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8章 香江報稅季

  第48章 香江報稅季

  劉紅民想要更多的錢也行,但是需要他親自寫劇本賺稿酬。而且,這個稿酬也不高,有那個功夫劉紅民還不如寫少包第三部呢!

  他現在也算實現財富自由了,寫書也就變成了愛好。想寫就寫點,不想寫就不寫。

  如果為了賺錢的話,劉紅民就直接寫能再國外大賣的書。

  自從和查劍英一起看過《405謀殺案》之後,兩人的關係逐漸升溫。

  劉紅民明知道查劍英以後要出國,但還是無法克制自己的情感。

  查劍英也是如此,所以她一直希望劉紅民能夠和她一起去留學。但是很可惜,劉紅民根本沒有這個想法。

  到國外學歷史?在劉紅民看來就是捨本逐末。除非國外有什麼古籍、文物,不然劉紅民才不會到國外研究歷史。

  《大宋提刑官》的熱度逐漸降低,但是並沒有結束。

  公安大學楊希仁教授自豪的對學生們說道:「你們都應該看過《大宋提刑官》吧!劉紅民當初就是像我請教的法醫學知識。」

  「說實話,當初他拿《洗冤錄集》來找我的時候,我還有點不以為意。可是當我了解到《洗冤錄集》裡面的內容之後,才發現宋代的法醫學並不弱。除了上千年的技術限制之外,《洗冤錄集》上面記載的知識,和現在我們所應用的別無二致。」

  這讓未來的法醫們對於《洗冤錄集》非常好奇,紛紛尋找這本書。可是,在市面上根本沒有賣的,最好只能找到了京大出版社,想讓他們發行這本書。

  京大出版社一看,古籍出版也是一個大項目啊!而且因為作者已經去世多年,還不需要支付版權費,只要承擔印刷成本就好了。

  於是,6月開始,京大出版社開始出版一些專業性的古籍。像《洗冤錄集》、《天工開物》、《水經注》等等專業性的古籍,逐漸出現在了市面上。

  雖然購買量少,但是絕對有賺,而且還是細水長流的買賣。

  5月初的時候,羅保銘、黃強還有楊桂仁三人聯袂來到了京城。和劉紅民談了少包第二部的版權問題。

  和少包第一部一樣,少包第二部,先在明報上連載。然後是RTV改編成電視劇,再然後三聯出版社出書。

  三家互相配合,完全可以複製少包第一部的成功。

  明報依然給的是千字七十的稿酬,RTV的改編費漲到了每個單元三萬,三聯出版社的版稅也各階段增加了1%。

  少包第一部在南韓賣的不是太好,但是也超過了五萬本。不過後續賣不動了,三聯出版社按照七萬本給劉紅民結了版稅,七本大概四十萬港幣。

  而在鬼子那邊,賣的倒是挺不錯,單行本已經超過了十三萬本,而且還在不斷增加,正在向二十萬本挺進。所以,三聯出版社認為,等超過了二十萬本之後,再一起結版稅。

  RTV依然聘請劉紅民為顧問,幫忙拍攝少包第二部,這次給出的價格是兩萬。加上十八萬的改編費,正好二十萬。

  一下子得到了六十萬港幣,劉紅民非常高興。但是還沒等他高興多久,黃強告訴他香江那邊需要繳納個人所得稅。

  「我也不是香江人啊?」

  「不是香江人,在香江賺錢就要繳稅。」

  「那我去年怎麼沒用繳稅?」

  「香江報稅時間是4月1日至6月30日。你去年下半年賺的錢,和今年上半年賺的錢一起申報。」

  「那要繳多少?」劉紅民肉疼的問道。

  黃強將香江的個人所得稅徵收標準說了一下,一共分為四個檔,2%、7%、12%、17%。

  去年下半年和今年上半年,劉紅民一共賺了83萬港幣。經過計算之後,需要繳納11.1萬港幣。

  「這麼多?」

  劉紅民苦著臉,換成人民幣八萬多塊啊!就這麼沒了?

  黃強安慰道:「你要往好了想,之所以繳這麼多稅,是因為你賺的多啊!」

  劉紅民舒緩了一下心情,「我要怎麼繳稅?」

  黃強拿了一個授權,「你簽一份授權,我會讓人幫你弄好的。稅錢會從改編費中扣除。」

  劉紅民立即將授權書籤好,扔給黃強。

  「趕緊拿走,晚了我怕我會反悔!」

  黃強將授權書裝了起來,「少包第二部會在八月份開拍,你需要在7月20日之前抵擋香江。」

  劉紅民算了算時間,7月初期末考試,7月中旬四月院能裝修完成。這兩件事弄完了,他就可以前往香江了。

  「沒問題!」

  黃強和劉紅民握手告別,連忙趕回香江。如果不是許曉明正在拍攝其他電視劇,他恨不得現在就拍攝少包第二部。

  自從少包第一部壓過TVB一頭之後,TVB就發力了。這幾個月,TVB上了一大堆高質量的電視劇,壓的RTV喘不過來氣。

  看著黃強離開,劉紅民突然想到一個問題。

  在香江繳稅,那麼在國內也應該繳稅啊!

  他自從賺了稿酬,到現在都第三年了,就從來沒有繳過稅。

  靠!我不會成為第一個因為稅務問題出事的名人吧?

  劉紅民立即找到了鄒世芳,問起了個人所得稅的事情。

  鄒世芳一臉懵,「這是啥稅?」

  「你連個人所得稅都不知道?」

  鄒世芳搖頭,「沒聽說過啊?」

  「那獲得稿費不需要繳稅嗎?」

  「不需要啊!」

  劉紅民心中一沉,這年頭稅務問題還是個群體問題?

  繳稅是公民的義務啊!這麼多作家賺大錢,竟然一點稅不交,成何體統!!!

  劉紅民直接殺到了稅務局,差點沒讓人家給轟出來。

  原來國家50年雖然設立了稅種,但是卻沒有開徵。據說上面正在研究徵收辦法,但是還沒有開會討論。

  也就是說,這年頭竟然不用交個人所得稅。

  劉紅民差點沒樂出來,有一種賺到了的感覺。

  想了想,他直奔銀行,將手中的十萬港幣兌換成為八萬外匯券。國家不收稅那是國家大度,劉紅民心安理得的接受。

  這十萬港幣,算是劉紅民給國家的一點小禮物。等其他錢到帳之後,劉紅民還是會繼續兌換外匯券的,反正他留著這麼多港幣也沒啥用。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