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兩百三十九章 將計就計!

  「有什麼好查的,到了地方,不怕沒酒店。」我說道。

  聽到我的話,陳霞臉色變幻數次,或許是真的急了,而此刻我掃了後視鏡一眼,見到萬琳皺了皺眉,就好像在想著什麼。

  保持著車速,我連續開車,並沒有下高速的意思,而時間也開始流逝。

  很快,車子開到了昆城,來到了城區,我在一家五星級酒店的停車場將車一停,接著就拿行李箱下車。

  萬琳和陳霞跟了上來,此刻我轉身,示意陳霞拿出身份證。

  陳霞眼神躲閃,就好像在想著什麼。

  「別告訴我你沒有身份證?」我說道。

  「我、我--」陳霞有些緊張地拿出身份證。

  我接過身份證看了看,這名字果然叫陳霞,不錯,是二十一歲,看來在名字上,這女人沒有騙人,不過她的手機在我這,她想要通風報信,是不可能的。

  拿出我的身份證,我和前台說開一間大床房,而萬琳站在我身邊,也不知道在想什麼。

  拿到房卡,我和陳霞就上了電梯。

  「林大哥,我肚子好餓,我們可以吃飯了吧?」陳霞說道。

  「行李先放到房間,然後我們再吃飯。」我淡淡地開口。

  從我剛剛拿走陳霞的手機開始,她就特別緊張,可以說她的同伴在聯繫不到她的情況下,肯定非常急,估計現在還在幾百公里外不知道哪個地方呢。

  帶著陳霞來到一間客房,我將門一關,而陳霞勉強露出一抹笑容。

  「你真的沒有談過男朋友嗎?」我說道。

  「沒、沒談過。」陳霞臉色僵硬。

  「看不出來你還是個雛兒,我的運氣可真不錯,走,我帶你去餐廳吃飯。」我說著話,一把摟住了陳霞的腰。

  「大、大哥,你可不可以把手機還我?」陳霞被我摟住腰,她渾身一凜,接著忙說道。

  「這麼晚了要手機幹嘛?我把你的手機忘車上了,我都沒拿下車。」我說道。

  「啊、啊?在車上?」陳霞詫異道。

  「對呀,先去吃飯吧。」我說道。

  聽到我這麼說,陳霞勉強答應,而我當著她的面,將我的車鑰匙丟在了房間的大床上。

  這是一張一米八寬的大床,房間整體的裝修風格非常不錯,衛生間裡有淋浴和浴缸,可以說情侶住在這裡是極為享受的,我當然不會吃飽沒事真的和陳霞睡,我只是在看這女人究竟要裝到什麼時候。

  和陳霞出門,來到了酒店的餐廳,而當我們到餐廳,我見到了萬琳,萬琳已經點餐,開始吃了起來。

  今天我將萬琳當空氣,萬琳也沒有再打擾我,她見到我和陳霞後,沒有說什麼,而是繼續吃著東西。

  在餐廳的角落坐了下來,我點了四菜一湯,當一道道小菜上桌,陳霞忙吃了起來。

  本來我以為陳霞吃東西和萬琳一樣會細嚼慢咽,但是她一上來,就狼吞虎咽,讓我有些錯愕。

  這女人看上去還真的是一天沒吃東西的樣子,她真有這麼餓嗎?難道我見到她的時候她午飯沒有吃,所以現在大晚上的,就特別餓,希望可以早點填飽肚子?

  我一邊吃著,一邊看著陳霞,此刻我的手機震動了一下。

  打開手機,我見到萬琳給我發的簡訊。

  「我說你別玩過火了,這女人可不簡單,當心她的同夥出現,你該不會不知道你接上她後,有車子跟著你吧?」

  看到萬琳的簡訊,我笑了笑。

  想不到萬琳還蠻細心的,也發現了陳霞的同夥,不過她的同夥早就被我甩開了,他們根本就不知道我們在這裡住宿,而陳霞也沒法和他們取得聯繫。

  「吃慢點,喝點果汁。」我將一杯飲料對著陳霞一推。

  「謝謝。」陳霞擦了擦嘴,拿起飲料喝了起來。

  看著陳霞此刻的模樣,我雖然特別不喜歡陳霞這種女騙子,但是我也沒有想到這年紀輕輕就出來行騙到底為了什麼,難度她不知道這是犯法嗎?她才二十一歲,一旦被警方抓住會判多少年?

  我已經想好了,待會吃好飯,就去房間,我要逼她就範,然後直接把她制服報警。

  我相信她的手機就是證據,到時候有警方在,可以一網打盡,一個也逃不掉,這也算是為民除害。

  在經歷過龍哥的那件事,我現在沉穩了很多。

  要知道龍哥那一伙人,一共八個人,而且都是刀口舔血的,現在的陳霞,區區一個女流我如果還制服不了,那麼我就不是男人了。

  吃過晚飯,我和陳霞回到了房間。

  現在已經靠近晚上十點,按理說,差不多要洗澡睡覺了。

  陳霞穿著吊帶衫和短裙,身材婀娜,一般來說,這種孤男寡女的情況下,那麼作為男人就應該有所行動了。

  此刻的陳霞眼神躲閃,她看了眼床上的車鑰匙,順勢在床沿坐了下來。

  「今晚你可是答應要陪我的,不會反悔吧?」我開口道。

  「當、當然不會反悔,林大哥你先洗個澡好嗎?」陳霞怯生生地說道。

  「我不急,你先洗。」我說著話,從兜里拿出一包煙,抽出一根。

  「我、我想拿回手機,我想給我爸媽報平安。」陳霞繼續道。

  「我說了,你的手機忘在了車裡。」我說道。

  「那我去拿。」陳霞立馬拿起我床上的車鑰匙。

  見到陳霞的舉動,我心下冷笑。

  我就知道陳霞要迫不及待地拿回手機,然後要聯繫她的同伴,接著她會拖延時間,等著同伴上門對我實施敲詐,這種伎倆就算我沒有見過,我也看過網上類似的貼子。

  大致上,同伴來人,就會說女方是對方的女朋友或者老婆,然後會威脅敲詐,而如果答應私了,那麼會要求受害人拿出一筆錢,這或許是幾千,或者是幾萬,視情況而定,而今天的陳霞,就是這種人。

  這個陳霞出現的地方本來就特別可疑,那條路上根本就沒什麼人,她其他車不攔,唯獨要攔下我的車,說明她在這條路等待多時,或許我下高速的時候,她的同伴就盯上了我的車,所以通知在前方的陳霞攔車,進而讓陳霞想方設法搭我的車,接著行騙,實施犯罪。

  大致上這件事的前因後果,我想的明明白白,我拿走陳霞的手機,已經打亂了她的計劃,所以她現在特別的焦急。

  「還拿什麼,這麼晚了也該休息了,你愣著幹嘛,還不快點去洗澡,明天還要趕路!」我說道。

  「可、可是我想給家裡說一聲。」陳霞支支吾吾,臉色特別不好看。

  「老人家晚上十點都睡覺了,你該不會是要聯繫其他人吧?」我幾步走到陳霞面前,冷冷地看向她。

  「當、當然不是。」陳霞緊張地開口,就怕被我拆穿。

  「去洗澡!」我冷喝一聲。

  聽到我的話,陳霞點了點頭,她打開背包,從裡面拿出換穿的衣服,一步步對著衛生間走了進去。

  看著陳霞走進衛生間,我將煙一點,開始思量起來。

  現在我報警,還有點早,我要逼她就犯,逼她說出犯罪的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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