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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先生你放心,這個案子我肯定盡心盡力幫你辦妥。
張偉把客戶——一個略有些發福的中年送到電梯前。
張律師辦事我還是很放心的,那就交給你了。中年笑著點點頭。
兩人正說話間,叮的一聲,電梯到了。
隨後電梯門開啟,劉佳從裡面走了出來。
看到張偉後目光閃爍了一下,走到旁邊沒有急著離開。
宋先生慢走。
張偉也沒理她,向著中年招了招手。
等電梯門關上,他便轉身向著律所走去。
張律。劉佳喊了一聲。
張偉回頭,微笑著問道:劉律有事?
劉佳上前兩步,示威般的看著他,開口道:沒什麼,就是告訴你一聲,你辦得了的案子,我能辦,你辦不了的案子,我,也能辦。
說得好。
張偉拍了拍手,道:還有別的事嗎?如果沒有,我就回去了,如果有,你知道我的收費標準。
張律還真是不近人情啊。劉佳臉色變得有些不好看。
張偉不置可否:這個取決於對誰。
說完轉身便走。
他實在是不想在這種莫名其妙的事情上浪費時間。
哼!
劉佳目光冰寒,臉色也陰沉了下去。
兩人不對付,在全璟律所幾乎已經是公開的秘密了。
他們幾乎是同期進入律所,從最開始搶客戶,搶案子,到後面競爭高級合伙人的位子,反正幾乎是從頭斗到尾。
如果僅僅是這樣,張偉倒也不至於這般態度。
就好比杜彥森,跟他也是競爭關係,但兩人私底下並沒有什麼不愉快,僅僅是工作上有些競爭,而且後來因為一些事情,也算是化敵為友了,現在關係還不錯。
但劉佳不同,簡單來說,這娘們兒經常會用一些不太光彩的手段。
張偉挺看不起這人的,自然也沒興趣跟她假以顏色。
而且……
看她這嘚瑟的樣兒,張偉就能猜到她肯定是已經提起反訴了。
要知道,她的對手可是姜白和羅大狀,呵呵,估計這次要栽個大跟頭。
張偉猜得沒錯,劉佳確實已經提起了反訴,並且法院也已經立案。
現在雙方已經在交換證據了。
現代社會,很多工具和技術發展得越來越先進和全面,法院也在不斷改革,不少流程由線下改為線上。
比如證據交換。
以前的證據交換,需要由法官主持,雙方面對面進行。
浪費時間,浪費精力。
現在不同了,雙方通過線上小程序提交證據就可以。
劉佳回到辦公室後,就開始查看對方提交的證據。
先是誹謗案的證據。
基本上都是一些經過了司法公正的貼子截圖之類的。
這個沒啥可爭議的,以陳雨桐的行為來看,誹謗罪妥妥的沒跑了,而且貼子直接都幹上貼吧熱門,這個傳播範圍和影響力可想而知。
劉佳也沒準備進行質證。
她最主要的辯護策略,還是圍繞著反訴進行。
如果能夠證明伯爵是阻止流氓當街猥褻婦女,這才被惱羞成怒的流氓殘忍殺害,那麼作為它的主人,陳雨桐的一些行為也就能很大程度上得到合議庭的諒解。
而且你誹謗案的原告本身就是個人渣,是個流氓,這個因素也會極大程度影響判決。
所以劉佳在簡單查看了誹謗案的證據之後,就開始重點查看反訴案的證據。
但是當她打開證據列表後,就驚呆了。
居然……全都是視頻證據!
鋪滿了整個列表。
劉佳往下滑動屏幕,頁面刷新,又是整整一頁的視頻。
看了看右上角顯示的文件數量。
249!
霧草!
劉佳都驚了。
使勁的揉了揉眼睛,這才確定自己沒有看錯。
兩百四十九個視頻證據?
這是要幹啥啊?
法院小程序的伺服器都快被擠爆了吧。
劉佳隨便點開一個視頻,時常七分多鐘,但沒有什麼有用的內容,都是落日。
她又點開一個,這次視頻倒是沒那麼長,只有三分鐘,拍的是月亮。
劉佳不信邪,接著又查看了幾個視頻。
結果全都是不著調的內容。
嘿,這是鬧哪樣呢?
劉佳拍了拍額頭,滿臉的疑惑。
不過本著嚴謹認真的態度,她還是繼續查看其餘視頻。
但看了十幾分鐘後,劉佳放棄了。
這麼多視頻,如果每一個都看一遍,她的眼睛怕是都得瞎。
而且每個視頻裡面都是一些莫名其妙的內容,完全想不通這玩意兒跟案子有什麼關係。
難道是惱羞成怒的一種報復?
劉佳如是想到。
她也就沒有繼續看下去。
反正強制猥褻案沒有監控,沒有目擊者,像這種情況,合議庭一般會更加傾向於被害人這邊。
沒啥好擔心的。
……
與此同時。
精英律師事務所內。
羅大狀,這麼做真的可以嗎?姜白問道。
羅大狀笑呵呵的說道:不能保證百分之百成功,但成功機率很大。
兩百多個視頻證據,其中只有一份是真正有效的,她又不可能每個視頻都看一遍。
你想想看,她從兩百多個視頻裡面正好抽到證據的概率有多大?
姜白點點頭:那倒確實概率挺小的。
其實我一般不會做這種事情,沒必要,這次也算是破例了。羅大狀淡淡的說了一句。
確實,以他的能力和水平,根本不需要在這種地方做小動作。
直接正面剛上去就能贏。
這次確實也是情況特殊。
還是那句話,跟魔鬼打交道,有時候不得不用一些魔鬼的手段。
像這種,卡著證據交換的時間提交大量無用證據,用來掩護關鍵性證據,讓對方沒辦法提前做好防備的行為,是一些訟棍慣用的伎倆,通常會被人所不齒。
不過沒關係,羅大狀都說自己是全國最大的訟棍。
所以對於使用這種手段並沒有什麼心理負擔。
雙方對案子都挺有信心的,在這種愉快的氣氛下,開庭的日子很快便來到了。
這次的案子有點特殊,因為被告提起了反訴,這兩個案子呢又都是比較簡單的案子,所以法院決定一併審理,節省時間。
先審誹謗案,再審強制猥褻案,全部審理結束後再進行統一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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