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章 拍賣會
「各位,黑格商會招募隨船護衛。★😝 6❾Ⓢ𝔥𝔲x.ᶜoᵐ 🍬🐙要求有一定戰鬥力,跟著黑格商會明天的船走。工資五百金幣,獎金另算。如果有意向,可以來找我。服務員,給我開個私人包廂。」
說完,那人就在一個兔女郎的帶領下走到了樓上。
保羅喊道:「好了,這個可不是你們可以考慮的。黑格商會雖然是商會,但是做的卻是奴隸貿易。主要來源是那些未被發現的土著部落,所以他們需要擁有足夠戰鬥力的超凡者。
而且在這個超凡回復的時代,誰知道那些土著部落里有什麼樣的超凡者。
對於你們兩個新人,我的建議是先學點有用的東西,比如格鬥術或者槍械什麼的,配合超凡能力,也有不俗的戰鬥力。」
愛德華說道:「但是我沒錢啊,不管是哪種,應該都需要大量的金幣吧。我還想著成為超凡者以後賺錢呢。」
保羅說道:「如果這樣的話,那就看有沒有簡單的任務,或者去野外尋找各種誕生的超凡植物,要是運氣好的話,也能賺不少錢。如果你掌握了一些超凡物品的製造能力的話,那就完全不用擔心錢的問題了。
只不過,這種難度都很大,大部分人都是偶爾外出尋找材料。我們這裡的話,其實最好的就是出海,萬一發現一個沒被發現過的島嶼,那就賺翻了。哪怕是被人發現了,只要沒人占據,你們也可以上去探索,說不定能發現什麼。」
說實話這個超凡世界跟劉偉峰想的有點不太一樣,說好的各種超凡生物出現,普通人毫無反抗之力,超凡者默默守護人類呢,怎麼感覺都是這麼和平發展啊。
保羅看了他們一眼,說道:「你們不會覺得超凡世界動不動就各種大事吧。你們想多了,現在雖然說靈能潮汐復甦,但是也看地方的。杜賓市只是個小地方,發展也比較晚。真正靈能濃度高的,都是各國首都,教會總部這種地方。至於杜賓市,要不是海外探索興起,現在還只是個小漁村呢。」
好吧,劉偉峰在酒館繼續坐了一會兒,就離開了。趁著還有時間,去圖書館找找有沒有超凡世界的書吧。至於主線一,劉偉峰發現到現在還沒有完成,也不知道完成條件是什麼。
十號早上,劉偉峰來到了拍賣會所在地,下城區最大最豪華的酒店,號稱一杯水都要五個金幣的地方。拍賣會就在這裡的頂樓舉辦。
亮出自己的邀請函後,服務人員先給了劉偉峰一個面具和一個袍子,可以用來隱藏自己的身份。然後就帶劉偉峰來到了一個集體座位上。雖然他提供了神果,但是上面的包廂跟他可沒關係。只有拍賣會邀請的人才有資格進包廂。
除此以外,還有一份本次拍賣品的產品清單。劉偉峰看到自己的神果在倒數第五個。大部分屬性都被寫出來,唯一沒寫的就是會有實力上限。
另外,劉偉峰也看到了很多的超凡道具,超凡藥劑,超凡材料等等。比如有個蠻牛藥劑,喝下去就能獲得一個白色基礎能力,蠻牛之力。可以增加自身的力量。還有可以看到靈魂的眼鏡,激活就會爆炸對黑暗生物造成巨大傷害符咒等等。
漸漸的,拍賣會的人也多了起來,不過並沒有坐滿。畢竟超凡者的數量就不多,更何況這種需要一百金幣才能進來的拍賣會呢。
等待了一會兒以後,劉偉峰看到一個人走到了中間的舞台上,說道:「各位觀眾,歡迎參加本次拍賣會。大家久等了,本次拍賣品現在開始。」
這個時候,萌萌兔正跟著自家的管家坐在包廂里。這段時間,她並沒有放棄原本的想法。只不過還是一點收穫都沒有,最多只知道了一些關於超凡者的事情,甚至連啟靈都沒有完成。
不過萌萌兔來了這次拍賣會後,就突然激動起來,因為她看到了拍賣會上的東西,神果。
她知道劉偉峰有一個,如果不是巧合的話,那麼通過這個就能找到劉偉峰了。
「服務員,我問你一個問題,給你們送拍賣品的人會來參加拍賣會嗎?」
「這個一般都會,有的是想看一下自己的東西能賣多少,有的是過來給自己的東西抬一下價。」
「那你們能找到這個人嗎?」
「抱歉,這位小姐。我們必須要保護我們客人的隱私。」
「這樣啊。」萌萌兔考慮了一下,說道:「但是這個人應該是我朋友,但是我不確定是不是本人。」
這個時候,管家提了一個建議:「小姐,我有個建議。你可以說一些只有你跟對方或者極少數人知道的事情,如果對方回答對了,那就說明是本人。而且不能透露信息,但是傳個話應該還是可以的吧。」
「是,這個是可以的。」服務員也點頭了。
萌萌兔想了一下,說道:「那好,你就跟他說買了狌狌肉的人叫什麼,如果答案是萌萌兔的話,就請他來包廂。對了,他應該叫瘋歌。」
「好的。」
此時,劉偉峰正在看拍賣。沒辦法,最便宜的也是幾百個金幣起步,他那點錢,也就買得起最便宜的幾件中的一件。但是為了自己不想要的東西花光所有錢,還是有點虧的。
最後,他只買了一隻火鳥的屍體。這種鳥活著的時候全身冒火,死了以後屍體也是呈現很高的溫度。剛好也是屬於特殊食材,所以劉偉峰就出價了。最後用了三百金幣才買了下來。
就在這個時候,突然一個服務員走了過來,問道:「您好,有位小姐讓我們給您傳個話,是個問題。」
「什麼問題?」劉偉峰突然想到了一種可能。
「購買狌狌肉的人叫什麼。」
「萌萌兔。那個人看上去是不是一個十歲左右的小女孩。」
服務員基本已經確定了,最後問道:「請問您怎麼稱呼?」
「瘋歌。」
「瘋歌先生,那位小姐邀請您去包廂。」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