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4章 借錢?什麼借錢,這難道不是詐騙嗎?

  原本姜白還以為,胡凱只是想拖延拖延還錢的時間,但看到這鮮紅的感嘆號,姜白徹底醒悟過來。【,無錯章節閱讀】

  這狗東西壓根兒就沒想著還錢!

  不是拖延時間這麼簡單,而是不準備還了。

  二十萬!

  對於以前的姜白來說,那可是工作三年的工資。

  對於現在的他而言,真的不算什麼。

  但,這並不能成為某些人欠錢不還的理由。

  哪怕姜白資產一百億,哪怕胡凱只欠了他一塊錢,只要不是姜白自願贈予,那對方就得還。

  欠債還錢,天經地義。

  說破了天,也是這個理兒!

  既然對方不準備還錢,那沒說的,起訴唄。

  想到這裡,姜白直接穿好衣服出門,直奔精英律師事務所。

  ……

  「你的意思是,想通過訴訟的形式來讓你這個朋友還錢?」

  聽完了姜白的講述之後,羅大狀推了推眼鏡架,輕聲詢問道。

  「那不是朋友,是被告。」

  姜白點點頭,說道:「看他這架勢,擺明了是不準備還錢,我跟他扯皮估計也是浪費時間,所以我準備一步到位,直接起訴,讓法院來判決。」

  「嗯,你這個思路是對的,藉助法律武器來討回欠款是最有效的,不過不一定非要起訴。」羅大狀說道。

  姜白立刻問道:「還有別的辦法?」

  「還有一種時間短,見效快的方法,那就是申請支付令。」

  羅大狀解釋道:「支付令,是指在督促程序中,由人民法院發布的,限令債務人履行支付義務,或者提出書面異議的法律文書。」

  「我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一十四條有規定,如果債權人跟債務人沒有其他債務糾紛,且支付令能夠送給債務人的,債權人可以向基層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

  聞言,姜白沉吟片刻,說道:「所以說,這個支付令其實就是督促欠債的人向債主還錢的東西?」

  「沒錯。」

  「可這玩意兒真的有用嗎?對方擺明了就是要賴到底了,如果他不認怎麼辦?」姜白表達了他的憂慮。

  羅大狀笑眯眯的說道:「支付令具有同生效判決相同的法律效力,即具有拘束力、確定力和執行力。」

  「簡單來說,只要人民法院給對方送達了支付令,對方就得在一定期限內給你還錢。」

  「如果逾期沒有還清債務,你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原來如此。」姜白恍然大悟。

  他還是第一次聽說「支付令」這種東西,在此之外只知道「支付寶」。

  「當然了,像你這種情況,完全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只要在訴訟時效內,人民法院就會受理。」

  羅大狀說道:「而且你這個事情證據很充分,轉帳記錄聊天記錄什麼的都很齊全,基本上沒有敗訴的道理。」

  「不過民事案件的律師費一般比較貴。」

  代理民事訴訟、仲裁案件時,如果涉及財產關係,且爭議財產標的額超過1萬元的,按照一定比例採用差額累進位計算。

  (1)10萬元以下部分(含10萬元)為5,收費額不足5000元的每件按5000元收取;

  (2)10萬元至50萬元部分(含50萬元)為42;

  (3)50萬元至100萬元部分(含100萬元)為4;

  (4)100萬元至500萬元部分(含500萬元)為3;

  (5)500萬元至1000萬元部分(含1000萬元)為2;

  (6)1000萬元至2000萬元部分(含2000萬元)為12;

  (7)2000萬元至5000萬元部分(含5000萬元)為1;

  (8)5000萬元以上部分,

  為05。

  胡凱欠債金額為二十萬,也就是說如果姜白要起訴的話,光律師費就需要支付接近一萬塊。

  初次之外,還有案件受理費,申請費,證人、鑑定人、翻譯人員、理算人員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發生的交通費、住宿費、生活費和誤工補貼。

  而且需要在債務人戶籍所在地或者常住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原告還需要付出交通費、住宿費等。

  總之這一套下來,基本上開銷在兩三萬以上了。

  當然,勝訴之後可以由被告來承擔這筆費用。

  「支付令比較快捷,也比較方便,算是給對方留一點顏面。」

  「民事訴訟的話,需要你到對方那邊,向當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比較麻煩,而且相當於徹底撕破臉。」

  羅大狀看著姜白說道:「具體怎麼選,你自己決定。」

  「起訴!必須起訴!」

  姜白稍作思索便做出了決定:「我不僅要把錢要回來,也要讓大家看看他的真實面目!」

  「省得其他人像我一樣,傻乎乎的給他借那麼多錢,完了還要不回來。」

  給對方留顏面?

  留個屁!

  當胡凱把姜白拉黑的時候,兩人之間就已經沒有任何情面了。

  沒說的,直接起訴干他丫的。

  反正這事兒對於姜白來說也不算陌生。

  「好,既然你決定了,那就放手去干吧。」

  「去了山城,你可以找金牌律師事務所的趙凱旋律師,他很精通這類型案子。」

  羅大狀說道。

  「多謝羅大狀。」

  姜白道了聲謝,便離開律所返回家中。

  簡單收拾了點東西,網上訂了從龍城直飛山城的機票,然後開車直奔機場。

  取登記牌,過安檢,檢票,登機!

  兩個半小時後。

  飛機降落在山城江北國際機場,滑行一段距離,緩緩停靠在航站樓旁。

  姜白抵達山城!

  在機場打了輛車進入市區,先找了家酒店住了下來。

  晚上。

  姜白去著名的解放碑步行街轉悠了一圈,領略了一下山城的風土人情。

  這還是他第一次來山城。

  計劃趁著這次的機會,好好的在山城遊玩一圈。

  至於打官司……

  順手的事兒嘛。

  正所謂有話則長,無話則短。

  很快,一夜過去。

  金烏升起,玉兔落下。

  新的一天到來。

  姜白在酒店房間柔軟舒適的席夢思床墊上醒來,準備吃了早飯就去金牌律所,找那位趙凱旋律師諮詢一下。

  羅大狀推薦的律師,那必須必的靠譜。

  但就在姜白準備出門的時候,突然收到了一條威信消息。

  「老白,你跟凱子你們倆是咋了?」

  姜白愣了一下。

  發來消息的人,是高中同學徐博文。

  他也是姜白和胡凱共同的好朋友,在高中時期都是一個圈子裡的,關係很不錯。

  姜白好奇的問道:「沒啥啊,怎麼突然這麼問?」

  「你沒看到凱子發的朋友圈嗎?」

  說完,徐博文發了一張截屏過來。

  是胡凱發的朋友圈。

  配文:我原本以為,我們的情誼好似一壇佳釀,會隨著時光的飛逝,越釀越純。卻沒想到,終究是我想錯了。這人心易變啊,某些人真的是有了幾個臭錢就不知道自己姓啥了,也看不起以前的好朋友好兄弟了。唉,悲哀,真的太悲哀了。通過一件事,認清一個人,這樣也好,呵呵……呵呵呵……

  緊接著,徐博文又發來一張圖片,是胡凱那條朋友圈的配圖。

  圖片是威信聊天截圖。

  裡面的主角就是姜白,那獨特的二哈頭像,以及暱稱都明明白白的顯示在圖片中。

  沒有任何修飾,更別提馬賽克啥的。

  唯一改變的,就是圖片中沒有了胡凱自己說的話。

  應該是他從聊天框裡刪除掉了。

  姜白:「胡凱,說好的還錢呢?」

  姜白:「什麼時候還錢???」

  姜白:「還錢!!!」

  姜白:「別廢話了,趕緊還錢!」

  姜白:「我最後問你一句,還不還錢!?」

  這就是圖片上的全部內容。

  單從這內容來看,不明白事情真相的人,很容易會覺得是姜白太過分了。

  畢竟同學一場,朋友一場,認識都十年了!

  居然這麼咄咄逼人,這難道不過分嗎?

  很明顯,胡凱就是在故意帶節奏。

  讓兩人的共同好友對姜白產生誤解。

  完了他還在自己的朋友圈下面評論了這麼一句:「大家別怪他,怪只怪我沒本事,高攀不上[笑哭]」

  看到這兩張圖,姜白瞬間感覺心頭的怒火是噌噌噌的往起冒。

  氣得渾身顫抖。

  這踏馬……

  這是什麼品種的白眼兒狼???

  「說出來你可能不信……」

  「我遇到了現實版的農夫與蛇。」

  姜白回復道。

  農夫與蛇,多諷刺。

  「是不是他問你借錢,然後一直拖著沒還啊?」徐博文很快回復道。

  「是啊,每次都有各種理由來借錢,前前後後總共從我這兒借了二十萬了,一分沒還……前天又向我借錢,我沒給,他就翻臉了,後來乾脆把我威信都拉黑了。」

  「霧草!他借了你這麼多啊?其實,我也借給他錢了。」

  「他也跟你借錢了?」

  「嗯,不過沒這麼多,他先後向我借了四次,總共一萬二,每次都說很快還,結果到時間根本不見還錢,完了再找你又是借錢……」

  「我勸你一句,他要是再借錢,最好別借給他了,除非你做好要不回來的打算。」

  「唉……」

  姜白跟徐博文閒聊了幾句。

  也讓對方認清了胡凱的真面目。

  如果沒有徐博文來找自己,姜白還不知道,胡凱背地裡居然做了這種噁心的事情。

  這人的良心難道被狗吃了嗎?

  就算自己這次沒借給他錢,但之前借的二十萬難道是借給狗了?

  刑!

  這次是真的刑了。

  民事訴訟?

  不夠,力度不夠。

  這次要是不上升到刑事層面,都對不起胡凱同學的這一頓秀翻天的騷操作。

  不去金牌律師事務所了,訂機票,回龍城,找大狀!

  打定主意後,姜白就開始收拾東西。

  就在這時。

  一道電子合成音在他腦海之中響起。

  【噔噔!您有新的事件待解鎖(點擊查看詳情)】

  聽到這熟悉的聲音,姜白頓時咧嘴一笑。

  胡凱的做法,連統子哥都看不下去了。

  沒說的。

  解鎖!

  【噔噔!事件「欠錢不還」已解鎖】

  【事件名稱:欠錢不還】

  【基本情況:胡凱先後三次以不同理由從宿主手中借錢,總金額達到二十萬,且在宿主屢次討要的情況下依舊拒絕償還,並拉黑宿主聯繫方式,甚至在朋友圈公然抹黑宿主……】

  【輔助道具:山城-龍城頭等艙機票(點擊提取)】

  【當前完成度:0】

  本來一切都挺正常的,但是當姜白看到輔助道具里的頭等艙機票,頓時就露出了一臉哭笑不得的表情。

  這系統,有時候真是不按常理出牌。

  不過這東西倒也挺有用的,至少比某次事件中的餓團外賣[99減1]優惠券靠譜,而且還是頭等艙呢。

  姜白立刻收拾東西,退房,直奔機場。

  ……

  下午。

  看到出現在自己面前的姜白,羅大狀笑呵呵的問道:「怎麼,你這是改變主意了?」

  「我是改變主意了。」

  姜白重重的點了下頭,看著羅大狀問道:「我想知道,這種情況有沒有可能弄成刑事案件?」

  事情發展到現在這個地步,單單讓胡凱還錢,已經無法消除姜白內心的憤怒了。

  他要的不僅是還錢,還要讓胡凱這個狼心狗肺的東西,承擔刑事責任!

  要想達到這個效果,就需要這位很刑的男人出馬了。

  「怎麼樣?刑不刑?」姜白充滿期待的看著羅大狀。

  後者笑呵呵的問道:「我記得昨天你說過,對方跟你借錢的理由是編撰的,對吧?」

  「嗯,我給勞力士專賣店打過電話,根本沒有發生他說的摔壞手錶的事情。至於之前借錢時候說的那些理由,我也嚴重懷疑是假的!」姜白咬牙道。

  「而且,他每次借錢都承諾還錢的時間,但每次到了時間都沒有還,也有著事兒吧?」

  「有!」

  姜白重重點頭。

  羅大狀一拍大腿:「那就刑了。」

  「怎麼說?」姜白連忙問道。

  「對方這種行為,根本不是普通的經濟糾紛。」羅大狀兩手一攤,「借錢?什麼借錢,這根本就是詐騙啊!」

  「詐騙?」

  姜白眨了眨眼。

  對於這個罪名,他可不陌生。

  想他姜某人,不就是從一起詐騙的案件開始正式出道的嗎?

  某位陳姓主播現在應該已經能夠熟練地踩縫紉機了吧?

  「羅大狀,這熟人之間借錢,也能構成詐騙嗎?」姜白問道。

  「詐騙罪是指以非法占有為目的,使用欺騙方法,騙取數額較大的公私財物的行為。」

  羅大狀笑呵呵的解釋起來:「要判定是否成立詐騙罪,就要看行為人是否在客觀上表現為使用欺詐方法,也就是虛構事實或者隱瞞真相,來騙取數額較大的公司財物。」

  「關鍵就在於『欺詐』二字。」

  「剛才你也說了,對方借錢的理由很大概率是虛構的,而且他每次承諾還錢也沒有實現。」

  「並且數額上達到了數額巨大這個標準。」

  「這難道不是詐騙?」

  「至於熟人不熟人的,現在殺熟的還少嗎?有些人就是專挑熟人下手!」

  聽完了羅大狀的解釋,姜白的眼睛逐漸明亮起來。

  拷!

  好像真的是詐騙啊。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規定,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

  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在最高院《關於辦理詐騙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中對數額進行了明確的劃分。

  詐騙公私財物價值三千元至一萬元以上、三萬元至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上的,應當分別認定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規定的「數額較大」、「數額巨大」、「數額特別巨大」。

  胡凱借(騙)了姜白二十萬,數額巨大,按照刑法的規定,量刑標準在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uu看書 .

  羅大狀果然是很刑的男人啊。

  談笑間就給姜白指出了一條明路。

  這波,不僅要把錢討回來,還要把人送進去!

  「不過最終能否成立詐騙罪,還得看對方是不是真的用虛構的事實來借錢,如果那些理由是真的,很可能無法被認定為詐騙罪。」羅大狀說道。

  姜白皺眉道:「雖然我沒有確切的證據,但是以我對胡凱的了解,以及他最後一次借錢時候胡咧咧的表現來看,前面三次借錢的理由,99是他虛構的。」

  「那就刑了,這事兒可拷。」羅大狀點頭。

  姜白心念一動,雙眼放光的問道:「我能不能再借給他三十萬,把他送上詐騙罪數額特別巨大這個檔次?」

  詐騙數額五十萬以上,為數額特別巨大,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羅大狀無語的看著姜白:「現在你們雙方已經撕破臉,對方不可能主動找你借錢。」

  「這種情況下如果你主動給他轉帳,那就屬於在未產生錯誤認識的情況下進行財產處分,是自我完全意識下的處分行為,而且還是自願的……」

  「無法認定為詐騙,而且還有可能肉包子打狗,一去無回。」

  聞言,姜白撇撇嘴,只能遺憾放棄。

  ……

  半小時後。

  姜白走進長河街道派出所。

  「林叔,我來報案。」

  「我又被人騙了,這次被騙了二十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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