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9章 簽訂合同

  喻笙還挺正式,把合同列印出來,一式兩份,她提前在每一份的甲方上籤上了自己的名字。

  這正兒八經的架勢,讓陸星野好似提前面對企業招聘,心裡莫名湧上些許緊張。

  他隨意拿起一份合同看起來。

  這下緊張的變成喻笙了。

  她喝了一口水掩飾緊張,淡然說道:「這是我臨時擬的,如果你覺得有什麼不合理的地方,現在就可以提出來。」

  陸星野仔細看了一眼合同內容。

  大概意思就是,喻笙拿錢買了他除睡覺、上課、學校活動、社團活動除外的所有課餘時間!

  為期四年貫穿了陸星野的整個大學生活!

  不過相對應的,喻笙將支付他高額月薪——三萬。

  陸星野錯愕。

  喻笙昨天說月薪的事好商量,今天就擅作主張把一開始的兩萬漲到了三萬,跟小孩子過家家、拿在白紙上寫的數字當支票的行為幾乎沒什麼兩樣。

  這讓陸星野覺得,錢在她這裡,似乎只是一串數字。

  那麼48萬何嘗也不是?

  陸星野卻不得不為了這48萬,販賣自己的時間……

  幸虧陸星野明白同人不同命的道理,在如此慘烈的對比,他默默為如今不得不為了48萬折腰的自己和表姐唏噓了一下,心情倒是一如既往的平穩。

  不由默默計算起來。

  一年12個月,四年48個月,四年下來,喻笙要支付他144萬!

  也就是說,他只需為喻笙服務一年多,就能幫劉晨曦賠夠花瓶錢,四年下來後,還將有近一百萬的剩餘。

  有了這些錢,可以付個首付,在z城買一個和書香苑那樣的大房子,讓父母少辛苦點,多享幾天福!

  冥冥之中,陸星野好像看到錦繡美好的未來在向他招手。

  前提是,他得在乙方上籤下自己的名字。

  然而他的筆,卻遲遲沒有落下。

  她給的太多了,多到他覺得跟白撿得一樣。

  這世上應該沒幾個人不愛錢吧,反正陸星野是個俗人,錢當然越多越好。

  換做別人,在他確定合同沒有任何問題的情況下,他肯定會抱著「運氣不錯,遇見了個出手闊綽的大老闆,老闆大氣,老闆以後發大財」的想法,美滋滋的、感恩戴德的簽上自己的名字。

  然而問題是,現在要跟他簽合同的甲方是喻笙啊!

  莫叔叔的外甥女,他媽媽耳提面命要讓自己多多照顧的女生。

  他要是真簽了,會有一種難以言喻的負罪感。

  感覺自己就像個奸商,好不容易逮到一個不知道市場價,不了解行情,而又不差錢的冤大頭,就使命開出一個離譜的天價,讓冤大頭來買單。

  哪怕這價錢明明是喻笙自己開的。

  跟他沒有任何關係。

  都說人為財死,鳥為食亡。

  現實一點兒,利己一點兒不是罪。

  可惜陸星野這人道德感和責任感太強了,他過不了自己心理「殺熟」這一關。

  「是有什麼不合理的地方嗎?」喻笙搭在腿上的手,情不自禁抓了一把自己的大腿。

  「哦,沒有太大的問題,我只是覺得這月薪……」

  「是我開少了?抱歉。」喻笙鬆口氣,問題說在月薪上,那就不叫問題。

  要不怎麼會有人愛說,只要是錢能擺平的事兒,那都不叫事兒。

  因為喻笙最不缺的就是錢啊!

  老實說,當她萌生要買陸星野時間的時候,要給陸星野開的月薪是10萬一個月。

  不過,在她查了一下s城白領平均月薪之後打消了這個念頭。

  給陸星野開10萬月薪她完全沒有任何壓力,不過凡事都要有個度,如果她開太高的月薪,可能反倒會讓陸星野誠惶誠恐。

  為了合理性,她後來給降到了兩萬,想想兩萬應該少了,自動漲到了三萬,如果他還嫌少,大不了再往上漲一漲,漲到他能接受的地步。

  喻笙正盤算著,卻聽陸星野道:「月薪是不是太高了?」

  喻笙詫異。

  原來陸星野不是嫌月薪少了,而是嫌太高了??

  哪有嫌僱主月薪給高的呀?

  真傻……陸星野才不是傻呢!

  他這是單純善良!

  總之如今這年頭,像他這樣的人應該不多見了。

  正因為如此,所以從不願意主動接近任何人的喻笙,才會想方設法接近他……

  「呃……怎麼了嗎?」

  迎著喻笙失神的視線,陸星野不自在的摸摸自己的臉。

  他臉上有字?

  大而淺顯易懂的兩個字——傻瓜?

  可能喻笙沒碰到過他這種反而嫌僱主酬金給高了的純種傻鳥?

  實不相瞞,他也沒遇到過……

  可這也不能怪他呀,還不是她給的太多了?

  他就算拿了,也於心不安呀。

  喻笙喝口水,用水杯遮住翹起的唇角,以免被陸星野發現。

  她刻意用一種輕描淡寫滿不在乎的語氣說道:「哦,高麼?不過是我一雙鞋的價格而已。」

  陸星野:「……」

  他差點噴出一口老血出來。

  好吧,他承認了,替資本家考慮的他,就是一個純種煞筆。

  資本家靠一雙鞋買了他一個月的課餘時間,他居然還覺得良心不安,受之有愧……他真該死啊!

  陸星野處事不驚的心情終於起了一絲微妙的波瀾。

  媽的,人比人氣死人!

  世上有錢的人那麼多,多他一個會死嗎?

  他居然要為了別人一雙鞋的價錢,出賣自己的時間!

  他對不起他放蕩不羈愛自由的靈魂!!!

  內心狂風暴雨瘋狂肆虐後,陸星野恢復平靜。

  也可以坦然自若的面對三萬月薪了。

  他將合同又看了一遍,這次他看的比較仔細,倒真叫他發現了一點問題。

  「除了睡覺、學習、學校活動和必要的社團活動,我的時間都屬於你?」

  「……原則上來說是的,不過如果你是要陪伴家人或者有其他重要的事情,你只需要跟我說一聲就行了。」

  說到這裡喻笙補上一句:「規矩是死的,人是活的。」

  陸星野心道,還蠻人性化的嘛。

  他收回以前對她的某個評價——冷漠無情。

  陸星野樂觀的提出:「那我的家教課,我……」

  喻笙乾脆利落:「辭了吧。」

  陸星野:「……」

  果然是他想多了。

  家教課,沒有被喻笙納入人情化之列。

  其實這也可以理解,她高薪買了他課餘所有時間,不想讓他在本屬於她的服務時間內去服務其他顧客,這很合理。

  可陸星野不打算放棄這份家教工作。

  於他而言,向喻笙出賣自己的時間,那是為了掙快錢不得已而為之。

  家教課雖然掙得少,卻可以增加他的人生閱歷和工作經驗。

  當然,最重要的是陸星野很有契約精神,他不願毀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