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9章 張偉:總算碰到一個聽話的當事人,真不容易

  轉眼,到了開庭的日子。記住本站域名

  這個案子本身就比較簡單,物證有姜白提供的現場視頻,人證有鄰居,警方僅僅用了不到兩個小時的時間,便審訊完成,補全了證據鏈,然後移交檢察院。

  檢察院同志很快便提起公訴。

  整個流程下來也不過三天時間。

  今天便是開庭審理的日子。

  下著淅淅瀝瀝的小雨。

  這樣的天氣,最適合在家裡一覺睡到自然醒,然後抱半拉西瓜一邊吃一邊刷劇。

  可勤勞的小姜同學,卻已經在前往法院的路上了。

  上午九點五十左右。

  公訴人,原告,被告,被告律師等都已進入刑事審判庭就位。

  觀眾席上,劉蓮抱著兒子,心情忐忑的等待著開庭。

  旁邊,兩個來旁觀審判的大媽在小聲的交頭接耳著。

  「李大姐,你知道今天審理的是什麼案子嗎?」

  「好像是說一家人偷吃鄰居家外賣,吃壞肚子了,去找鄰居索賠……不對,不是索賠,是敲詐勒索,要了人家十萬塊呢。」

  「他怎麼不去搶呢!」

  「誰說不是啊!鄰居咽不下這口氣,就報了警,今天審理的就是這個案子。」

  「該!這種人就得法律制裁他!」

  聽到這話,劉蓮當場就不樂意了,向著兩個大媽說道:「話不能這麼說吧?人家都吃壞肚子了,要點賠償不是應該的嘛?」

  「咋?別人外賣是給他們家點的?別人求著他們吃了?偷吃別人家的東西,吃壞肚子那不是活該?」

  「就是,大妹子,你啊就是太單純了,能坐到審判庭被告席位的人,有幾個是無辜的?他們要是不犯事兒,怎麼會被告上法庭?」

  兩個大媽立刻反駁道。

  劉蓮頓時啞口無言了。

  在「辯論」這個領域,劉蓮也算小有成就,但肯定沒法和五六十歲的大媽相比,她們之間至少還差著三四個魏冬花呢。

  講理說不過,吵架更不是對手。

  心中不悅也沒轍,只能捏著鼻子,哼哼兩聲,不說話了。

  「欸?又是那小伙子!」一個大媽看著原告席位的姜白,眼睛亮了一下。

  另一個大媽問道:「李大姐,你認識那個原告小伙子?」

  李大媽笑著說道:「你最近沒來旁觀,所以不知道。那小伙子可是法院的常客,我都在這裡看到過他四五回了,每次都坐那個位置。有一次最厲害,他一個人搞了一百多個,全都給送進去了!」

  「!!!」另一個大媽驚了:「這年輕人!」

  李大媽:「也不知道他有沒有女朋友,我就喜歡這種正義感十足的小伙子,高低得給他介紹一個對象。」

  旁邊。

  劉蓮臉色微微一變。

  姜白的戰績……這麼恐怖嗎?

  一次性起訴一百多人?

  還……全送進去了!

  這……

  劉蓮突然很後悔,如果早知道姜白的事跡,她肯定不敢招惹他。

  但現在說什麼都晚了。

  只能祈禱張偉律師發揮得好一點。

  被告席上。

  張偉看著對面的姜白,笑著點了下頭。

  目光有些複雜。

  因為姜白,他原本平靜的生活起了波瀾,先後遇到了一個個奇葩的當事人,可謂身心都飽受折磨。

  但也正因如此,收入暴漲。

  張偉是刑辯律師,主打刑事案。

  可龍城的刑事案子並不多,在數量上遠不如民事案件,平時可能十天半個月都沒有官司接。

  不過,最近因為姜白的關係,張偉的委託一下子多了起來,這收入自然也水漲船高。

  說起來,姜白也算是張偉半個「貴人」。

  「張律師,你認識他?」吳正義小聲問道。

  張偉笑眯眯的說道:「打過幾次交道,最近一個月里,我幫不少人做過減刑辯護,原告都是他。」

  吳正義:「……」

  所以說,對面那傢伙是有病嗎?

  閒著沒事幹,打官司玩兒?

  「你別擔心,只要按照我的吩咐做,不要亂來,我有把握幫你減刑。」張偉吩咐了一句,但是覺得不放心,扭頭緊緊的盯著吳正義,沉聲道:「千萬不要亂來,切記切記!」

  「好,好……我都聽你的。」吳正義連連點頭。

  不安和悔恨的情緒如同潮水一般在心裡蔓延。

  「咚!」

  十點整。

  隨著法槌落下,正式開庭!

  固定流程之後,法官陳忠漢看向原告席,道:「請公訴人宣讀起訴書。」

  沈天賜起身,雙手捧著起訴書開始宣讀:

  「龍城濱江區人民檢察院刑事起訴狀,x檢刑訴字[]第×號。」

  「被告人:吳正義,男……」

  「被告人吳正義未經住宅主人同意,非法強行闖入被害人家中,並對被害人進行敲詐勒索,非法取得財物十萬元整。」

  「……」

  「本院認為,被告人行為觸犯了刑法第二百四十五條之規定,已構成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罪,觸犯了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條之規定,已構成敲詐勒索罪,且數額巨大。」

  「現根據刑事訴訟法之規定,提起公訴。」

  「訴訟請求如下:」

  「一,依法判令刑事被告人吳正義構成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罪,敲詐勒索罪,數罪併罰,判處有期徒刑三年。」

  「二,依法判令附帶民事被告人對附帶民事原告人,賠償造成被害人姜白財產損害的賠償金,共計10萬元。」

  沈天賜洪亮的聲音,響徹在審判庭。

  「請被害人陳述。」沈天賜坐下後,陳忠漢看著姜白說道。

  姜白起身說道:「……被害人五歲的兒子偷了本人買來餵流浪狗的外賣,被害人一家三口吃了外賣後發生一些不良反應,遂未經本人允許,強行闖入本人家中!」

  「被害人以精神損失費,營養費等為由,強行向本人索取十萬元賠償,並威脅本人,如果不賠償就報警起訴。」

  「本人一時害怕,便給錢了……」

  「本人認為,被害人行為嚴重威脅到本人的人身安全,且侵犯了本人的個人財產利益。」

  「請求法官和各位陪審員,對被告人從重判處!」

  聽到這番陳述,吳正義臉色頓變。

  好狠啊!

  這番陳述,三言兩語,卻仿佛夾帶著無數把利刃!

  法官看向吳正義,道:「請被告人陳述。」

  吳正義深吸一口氣,牢牢謹記著張偉的囑託,開口道:「法官大人,對於所有指控……本人供認不諱,並無異議!」

  這是張偉的囑託。

  認罪!

  一定要積極認罪。

  這個案件,事實明確,證據充分,嘴硬是沒用的,狡辯也是沒用的,最明智的做法就是積極認罪,賠償,道歉。

  態度越誠懇越好,越積極越好。

  至於辯護,交給律師來。

  吳正義唯一要做的就是認罪道歉。

  「由於本人的一些行為,對被害人造成了傷害和損失,本人非常後悔。」

  「在此,本人向被害人誠摯道歉,並且願意賠償所有損失,請求被害人諒解,請求法官大人從輕判處。」

  說完,吳正義先後向著姜白和法官各自深鞠一躬。

  態度非常誠懇。

  張偉鬆了口氣。

  總算碰到一個聽話的當事人,真不容易啊……

  接下來,便是最核心,最重要的法庭辯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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