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藍山市的官方也是出面闢謠。Google搜索
「造謠是違法行為,最近發生了一起重大...」
一方面是呂澤向法院提起訴訟。
另一方面,連官方都看不下去,選擇出面闢謠。
這一下。
一群自媒體人人自危,一部分人已經開始刪號跑路,但是呂澤直接發聲明,不會放過任何一個造謠者, 要讓造謠者知道,網絡不是不法之地。
既然敢造謠,那就要負起法律責任。
這更是讓不少自媒體擔心頭頂上的達摩克斯之劍隨時落下。
為了擺脫眼前的困境。
一些自媒體開始聯繫呂澤,告訴呂澤他們知錯了,後悔了,不是他們要造謠,是有人背後花錢買通稿, 讓他們胡說的, 他們也是無辜的。
後悔,你後悔了,所以我就要原諒你?
憑什麼?
被你污衊的時候,你後悔了嗎?
現在馬上要接到法院傳票了,你後悔了,你知道錯了。
想當什麼事情都沒發生過。
憑什麼啊?
天底下哪有這麼好的事情。
不治一下你們,以後,還有人被你們污衊。
到時候,他們沒錢,沒時間,沒能力,他們就活該被你們給欺負嗎?
不可能,這件事沒有商量的餘地。
借用一句話。
原諒你是上帝的事情,而我要做的就是送你去見上帝。
不管你們是不是收了錢, 我只知道一件事,那就是你們讓我的人名譽盡損,讓我的人哭了,那你們就別想好過。
呂澤讓法務部徹查這件事情, 無論牽扯到誰, 我都要告到底。
呂澤的態度很堅決,誰來勸說也不行。
這是他第一次真正的動怒。
一些人,憑藉著意淫,捏造事實,來抹黑一個小姑娘。
這些人已經不是有沒有良心的事情了,而是該不該稱為一個人的問題。
很快,法務部通過各種資料以及消息,收集到了那些自媒體提供的證詞,得到了其中一個發通稿的是杉杉文化公司的一個經紀人,有人願意出面作證。
杉杉娛樂。
於衫。
他本來不想摻合的。
但是看到呂澤的人被全網黑,想到呂澤和他的恩怨,他就讓人下通稿,煽風點火。
而且他和呂澤有很多競爭的地方,趙梓琳現在被他拿下成為下部劇的女主,但是網上關於呂澤身邊的靈兒評論,讓他心煩,因為有趙梓琳,就會有人拿趙靈兒做對比。
再加上有人老在他耳邊說一些呂澤下部電視劇會怎麼怎樣, 他不氣才怪,所以如果能打擊呂澤身邊的人,來打擊呂澤的下一部電視劇。
他是絕對樂意看到的。
所以,他也摻合了一腳。
他以為沒事,因為網絡鋪天蓋地的一面黑。
又不是他一個。
就算呂澤抓,也只是抓大放小。
結果,這次呂澤這傢伙大小通吃。
一個都不準備放過,直接擬定訴訟名單,對於之前爆料的媒體,都發起了訴訟,而他的杉杉娛樂,也被人告發,牽扯其中。
「該死,這次早知道不摻和進去了。」
「要不,我們爆個料來壓一下這件事情的熱度?」
「你覺得壓得下去嗎?呂澤那傢伙就跟個瘋狗似的,逮誰咬誰,要是咬到我身上。」說到這裡,於衫臉色一寒。
真特麼惹了一身騷。
早知道就不碰這件事了。
誰知道那傢伙會...
有人出主意,「於導,其實也沒啥關係,大不了咱們甩出去個臨時工,還記得張鳴城他表弟前段時間加入了在咱們公司里了嗎?給他點錢,讓他把責任擔了,就說他和張鳴城鬧矛盾,想報復,大不了,他賠多少,咱們出雙倍,他還能拒絕不成?」
於衫思付片刻,「好,就這麼辦,先爆出個料,壓一壓熱度,別讓熱度太高了。」
爆料壓熱度,都是基本操作了。
另一邊。
呂澤發現了於衫居然又摻和進來。
看來,沒挨過打,不知道疼。
好。
就先拿你開刀。
「給於衫送傳票。」
呂澤自然是毫不猶豫,直接讓法務部給杉杉文化發布傳票。
青春mcn機構。
郭勇。
眉頭緊皺。
說實話,他也有些怕了。
呂澤有些太較真了,你這麼做要花多少錢?
瘋了吧?
沒錯,呂澤是瘋了。
但是他是理智的瘋。
現在誰惹他,都要被他咬上一口。
網上的那群人,被他搞得人人自危,現在這個階段,誰還敢造謠,不要命啦。
你只要敢造謠,對方就敢把你送進去。
為了那點錢,把自己造到監獄裡去,那不值得。
很多人不僅不敢,甚至開始全網抨擊那些造謠的媒體。
成立了什麼反造謠聯盟。
有的造謠媒體也是『洗心革面』『重新做人』,刪除以前的視頻,記錄,然後加入了闢謠團隊中。
呂澤是說過一個都不放過,但是有人抱著忐忑心理,你看我都悔改了。
要不,就算了?
郭勇很擔心,這件事情發展的方向有些不可控制。
如果繼續發展下去,鬼知道會發展到什麼程度?
但是如果出一件事情來壓這件消息,可能又會讓總公司懷疑是自己做得,雖然本意是為了公司著想,但是當你沒辦成時,那你就會總公司拋棄。
很快,他就得到了一個好消息。
某位一線明星出軌,出軌的還是一個保安。
被人抓拍。
很快。
這則消息很快的爆火網絡各大平台,一時間,有要壓過之前造謠的消息。
郭勇一看,當即選擇買通稿,宣傳這件事情,來壓熱度。
目的很明確,不讓事態擴大化。
要把事情控制到影響程度最低的地步,最好讓人不再關注這件事。
而於衫的杉杉娛樂,也是趁著其他熱度,悄悄公布一條澄清消息:
杉杉娛樂公司,一直秉承著圈內圈外和諧相處的原則,但是因為內部員工私仇,惡意捏造事實,詆毀他人,我們已經將其開除,以懲效尤,今後將會督促員工素質提升,避免類似的事情發生。
原諒?
開除?
我可去你的吧!
一個澄清報導,卻通篇不提受害者是誰,對於加害者的描述也是模稜兩可。
說的好聽是道歉。
說不好聽,就是示威。
滿篇就是五個字,你能奈我何?
好。
很好。
都不改是吧!
你們不會覺得只是賠點錢,這事就算了吧!
根據刑法第二四六條,構成侮辱罪,根據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條,構成造謠誹謗行為,且情節嚴重,是可以處以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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