二十年彈奏表演《野蜂飛舞》的功力。好麼,二十年功力真給力。
「人類啊,你們真是無知!」
「敢嘲笑大魔王的人類,都必將為自己的行為感到後悔!」
「那就讓你們見識大魔王的真正實力!」
吳龍誇張的說完,開始彈奏《野蜂飛舞》。
大家看到吳龍的手指再次快速地彈動起來,琴聲又是密集地響起。
這一次,他們發現密集的琴聲中,居然有了旋律!
雖然節奏是快速且密集的,但是旋律出來了。
後面,他們漸漸聽出了節奏。
極速、密集地彈奏中,居然還能藏著節奏!
似乎,這是一首曲子?
楚健激動地拿著手機在拍攝,他的店員也偷偷地用手機拍攝。吳龍看見了,並沒有阻止。
有個小孩跟著大人走進店裡,看見店裡的人圍在一起,便拉著小孩過來看。
「爸,有蜜蜂!」
大人也似乎聽見了蜜蜂的聲音,心想大晚上的還有蜜蜂?這些人圍在一起,是在捉蜜蜂?
兩人走進一看,所謂的蜜蜂的聲音,居然是吳龍在彈奏吉他。
一曲彈完,秋雅感嘆道:「真的就像一群蜜蜂在我耳邊嗡嗡嗡嗡吵鬧。」
「沒錯,這首曲子就叫《野蜂飛舞》。」吳龍道出曲名。
楚健在看拍攝的視頻,邊看邊說:「值了,今天這把吉他送得值了!」
「這視頻發出去,我這店的招牌更亮了!」
「龍哥,你不要琴嗎?我再送你一把琴吧。」
吳龍搖頭:「沒必要。我只是隨便玩玩,沒時間彈琴。要不你送些樂理的書給我妹吧。」
「沒問題!」
楚健把視頻發出去,然後親自為吳霞選書。
除了吉他書和樂理書,還有吉他彈唱曲譜書,上面是流行歌曲的吉他曲譜。
十幾本書,楚健親自幫捆綁好。
進來的顧客看到老闆白送吳龍那麼多書,不由有些酸。想了想,說道:
「彈得很快。不過你手中的好像是民謠吉他吧?你這彈的曲,應該用古典吉他才對。民謠吉他是彈唱用的,你不會彈唱吧?」
吳龍本不在意一個陌生人的嫉妒。不過他看到吳霞、秋雅、秋雨、楚健和店員的眼中,都露出同樣的疑問,便想給他們一個答案。
「你們啊,總喜歡質疑大魔王。」
「看來,大魔王還要再展示真正的技術。」
楚健心中一喜,趕緊再次拿起手機拍攝。
吳龍搜索系統商城,「節奏感強的彈唱歌曲」。系統商城給出了一些歌曲,吳龍自己沒有選,讓系統商城隨機選出一首。
《彩虹》。
這是一首前世所在的世界,一個組合唱的歌曲。
10000聲望值兌換,再加1000聲望值兌換吉他彈奏。
記憶中,流淌著這首《彩虹》。
他將用二十年功力,彈唱。
前奏彈響,明快的吉他聲在店裡迴蕩。
秋雅的頭,不由自主就跟著旋律左右輕擺。
秋雨的身體,則跟著節奏輕微搖晃。
吳霞,似乎在用腳跟著旋律打拍。
吳龍看向秋雨唱道:
「愛了就別偽裝,
迷失了也別彷徨。
不管未來怎樣,
你都要保持堅強。」
秋雨愣住了,這是……
吳龍的目光,移向秋雅。
「如果明天你的心,
依然還在流浪。
我願意承受這份愛,
陪著你,
打造一片天地。」
秋雅臉頓時紅了。
兩人才認識,兩次?
這個吳龍居然就,當眾表白?
太不靠譜了!
仗著自己長得帥?還是仗著功夫高?
果然,他不僅囂張、最狂,還很霸道!
吳龍的目光再次移動,看向秋雨。
「我的世界從此以後多了一個你,
每天都是一齣戲。
無論情節浪漫或多離奇,
這主角是你。」
秋雨的臉,早紅了。哎呀,我才十八歲。你是我閨蜜的哥哥。
這樣,好嗎?
結果,她發現吳龍的目光,又移向她堂姐。
「我的世界從此以後多了一個你,
有時天晴,
有時雨。
陰天時候我會告訴你,
我愛你,
勝過彩虹的美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