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1章今天周六
夜晚的香江,時間不知不覺已經來到八、九點鐘。寫到這裡我希望讀者記一下我們域名
除了那些需要值班的警察。
警署大樓內,在逐漸濃郁的夜色下,大部分的燈已經關了。
而在警署內部,針對三合會成員專門設立的特別行動小組。
此刻卻燈火輝煌。
不足四十歲的李文彬腰板挺直,身姿板正的坐在椅子上,手裡則握著一根用了十幾年的鋼筆。
這是很多年前一個老警察給他的,關於那位老警察的名字李文彬已經記得不是很清楚了。
不過當初那位老警察跟他說的話,李文彬至今不敢忘記——做一個好警察。
在香江,李家算不上大族。
但因為李文彬的父親當年是華人警界的高級長官,這在一定程度上積累了很廣的人脈。
所以李文彬的警察生涯很順暢。
以他的資源,再加上這些年屢次破獲大案的成績。
想要找一條更加安全,也更加便捷的道路其實並不難。
但李文彬沒有這麼做,不管是一開始從基層警察開始,還是現在的總督察。
作為行動組的一員,李文彬永遠活躍在一線。
如果說一開始還有人說李文彬的這一切是他父親用人脈資源換來的。
那經過這麼多年的努力和奮鬥,常年奮鬥在一線戰場的李文彬,已經用實際行動證明了他是一名真正優秀的警察。
代號-【14】!
這是上個月四號,上級領導為李文彬安排的一次特別行動。
計劃執行時間半個月,其他方面的資料且不說。
僅僅是他們查獲的非法違禁品,總價值就超過三千萬港幣。
而隨著十幾個日夜不休的深入調查,以倪永孝為首的倪家,這個盤踞在香江的巨大毒瘤,正一點點在自己面前浮現。
只是看著工作筆記本上的那些照片和名字,李文彬卻不由的眉頭一皺。
很多東西,目前調查的已經很清楚。
案件的走向也跟自己一開始預想的差不多,倪家人狠辣的作風,以及這些人令人髮指的行為,足以讓任何一個有良知的人憤慨。
但不知道為什麼,作為一名有著多年經驗的老警察,李文彬總感覺有什麼地方不太對勁。
「鈴鈴鈴~」
一陣清脆的鈴聲響起,李文彬眼神中的思索被打斷。
外面的夜色很濃郁,霓虹燈讓香江的夜晚五顏六色。
看了眼旁邊的鬧鐘,不知何時已經到了九點半。
起身抿了一口咖啡,李文彬揉了揉疲憊的眉心,看著辦公室內,那些還在忙碌的手下,他起身拍了拍手:
「行了,大家都收拾一下,今天的任務就先到這裡。」
話音落下,辦公室想起了一陣陣放鬆的吐氣聲,只是坐在他辦公桌不遠處。
看著面前的資料,雖然只穿了一件白襯衫,頭髮也改成了幹練的短髮,但終歸還是沒辦法掩蓋那股學院氣質的鄺智立,他下意識舉手發言:
「李隊,我這裡還有一些東西沒弄完。」
學院派出身,目前掛的是虛職,在李文彬身邊學習。
不過鄺智立的能力不錯,學院的老師感覺這小子是個可造之材,就是學院風太重,所以就扔給了李文彬,希望能將身上的那些沒有用的規矩和菱角打磨乾淨。
礙於人情,李文彬一開始沒拒絕。
後來鄺智立表現的的確不錯,做事踏實認真,是一個可造之材。
所以上級將【14】大案交給自己後,李文彬隨手就帶上了鄺智立這個年輕人。
而看著鄺智立一臉認真的模樣,李文彬搖搖頭,推了推半框眼鏡:「從上午熬到現在,鐵打的人也受不了,我知道你想要儘快解決案件,但也要給其他同事考慮。」
鄺智立眉頭一皺,看著手裡這份還有一半沒有校對完的資料,眼裡閃爍著糾結:
「可是……」
「警察的天職是什麼?」沒等他說完,李文彬突然喊道。
下意識的,鄺智立身體緊繃:
「服從命令!」
而看著手掌舉在半空,表情有些無奈的鄺智立,李文彬細長潔淨的鏡片下,眼神多了幾分笑意。
起身拍了拍鄺智立的肩膀,他笑著說道:
「好啦,正常我們五點就下班了,硬生生熬到九點半,就算不為自己考慮,也要為其他人考慮,畢竟今天是七號。」
「七號?」鄺智立楞了一下,他瞥了眼桌上的掛曆,不由驚呼道:
「今天是周六!」
李文彬點點頭,神情有些歉意,又帶著幾分無奈:「對,就當是體諒體諒我,家俊還在家裡等我給他做飯呢。」
家俊是李文彬的孩子,今年十三歲,現在是初二學生。
因為工作,但更多的則是因為李文彬自身的原因。
在李家俊七八歲的時候,再也無法承受的李家俊母親決定和李文彬離婚。
具體過程不知道,唯一知道的就是李文彬的老婆離開香江,留下李文彬和七八歲的李家俊。
這件事情對李文彬的刺激很大,他知道自己工作的特殊性,但也知道孩子是需要陪伴的,否則當初自己也不會拼了命要留下李家俊。
所以兩人就有過約定,每個周的周六,不管李文彬多忙,只要他人在香江,就一定會回家。
而李家俊不管多晚,也都會在家裡等待李文彬回來。
從八歲到十三歲,整整五年,兩百六十多個周,每個周六,風雨無阻,這對父子必然要有一次相聚。
很多時候,往往只是幾個小炒,兩碗乾巴巴的白米飯,但卻讓李文彬感覺無比溫馨。
「sir,我忙糊塗了。」
鄺智立明白周六對於李文彬意味著什麼,這讓他臉上不由多了幾分尷尬,但李文彬並沒有說什麼,他知道今天是周六,桌子上的鬧鐘也是自己的定的時間。
起身拍了拍對方的肩膀,作為行動組的組長,同時也是所有人的老大哥。
已經接近四十歲的李文彬,比誰都明白工作和生活同樣重要:「沒事,一會你帶著弟兄們一起去吃夜宵,我就不陪你們了,家俊還在家等我。」
從【14】大案開始後,最近這半個月大家一直在加班。
李文彬是一個值得尊敬的長官,個人能力強不說,還能做到和兄弟們同甘共苦。
白天他總是最早來上班的那一個,平日裡加班也是最後一個走的。
而且每天下班結束後,都會帶著兄弟們去吃一頓。
也不貴,就是路邊的大排檔,但卻讓兄弟們很暖心。
當然,周六這天例外。
而看著李文彬已經合上的記錄本,鄺智立看了眼時間,下意識開口道:「sir,你快點去吧,今天的收尾工作,交給我們就好了。」
神色中帶著幾分思索,看了眼桌上擺著的鬧鐘。
估摸著時間已經很晚了,李文彬最終還是點點頭,起身將記錄本夾起,他推了推半框眼鏡:
「那行,我先走了。」
李文彬的家,在警署不遠處。
面積很大,林林總總加在一起的居住面積,差不多有兩百平方米。
不過這棟房子不是他的,而是警署根據他的警銜配的房子,每個月需要支付一定的租金。
其實他家還有一棟房子,不過那棟房子是李文彬父親的別墅,平日裡他和兒子李家俊都住在警署不遠處,至於李文彬的名下的房產?
當年離婚為了留下李家俊,李文彬放棄了他能放棄的一切。
天空掛著一輪明月,銀白色的車子停在警署小區。
瞥了眼樓上,看著自家房子亮著燈的窗戶,平日裡做派強硬的李文彬,臉上不由浮現出一抹笑容。
只不過當他身披月色,推開自家門的那一刻,看著沙發上坐著的那個人,瞳孔一縮,李文彬的臉色驟然一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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