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曦推出首支個人MV,疑似回應近日風波!」
快音瘋狂向所有下載了自家APP的用戶強制推送此消息,而且推送標題起得駕輕就熟,依舊走「大爺來嘛來吃瓜呀」的路線。
如今的快音,不光擁有高達5000萬的裝機用戶,而且活躍用戶已經達到了3700萬——很明顯,活躍用戶比例的大幅提高,預示著這個世界用戶刷短視頻的習慣正在養成!
很快,大批用戶被標題吸引,順著推送進了林曦的個人頻道。
此時的快音運維部老大宋超表示毫無壓力。
現在,快音的雲伺服器,光是租金一年就要支付將近三個億,可想而知那是多大的容量?
這麼說吧,當初三大雲伺服器的供應商,迫於五嶽會的壓力,對快音愛答不理,現在已經變成了他們差點高攀不起。
反正,現在他們已經不鳥五嶽會了。
為什麼?很簡單,一方面五嶽會的統治力在下降,但更重要的另一方面,是快音給的太多了啊!
之前三大雲伺服器供應商,以為快音也就是小打小鬧,而且隨時會被五嶽會拍死,所以誰會為一年幾百萬的生意,去得罪五嶽會?
但是現在就不同了啊,混IT界的,但凡你眼睛不瞎,都能看出來快音極有可能成為社交賽道的大鱷!
還是史上從未出現過的超級大鱷。
人家現在一年雲伺服器租賃費三個億算很多?
不,那只是開始!
未來,他們每年花在這方面的錢,很可能高達五十億!
說的是一年!
這個預估,倒是一點都沒誇張。
殊不知某音,一年雲伺服器的租賃費用,差不多就是五十個億——你得想想它需要儲存多少天量的數據。
所以,三大雲伺服器供應商的老闆們,不禁要問自己的手下:這樣的客戶不舔,請問你舌頭長著是幹嘛用的?
手下但凡敢猶豫一下,他們必然要提高聲音再問一句:跟快音比起來,五嶽會算個毛啊?他們有毛嗎?
東夏有句古話,叫斷人財路如同殺人父母,毫不誇張地說,此時五嶽會要再敢對他們指手畫腳,這些老闆一定會毫不猶豫地掀桌子——哪怕是五嶽會有股份的那兩家也一樣!
開什麼玩笑,有股份就了不起?有股份就不讓其他股東賺錢了?
不過很明顯,誰都知道五嶽會再不爽,也不敢在這個時候跟他們翻臉——這個時候翻臉,五嶽會不就等於是給自己樹了個敵人,同時又給林曦送了個朋友嗎?
什麼叫威信動搖、統治力崩塌?
這就是!
就像一個王朝,如果各地諸侯盡皆臣服,那麼皇權就至高無上,完全可以做到君要臣死,臣不得不死。
但是如果某地出現難以平定的叛亂,那麼皇帝就不得不籠絡各地臣子,希望他們與自己站在同一邊。
這個時候你再說君要臣死?臣說我不死,愛誰死誰死。
對於五嶽會來說,這一切都只是剛剛開始!
正如林曦的MV里的歌詞一樣。
「如果邪惡是華麗殘酷的樂章,它的終場我會親手寫上。
晨曦的光,風乾最後一行憂傷,
黑色的墨,染上安詳。」
林曦想表達的,在歌里已經表達的很清楚了。
他要親手終結五嶽會,讓晨曦的光照進這個墨黑的貴圈。
MV時長高達九分鐘,以灰黑色為基調,以福爾摩斯探案故事為原型,講述了一樁離奇的殺人案發生,主角通過抽絲剝繭,最終發現真兇,並將其繩之以法的故事。
MV中講故事的不少,但是講探案懸疑的,卻是少之又少。
而結合發這個MV的時間點,大多數人都能看出,這個故事還是用來映射現實的。
很多人在看了第一遍之後有點沒懂,又重新看了一遍。
而第二遍時,已經或小聲的,或在心裡,輕輕地跟著哼唱起來了。
這就是這首歌的真正魅力——你越聽,就一定會越上頭!
沒錯,林曦的這首MV,就是JAY的封神之作《夜的第七章》!
作為華語樂壇史詩級的歌手、唱作人,周董的地位已經毋庸贅言,再去爭論他的地位,就像跟小學生爭論一加一為什麼不等於三,毫無意義了。
毫不誇張地說,那是一個時代的精神符號之一,沒人能夠抹去。
而這首《夜的第七章》,在他無數璀璨光華的作品裡,就像是鑲嵌於皇冠頂部,那顆最耀眼、最奪目的寶石。
至少一半以上的周董歌迷,認為這首歌是他的封神之作,區別最多只在於,後面要不要加個「之一」。
要不要加「之一」,大抵是因為他能稱之為「封神之作」的歌,實在太多了。
但毫不影響,這歌在華夏流行音樂史上的地位。
有人說,這首歌真的很難唱,除非是專業歌手,否則很難唱好。
但正因如此,或許它是第一首無法做到人人會唱,卻堪稱神曲的流行音樂作品。
它就像是躺在博物館裡的文物,你不必每天把玩,但只要看到,你必然會驚艷,會精神一振。
事實的確如此。
把這歌稱為藝術品,或者是華語音樂鼎盛時代的證據,恐怕沒有多少人會反對。
它的強大,不僅僅是開闢了一種敘事的黑暗曲風,或者是一種全新的RAP唱法,再或者是令人嘆為觀止的編曲,更因為它那無可比擬的超前性。
在華夏,即便在這首歌誕生了近二十年之後,很多人依舊都聽不出任何的時光痕跡——無論是詞、曲,乃至樂器、節奏、韻腳、立意、唱法……如果第一次聽,你必然會認為這是一首
「很潮」的新歌。
二十年不過時,二十年依然保持領先的音樂理念,能如此歷久彌新的,恐怕在整個樂壇都挑不出幾首。
這意味著當時寫這首歌的時候,沒有借鑑過一絲一毫當時樂壇的流行元素、取巧手法,甚至也沒有借鑑過此前歷史上任何一首經典,否則那種「過時」的年代感肯定是逃不掉的。
所以,據說這首歌光編曲就足足花了八個月,也就不足為奇了。
這是真正的天才之作,至少在林曦穿越前,他也沒有見過能超越此作的同類型歌曲。
而在這個星球上,《夜的第七章》註定要比在地球上更為驚艷,更讓人目瞪口呆。
這當然不是林曦「抄」得比原作更好,而是這個世界完全不同的音樂史使然。
由於文化樹分叉的不同,這裡的黑暗風音樂,經歷了上百年的發展,是全球音樂領域重要的類型之一。
而在經歷八九十年代的低潮後,由於歐陸大製作人邁克特納為首的一大批樂壇重磅人物的大膽創新,如今黑暗風音樂低谷崛起,正處在大受追捧的黃金期。
這點,從去年格萊美最佳編曲以及金曲獎,雙料大獎齊聚於那首黑暗風歌曲《DarkForest》
就可見一斑了。
而且,去年油管播放量最高的十大金曲中,暗黑風歌曲占了其中兩首,也足以證明其受歡迎程度。
正因為如此,全世界無數音樂人,都試圖嘗試創作此類歌曲。
一方面當然是順應大勢,期望站在風口起飛,另一方面則是某種慣例使然——各大洲流行什麼風向,各區藝人就比拼哪個風向的作品,你說這是為本區爭光也好,某種虛榮心也罷,反正一直以來都是如此。
參與創作的人多了,作品自然也就多,如此一來,跟著變多的,當然還有喜歡暗黑風音樂,或者說至少能鑑賞黑暗風音樂的聽眾。
所以,當《夜的第七章》的MV在快音首發以後,所引發的轟動,要遠遠大於藍星,甚至達到了林曦都有些驚訝的程度!
在喜歡暗黑風的網友眼裡,《夜的第七章》簡直就是一塊無上的瑰寶。
這些網友不但在評論區留下無數近乎肉麻的溢美之詞,還自覺的一鍵三連外帶瘋狂轉發,去其他平台繼續吹捧。
什麼「暗黑風第一曲」、「十年來東夏樂壇的巔峰之作」、「五十年內無可超越之作」之類的形容比比皆是。
誇得太狠,連林曦都忍不住去偷瞄了兩眼,然後紅著老臉悄悄給這些評論點了好些贊——
倒是很謹慎,用的是小號。
而那些原本對黑暗風無感的網友,反應也遠超林曦的預期。
比如,因為這首歌融合了RAP的元素,而由鬼才詞人黃俊郎撰寫的RAP詞不但是罕見的敘事風格,而且無論立意、內涵、深度以及韻腳都近乎完美,因而對於RAP粉而言簡直就是一場極致的視聽享受!
所以RAP粉也跟著吹爆!
喲喲,切克鬧,誰說這詞兒不牛X,我可去你嗎了個……skr,巴拉巴拉。
剩下的那部分網友,大都也能找到喜歡這首歌的理由。
比如,RAP之外的副歌部分,旋律帶著點詭異同時又悠長悅耳,雖然難唱但是真的好聽,足以秒殺大多數流行歌。
也有些人單純只喜歡它的曲,或者詞,或者由邵先民導演、林曦主演,精緻堪比電影鏡頭的MV。
對於一首史詩級的神曲而言,它的每一部分拉出來,都必然是最頂尖的。畢竟如果有一項短板,都不足以封神。
於是,這個MV上傳不到三個小時,就立即登上了各大社交媒體的熱搜。
「你可以懷疑林曦的人品,但是你永遠無法懷疑他的作品。」
「我一邊罵他,一邊卻聽他的歌,是不是精神分裂了?」
「你們聽不出來?這歌明顯就是在說,最近的事是因為有邪惡勢力在黑他啊!」
「老規矩,林曦一出新歌,關於他的黑料就必然會反轉,瓜子板凳已備好,期待!」
「反正曦哥的才華歌壇沒人能比,你們這些起鬨的就讓他被封殺吧,封殺以後歌壇回歸死寂你們就開心了。」
「有一說一,商人逐利怎麼了?他跟甘州衛視合作又沒用槍逼人家,這也有錯?」
因為這首MV的出現,現在支持林曦的人,說話更大聲了。
而原先中立的,以及部分罵林曦的,也開始試著理性地去看待「一億投資事件」。
這到底是正常商業行為,還是算所謂的吸窮人血?
歌壇除去了林曦,真的會更好?
不過,依舊還有不少人,固執地表示自己的道德觀里融不進一粒沙子。
「喲喲,這就開始有腦殘粉來洗了?一首破歌有什麼了不起?」
「對啊,好在哪,我完全無感。」
「好個屁,說好的都是請的水軍,這麼明顯看不出來?」
不過,這一次發表嘲諷的,大都是普通網友,或者五嶽會請的水軍。
有趣的是,一天過去了,圈裡的歌手,無論是成名已久的老將,或者是新人,幾乎沒有一個發表過對這歌的點評。
更別說貶低、嘲諷。
很明顯,他們都學聰明了。
他們至少知道,無論什麼情況下,最好不要去輕易招惹林曦,否則很可能被打臉。
甚至打臉都未必夠,弄不好還要臉被摁在地上反覆摩擦帶火花。
對此,林曦表示,無敵真寂寞。
連嚴夢菲、於舒雲這次居然都不嘲諷自己,這圈子真是越來越沒意思了。
不過,很快他就發現,有一股新勢力冒了出來!
那是音浪等短視頻平台的各大音樂類UP主!
別小看這些UP主,隨著短視頻的普及,這些UP主動輒就上百萬粉絲,他們的觀點照樣可以影響一大群人!
尤其是在音浪上,至少十幾個這樣的音樂UP主。
而他們,幾乎一邊倒地在嘲諷、貶低這首歌。
其中一個叫「音樂鐵子」的大V,擁有三百萬粉絲,是現在音浪最知名的音樂博主。
他就專門做了一期節目,來點評《夜的第七章》。
「有人說這首歌的詞好,我真的笑了。這首歌的詞明顯只是辭藻的堆砌,打字機、菸斗、樹、廣場、馬車,你能看出它到底說什麼?至少我看不出來。」
「有人又說它的曲好?請問好在哪,就那詭異的提琴,還是投機取巧的用D調下沉再上升?
都不過是套路加一些譁眾取寵的元素罷了。」
「更好笑的是,居然還有人敢拿它跟《DarkForest》比,拜託,我都笑噴了好嗎?小學生的作品,和掛在博物館的大師作品比,你們哪來的勇氣?」
這期節目一出來,就直接被音浪推上了熱搜第三,而且後台的推薦系統,自動設置了默認向所有音浪用戶推薦——不管你好不好這口,你必須看!
於是這位大V又狠狠地收割了一波流量。
伴隨著流量,當然還有巨大的爭議。
於是乎,這位大V趁勢開啟了直播。
由於音浪給力,當天晚上直播間湧入了足足十萬多人。
「音樂鐵子」是個大約三十歲的長髮男,此時他顯得異常興奮,面對直播間裡很多網友的質疑,開始瘋狂地秀優越感。
「用戶78698920,你是林曦註冊的小號嗎?一直問我憑什麼《夜的第七章》不能跟《DarkForest》比?哈哈,我說幾句實話就刺痛你卑微的自尊心了?」
「我不是貶低東夏樂壇,我只是就事論事。我真的請求你們先去聽一下《DarkForest》好嗎?拜託,那才叫真正的藝術品!」
「也就你們這些井底之蛙在這裡叫!要不然你們把這歌PO外網去,看看有幾個人會點讚?人家忍住不笑都算是素質高了。」
「不管怎麼說,我也希望我們的華語樂壇能崛起,這也是我做音樂博主的初衷!但現在無論是人才,還是音樂底蘊,甚至是硬體設施,我們都沒法跟人家比!
所以,承認人家優秀真這麼難嗎?我們就是不如人家,這有什麼好激動的?」
看著持續上漲的觀眾數,「音樂鐵子」越發興奮,說得唾沫橫飛。
甚至開始講起自己跟幾個老外音樂人聊過天的「光輝往事」。
而就在這時,忽然有一人在公屏留言。
「《DarkForest》的製作人麥克特納,在推特轉發了《夜的第七章》MV!」
頓時,整個直播間都炸了。
「真的假的?別是冒名的那種吧?推特上太多了!」
「是啊,麥克特納啊我擦,全球頂級製作人,他竟然轉發了?」
「哈哈,這是哪個林曦腦殘粉的遐想?」
然而,證實這個消息的刷屏越來越多。
「一幫腦X,這個消息都已經上微博熱搜了好嗎?有圖有真相,自己去看。」
「這個直播間連主播帶粉絲,全都是跪太久,膝蓋碎了吧?」
「主播,我覺得你和你的粉絲都已經病態了,一邊跪老外,一邊瘋狂踩自己人,是不是神經病啊?」
「哈哈哈,不相信的自己去微特,看看是真的還是假的!」
「最新消息,不光麥克特納,連《DarkForest》的原唱維恩凱特也轉發了,哈哈,這可真是大型打臉現場啊!」
頓時,一波又一波的嘲諷,瘋狂刷屏。
「音樂鐵子」開始有點坐不住了,臉上一陣青一陣白。
他有預感,這麼多人都言之鑿鑿,這事肯定是真的。
這當然是真的!
英文版的《夜的第七章》,林曦足足錄了三十多遍才錄成,而且光是讓油管的幾個千萬級音樂大V發布,就花了百萬英元。
要的,不就是這個效果?
不過話說回來,麥克特納和維恩凱特會轉發,而且轉發後還不吝溢美之詞,他倒是沒想過。
他想過這歌很可能會火,但真沒想過能火的這麼快,以及火到這種程度。
所以,這短短一兩天時間,這歌在外網到底發生了什麼?
林曦表示很好奇。
可惜,礙於他自幼練拳讀書少,看不懂英文。
思量再三,他還是打算去陳思彤辦公室,請她給自己翻譯翻譯。
不過在出門前,他先順手把音浪小號從「音樂鐵子」的直播間退了出來。
然後,在自己的快音視頻號里,發布了一張他在直播間眉飛色舞的照片。
接著配文:「這位鐵子說如今的東夏音樂沒法跟國外比的論調,我不敢苟同。」
嗯,其實也沒別的意思,就是想網暴他。
他嗎的,都已經說了「邪惡是華麗殘酷的樂章,老子要親手寫終章」,你還來BB?
這幾百萬粉絲的大號要是不給他毀掉,就對不起他林曦「德藝雙馨藝術家」的稱號!
從現在起,風乾最後一行憂傷,誰特麽再來黑,就讓他走得安詳!
那個……陳思彤除外。
在陳思彤辦公室門口,看到她投來清冷的目光後,林曦如是想,且露出迷人的微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