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2章 不容易

  隨著《千與千尋》的熱映,《永遠同在》也在新歌榜占據了一席之地。

  不過因為《永遠同在》是下半月才發布,滿打滿算到月底也只有十天的打榜期。

  可是下載量增速驚人。

  現在已經很難說到底是《千與千尋》成就了《永遠同在》,還是《永遠同在》成就了《千與千尋》。

  只能說都是高質量的作品,雙贏。

  墨染也因為《永遠同在》正式出道。

  一出道便是巔峰。

  沒有像同期出道新人一樣,參加選秀節目,或者參加歌唱比賽類節目艱難出道,一首主題曲,開啟人生新高地。

  墨染原本沒有優勢的外表,反爾成了一大賣點。

  因為本來就是主題曲,幾乎所有人在聽到歌曲時,都沒有見過墨染的人。

  他的聲音有特別難辨雌雄。

  女生都不一定有她演唱的空靈,更別說男生了。

  然後再一看人。

  反差萌。

  墨染和《永遠同在》出現在各大網站的熱搜話題上。

  連許多明星都拿調侃人聲不符。

  一時間讓墨染紅遍華國,各種商演活動不斷。

  盛空也積極造勢,宣傳跟的很緊。

  上節目,參加晚會,訪談,都沒落下。

  ......

  林雨認真閱讀著手機簡訊。

  發工資了。

  上個月的工資有十萬,《千與千尋》的版權,《聽我說謝謝你》的版權,一共有兩百多萬。

  這個月又增加了兩首歌《少年》和《永遠同在》。

  《少年》的分成是五成,《永遠同在》被墨染分走0.5有點可惜,但也可以分到1.5。而且前面的三首歌也在繼續被下載,林雨這個月的工資還不錯。

  158萬元。

  在普通人看來,打工仔能做到這個地步,已經是人間極品了。

  但在林雨眼裡還不夠啊。

  必須在半年內,買到學區房,還得把孩子戶口遷過去,不能耽誤小芒果的學業。

  林雨不由嘆了口氣。

  還是版權香啊。

  賣出去的版權費都是實實在在的錢,雖然不會像歌曲下載量這樣細水長流,吃一輩子。

  但勝在來錢快啊。

  林雨將手機放回兜里。

  食堂的菜也香,免費的都香。

  紅燒肉是林雨的最愛。

  他是怎麼吃都不胖體制。

  183的身高,也只有130斤。

  這在成年男人里算是偏瘦的體型。

  林雨夾一塊肥而不膩的紅燒肉,剛要放進嘴裡。

  「林老師,您喜歡吃紅燒肉,我可以帶您吃遍燕京所有的紅燒肉。」

  林雨平靜的咀嚼著紅燒肉。

  對面坐著溫靈。

  自從上次二選一錄歌后,林雨還是第一次見到溫靈。

  其實如果不是墨染那胖子嗓音太驚艷,溫靈也是個不錯的選擇。

  不過沒有對比就沒有傷害啊。

  那首歌本來就該是女孩唱的,卻被一個那麼糙的糙老爺們比下去,溫靈不甘心也是正常的。

  溫靈真誠的望著林雨,一雙水汪汪的大眼睛,靈動極了,就像她的名字一樣。

  林雨看了眼溫靈,就繼續吃肉了。

  在公司,雖然她還沒有出道,但在新人里還是很受歡迎的。

  顏值在線,身材好,性格好。

  像林雨這樣拿她當空氣的,溫靈還是第一次遇到。

  氣氛有些尷尬,溫靈抿了下唇瓣,「我說的是真的。」

  林雨有點無語。

  這姑娘是瘋了吧。

  就算誰喜歡吃某個菜,也不會想要天天吃吧。

  林雨沒吭聲, 自顧自的大口吃飯夾菜,他知道溫靈不會無緣無故來找他。

  溫靈有些著急,她早就知道林雨,只是林雨太低調,所以她才會沒把名字和人對上。

  以前也只是在心裡佩服林雨的才華。

  可是這次這麼近的機會,眼看就能演唱林雨寫的歌了,卻在最後輸給一個胖子。

  雖然她輸的心服口服。

  但也想努力一下, 看看能不能還有和林雨合作的機會。

  墨染最近太火了,整個公司都在談論他,連公司一姐秋婉婷都在社交網站上夸墨染聲音特別。

  溫靈每次看到有關墨染拿到新聞,都能想到自己與之失之交臂的場景,心裡非常難手。

  羨慕,嫉妒。

  林雨大快朵頤的吃完了午飯。

  溫靈看著林雨的餐盤一點點空了,眼淚都要急出來了。

  「有事嗎?」出於禮貌林雨還是開口問了一句,畢竟是同公司的,就這樣端著餐盤從人家面前走了,好像也不太禮貌。

  「林老師,我很崇拜您,之前錯過和您的合作我很遺憾,很想跟您合作。」溫靈倒吸一口氣,不停頓的將所有的話都說了出來。

  林雨猜到溫靈來的目的。

  從她過來沒頭沒腦的說那麼一句,到後來半天憋不出一句話。

  他和溫靈沒交集,除了找他邀歌,不可能來找她。

  溫靈見林雨沒有馬上回答,立刻說道,「我不著急的,我知道寫歌不是一朝一夕。」

  女生的歌他這裡有很多啊。

  適合溫靈唱的也有。

  只是......林雨陷入思考。

  溫靈感覺林雨再猶豫,但是不知道對方為什麼猶豫,她知道林雨不可能是為了錢,像林雨這麼有才華的人,都視金錢為糞土,自己這麼做可能會讓林雨不高興,但是溫靈也沒別的辦法了。

  溫靈,「我可以不要錢,歌手那部分分成都給您。」

  林雨心裡一樂,真懂事啊。

  「嗯。我剛好有一首歌,適合你。」

  溫靈從椅子上跳起來。

  她沒想到這麼橫衝直撞的來找林雨,竟然真的可以邀到歌。

  而且不是一般邀歌都要等很久麼。

  兩三個月算是短的,等半年以上都是經常的事。

  怎麼林雨老師還有存貨?

  溫靈顧不得想那麼多,一個勁的感謝。

  ......

  第二天,歐小娟找到林雨。

  「《永遠同在》似乎火了,你前面的幾首歌都不錯。」

  林雨平靜的輕嗯一聲,《千與千尋》票房那麼好,主題曲小火一下也是應該的。

  「墨染也火了,現在通告接到手軟,有三個代言在談,今年他可能是最成功的胖子。」

  這個林雨也知道啊,現在無論在公司哪裡都是在談論墨染。

  歐小娟不動聲色的看了一眼林雨,「那你呢?」

  林雨愣了一下,「我?」

  歐小娟苦口婆心的說道,「簽約兩個月,確實你產量挺高的,一共出了四首歌了。可這四首里,除了第一首是你自己唱的,其餘都是給別人寫的啊。」

  林雨其實真不怎麼在意這些,賺錢就行唄,自己唱別人唱都一樣,主要是這兩個月剛好有機會,別人唱了雖然少了歌手那部分分成, 但是總體看還算不錯。

  歐小娟繼續說道,「而且給別人寫歌,也不可能總有靈感啊,寫一首歌哪有那麼容易。別說你了,就是南宮楊手下那些金牌音樂人,一年能出幾首歌啊。

  墨染以前名不見經傳,唱一首歌后,現在各種跑通告,參加節目,商演,流量就可以繼續保持,也有話題度。」

  林雨明白了,歐小娟是想讓他參加節目,多露臉,包裝宣傳。

  以前歐小娟對這方面挺隨性的,林雨也想悶頭賺錢,畢竟孩子小,他想過正常人的生活。

  所以一直拒絕參加節目,歐小娟那時候並沒有反對,而且表示理解。

  墨染的走紅,不止刺激到溫靈看來連歐小娟也刺激到了。

  歐小娟輕嘆一聲氣,「現在競爭壓力很大, 你看公司還有那麼多沒出道的歌手,都很不容易,上次那個女孩,溫靈。

  外形不錯,嗓子也不錯。就是沒遇到合適的機遇,只能等著,據說已經等了一年了。」

  歐小娟就是想讓林雨明白,能出到不容易,而且他手裡還有那麼多好資源,自己力捧他,南宮楊也很喜歡他,趁年輕好好發展,紅都是小意思,要看紅得發紫還是發黑。

  林雨做沉思狀,「那我幫溫靈出道吧。」

  歐小娟張大嘴巴,「啊?」

  「現在未出道歌手確實不容易,想等一首合適的歌很難。」

  歐小娟愣了半天,她剛才說的不是這個意思啊。

  林雨,「我剛好有一首歌,適合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