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1章 你犯法了你知道嗎?

  【上一章被禁了……我正在申請解禁……】

  霧草!

  業主被物業打了?

  看到這個消息,姜白內心的八卦之魂頓時燃燒了起來,立刻換了衣服便出門。

  按理來說不應該啊。

  現在的物業經理楚媚煙,還有保安部經理孟波,都不是那種飛揚跋扈的人,怎麼會發生打業主的事情?

  姜白匆匆出門,正好碰到對門何阿姨,便問道:「何阿姨,您這也是要去物業嗎?」

  「對,我是業委會負責人之一,發生這麼大的事,總得過去一趟。」何阿姨說道。

  兩人同行。

  在等電梯的時候,姜白向何阿姨詢問道:「何阿姨,你知不知道發生什麼事情了,怎麼物業還能跟業主幹起來呢?」

  何阿姨說道:「別提了,咱小區地面停車位不是建好了嗎,物業公司今天早上發通知說,三天後開始出售停車位,還說只有購買了停車位才可以停車。」

  「這些地面停車位,可是我們業主犧牲了一部分公共區域面積才修建的,他物業公司憑啥拿來賣啊,還說不買不能停!」

  「哼!原本我還覺得這個新來的物業經理是個干實事兒的,跟之前那個酒囊飯袋不一樣,現在看來,哼,都是一路貨色!」

  何阿姨滿臉憤懣之色。

  「齊先生現在就帶著人在物業那邊要說法呢。」

  「他們還敢打人,真是無法無天了還。」

  聽了何阿姨的敘述,姜白這才知道發生了什麼事。

  天水香泉小區是由「鼎盛地產」開發的,物業也是這個地產公司自己的,叫做「鼎盛物業」。

  在前任物業經理尤前程進去之後,鼎盛空降了一位物業經理過來。

  楚媚煙新官上任三把火,剛來就大力推行了幾條改革措施。

  其中有一條,就是興建地面停車位,解決天水香泉業主停車難的問題。

  這個改革當時得到了大部分業主的贊同,並且很快便付諸行動。

  但是沒想到,停車位建成了,問題卻隨之而來。

  姜白不太懂相關的法律法規,但他本能覺得,這事兒不合理。

  可你讓他說哪裡不合理,他也說不上來。

  畢竟沒有系統的學過法律。

  但是姜白清楚一點,不管什麼原因,打人肯定是不對的,如果構成輕傷的話,就可以對打人者追究刑事責任。

  說話間,電梯到了。

  兩人立刻乘電梯下樓,趕往物業服務大廳。

  在這過程中,姜白給羅大狀打了個電話。

  他始終秉承著專業的事情就應該找專業的人來處理這樣的觀念。

  既然自己不懂法,那就諮詢懂法的大狀!

  聽完了姜白的敘述之後,羅大狀直言道:「物業無權出售地面停車位!」

  聞言,姜白眼睛一亮,連忙諮詢詳情。

  羅大狀便給他解釋了起來。

  姜白一邊打著電話,一邊跟何阿姨往物業而去。

  一路上羅大狀深入淺出的解釋了下相關的法律法規。

  通俗易懂。

  姜白很容易就理解了。

  「原來是這樣,好,我懂了,謝謝你羅大狀。」

  「記得結清諮詢費。」

  「……」

  結束通話之後,姜白跟何阿姨走進物業服務大廳。

  這裡已經聚集了不少業主,鬧哄哄的。

  一個四十來歲,身材微胖,穿著POLO衫的男人在人群最前面,紅著臉,情緒異常激動的喊著。

  「當初你們物業提議建地面停車位的時候是怎麼說的,哦,說得多好聽啊,說什麼是為了廣大業主謀福利,為了解決大家停車困難的問題。」

  「結果呢?」

  「停車位剛建好你逼著我們買,不買還不給停車!」

  「這吃相未免太難看了吧?」

  「這地面停車位可是犧牲了我們的綠化面積,損害了我們一部分利益的,憑啥還要讓我們掏錢啊?」

  這個中年男人正是業委會主任,齊德龍。

  臉色有點難看,不過看樣子倒是不像被人打過。

  可能只是推搡了兩下。

  齊德龍剛說完,不少業主也紛紛開口。

  「就是啊,建停車位本來就犧牲了我們的利益,現在還要反過來讓我們買車位,不買不能用,這不是欺負老實人嗎?」

  「你們物業想賺錢沒問題,但這吃相未免太難看了點。」

  「沒錯,我們絕對不同意!」

  「……」

  群情激奮。

  在眾人面前,物業經理楚媚煙穿著一身淡藍色小香風西裝套裙,長發高高盤起,嫵媚動人。

  當然,黑絲高跟肯定是必不可少的。

  不過看樣子,今天這個場合里,主角並不是楚媚煙。

  而是她身旁一個頂著啤酒肚和地中海的中年。

  姜白向旁邊人詢問後才得知,這中年是鼎盛公司總部派來的人,出售停車位也是他的主意。

  中年抬了抬手說道:「各位,我姓焦,是咱們鼎盛公司一個部門經理。」

  「大家的心情呢,我完全可以理解,但是也請大家理解理解我們公司。」

  「我們公司連年虧損,也很艱難滴。」

  「而且公司不是故意要賺大家的錢,但這個停車位的建造也是要花費成本的嘛,對吧,所以……」

  焦經理話還沒說完,就被齊德龍打斷了:「我們全體業主可都是繳納了維修基金的,修建停車位的成本完全可以由維修基金來抵扣,所以別再說什麼成本不成本的問題了。」

  焦經理眉頭一皺,臉上明顯浮現出慍怒的神色。

  「既然講道理講不通,那咱們就講法!」

  「這位是我們鼎盛地產的法務部經理,劉傑,接下來他會跟大家解釋這個事情。」

  說完,焦經理衝著身旁一個西裝革履,戴著眼鏡的男子遞了個眼色。

  後者上前,笑著說道:「大家都不要激動,不要著急,今天這個事情肯定會得到圓滿解決,大家先聽我好好說一說。」

  「咱們天水香泉小區的建設用地使用權,是由鼎盛公司出資取得的,也就是說,鼎盛公司是土地使用權人。」

  「根據《物權法》第一百四十二條的規定,天水香泉小區建築區劃內規劃的地上停車位,應當歸鼎盛公司所有。」

  焦經理在旁點頭道:「沒錯,就是這樣,這地面停車位是歸我們公司所有的,你們要想停車,當然得交錢了,天底下哪有免費的午餐?」

  「嘩!」

  眾人頓時一片譁然。

  合著犧牲自己的利益建造的地面停車位,居然還是地產公司所有?

  那他們圖啥啊?

  眾人雖然不太懂這裡面的法律法規,但這事兒他們怎麼想都覺得不對勁啊。

  難道是被物業公司給坑了?

  於是不少人都向著楚媚煙投去了憤怒的目光。

  當初就是她提議修建地面停車位的。

  這時,姜白走上前問道:「劉經理,我想請問一下,你們憑什麼讓業主購買停車位,否則就不讓大家停車呢?」

  看到姜白出場,楚媚煙眼眸頓時一亮。

  但依舊沒有說話,只是俏生生的站在旁邊,宛如一個吉祥物。

  那位焦經理則是瞥了姜白一眼,見他如此年輕,也沒有放在眼裡。

  劉傑則面帶笑容的說道:「根據《物業管理條例》的規定,建設單位依法取得車位車庫的權屬登記後,可以向業主出售車位車庫。」

  「沒錯,一切以法律為準繩嘛,我們這可都是有法可依的啊。」焦經理攤了攤手。

  姜白點點頭,說道:「好,物業管理條例的規定是規定,但問題是,你們是否已經取得了車位車庫的權屬登記呢?」

  「這……」

  劉傑微微皺眉,扭頭看向焦經理。

  這事兒他還真不知道。

  焦經理內心暗罵一聲,說道:「權屬登記正在申請當中,相信很快就會取得,還有一點我要說的是,在這個小區前期開發的時候,我們公司是交了土地出讓金的,這塊地都是我們的。」

  「你們既然沒有取得車位車庫的權屬登記,那就無權出售。」

  姜白笑著搖了搖頭,說道:「至於你說的土地出讓金,確實,你們公司是建設使用權人,可隨著房屋的出售,土地使用權已經隨之轉移。」

  「也就是說,小區土地共有部分的使用權,是歸全體業主所有。」

  「因此,你們申請權屬登記,也是不可能通過的,自然無法出售停車位。」

  聽到這話,周圍業主們紛紛叫好。

  「不是,你到底是什麼人啊,這有你什麼事兒啊!?」焦經理皺眉瞪著姜白。

  姜白說道:「我是小區業主,這事兒跟我息息相關,怎麼,焦經理不允許我說話嗎?」

  焦經理雙眼微眯,掃了一眼,說道:「反正這事兒是公司規定,買了車位就能停車,不買別想停!」

  「你們要是不服,可以走法律途徑解決問題。」

  走法律途徑解決問題……

  聽到這話,不少人都怒了。

  單看這句話,貌似沒有任何問題。

  法制社會嘛,有任何問題都可以通過法律途徑來解決,自身權益受到損害了,也完全可以通過法律途徑來維權。

  但這話從某些人嘴裡說出口,那可就變了味兒了。

  變成了他們仗勢欺人,以大壓小的一個說辭。

  比如,建築公司拖欠農民工工資,完了跟你拽一句,請通過法律途徑來解決問題。

  他們難道是真的勸你走法律途徑嗎?

  不!

  他們說這話的言外之意就是告訴你,這事兒不可能,愛上哪兒上哪兒去!

  這種行為本質上,是一種霸凌。

  並不是所有人都像姜白這麼較真,一言不合就起訴,看你不爽就法院見。

  對於普羅大眾來說,打官司是一件很麻煩的事情。

  浪費時間,浪費精力,浪費金錢。

  而且還可能吃力不討好。

  但凡有別的選擇,大部分人都不會輕易打官司。

  而且大公司都有專業的法務團隊出謀劃策,應對法律方面的問題。

  你一個人怎麼跟他們斗?

  此刻,焦經理這話說出口,就是逼迫,威懾業主們讓步。

  「這就是你解決問題的態度嗎?你有沒有把我們業主放在眼裡!」

  「剛才這位小兄弟說了,這共有部分的土地使用權是我們全體業主,哦,合著你是拿我們自家的東西賣給我們?憑什麼啊!」

  「沒錯!這是我們的地,你讓我們花錢買自己的地,就是說破了天,也沒這個理兒!」

  「我算是聽明白了,你們根本沒有拿到車位車庫權屬登記,也就是說,你們根本無權出售車位車庫!」

  「……」

  業主們紛紛抗議。

  焦經理冷冷一笑說道:「反正這是公司規定,你們在這兒跟我吵吵是沒用的。」

  得,多熟悉的說辭。

  公司規定。

  咋也不知道他這公司是不是比立法都高,反正啥都是公司規定。

  你跟我說物權法,我跟你說公司規定。

  你跟我說物業管理條例,我跟你說公司規定。

  沒辦法,店大欺客嘛,也是因為這些法律法規力度不夠。

  關鍵時刻,還得上刑法。

  羅大狀不愧是羅大狀,他早就料到了會出現這樣的情況,所以把刑法的規定也給姜白準備好了。

  姜白心裡默默給羅大狀豎了豎大拇指。

  隨後笑眯眯的看著那位焦經理,緩緩開口:

  「刑法第二百七十條規定,將代為保管的他人財物非法占為己有,數額較大,拒不退還的,被認定為侵占罪,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焦經理,按照物權法的規定,小區內公共區域歸我們全體業主所有,而貴公司只有服務管理的權利和義務。」

  「但現在,貴公司要將屬於我們業主的土地占為己有,並將其出售用以牟利,焦經理,你犯法了你知道嗎?」

  姜白咧嘴一笑,說道:「哦,對了,提醒你一下,根據相關司法解釋,只要超過十萬,就達到『數額巨大』這個標準,也就是兩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這些停車位單獨一個價值都在十萬以上了。」

  「現在可是幾十個停車位,嘖嘖嘖……」

  「焦經理,你也不想因為違法出售停車位而進去吧?」

  聽到這話,焦經理頓時臉色劇變,連忙扭頭看向身旁的法務部經理。

  後者眉頭微皺,頗為意外的看著姜白,開口道:「這位先生,你是剛剛百度的吧?我可以很明確的告訴你,我們公司的行為,根本不構成侵占罪!」

  「沒錯,不構成侵占罪,你再瞎說,小心我告你誹謗!」焦經理頓時來了狀態,衝著姜白叫囂道。

  「誹謗罪?」

  姜白頓時笑了,這個罪名他可再熟悉不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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