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過由於有白布蓋著的原因,家裡很乾淨,不需要重新再打掃一遍。寫到這裡我希望讀者記一下我們域名sto55.COM
兩人洗漱過後掀開白布躺在床上各睡各的,過了一會兒,解臨伸手去碰池青的手,但也只是單純牽著,沒有再做其他舉動。
池青的手碰到解臨手指上的戒指,他忽然心下一動,仿佛感應到什麼一樣,動了動手指把那枚戒指從男人指根處褪下來,然後他摸到指環內側一行很細微的凹陷。
那是一個字母。
「這不是……」
這不是他在解臨生日前夕買的戒指嗎。
只是當時那份禮物沒來得及送出去,解臨在那天雨夜出了門,之後狂風大作,華南市變了天。
「你去商場我還能不知道是去幹什麼嗎,」解臨說,「那天晚上我出門之前一找就找到了,把戒指換上才出的門。」不然怎麼熬得過這段時日。
解臨手指向上勾了勾,把戒指勾回去。
「這禮物選得不錯,以後別人問起,戒指就不再是藉口了。」
池青想起當初在酒吧里見面的時候,解臨似乎就是用戒指拒絕的人。時間回溯到兩人相遇第一面,男人戴在手上的戒指也很引人注意,只不過那時候他的戒指是自己給自己買的。
這回不一樣了。
是真的有人,真的心甘情願被套住。
別的人最好自覺遠離的那種。
兩個人無聲躺了半個多小時。
池青:「你睡著了嗎。」
解臨回答:「沒有。」
怎麼睡得著?
那些孩子還在黑夜裡煎熬著。
即使是夜間,新聞台也在不斷播放校車被劫持的新聞,希望市民積極主動提供線索。
或許是夜色壯人膽,池青對著眼前這片黑暗,忽然提起一個人的名字:「十年前的案子裡我有一個想不通的地方,你哥哥為什麼會死?」
「換句話說,兇手為什麼要慫恿郭興昌殺解風,」池青緩慢地眨了眨演說,「僅僅因為他是那次行動的組長嗎?「
這件事情仔細想想其實不合邏輯。
他沒有必要冒那麼大的險把解風和郭興昌卷進來,他私自和郭興昌聯繫,萬一郭興昌不在他掌控之中,他很容易暴露。
解風真的單純因為是組長才被殺的嗎?
池青知道解風兩個字是解臨不太願意面對的,如果不是現在情況緊急,他也不會把解風這條線重新拎出來。
半晌,解臨忽然坐起身:「起來,我帶你去個地方。」
-
池青之前來過解臨的書房。
書架上琳琅滿目的專業書,翻開全是解風的字跡,解風的字和解臨的很不一樣,連筆鋒都帶著輕風細雨般的溫柔。
「那段時間他不怎麼回家,」解臨說,「但他有時候會把工作筆記帶回來。」
兩人坐在地上,書和工作日誌在兩邊摞出高高兩疊。
按照時間順序從後往前翻,沒翻幾本就在一堆書里找到了一本棕色封皮的工作本。
已經是深夜,窗外一片暗色。
解臨指尖輕輕拂過封皮,然後翻開了第一頁,第一頁是對於「兒童綁架犯」的心理側寫,結合了國內外一些典型案例:這類人大多社會價值感不高,在同齡人里難以獲得成就感,所以選擇挑孩子下手,只有在孩子身上才能找到那種可以被自己支配的快感。
這段心理側寫在當時是一個主流猜測。
但是解風走得早,他並不知道兇手被抓獲之後警方獲得的情報推翻了這一猜測,因為兇手似乎並不是這樣想的,他根本瞧不起所有人,所以完全不存在「在同齡人里難以獲得成就感」這一點。
這也是這個案件引發轟動的原因之一。
但是這一段當年的錯誤猜測,一下把解臨和池青兩人拉回了十年前,從字裡行間能夠感覺到解風當時的焦灼。
解風試圖從有限的信息里追查嫌犯。
大部分都是案例分析,再往後開始出現一串獨立的數字,每一頁起始的地方都寫著一個人的代號,就讀學校,以及家庭情況。
「是當年被綁的孩子,」解臨匆匆掃了一眼,「當年我看過他們的資料。」
這本工作本解臨這些年也翻看過。
但翻看的次數不多。
畢竟解風就是因這個案子而死,大部分時間,他並不願意重新回想這個案子。
而且這個案子的保密程度非同一般,即使寫在工作本上,這些孩子的名字用的也不是真名,而是用了代號。防止有人看到這本工作本,從而獲悉案件里的涉案人員及內容。
001,就讀淮南中學,13歲,父(岳陽),母(程小萍)。
002,就讀實驗附中,父(已故)母(楊燕)。
……
006,……
…………
池青仔仔細細把名單翻看了一遍,還在裡面看到了自己,他的代號是009。
工作本從頭到尾都看不出什麼端倪,除了一些很正常的信息和合理推測外,沒有其他特別的內容。
就在解臨準備合上工作本的時候,池青忽然伸手,手指壓在最後一頁上,阻止了他的動作。
解臨:「怎麼?還想看一遍?」
池青說:「頁數不對。」
「這本本子規格上標的是100頁,但是裡面的頁數似乎是單數。」
解臨一怔。
兩人從頭到尾把頁數又數了一遍。
的確不是100頁。
「只有99頁,」解臨最後說,「這本工作本,被撕了一頁。」
-
這晚解臨和池青兩人幾乎一夜沒睡,凌晨五點多,池青剛趴在書房單人沙發里打了會兒盹,就被一通電話鬧醒。
解臨接起電話,剛說了一聲「餵」,對面傳來焦急的聲音:「剛剛有人往派出所寄了一盒東西……」
此刻天剛剛亮。
街道上的行人稀疏。
比起車流聲,馬路上更多的是環衛工人用掃帚「唰唰」清掃落葉的聲音。
就在十分鐘前,睡眼朦朧的民警在門口發現一個沒有署名的快遞盒。
「誰的快遞啊?」
起初民警以為是有人不小心把東西落這了,撿起來之後往周圍掃了一眼,沒看到人,正準備放休息室保管,然而沒走幾步,他察覺到那個巴掌大的小紙盒底部似乎沾著什麼黏黏糊糊的東西。
「這什麼……」民警低頭一看,驚呼,「血?!」
民警立刻拆開快遞盒,他驚悚地發現盒子裡的東西盒子裡是一截血淋淋的斷指和……一顆眼珠。
-
新聞播出後,季鳴銳負責接聽市民熱線,他滿腦子都是早上看到的那根斷指,那截手指很明顯不是成年人的手指,又短又肉,關節處甚至還有個窩。
是孩子的手指。
「叮鈴鈴」。
季鳴銳接起電話:「喂,您好。」
「警官您好,」電話對面的聲音很低,「我有個很重要的信息,我要舉報。」
季鳴銳從案發至今接了很多通電話,但是有用的幾乎沒有。
他強壓下心裡的不適和焦慮,追問:「什麼信息?」
「我看到了一個男人,是你們要找的嫌犯。」
「這位先生,請問您是在哪裡看到的?確定嗎,他有什麼特徵?」
「這名犯人凶窮極惡,他是個殺人犯!他是殺人犯!他特別危險!」
「……」季鳴銳從邊上找出一支筆,「您冷靜點,慢點說。」
「我出門準備上班,然後路上修路,有點堵,我就降低車速,結果在路上看到了他,他就坐在車裡!」情況從這裡開始急轉直下,「……他開的是一輛黑色豪車,長得倒確實是挺帥的,和電視裡播的一樣。」
豪車。很帥。
這兩個詞怎麼聽著那麼……
「他穿了件黑色外套,而且很奇怪,他的車就是往派出所方向開的,你們現在出去沒準一下就能將他抓獲!」
「……?」
兩分鐘後,穿著黑色外套,手裡拎著豪車鑰匙的窮凶極惡「殺人犯」大搖大擺從派出所門口走了進來,並且身後還跟著一位「起死回生」的老熟人。
這段時間太忙了,他遠遠看著那個熟悉的人影推開玻璃門走進來。黑色手套搭在門把手上,再往上是那張被頭髮遮住眼睛的臉,這張臉和靈堂里那張黑白照片完美重疊在一起,因為這人頭髮太黑皮膚太白,所以就連色調都是如此相似。
季鳴銳最後只能幹澀地說出一句:「來了啊。」
池青把另一隻手上拎著的早餐遞給他:「順便給你帶的。」
多年老朋友,在這種時候反而說不出什麼多的話。
季鳴銳接過早餐看了一眼:「你還真是一如既然地不記得我喜歡吃什麼。」
池青:「……有的吃就不錯了。」
「快遞盒呢,」池青又問,「在哪兒?」
季鳴銳拎著早餐,剛有點食慾,聽到「快遞盒」三個字食慾立刻消了:「在斌哥辦公室。」
說完,他友情提示道:「你們來的時候吃過飯了嗎?斷指和眼珠子其實並沒有什麼特別的,但是太小了,一想到這是從小孩身上弄下來的,就……要不要給你們準備個袋子?」
解臨和池青冷淡地看了他一眼。
「……」
算了,這倆應該是不需要。
快遞盒就擺在桌上。
還沒靠近就聞到一股很明顯的血腥味。
手指很小,長度只有成年人的一半,斷截面坑坑窪窪的,並不平整,皮肉組織模糊不清,看起來像是用鈍器活生生碾斷的。眼球就更駭人了,眼珠連著眼外肌,看起來血肉模糊。
武志斌說:「我已經仔細看過了,眼珠和手指上沒藏什麼信息,有留下指紋,但……從上面提取到的指紋從大小上初步辨別,應該也是孩子的,年齡最大不超過十歲。」
這段話一出,在場所有人都沉默了。
也就是說,這很可能是另一個孩子乾的。
武志斌抬手按了按太陽穴,合上快遞箱:「你們應該不只是為了這事來吧?」
「是有另外的線索。」
解臨把解風的工作本攤開放在桌上,問:「十年前的倖存下來的孩子,真的只有兩個人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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