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一章:買版權

  楊蕊讀的是醫科大學,學校門口剛下計程車,迎新的學長眼睛一亮。

  一襲白色長裙飄飄,面容精緻可愛,有點點嬰兒肥,水汪汪的大眼睛清澈單純,歪著頭環頭四顧,一看就是新生。

  瞬間,四五個手臂上戴著自願者袖標的學長走了上去。

  剛到一半,統統剎住腳,咬牙切齒,拳頭都握白。

  漂亮女孩身後,頭戴黑色鴨舌帽,身高一米八,俊秀帥氣的青年下車幫忙拿行李箱,兩人就這麼手牽著手走來。

  大舅哥?

  可能嗎?女孩一臉的甜蜜,明顯是熱戀期。

  「同學,請問……」

  「不知道!」

  林尋開口詢問報名處,還沒說完,幾個男生轉身就走。

  見不遠處有個穿著拖鞋熱褲吃冰棒的女孩,林尋拖著行李箱小跑幾步過去。

  「學姐你好,請問大一醫學技術類在哪兒報名?」

  目光閃爍,女孩舔了口冰棒,嘴角勾起微笑,熱情道::「醫學技術類?我知道,跟我來。」

  「我也醫學技術類的,是你學姐,咱們加個好友,有什麼不懂的可以問我。」

  「沒事,不用這麼麻煩。」

  「不麻煩,不麻煩,前面報名人多,要不我請你吃冰棒吧。」

  「那多不好意思,還是我請你吧。」扭頭,林尋對落後幾步的楊蕊道:「人挺多的,你先找個涼快地休息,我幫你排隊。」

  「嗯嗯。」楊蕊眯著笑眼點頭。

  「那你看著行李箱,我去買水。」

  幾分鐘後林尋回來,學姐麻木接過冰棒,看著林尋貼心幫楊蕊扭開瓶蓋,心碎一地。

  臨近中午,烈日炎炎,排成長龍的隊伍里,不少人發現林尋這個帥哥,十幾分鐘時間,上來加好友的就好幾個。

  要麼是學姐,要麼是同班同學。

  嗅到危險氣息,楊蕊感覺不妙,跑到林尋身邊催促道:「快到我了,你事忙,先走吧。」

  「沒事,不差你這點……嘶,好,我走。」腰間一疼,林尋小雞啄米點頭,趁著楊蕊不注意,嘴唇往她臉蛋一吻。

  頓時,周圍發出笑意,哦的一陣起鬨聲。

  排個隊都能吃到狗糧,沒女朋友的單身漢暗罵,紛紛把頭撇向一片,打算借著軍訓也找一個。

  不然日子過不下去了,大學好幾年呢。

  大庭廣眾被吻,楊蕊臉上紅暈蔓延到脖子,羞得無地自容。

  「走了,拜拜。」

  壓低帽檐,林尋離開,在校門口打車直奔一家提前訂好的餐廳。

  楊蕊前面,一個同班女孩道:「同學,你男朋友長得真帥,不過有點眼熟啊,好像夏洛特煩惱里那誰,袁華。」

  「你這麼一說我也覺得像。」

  「不是吧,真是明星?」

  「我老喜歡他的歌了,有時間介紹認識認識。」

  「不是,他不是。」楊蕊小手搖擺,急道:「好多人都說像,真不是。」

  讓別知道男朋友是明星,她未來幾年的日子也別過了,而且她還有點擔心,擔心自己影響到林尋前途。

  聽說明星都是不能談戀愛的。

  「我看也不像,袁華這麼騷包,這這帥哥挺文靜,氣質不一樣。」

  「現實生活中哪有這麼多明星,不過別說,真有點像。」

  突如其來熱點來得快去得也快,前幾分鐘楊蕊頭還硬著頭皮百般解釋,幾分鐘後就沒人討論了。

  到了報名老師跟前,老師接過她的錄取通知書,登記身份證,在遞還的時候淺淺笑道:「我是你班主任,我不反對談戀愛,但學生應該以學習為主,別影響學業。」

  帶了這麼多屆學生,大學裡談戀愛不奇怪,不談的才奇怪,班上學生讀著讀著請婚假,請產假的她都遇到過。

  楊蕊差點把頭鑽地縫裡,報名第一天全班同學認識她不說,還在老師這掛號。

  「嗯,知道。」

  「你宿舍在露華園A棟301。」

  「嗯,謝謝老師。」

  「等等,先別跑,我話還沒說完,掃碼加群,晚自習時間和教室我會發群里!」

  看著落荒而逃的楊蕊,老師搖頭苦笑。

  ……

  中午,燕京一家餐廳,林尋來到預訂好的位置,那裡已經坐著人。一個四十多歲中年男子,留著浩南哥髮型,長得有點像高小松。

  「常先生你好,不好意思,我來晚了。」

  隔著幾米遠,林尋伸出手。

  男子起身握手,打量他幾秒,笑道:「你沒遲到,是我來早了。」

  兩人坐下,林尋讓服務員上菜,轉頭對男子道:「我也不兜彎子,直說了,我要買常先生小說餘罪的影視版權。」

  「合同我列印好了,和之前給您看的電子版一樣,您要是覺得沒問題,咱們現在就可以簽約。」

  買餘罪版權,這就是林尋來燕京目的,餘罪是男子去年發表的網絡小說,剛完結沒幾個月。

  「林先生,我想再確認一遍,你買了版權,真的今年就能拍嗎?」

  小說影視化,這應該是百分之九十作者的願望,但很多作者賣了版權,一直到版權過期都等不到影視劇播出那天。

  別說常書這種中層作者,強如盜墓筆記作者三叔,當初為了小說影視化低價賣出版權,天天在家盼星星盼月亮,等了兩年都沒等到開機。

  好不容易收回版權,換了個買家,開機倒是開機了,演員也是李易鋒唐焉這種頂流。

  但打著愛情偶像劇的盜墓筆記被觀眾噴得狗血淋頭。鬱悶無比的三叔這才決定以後打死不賣版權,他自己拍。

  「劇組都找好了。」林尋給常書一顆定心丸:「買了版權就改編劇本,下個月開拍,先拍一季試水,效果好的話繼續拍第二季。」

  資本家也是要賺錢的,林尋雖然沒明說,但常書知道,第一季效果不好可能就沒第二季了。

  「能拍就行,我簽。」

  意料之中的事,林尋含笑點頭,把剛在外面列印的合同拿出來:「希望我們合作愉快。」

  常書一邊簽字一邊苦笑,合作愉快,愉快個毛,簽了字小說就不屬於他了,林尋怎麼改編他也無權過問。

  「常先生,我想請你當編劇,不知道你有沒有時間?」

  「可以。」

  小說改編影視劇,作者掛名編輯,這不是什麼新鮮事,主要是吸引原著粉。但懂的都懂,也就是掛名,其實作者一天都不用去片場。

  也無權過問劇本。

  小說已經賣了,能平白無故領一份編劇錢,常書也無所謂,就當是白撿。

  「我的意思是參與劇本改編那種,不是掛名。」林尋認真說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