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千兩百五十六章 我的選擇!

  聽到秦丹這麼說,我微微點頭。【無錯章節小說閱讀,google搜尋】

  「我明天早上的飛機回魔都,所以這兩天我不能在京都陪你了。」秦丹話峰一轉。

  秦丹說明天就要回魔都,我明白秦丹的意思。

  「那我明天送送你。」我說道。

  「嗯。」秦丹點頭。

  吃過飯,我們回到了各自的房間,不知道為什麼,我們都有些沉默。

  在陽台的躺椅一坐,我想著秦丹說的話,想著她要賣掉WIT公司幫我的事,心裡五味陳雜。

  如果到了下周,萬興集團真沒有合作人,然後秦丹成為了萬興集團的合伙人,並且有大資金進來,那麼我們就打造一個規模宏大的項目,而到了那時候,萬興集團可以說會在瞬間解除危機,而在合作這一塊,因為秦丹是大資金進來,那麼肯定這個樓盤的項目她這邊主導,股份也是最多的,按照投資比列,萬興集團拿下地皮花三十六億,秦丹這塊投資進來七十億,那麼就等於秦丹這邊要在項目上拿七成上下的股份,再少也有六成五的股份,但我相信肯定不會少於七成,畢竟她可是唯一的合伙人。

  另外,盤活了萬興集團,我覺得我也該退了。

  我手頭有萬興集團百分之四十一的股份,這些股份,就應該有我來處理,在盤活萬興集團後,這些股份就會值錢,再怎麼說也值兩百多億。

  我並不是貪財之人,我已經答應楚茵,一定要救活萬興集團,如果我要和秦丹在一起,那麼這些股份,我就全部給她吧,就算是我最後為楚茵要做的,我將這些股份轉給楚茵,我也就該走了,到了那種時候,我已經沒有在彌留的餘地。

  或許有人會覺得我很愚蠢,覺得你都盤活了萬興集團了,你和楚茵的股份加起來都能控股萬興集團了,你為什麼還要走,可是我只想說,人情債是無法償還的,既然我答應了秦丹,那麼我是應該退了。

  盤活萬興集團,手裡百分四十一的股份,這說不要就不要,這份情真的值得嗎?這不就是將所有的東西,都付出給了楚家,給了楚茵嗎?

  有人或許不理解,會覺得我是個為了感情而付出的冤大頭,為什麼要這樣?

  我是真的很想和楚茵復婚,和楚茵在一起,我想有個三口之家,但萬興集團要盤活,又怎麼會這麼簡單?如果不需要任何人的幫助,去實現愛情,看著萬興集團破滅,自己背上債務?父母都沒有保障?還是看著萬興集團再次興起?

  選擇一,就是和楚茵復婚,雖然不能復婚,畢竟萬興集團真的破產,那麼就肯定要走最難的一步,身為萬興集團大股東的我,會背上最多的債務,我會成為失信人,以後再也無法在商界嶄露頭角,甚至到了那時候,我將沒有任何價值,只奢求楚家成為我最後的避風港,一旦被嫌棄,那麼我將無依無靠,甚至我父母的生活都無法保障。

  選擇二,有秦丹的投資,盤活萬興集團,萬興集團恢復往日榮光,我無條件退出,將萬興集團四十一個點的股份轉讓給楚茵,或者是孩子,簽下協議,我就等於是淨身出戶,離開萬興集團,去報答秦丹,和秦丹在一起,我在經濟上面對楚茵和萬興集團問心無愧,等於捨棄了兩百多億,這麼做,雖然很大義凌然,但我知道,在感情上,我會傷到楚茵和她肚子裡的孩子,雖然我們的的確確離婚了,法律上沒有夫妻關係,但起碼萬興集團包括楚家可以恢復往日榮光,甚至在魔都打開局面,魔都和京都的兩個項目會在未來一兩年資金回籠,會成為更加強大的公司。

  而我這邊,因為已經沒有資本,會繼續積累幾年,才能有所成就,加上秦丹的WIT公司會進他人之手,她也需要重新創業。

  秦丹雖然和我在一起,但她的損失,無疑是巨大的,本來WIT公司順勢上市,要成為一家上市集團並不是不可能,但因為支持我,一下子抽空資本,要再恢復,去再打拼事業,可以說事業上,會停滯很多年,而且秦丹並不會參與騰盛集團的事務中,她雖然也是騰盛集團的股東,但參股不多,我也不可能再入贅秦家,我和秦丹,會組建自己的家庭,只是遠方的京都,會想楚茵和孩子,會心中產生一些情愫吧。

  當然了,如果我非常理智,六親不認,只講究利益,那麼我會讓秦丹幫我盤活萬興集團,我用這個點打楚天河,董事會投票,讓我坐上萬興集團的董事長,掌控最多的股份,萬興集團就是我的,我再和楚茵復婚,我都可以罷免楚天河讓他告老還鄉,我成為萬興集團真正的掌權者,至於秦丹,我假裝會和她結婚,當項目搞定,分配利益後,我就和秦丹說我不能答應她,我還是要和楚茵在一起,而這一輪下來,我會身價幾百億,和各大集團公司的大佬一個級別,成為真正梟雄,只是這樣,我利用了秦丹,利用了秦家對我的感情,雖然我得到了一切,但我是不仁道的,可以說是真正的渣男,只顧著自己的利益。

  三道選擇,我的身份如果換成楚天河,那麼楚天河肯定會選第三種,他要做大做強,秦丹就是拿來利用的,但我呢,我能這麼做嗎?

  我相信每個人心裡都有一個答案,這個答案,將會是人生的岔路,或許有很多人選擇和楚茵在一起,去利用秦丹,要知道我和楚茵都有孩子了,肯定要為孩子考慮,至於秦丹,對於你們一家人,不就是一個外人嘛?哪怕關係再好,外人就是外人,她願意幫我,那麼是她心甘情願的,我又沒有逼她,所以這個利用,就顯得好像是理所當然,這就好像才是正解?但,真的是這樣嗎?

  而我選擇和秦丹在一起,去放棄萬興集團的所有股份,那麼肯定會被人認為是個傻子,想著你既然和秦丹在一起,那麼你和秦丹就是一家人了,孩子搶過來,或者給點補償,萬興集團的股份怎麼可能給,那是楚天河自己作出去的,這些股份既然都是我的,那麼就不能再給出去,哪怕給孩子,簽訂了協議,未來孩子也是萬興集團的當權者,到了未來,等於是孩子掌控萬興集團,協議都能寫孩子必須姓林,那麼林家在未來肯定會很強大,因為我這邊,在秦家也能打開局面。

  選擇,如果是拋卻情感,只看利益,那麼我並不會虧,但如果是重感情,那麼肯定要有取捨,哪個選擇是最優,我心裡早就有了定奪,而最痴情,最傻的選擇,無非就是兩種,一種就是寧死不需要秦丹救助,公司破產自己背鍋,事業毀了,只求楚茵和孩子能過得好,或者就是救活萬興集團,自己淨身出戶,這是最重感情的選擇。

  這,就是到了最後的最後,如何去取捨,有人說我和秦丹在一起,就是辜負楚茵,就是辜負孩子,事實真的這樣嗎?仔細去盤前後事態發展和當下情況,每個人都有心中的答案,旁觀者清!

  深深地呼了口氣,我看著夜幕下的星空,久久不能平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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