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終究還是群居動物。記住本站域名
老話說,獨樂樂不如眾樂樂是沒錯的。
不論什麼事,大家一起玩才是最好玩的。
就像一個網遊的GG說的「人多才好玩」。
在家宅著打單機遊戲雖然有趣,但是哪裡比得上跟幾個靚女一起打遊戲有趣呢?
或者,跟幾個靚女開車自駕游,就像現在。
看看美景,吹吹山風, 看靚女獻殷勤,在車上忘情吃水果。
然後下了車,一起吃飯,拍照,打遊戲,打撲克, 回屋休息, 看靚妹表演一字馬等一條龍。
當然這還是得建立在有錢的前提下。
若是沒錢,這些好玩的,都體驗不到。
有錢人的日子才是享受生活,沒錢只能是活著。
時近中午。
眾人在山裡的農家樂里吃農家宴。
龍旦靠近林辰,說著關於一起投資的事。
林辰對車行沒興趣。
龍旦說道:「電競戰隊也行,房地產也行,投資夜店、電影也行,直接干投行都行。我出幾個方案,等給你看看。咱們一起賺大錢。」
林辰只能應承說「行」。
林辰原本沒有什麼投資、創業的打算。
反正瑞銀里有幾十億美金,這輩子躺平了花就是,享受人生足夠了。
就邵姐那種美麗少婦,隨便給花個幾萬塊送點小禮物,她都開心的不要不要的。
張婷這種年輕妹子也差不多。
但問題在於,系統提供的各類強化膠囊,果實過於誘人,價格昂貴,如果購買, 那這幾十億美金根本不夠花。
雖然他有【財富光環】,目前的等級下, 特效為「每存在一秒鐘獲得0.4元」, 每天獲得34560元。
這筆錢用來吃喝玩樂可以,但用來買一顆售價為5億美金的果實,則需要攢三四十年吧。
所以投資賺錢,讓錢生錢這事,可以提升日程開始考慮了。
「這家店的老闆娘,是個大美女。」
龍旦在說完投資的事後,話鋒一轉。
「所以你帶隊來這裡消費,當舔狗?」林辰笑問。
龍旦苦笑:「可以這麼說吧。你願意聽聽我的故事嗎?」
「說。」
「我稱她為L,兩年前我高三,一次偶然的飯局,我認識了L。她成熟婉約的氣質吸引了剛滿十八歲的我。」龍旦喝一口酒。
「也是少婦?」林辰問。
問完就後悔了,什麼叫「也」?
這個「也」字,搞得他很沒面子。
龍旦卻並未察覺,目光深邃,沉醉在回憶里:「在那次飯局上,我趁她離席去衛生間,跟了上去,厚著臉皮跟她搭訕。她的相貌和氣質狠戳我的審美,在我眼裡,她像是九天仙女一樣美麗且不惹塵埃。她氣質雖然成熟,但是卻不風塵,在我看到她的第一秒鐘,我體會到了淪陷的感覺。」
林辰扣了扣鼻孔,示意他繼續。
「我當時十八歲,當然感覺自己很帥,但面對她,我卻沒什麼信心和勇氣。我站到她面前,硬著頭皮說,嗨,美女,你好,能加個微信嗎?」龍旦慢慢舒一口氣,繼續說,「她當時笑意盈盈的看著我,但卻並沒有同意。」
「……說明你還不夠帥。」
「不是。」龍旦說,「因為她是堂哥帶來的,我堂哥家比我家更得勢,錢更多,人脈更廣,他爹比我爹有本事,他比我有本事。一開始,我以為她是我堂哥的女朋友,後來才知道,她是我堂哥帶來玩的。我堂哥有正牌女友,但卻不是她。幾天後的一次飯局,我又碰到她,我喝了一點酒,又去找她要好友,她終於同意了。我那晚特開心,晚上回去就跟她聊天,但她卻比較冷淡。」
林辰點著頭,示意他繼續。
他繼續說:「我問了我堂哥,問L是不是你女朋友?我堂哥說,一個爛貨,隨便玩玩而已。我當時聽了這話氣到發抖,我心裡的完美女神,竟然被他用那種輕蔑的語氣和那種詞說出來。但是我很怕我堂哥,當著他的面,我只敢心裡生氣,表面上仍是樂呵呵的笑。」
林辰看看龍旦,一百八十公分的身高,二百一十斤的體重。
這個身材不能說胖,只能說壯如小牛犢。
泰拳年輕時一百八十公分高,一百九十斤重,他比泰拳當年重二十斤。
按照某些女生的審美,他這種身材可能並不吃香。
但林辰覺得,男人這種體型和身材很霸氣,氣場十足。
往那一站,就是一堵牆。
這樣一堵牆,面對他的堂哥,竟然唯唯諾諾,林辰都好奇,他堂哥得是什麼風雲人物。
「後面呢?」林辰問。
「後面我就開始追求L,但那時候我在全力準備高考,不為別的,就為考個高分讓家裡高興,尤其是讓我爺爺高興,我爺爺有國士情結,希望家裡出高材生,最好是進兩院的那種。」龍旦說,「但我肯定不是那苗子,倒是我堂哥厲害,憑自己本事考入付旦,我最後考了個普通學校。但高考結束後,我就全力追求L.給她送東西,約她出來吃飯,她想要的我儘量滿足。」
「我因為玩網遊花錢過多,被家裡限制。我有好幾輛豪車,但那都是家裡以公司名義買的,可以用來做稅的。我奶奶是比較疼愛我,我玩網遊花了上千萬,都是奶奶給我的錢。後來我奶奶去世了,我沒有了主要經濟來源。送給L的禮物一次不如一次,請她吃飯的地點也消費降級。」
龍旦又喝了一口酒。
「舔到最後應有盡有還是一無所有?睡到沒?」林辰問。
「我帶她去旅行,在魔都最高的地方說愛她,她只是笑,沒什麼回應。」龍旦說,「後來有一次,我過生日。我花了幾十萬布置鮮花房,準備好好浪漫一下。結果半途,她接到我哥電話,我哥喝醉了,讓她去伺候,她接了電話就走,根本不對我有絲毫留戀。我才知道,她原來一直喜歡我堂哥,知道我堂哥有女友,還默默當備胎。我拿她當寶,而我堂哥拿她當狗,她願意當狗,也不當我的寶。」
「唉。」
林辰嘆氣一聲。
「可是我堂哥當時在京城玩啊!那晚我和L是在三亞的!她直接去機場坐飛機飛往京城。半夜我擔心她是否平安抵達,給她打電話,她氣喘吁吁說在夜跑。當時我心想,呵,別騙我了,當我是三歲小孩嗎?哪有人半夜一點夜跑還累成那樣?肯定是不想和我說話,故意找的藉口唄。」
「唔……」林辰安慰說,「有沒有別的可能性?比如不是夜跑?」
「那就是在夜店蹦迪,她喜歡蹦迪。」龍旦說,「總之,那晚之後,我難過了許久。再次見到她時,是在三個月後的一次飯局上,你猜怎麼著?她不是跟我哥去的,而是跟一個另一個我不認識的人,那人還當眾讓她獻舞。她雖然不情願,但還是當眾跳了一支舞。我才知道,原來她會跳舞啊!而且跳的那麼好,是專業舞蹈科班出身。」
「你追了她一年半,不知道她會跳舞……」林辰摸摸光頭,「無法評價你。」
「我單身,沒有女朋友,家境也不差,她為什麼不跟我?我不會玩弄她,對她是付出真心,她為什麼要跟別人?後來我才知道,人家那個人也有女友,她還是給人家當舔狗,當備胎。人人都能玩,就我不行?這不是欺負老實人嗎?」
龍旦語氣激動起來。
林辰也是剛十八,對於龍龍的疑惑和故事,他也給不出能安慰人的話語,只能說句:「節哀順變。」
「後來一次偶然機會,我和朋友到鳳凰山自駕游,又遇到她。原來她在山裡開了民宿,以及花店。我經常帶人來光顧她的生意。現在,我和她是朋友。我記得她以前開的是奔馳GLE,現在是一台小POLO,我就想,她是不是遇到了什麼困難?她是不是被我堂哥那種渣男玩了,拋棄了?我想幫助她而已。」
龍旦說完,一口悶掉一杯茅台。
這酒是他自己帶來的。
林辰陪了他一口,摸著下巴,在想,這叫L的女人,是哪一個呢?在【友誼之光】里,見到過龍旦的信息掃描,其中提到過,他被四個女人所傷害。
也不知道這個L,是不是其中的一個,或者說,是哪一個。
「你知道我為什麼和你說我的這個故事嗎?」龍旦忽然看過來。
「人喝了酒,就會分享自己的故事。」林辰說。
「不全是。」龍旦說,「因為這個故事,現在和你有關了。」
「呀?」林辰一驚,「跟我有什麼關係?」
【請記住我們的域名 ,如果喜歡本站請分享到Facebook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