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90章 斡旋受賄,對方律師這次真的要進去了(4K)

  審判庭外。

  曹丹彤母女倆直接把岳斌堵在了牆角。

  「不是,我怎麼可能騙你們呢,我是你們的律師啊,我也希望這場官司能贏,真的!」

  「可……有句話怎麼說來著,謀事在人,成事在天。」

  「誰能想到對門的攝像頭恰好歪了拍到一切呢。」

  「我盡力了,真的盡力了,但打官司就是這樣,沒有誰能夠保證一定可以贏。」

  岳斌竭力解釋著。

  然並卵。

  「收錢的時候你可不是這麼說的,你拍著胸脯跟我保證說,至少可以給那兩個殺人犯砸個無期徒刑,現在你跟我說成事在天?」

  「還有!當初是你信誓旦旦的說跟陪審員關係好,可以打點一下,我才額外給了你五萬塊錢。」

  「我告訴你,既然那人沒有把事兒辦成,你得給我把錢要回來!」

  韓莉一個勁兒的質問著。

  聲音異常的尖銳響亮。

  岳斌連忙做賊似的四處看了眼。

  當看到身後不遠處的幾道身影后,他身軀一顫,瞳孔收縮。

  臉色頓時就變了。

  尤其是其中某個「鶴立雞群」的大高個更是顯眼,鏡片上反射著縷縷寒光。

  霧草!

  羅飛!?

  岳斌心臟猛地一顫,連忙衝著韓莉說道:「你別亂說話啊姐姐,我可是律師,我學法律的,怎麼可能知法犯法!」

  「我沒有給陪審員送錢!更沒有行賄!沒有的事兒!」

  岳斌恨不得把韓莉的嘴縫上。

  這娘們兒太特麼蠢了。

  你有啥事兒咱出去說不行嗎?

  非得在法院裡嗚嗚渣渣的。

  「毀謗我啊,她在毀謗我啊!」

  岳斌指著韓莉,看向羅大狀等人那邊,大聲辯解著。

  「是!你是說過那錢不是給陪審員送的,可你說人情無價什麼的,問我要了五萬塊錢彌補你消耗了的人情。」

  「我不管那錢是你拿了還是送人了,總之現在事兒沒辦成,你得把錢還給我!」

  「rn,退錢!」

  韓莉張牙舞爪的,曹丹彤也是雙手緊緊抓著岳斌的衣袖。

  一副不退錢就不讓他走的架勢。

  另一邊。

  羅大狀推了推眼鏡架,臉上露出了一抹冷笑。

  緩緩搖頭:「這人廢了。」

  說完,瞥了岳斌一眼,轉身便走。

  g?

  姜白眨了眨眼,看向身旁的張偉:「張律師,啥情況啊?對方不是沒有行賄麼?這也刑?」

  後者聳聳肩,向著岳斌那邊抬了抬下巴說道:「那傢伙或許沒有行賄,但他涉嫌了受賄。」

  啥子?

  姜白更加疑惑了:「這律師多收錢,也算受賄?」

  「這就涉及受賄罪的一種特殊表現形式――斡旋受賄,或者叫間接受賄。」

  張偉擺擺手說道:「走,我們邊走邊說。」

  「這個斡旋受賄呢,跟普通的受賄是不一樣的,它存在三方當事人,即請託人,斡旋人和被斡旋人。」

  「咱們國家是一個人情社會,很多人辦事兒習慣托人托關係。」

  張偉笑著舉了個例子。

  「比如說,我想找國家工作人員李四辦事兒,可我不認識李四,恰好呢,我跟張三是哥們兒,而張三跟李四是同學,他們倆能說上話。」

  「所以啊,我就給張三送了五萬塊錢,讓他去找李四辦事兒,而李四看在張三的面子上,

  幫我辦了事兒。」

  「在這個事情當中,我是請託人,收錢的張三是斡旋人,李四是被斡旋人。」

  「張三收了我的錢,通過其他國家工作人員(李四)職務上的便利,為我謀取不正當利益,並且索取或者收受我的財物,那麼張三就成立斡旋受賄罪。」

  聽完了張偉的解釋,姜白這才恍然大悟。

  他扭頭看了眼還在跟那對母女倆瘋狂拉扯的某律師。

  嘴角挑起一道弧度。

  真是王八辦走讀,鱉不住校(笑)了。

  還律師呢,可真刑。

  這時張偉一臉幸災樂禍的說道:「不知道那個陪審員有沒有實際幫岳斌辦事兒,但是看這情況,他至少是沒有明確拒絕。」

  「我估計啊,處分是逃不掉了,說不定還得停職檢查什麼的。」

  「嘿嘿……」

  姜白:……

  ……

  「姜先生,這次真是多虧了你,要不是你幫忙,或許我真的要背上殺人犯的罪名了……」

  法院門口,孟波對著姜白千恩萬謝。

  姜白笑著擺擺手:「咱倆難兄難弟,不用客氣,對方又不是只告你一個人。」

  「而且,這一切也是當初你的一個善舉換來的。」

  孟波微微一怔。

  很快便反應過來。

  姜白說的,是那次他幫忙開車的事情。

  有時候,一個不經意的善舉,或許會給對方帶去巨大的幫助,也或許,冥冥之中會給自己帶來好運。

  所以說。

  勿以善小而不為。

  同時,這一個個獄哥獄姐也說明了另一個道理。

  勿以惡小而為之。

  姜白突然想到了什麼,看向張偉說道:「張律師,你最近可要吃好喝好休息好,養精蓄銳,不久的將來,有你忙的時候。」

  「嗯?什麼情況?」張偉疑惑。

  「幾天前我向法院提起刑事自訴,起訴了一千八百多個網絡噴子,估計再過幾天,這些被告就會陸續降臨龍城了。」

  姜白咧嘴一笑,勾著張偉的肩膀說道:「這可是獨家內幕消息,知道的人不多,好好把握機會。」

  霧草!

  張偉呆愣當場。

  一次性起訴一千八百多個人這種事情聽起來匪夷所思,但如果是姜白的話……

  他瞥了某靚仔一眼。

  咽了咽口水。

  這傢伙還真是什麼驚世駭俗的事情都幹得出來啊。

  上次一百多個被告已經打破龍城紀錄了。

  這次一千八百多個,怕不是要打破全國紀錄?

  根據最高院的最新指示,多名同案被告人不可以請同一個辯護人,就比如姜白和孟波的案子,兩人必須分別單獨委託辯護人。

  但誹謗罪還不一樣。

  這一千八百多個被告,就是一千八百多個案子。

  每一個都是獨立的。

  只不過考慮到這些案子相似度極高,所以法院多半還是會像上次一樣,集中審理。

  也就是說。

  理論上,這一千八百多個被告完全可以請同一個律師當辯護人。

  張偉仿佛看到一座金山在向自己招手。

  頓時咧嘴笑了。

  上次他被「忽悠」去做了法律援助,不但被那一百多個被告折磨得死去活來,關鍵是一根毛都沒撈到。

  這次,一定要把握機會。

  這單幹完,三居室直接換大平層!

  「謝了,姜老弟。」張偉重重的拍了下姜白的肩膀。

  「又欠我一頓飯襖。」

  「某問題。」

  「話說,」姜白眨了眨眼,說道:「咱這是不是也算開闢了一條『灰色產業鏈』,我起訴,你辯護,明年住上大別墅。」

  「哈哈!」

  幾人都笑了。

  隨後,四個人到華盛大飯店搓了一頓。

  在飯桌上,酒過三巡,菜過五味,自然還是要聊一些很刑的話題。

  對此,姜白,張偉和羅大狀都是老司機了。

  但孟波哪見過這場面,被嚇得「瑟瑟發抖」。

  這是可以說的嗎?

  這是可以聽的嗎?

  這就是大牛的世界嗎?

  霧草!

  原來還可以這樣……

  孟波表示漲姿勢了。

  ……

  下午六點多。

  姜白才迷迷瞪瞪回到家裡。

  喝了點酒,但是不多。

  洗了把臉之後,姜白便感覺自己清醒了不少。

  走進書房準備錄製視頻。

  事實上,在判決出爐的第一時間,就有很多自媒體已經第一時間蹭上這個熱點了。

  相關詞條早已衝上熱搜。

  追小偷致死二人被判無罪

  專業的自媒體從業者,必須擁有敏銳的嗅覺。

  很多人在開庭之前,就已經準備好了至少兩份文案――有罪一份,無罪一份。

  除此之外,或許還準備了應對摺中判決的文案,比如免除刑事責任,但判處民事賠償等等。

  有備無患嘛。

  只要判決一出,直接選一份對應的文案秒發出去,搶占流量。

  要是等結果出來了再動手寫文案,屎都吃不上熱乎的。

  像姜白這種,打完官司不趕緊發視頻,反而出去吃吃喝喝的,簡直是自媒體從業者的恥辱。

  但是沒辦法。

  他就算發的再晚,這熱度也能隨隨便便超過其他人。

  「呼――」

  坐在電競椅上,姜白吐出一口酒氣,面對鏡頭開始講述。

  不多嗶嗶,直接開門見山就把判決結果先甩了出來,後續還會在此處添加判決書。

  隨後才開始講述起庭審過程中一些有趣的事情。

  比如那個因為意外而偏移方向,卻立下大功的攝像頭。

  比如羅大狀對因果關係和過失致人死亡罪的深入理解。

  又比如……某位斡旋受賄的原告律師。

  視頻雖不長,但看點還是挺多的。

  半小時後。

  新鮮熱乎的視頻出爐了。

  《見義勇為被告上法庭,到底什麼是正義?(下)》

  上傳視頻後,姜白就仰面躺在書房的單人床上,擺成了一個「木」字沉沉睡去。

  很快,書房內響起鼾聲。

  而評論區也很快便熱火朝天。

  【八級大狂風:對方律師這波操作我給82分,剩下的18分以666的形式給他,不怕他驕傲,因為他現在肯定顧不上驕傲。】

  【蒼、紫月:哦吼,終於要真正意義上把對方律師送進去了嗎?上次那個杜律師貌似也只是被律協處罰,還是這位律師更強啊。話說,敲槌的什麼時候進去?】

  【青秋未改:我把這個判決告訴了我爺爺,他笑得假牙都掉了。我爺爺說,這就對了,就應該這樣,還一個勁兒的夸咱們的公檢法敢作敢為,有擔當,是當代的青天大老爺!】

  【吾有孟德之志:蕪湖~判決終於出來了,大快人心,真的大快人心。這要是up主和保安被判了刑,多少人的三觀都得崩碎了。】

  【爺傲、奈我何:你可以永遠相信up主。】

  【父液子承:見義勇為的案子結束了,我就想問問,那些嗷嗷待捕的網絡噴子什麼時候進去?】

  【皮蛋瘦肉周:啥也不說了,點讚評論轉發三連支持!】

  【……】

  ……

  根據情緒守恆第一定律,當有人開心的齜牙樂呵的時候,肯定有人要哭了。

  另一邊。

  好不容易擺脫了曹丹彤母女倆,成功脫身的岳斌,剛回到自己的律所,屁股還沒坐熱呢。

  就聽到一陣敲門聲響起。

  岳斌抬頭一看,頓時愣住了。

  門口站著兩名穿著制服的民警,神情嚴肅。

  「警察同志,你們有什麼事兒嗎?」

  岳斌緩緩站了起來。

  兩個民警走進來,其中一人說道:「岳斌,我們是西湖區xx派出所民警,這是我們的證件。你涉嫌受賄,請跟我們回去協助調查。」

  「什麼?受賄?這,搞錯了吧,我什麼時候受賄了?」

  岳斌滿臉無辜,大聲叫屈:「我只是個律師啊,收錢幫人打官司這就是我的工作,警察同志,uu看書 . 你們可不能冤枉好人啊。」

  「我收的錢都是諮詢費和律師費啊,怎麼還跟受賄扯上關係了呢?」

  岳斌覺得自己可太冤枉了。

  刑法中確實有「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這個罪名,是指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的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財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財物,為他人謀取利益,數額較大的行為。

  也就是說,不是國家工作人員,也可以成立受賄罪。

  可岳斌不理解為啥自己會涉嫌受賄罪。

  他是律師,錢是委託人給的,就算超過了正常的律師收費標準,那也頂多算違規行為,由律協或者司法局來處罰,怎麼還成立刑事犯罪了呢?

  這時。

  民警說的一句話,宛如冰水,衝著岳斌當頭澆下。

  「岳律師,你知道斡旋受賄嗎?」

  聞言,岳斌頓覺通體生寒。

  他想起來了。

  受賄罪裡面有一個特殊的表現形式叫「斡旋受賄」,想當年,岳斌參加司法考試的時候,有一道題就跟斡旋受賄有關係。

  可……

  多年過去,印象早就淡了。

  而且這個罪名比較特殊,平時也接觸不到。

  以至於岳斌忘得一乾二淨,在此之前他根本沒有意識到,自己居然,觸犯了刑法!

  「好了岳律師,跟我們走吧,有什麼話回去咱們『細聊』。」民警催促道。

  「咕嘟!」

  「好,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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