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雪家雖然不是高級公寓小區,但就地段和面積來算也算是富人的標配了。
足足兩百多平米套房,有主臥兩個,客房兩個,以及一個保姆間。
客廳是敞開式的,和廚房打通,以一個大理石的吧檯作為空間的間隔,吧檯上放著精緻的酒具。
這樣客廳的空間感就很大了,客廳中間有一組真皮沙發,巨大的落地窗邊有一張白色的長方形餐桌,桌上是一日三餐,而窗外則是燈紅酒綠、霓虹璀璨。
在客廳的東南方向,則是一個用塑料圍起來的小天地,裡頭有木馬、鞦韆椅、洋娃娃和各種玩具,顯然是為小朋友準備的。
雖然有些破壞極簡的裝修風格,卻平添了幾分生活的氣息,這大概才是生活真正的樣子。
進屋後,陳雪先去房間裡看了下兩個孩子,確定他們在熟睡後,才安心地、小聲地退出來,關上房門。
回到客廳,她解開了盤著的頭髮,瀑布般的青絲便垂了下來,瞬間沖淡了曾身為律師那沁入每一處細節的職業感,卻多了一份慵懶和隨意,將她這個年紀獨有的美感散發到了極致。
舒展了下白皙的脖頸,她轉頭對林曦微笑道:「坐啊,喝水嗎?」
林曦便坐到了沙發上。
說起喝水,他又想到了在以前,通常在送女生回家後,他也會提出要上去喝口水。
而他現在,確實很想喝水。
「就白開水吧,」林曦說道,「倒是有點渴了。」
陳雪便走到吧檯,拿起一個透明的水滴造型的水瓶,又拿出一個水杯,到了一杯。
水杯是水晶材質的,普通的涼白開放在裡面,折射出晶瑩的光,看上去很有質感。
陳雪是個很精緻的女孩子,至少從前應該是,而律師的職業,也足以她維持這份精緻和體面。
只是她遇到了謝明哲這種人。
當然,現在她也遇到了林曦,所以那一切都已經過去了。
把水遞給林曦後,陳雪坐到了他的對面,保養的很好的嬌嫩雙手,交叉地疊在那白色的及膝裙上,兩條修長的黑絲小腿併攏,側在一邊。
屋子裡很安靜,只有時鐘走動的「擦擦」聲。
「一會兒你就睡那個房間吧,」指了指南面的一個房門,陳雪又說道,「那個也是主臥,裡面帶衛生間,你可以洗個澡再睡。」
林曦喝了口水,不知道怎麼,還是有點渴,於是又喝了一大口。
有些人身上有種特殊的磁場,這或許跟漂亮不漂亮無關,而是天然的存在,所以你常常會看到,某個女人雖然長得一般般,但圍著她轉的男人一大把。
而擁有這種磁場的陳雪,卻同時又擁有著無可挑剔的臉蛋,和如蜜桃般成熟水潤的身材。
林曦覺得不能再坐下去了,這個女人太過「可怕」,即便以他這樣的修為,竟然也抵擋不住被她喚醒的荷爾蒙——然而此刻她也只是安靜又端莊地坐在對面罷了,要是她真的想撩自己,林曦不認為自己今晚還能全身而退。
於是他放下杯子,林曦起身說道:「那行,這麼晚了,我就去洗漱睡覺了,你也早點睡吧。」
陳雪微笑著點點頭,起身帶林曦來到房間門口,又恰到好處地在門口停步,並沒有走進去。
指了指裡面,說道:「雖然一直沒人住,但床單和杯子都是一個月一洗的,你放心睡好了。還有,浴巾和毛巾也都是新的,你放心用。」
林曦就順勢轉頭看了眼衛生間,隔著門和透明的玻璃,看到寬敞乾淨的空間裡,確實放著疊好的毛巾和浴巾,而且馬桶的坐墊是放下的,顯然確實沒人住過,至少沒有男人住過。
「好的,謝謝。」
「不客氣,晚安。」
陳雪微微一笑,跟林曦道了聲「晚安」,語氣竟然有點溫柔。
林曦心想,如果家裡有這樣的老婆,大概七年之癢也能延緩幾年吧。
關上門,林曦又累又乏,和衣在床上躺了會兒,很想就這麼直接睡去,然而沒有洗漱實在過不了心裡這關,於是又強迫自己起來,進入衛生間,想刷牙洗臉就睡覺。
可是刷完牙又覺得不知怎麼身體很熱,身上油膩膩的,於是不得已,只好又打開淋雨,將水調到最冷。
嘩啦啦。
冷水沖刷著身體,總算讓燥熱感褪去了大半。
洗完澡,感覺神清氣爽,舒服多了。
由於沒有帶內衣褲,陳雪家裡自然也不會有,他也只好穿上了舊的,大老爺們嘛,沒那麼多講究。
卻正在這時,傳來了敲門的聲音。
林曦便把浴巾圍在腰上,一邊用毛巾擦拭濕漉漉的頭髮,一邊走過去開了門。
陳雪站在門外。
手裡捧著一盒沒有開封過的男士內褲。
林曦愣了下。
陳雪說道:「想起你可能沒有帶換身的,我剛剛讓樓下超市送了幾條過來。」
沒有小女孩那般扭捏,有的只是平靜與柔和,就像是在說一件再平常不過的事情,或許對於這個年紀和閱歷的陳雪而言,確實不至於為送條內褲而臉紅什麼的。
只是那種語氣,很容易讓你感覺,你是她身邊親近的人。
林曦也沒有拒絕她的好意與細心,於是便接過盒子,說道:「那我就不客氣了,謝謝。」
「幹嘛這麼客氣,非要說謝的話,我不知道要謝你多少次了。」
陳雪深吸了一口氣,然後又莞爾一笑,說道,「我想我最明智的一個決定,就是加入你的粉絲群了!因為認識了群里的人,這三年來我一直不孤單。又因為認識了你,我可以開啟全新的生活了。有時候想想,這或許就是天意吧,畢竟當初我只是無聊才加的群。」
「林曦,謝謝你。」
陳雪看著林曦,不由自主地又說了一遍,這一次,她眸子裡流淌著月光。
林曦確信,他看到了月光。
看到月光下流淌的小溪,安靜溫柔,卻發出悅耳的聲響,折射著水晶般的光澤,這種光澤通常會在歲月里留下痕跡,即便你七老八十,也總會在腦海中不經意地想起。
「咕嚕嚕。」
就在這時,他的五臟廟忽然唱起了曲兒。
陳雪笑了笑,又問:「餓了吧?忙了一晚上,是該餓了。要不然,我給你下碗面吃吧?嗯……我的手藝應該還行。」
林曦心想多一事不如少一事,要是吃了面沒準還想吃點別的什麼,到時候難以收場,於是果斷說道:「好的。」
咦,現在嘴巴可以擅自違抗指揮,說自己想說的了嗎?
好吧,他確實有點餓了。
「那好,你先去客廳坐會兒吧,很快你就能吃了。」
林曦就穿上浴袍,回到客廳,坐到了沙發上。
茶几上放著幾本內參雜誌,都是法律相關的,看起來陳雪原本是打算繼續她的律師生涯的。
閒得無聊,林曦隨意拿起一本,翻了幾頁。
隨後,便掉出來一個精緻的藍色信封。
信封上,印著幾個燙金的字。
「中信律師事務所,致高級合伙人陳雪女士。」
林曦這才知道,原來陳雪其實已經找到工作了,而且還是全國知名律師事務所的高級合伙人。
所謂高級合伙人,並不是說一定成為股東之一,而更多是一種地位上的認可,一般多見於會計師、律師、GG等行業,只有在對某人的能力非常看重,且打算賦予其主力業務主管權時,才會給這個身份。
當然,一般而言這種情況都會給與一定的乾股,總之這份入職邀請函價值千金,前途無限就對了。
難怪第一次邀請陳雪時,她表現得興趣寥寥,畢竟沒人會放棄一個確定的、也符合自己職業理想的未來,而去做一件從未做過、充滿未知的職業。
林曦不由心想,所以她今晚突然改口選擇了答應,就是了……報恩?
沒多久,陳雪端著一碗西紅柿雞蛋面過來了。
放到林曦面前,又遞過去筷子和調羹,她微笑道:「嘗嘗我的手藝。有點燙,慢點吃。」
林曦接過餐具,然後指了指桌上那個藍色的信封,說道:「其實,你原本已經要去上班了對嗎?」
陳雪收起信封,又將它夾在雜誌裡頭,然後抱著雜誌,淡淡笑道:「我已經答應你了,那邊當然就不去了。其實……做經紀人也蠻好,人總要挑戰一下自己嘛。」
林曦心中微暖,說道:「其實吧,如果你有更好的去處,我也支持你的。你不用覺得欠我什麼,畢竟在我最困難的時候,你們也一直在幫我。」
「你是不是後悔了?後悔的話,直說。」陳雪半開玩笑地說道。
「沒有,怎麼會,」林曦輕笑道,「我只是怕,你以後會後悔。」
「那你可以放心,我從來沒有像現在這樣堅定過。」
陳雪沒有說謊,因為在她看來,跟著林曦……以及白茵、林楠楠一起為了夢想而奮鬥,是一件格外美好的事情。
更重要的是,在那裡,她能感覺到自己的存在。
所以在拒絕那份Offer時,她幾乎沒有什麼糾結。
「那就好。」林曦欣慰地點點頭。
麵條的味道很不錯,林曦吃得酣暢淋漓,而陳雪則坐在他對面,靜靜地看著。
一滴湯汁濺了出來,滴在了林曦的左手手背上。
林曦伸出右手,去扯紙巾。
卻摸到了一隻葇荑光滑的手。
陳雪剛剛抽出一張紙巾,卻發現自己的手,被另外一隻溫暖有力的手,輕輕地按在了抽紙上。
陳雪本能地手一顫,想抽回來,然後發現那隻手並沒有立即拿開。
於是,她也就選擇了不動。
空氣,在這一刻再度陷入了寂靜。
夜深人靜,總是感情最容易泛濫的時候。
陳雪知道自己不想抗拒眼前這個男孩,因為她很確定,這是自己此生唯一還會被戳中內心最柔軟處的男生。
這種感覺並不是一個晚上,或者一件事所能形成的。
這幾個月來,她親眼見證他,在低谷時隱忍,在風起時扶搖,從無人問津到站在風口浪尖,她看到他永遠風淡雲清、寵辱不驚,卻時刻手握日月、步步為營,就這樣強悍地緊握住自己的命運,任敵千萬而永不低頭。
這何嘗不是陳雪想像中的快意人生,男兒瀟灑呢?
因為在一開始就將自己代入了林曦的處境,那結果就更可想而知了。
沒有任何女人能逃脫這種男人的溫柔,即便陳雪無比確信,自己這輩子都不可能結婚,甚至不可能再愛上下一個男人了。
但林曦肯定是除外的。
在最冰冷和無助的時候,她從林曦身上,看到了一切都會更好的……光。
而當她又無比意外地見證,林曦向她伸手,將她從一地雞毛的深淵中拉出來,將籠罩在她頭頂的陰霾都一掃而空時……
光,就照進了現實。
所以,在陳雪的潛意識裡,她其實陪著他走了很久、很長的路,兩人是結伴而行的,一直從深淵爬出谷口,從黑夜走向天明。
所以,一度對男人死心、對感情冰冷的陳雪,如果說這輩子還會再喜歡一個人的話,那就只能是眼前這個男孩了。
陳雪從來都不欺騙自己的內心,她知道自己不會抗拒他的溫柔,但她同樣知道,自己永遠不可能跟他在一起,此刻他這般舉動,無非是這個年紀,血氣方剛的需要而已。
可,那又如何?
陳雪的確沒有幼稚到去做那種粉紅色的夢,夢到當紅偶像、資本界的新星,或者所謂的「霸道總裁」,會捨棄所有一切,和她一個離婚帶娃的女人廝守一輩子。
但她至少確定一件事。
如果此刻他真的膽大妄為,要對自己做什麼的話……雖然不認為這是正常的感情,但她,會選擇默許。
因為在他的世界裡,有陳思彤、白茵,甚至可能還有或者其他人……
可在她的世界裡,只有他一個,也只剩他一個。
而此刻,她手背的柔軟和溫度,也經由林曦的手心,襲遍了他全身的每一個細胞。
就像一枚火柴,迅速引燃了一片躁動的森林。
原本只是一個意外,但當林曦發現她並沒有抗拒的意思後,突然就演變成了,他像抵抗,卻難以抵抗的欲望他看到了她月光流淌的眼眸,也看到了她對他,年少輕狂的默認與包容。
拿這個來考驗一個久經沙場的老藝術家?
這哪個藝術家經得起考驗啊?
林曦也不過是個俗人,是俗人就不可能抗拒,陳雪這種女人的溫柔。
更何況她還穿著黑絲。
於是他輕輕一拉,便將她拉入了自己的懷中。
如水般柔軟的身姿,帶著一股沁人心脾的馨香,似乎帶著某種致幻的效果。
對於一具沉寂已久的身體而言,效果差不多等於搶地主、叫地主、我搶、加倍、明牌,再加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