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94章 超級大蛋糕,龍城律師行業沸騰了!
「韓小姐,請回吧,我不會接你的委託的。【無錯章節小說閱讀,google搜尋】」陳夢喆下了逐客令。
韓莉非但沒走,反而還一屁股坐在了沙發上:「陳律師,你不能這樣,你得幫我啊。羅飛跟張偉都是對方的人,整個龍城只有伱是最合適的, 如果你不幫我,我真的不知道該怎麼辦才好啊。」
陳夢喆無奈的說道:「韓小姐,你就別為難我了。」
「不是,為啥啊?陳律師,你讓我死也死個明白吧?哪有送上門的案子都不接的道理啊?」韓莉皺眉問道。
「你真想知道?」
「嗯。」
「好吧。」
陳夢喆看著韓莉說道:「韓小姐,我也想賺錢,但相比賺錢,我更渴望自由。我可不想因為幫你代理, 落得跟岳斌一樣的下場。」
「你這是什麼意思?岳斌被警察抓跟我有什麼關係!」韓莉急頭白臉的喊道。
陳夢喆面無表情的說道:「岳斌確實有些違規操作,但如果不是你亂說話,他也不會出事。」
「韓小姐,我不會做你的辯護人,也不敢啊。」
「你啊,還是另請高明吧。」
前有杜彥森因為在刑事案件當中使用風險代理被吊銷一個月執業證。
後有岳斌因為斡旋受賄被刑事立案偵查面臨牢獄之災。
這兩個「血淋淋」的例子,足以讓龍城的律師們提高警惕。
賺錢固然好。
但前提是,不能遇到太豬的隊友。
不然很容易像杜彥森和岳斌一樣陰溝裡翻船。
「陳律師,我……」
韓莉還想說什麼。
這時,陳夢喆的手機響了起來。
他抬手示意了一下,便走到窗戶邊接通電話:「喂,我是陳夢喆。」
「什麼?兩千多……」
「好, 我知道了,這確實是個千載難逢的機會, 不能讓別人搶了先, 好, 好!」
隨後, 陳夢喆掛斷電話。
從辦公桌上拿起外套和手提包,匆匆忙忙就向外走。
剛走到門口, 似乎想到了什麼,回頭衝著韓莉說道:「韓小姐,如果我是你,就不會在我身上浪費時間,而是趕緊去另請高明。言盡於此,我還有急事要處理,再見。」
說完,便吆喝了兩聲,帶著助理和兩個律所實習生,急匆匆的離開了。
他剛剛收到消息,知道有兩千多被告來到了龍城。
哪裡還坐得住。
幾乎在同一時間。
龍城各大律所陸續收到消息,立刻開始行動起來。
兩千多被告,這可是個超級大蛋糕,誰不想分杯羹?
眼看著陳夢喆離開,韓莉咬了咬牙,氣急敗壞的踢了一腳沙發。
這時一陣鈴聲響起。
她拿出手機看了眼,是母親打來的。
「餵, 媽,我還沒找到律……」
「什麼?又收到傳票?」
……
半小時後。
韓莉回到家中,看到了由母親代為簽收的傳票。
這次的案由是「網絡誹謗」。
定於五天後開庭。
也就是敲詐勒索案開庭日的第二天。
至於被起訴的原因,是因為韓莉在網上對姜白進行了辱罵和誹謗。
馬逸行發的視頻爆火,並且有大量水軍帶節奏,在這種情況下,韓莉也沒閒著。
她倒是沒有表明自己的身份,只是以一個旁觀者的身份留下了一條條評論。
而且言辭異常犀利,雖然沒有一個髒字兒,但足以讓人聽了血壓升高。
其中不乏與「4000+」、「一輩子吃不上四個菜」同等威力的話語。
韓莉還不是單一平台,幾乎在所有平台上都留下了評論:逗音,圍脖,逗瓣,小紅豬……
姜白起訴網絡噴子自然也就把她囊括在內了。
「我,我就在網上發表了幾個評論而已,他竟然把我告了!???」
韓莉氣得臉都歪了。
喘著粗氣,胸脯不停的起伏。
她哥被人害死,殺人兇手逍遙法外!
這就算了。
殺人兇手居然還反過來把她告上了法庭!
這還有天理嗎?
這還有王法嗎?
「那個挨千刀的殺人犯,他哪裡來的臉告你?而且居然還告兩次!!!」
「他害死我的兒子,現在還要害我的女兒,這是要把我逼死啊。」
「我,我要跟他拼命!」
曹丹彤同樣氣得不輕。
敲詐勒索的案子都還沒有開庭,現在居然又多了一個什麼誹謗罪。
她不理解什麼叫誹謗。
更加不理解,為什麼只是在網絡上發表一些評論,都能被人告上法庭。
要真這樣的話,那以後誰還敢在網上說話?
都二十一世紀了,難道還要玩「文字獄」那一套?
「莉莉,你有沒有找到新的律師?我聽說像這種誣告陷害的也是犯罪,我們把送他進去!」曹丹彤咬牙說道。
韓莉苦笑一聲說道:「岳斌被抓了,我找了另一個律師,可對方不接我們的案子。」
曹丹彤沒當回事,隨口說道:「他不接我們就換別人,龍城又不是只有這幾個律師。」
「唉,我再試試看吧。」
韓莉緩緩點頭。
但不知道為什麼,她的心裡總有種不太好的感覺。
找律師這事兒,怕是不會很順利。
……
另一邊。
全璟律師事務所,大會議室內。
人滿為患。
椅子都已經搬出去了,所有人都站著,這樣可以節省空間。
「張偉律師,我打聽到你是龍城最好的刑辯律師,這次還請你一定要幫我。」
「張律師,只要你能救我兒子,律師費你說多少就是多少!」
「我只是在網上隨便發表了一條評論而已,這怎麼就算犯罪呢?我不服!」
「……」
眾人七嘴八舌,你一言我一語。
整個會議室里都鬧哄哄的,跟趕集似的。
張偉頓時一個頭兩個大。
這還只是一部分被告。
律所空間有限,張偉只能分批接待。
經歷過一個人代理一百零八個被告的「壯舉」,張偉也算是經驗豐富,自然很清楚自己接下來將會面臨什麼樣的境況。
但他並沒有覺得棘手。
反而充滿了幹勁。
因為這次可不是法律援助,而是要收取律師費的。
這次一定要大賺特賺!
想到這裡,張偉清了清喉嚨,抬手說道:「各位,各位,還請安靜,先聽我說。」
會議室內逐漸安靜下來。
一雙雙目光落在張偉的身上。
後者緩緩開口:「各位,我知道大家都是因為誹謗罪被起訴,但具體情況我並不清楚。」
「所以我希望,各位可以把你們的評論內容和點讚量告訴我。」
說完,張偉坐在會議桌前唯一的一個椅子上,在筆記本電腦的桌面創建了一個Excel文件。
「好了,請各位一個一個來,按序進行。」
話音落,眾人面面相覷。
沒有人開口。
畢竟他們幹的那些事兒,說的那些話,多少有些難以啟齒。
尤其是還要當著這麼多人的面,實在是說不出口。
張偉說道:「各位,五天後就會開庭,時間不多了,請大家抓緊點,後面還有很多被告等著呢。」
「我先來吧。」
一個中年從人群里擠出來。
「張律師,我叫張明利,我在逗音平台『老馬銳評』的視頻下面,留下了八條評論,分別是……」
「其中點讚最多的一條,有……七萬四千多。」
聽了張明利的講述,眾人表情都變得有些怪異。
他的那些話未免太惡毒了,簡直不堪入耳,這要是寫出來都得被和諧成一堆***。
而且點讚數還這麼高。
幾乎是在場人裡面情況最嚴重的一個。
怪不得他忍不住第一個站了出來。
「那個,張律師,你說我這個真的是犯罪嗎?」張明利忐忑不安的問道。
張偉說道:「你幾乎把對方家族裡的女性成員問候了個遍,你覺得呢?」
張明利的情況,太惡劣了。
八條評論加起來,點讚量超過二十萬,而且每條評論都極其的惡毒。
這已經不僅僅是達到立案標準這麼簡單,而是會不會封頂刑期的問題。
聽到這話,張明利頓時眉頭一皺:「可是張律師,我又沒打他,他也沒掉一塊肉,不就是在網上說了兩句話麼,我都已經刪掉了啊。」
「大不了,我再給他當面道個歉。」
「不至於還告上法庭吧,這人也太事兒逼了!」
聽到他的話,會議室里其他人也都紛紛開口。
「誰說不是呢,我活了這麼大,還是第一次聽說有人因為罵人被告上法庭的,這也太離譜了。」
「我覺得我說的也沒錯啊,那小伙子確實是因為被他們追才跳河死了的,如果他們不追,他難道吃飽了撐的去跳河嗎?」
「現在的人,也不知道是怎麼回事,聽說他還是個千萬大網紅呢,就這格局,呵,我覺得他這輩子也就這樣了。」
「我看他就是想出名想瘋了,真踏馬不是個東西!」
「不就是說了他兩句嗎,又沒啥影響,至於上綱上線的,好像有那個大病一樣。」
「……」
眾人越說越來勁,越說越氣憤。
有時候人就是這樣。
自己單獨的時候或許還好,可如果碰到了一些跟自己同病相憐的人,很容易就會擦碰出「火花」,找到「共鳴」。
很多人應該都有過類似的經歷。
跟同學吐槽老師,跟同事吐槽上司,跟閨蜜吐槽男朋友之類的。
那種感覺簡直相見恨晚,仿佛有說不完的話。
此刻這幾十個被告就是這樣。
好像他們才是受害者,而被網暴的姜白反而十惡不赦。
就算是提前有過心理準備的張偉,此刻也被狠狠的雷到了。
這些人的三觀,都特麼扭曲成海岸線了。
這難道就是網絡噴子的本來面目?
真是活該被起訴!
就得有姜白這樣的人來收拾他們!
有那麼一瞬間,張偉都想撂挑子不幹了。
但看在錢的份上,他還是深吸一口氣,耐著性子說道:「各位,剛才這些話你們在我面前說說也就算了,上了法庭可千萬別亂說!」
「對於你們來說,或許只是隨手留下一兩句評論,但你們有沒有想過,當事人面臨的,可是成千上萬甚至更多的惡言!」
「一片雪花不算什麼,但如果形成了雪崩的規模呢?你們還覺得不算什麼嗎?」
「有一句話是這麼說的,雪崩的時候沒有一片雪花是無辜的。」
「對於當事人來說,那鋪天蓋地的謾罵、詛咒、誹謗就是雪崩,而你們每一個人,都是組成這場雪崩的雪花!」
張偉搖了搖頭,接著說道:「讚美的話請脫口而出,詆毀的話還請三思而行。」
「因為你們不會想到,或許就因為自己隨口一言,會讓對方遭受一場可怕的網暴,甚至是,患上抑鬱症。」
「對了,你們可能不知道,原告原本就因為遭受網絡暴力,患上過中度抑鬱,這次恐怕有很大可能抑鬱症復發,如果真的這樣的話,對你們量刑是非常不利的。」
話音落,會議室內頓時一片死寂。
有人面露羞愧和悔恨之色。
有人更加緊張和忐忑了。
但也有人滿臉的不在乎,似乎還沒有意識到事態的嚴重性。
張偉將眾人的反應盡收眼底。
知道有些人是典型的不見棺材不落淚。
希望拿到判決結果的時候,他們還能這麼桀驁不馴……
張偉嘆了口氣,再度開口:「張先生,你的情況我記錄好了,下一個。」
「張律師,請你一定救救我女兒。」
一對夫妻拉著個十五六歲的小女生來到張偉面前。
張偉打量了對方幾眼,總覺得這一家三口有點面熟,似乎在哪裡見過,可一時之間又想不起來。
「張律師,我叫魯兵,這是我女兒魯初雪,她……唉,都怪我,沒有看好她……」
男人搖頭嘆氣。
魯初雪?
張偉頓時想起來了。
這個名字如此特殊,給張偉留下了很深的印象。
他眼神怪異的看著魯初雪,問道:「你這次又發什麼了?」
魯初雪咬了咬嘴唇,緩緩說道:「我,我就說:你媽生你時是不是把人扔了把胎盤養大,怎麼這麼沒人性!」
「嘶……」
張偉倒吸一口涼氣。
這小姑娘看著文文靜靜的,嘴是真毒啊。
而且她咋記吃不記打呢?
好了傷疤就忘了疼?
張偉忍不住問道:「點讚多少?」
「八,八千三百多。」魯初雪小聲說道。
魯兵連忙說道:「張律師,我女兒還沒成年,是不是不用坐牢啊?上次也是這樣的情況,法院只是讓我們嚴加看管和教育來著。」
「我只能說儘量幫你們爭取。」
張偉沒有把話說死。
刑法中有規定,具有承擔刑事責任的能力,但可以從輕或減輕處罰的主體,被稱為「限制刑事責任能力人」。
包括四種情況:
1、已滿十二周歲不滿十六周歲的未成年人;
2、尚未完全喪失辨認或者控制能力的精神病人;
3、盲人、又聾又啞的人;
4、已滿七十五周歲的人;
這些人都可以在刑事犯罪中獲得從輕或減輕處罰,甚至……免於刑事處罰。
魯初雪今年虛歲十五,周歲十四。
屬於第一種情況。
這個年齡段的人,犯故意殺人、故意傷害致人重傷或者死亡、強姦、搶劫、販賣D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險物質罪的,應當負刑事責任。
可如果是其他情況,基本上是可以免於刑事處罰的。
魯初雪第一次便是如此,不僅免於刑事處罰,而且犯罪記錄也被封存,也就是所謂的「無痕回歸社會」。
可誰知道這人不知悔改,居然再犯。
合議庭肯定會把這個情況考慮進去。
只能說,這次情況不容樂觀。
張偉安撫了魯初雪一家的情緒之後,繼續記錄:
「下一個……」
……
類似的情況,在其他律所也上演著。
在這個超級大蛋糕面前,龍城律師行業直接沸騰了!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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