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超群深吸一口氣,稍微緩解了一下緊張的情緒,緩緩開口道:「我方當事人對公訴人的指控供認不諱,承認犯下敲詐勒索罪。記住本站域名」
「但還請合議庭知悉,我方當事人是從犯,他完全是受到了一號被告人的慫恿和蠱惑,才會誤入歧途,整個犯罪思路也是一號被告人制定。」
「而且在犯罪行為中,我方當事人起到的作用較小,僅僅是作為『引子』,具體的敲詐勒索行為,完全是由一號被告人實施。」
「考慮到我方當事人在共同犯罪中地位較低、作用較小、存在感弱的情況,我認為應當予以從輕處罰。」
周超群逐漸進入狀態,找到了自信。
「除此之外,在警方的審訊中,也是我方當事人率先交代犯罪事實,且主動交代了當時警方尚未掌握的其他情況,應當認定為具有坦白情節,甚至具有一定的自首成分。」
「我方當事人願意盡一切所能,彌補自己犯下的過錯,賠償被害者的損失。」
「綜上,請求合議庭對我方當事人從輕判處。」
說完,周超群緩緩落座。
心態頗為放鬆。
相較而言,劉明亮的情況要比王朋好很多。
給他辯護也會更容易一點。
周超群還是頗有信心的。
他話音剛落,公訴人還沒說話,張偉便率先開口了:「二號被告人的辯護律師稱其當事人為從犯,我不認可這種說法,還請舉證。」
周超群早有準備,立刻舉起一份證據,說道:「這份證據,是兩名被告人的威信聊天截圖,時間是今年1月X日。」
「從聊天中可以看到,一號被告人說『今晚行動,爭取來個開門紅』,三分鐘後,我方當事人回復『好的』。」
「而根據警方的調查可以得知,當天正是兩人首次實施敲詐勒索行為的日期!」
「通過這份聊天,我有理由相信,在該次犯罪行為中,一號被告人起到了主導作用。」
「除此之外,這裡還有另外幾份聊天截圖,從兩人的多次談話中都能看得出來,一號被告人明顯處於主導、強勢地位!」
周超群將提前準備的幾份證據提交給合議庭,繼續說道:
「另外,兩人的分成比例也足以說明一些東西。」
「對於非法所得,我方當事人占四成,而一號被告人占六成。」
張偉微微皺眉。
這些情況確實對王朋頗為不利。
不過就這些東西,可難不倒他。
「我認可證據的合法性,真實性,但並不認可其關聯性。」
「而且這份證據的證明力度不夠,單從幾段簡單的聊天,並不足以說明什麼。」
「至於分成比例問題,與主犯從犯的定位沒有直接關係。」
張偉一番輕描淡寫,把便輕鬆推翻了周超群的主張。
後者眉頭微皺,立刻起身辯駁。
於是……
法庭辯論雙方,變成了兩名被告人的辯護律師。
公訴人都空出來了。
沈天賜也樂得清閒,穩坐釣魚台,坐山觀虎鬥。
張偉和周超群都竭力想證明自己的當事人是從犯,對方當事人是主犯。
並且都列舉了一些證據。
但問題就在於,兩人的證據都不算直接證據,無法強有力的證明自己的觀點。
王朋和劉明亮最重要的一次談話,也就是明確敲詐勒索具體方式方法的那次,是在飯桌上進行的,沒有聊天記錄,也沒有錄音錄像。
兩名被告人各執一詞,都堅持聲稱是對方率先提出想法的,也是對方慫恿和蠱惑的。
他們都不想放棄這個機會。
畢竟主犯和從犯的判刑,可是有很大差距的。
兩個辯護人自然也是以此為主要的辯護思路。
你來我往,互不相讓。
辯論了大半個小時,眼瞅著都十二點了,也沒有得出一個結論。
雖然在整個辯論過程中,張偉始終占據著上風。
但這種優勢遠遠無法達到轉化為勝勢的程度。
畢竟缺少強有力的證據。
最終,法官陳忠漢無奈的敲下法槌,宣布暫時休庭一小時。
中午一點,重新開庭。
隨後便跟陪審員退出了審判庭。
「劉明亮,你踏馬背刺老子是吧?你給我等著!」
「我怕你不成!要不是你個狗日的,我也不至於上法庭,進監獄!」
王朋和劉明亮吵吵起來。
很快便被法警押下去了。
在休庭期間,他們將會被暫時關押在法院的羈押室。
姜白笑呵呵的搖了搖頭,背著手,大搖大擺的走出審判庭。
在法院旁邊的餐館裡,開心的炫了三大碗白米飯……
法院羈押室內。
「劉先生,我再問你一遍,你確定通過代駕設置陷阱來訛錢這個想法,最初是王朋提出的?」
周超群盯著劉明亮沉聲問道。
「我發四!」劉明亮重重點頭,咬牙道:「你是不知道,王朋那傢伙滿嘴跑火車,沒一句真話!」
「而且從小就小偷小摸,劣跡斑斑,要不是受到他的慫恿,我也不至於淪落到今天這副田地!」
「周律師,你一定要幫我!」
「放心,我肯定全力幫你,先走了,我再去整理一下證據,理一理辯護思路,看能不能找到新的突破口。」
說完,周超群急匆匆離去。
剛出門,正好碰到從另一個羈押室出來的張偉。
「張老師。」
「叫我張律就好,老師這個稱呼可當不起。」
「您是前輩,這是我對您的尊重。」
「哈哈,你小子不錯,走吧,還有不到五十分鐘的時間,我們的勝負手,可就看這段時間了。」
「是。」
兩人交談著,大步流星走出法院。
一南一北,背道而馳。
休庭休庭,對於有些人來說是中場休息,但是對於辯護人來說,這是寶貴的時間,是寶貴的機會。
他們甚至顧不上吃飯,要趁著這段時間,儘可能找到更多證據,或者,靜下心來重新理一理辯護思路。
為下午的庭審做準備。
一小時的時間,一晃而過。
「咚!」
伴隨著法槌落下的聲音,重新開庭了。
「現在重新開庭,兩為辯護人,是否有新的證據要提交?」陳忠漢沉聲問道。
周超群無奈搖頭。
時間太短了。
他確實沒有找到有力證據。
不過張偉卻自信滿滿的站起身,說道:「我申請提交新的證據。」
聞言,周超群眉頭微皺。
心裡湧上了一股不祥的預感。
「同意。」
陳忠漢說道。
張偉將證據提交,是一段視頻。
審判庭前方左右兩側,各有一個顯示屏,方便在提升過程中,播放一些視頻證據。
此刻,張偉提交的新證據,便被當庭播放。
視頻的主角是一群十三四歲的孩子,看上去似乎是在給某人過生日,場景是在一個餐廳里。
「反對!」
周超群連忙起身道:「這份證據跟本案並無關聯。」
陳忠漢看向張偉,面露詢問之色。
後者微微一笑,向著法警說道:「這份證據絕對與本案有關,而且是有直接關係,請加大音量。」
法警照做。
聲音逐漸提高。
在一陣歡鬧聲中,隱約能聽到兩個畫外音。
雖然不是很清晰,而且經常被視頻中孩子們的聲音蓋過去,顯得斷斷續續的,但基本意思還是不難聽懂。
「……唉,工作丟……手頭有點兒緊……得……搞點錢,不然……」
「誰說不是……代駕……受氣,草!」
「……碰瓷刑不刑?」
「大哥啊……什麼年代了……車裡……行車記錄儀……監控電子眼……太難了……新手……真給你創了……你都……」
「那……咋整……」
「哎!我……客人……喝酒……交通事故……不敢……只……」
「展開說說。」
「……合作……的時候……提前……讓客人自……創他狗日的……要錢……你看他……」
「……」
隨著視頻播放,周超群臉色越來越難看。
這跟劉明亮自己說的完全不是一個版本!
最先提出通過代駕設置陷阱來訛錢的人,是他!
「咕嘟!」
吞咽口水的聲音傳來。
周超群扭頭看去,便見劉明亮臉色惶恐,惴惴不安。
他內心暗罵一聲。
這時,張偉的聲音傳來。
「這段錄像,記錄了兩名被告人首次商議敲詐勒索事宜的對話,我請司法鑑定中心的專家,對視頻進行了降噪處理,並對聲音波形進行了精密分析。」
「可以確定這兩個聲音,分別來自兩名被告人,這是司法鑑定報告。」
張偉提交了一份報告。
每個人的聲音都是不同的,哪怕刻意改變自己的聲音,但依舊能夠從中找到足夠的特徵點,確定聲音主人。
現代社會了,要想通過聲音找到一個人,並不是什麼難事。
這就體現了張偉強大的人脈和能量。
半年前發生的事情,他居然能找到當時在現場的人,還拿到了錄像,而且還找到相關方面的權威專家進行了精密分析。
這一波,堪稱王炸!
其實這份證據,張偉前一天就拿到了。
但現場太吵,雜音大,根本聽不清兩名被告人談話的內容。
他找了專業人士進行處理,就在開庭前不到十分鐘,才拿到權威的司法鑑定報告。
這個時間,簡直卡得死死的。
「呵,傻眼了吧?你以為死無對證就能把髒水潑到老子身上,卻沒想到,皂滑弄人啊哈哈哈!」王朋得意的笑了起來。
只覺得揚眉吐氣。
劉明亮看向周超群,顫聲道:「周律師,現在怎麼辦啊?」
我踏馬哪知道怎麼辦!!!
周超群都快瘋了。
當庭作偽證啊,這踏馬可太刑了。
刑法第三百零五條規定,在刑事訴訟中,證人、鑑定人、記錄人、翻譯人對與案件有重要關係的情節,故意作虛假證明、鑑定、記錄、翻譯,意圖陷害他人或者隱匿罪證的,就構成了偽證罪。
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本來劉明亮在共同犯罪中的參與度並不高,即便他主動承認了是自己最先提出想法,也不一定會被認定為主犯。
可現在……
他成功給自己疊加了一道buff,這是生怕自己刑期不夠長,堅持不到退休年齡?
「二號被告人,對於這份證據,你可有異議?」陳忠漢望向劉明亮,沉聲問道。
「我,我……這……」
劉明亮支支吾吾了半天后,突然指著周超群大聲道:「是周律師讓我這麼說的!」
霧草!
周超群臉色猛地一變。
你大爺!
「唰唰唰!」
數道目光全部集中過來,落在周超群的身上。
後者頓覺壓力倍增,額頭上瞬間就布滿了細密的汗珠。
他是學法的,自然知道這種行為如果被落實,自己會面臨何等嚴重的後果。
稍有不慎,就可能跟劉明亮一起涼涼!
刑法第三百零六條規定,「辯護人、訴訟代理人毀滅證據、偽造證據、妨害作證罪」是指,在刑事訴訟中,辯護人、訴訟代理人毀滅、偽造證據,幫助當事人毀滅、偽造證據,威脅、引誘證人違背事實改變證言或者作偽證。
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這個罪名有點長,刑法中的條文描述也比較繞,但意思並不難理解。
當然了,這個罪名並不是說定就能定的。
如果辯護人、訴訟代理人提供、出示,引用的證人證言或者其他證據失實,不是有意偽造的,不屬於偽造證據。
自然不會被追究刑事責任。
但周超群作為辯護人,出現如此大的失誤,至少會受處分或者通報批評。
想到這裡,周超群內心就哇涼哇涼的。
這狗日的劉明亮,完全是把他往火坑裡推啊。
不過好在,周超群有一個好習慣,那就是他每次跟當事人見面聊天,都會錄音。
有這份錄音,就足以洗脫他身上的嫌疑。
並不是劉明亮說什麼就是什麼!
對於劉明亮這種瘋狗亂咬人的行為,合議庭並未採信,而且這個案件並非本次庭審案件,因此,沒有詳細追問。
庭審繼續。
張偉乘勝追擊,擴大優勢。
逐漸把二人共同犯罪的主要責任,歸結到劉明亮身上。
情況對他越來越不利。
「不是!我怎麼就成主犯了呢?」
劉明亮坐不住了,連忙起身辯駁道:「是,我確實說了謊,但你們不能因為這點小事,就對我全盤否定啊!」
「我只是個代駕,我就開開車,我沒有跟被害人要錢吧?我也沒有威脅他們說不給錢就報警吧?我也沒有開車撞別人吧?」
「憑什麼說我是主犯!」
劉明亮神情激動,大聲的辯駁著。
至於周超群,全程低垂著頭,眼觀鼻,鼻觀心,未發一言。
萬一再被這傻吊給坑了怎麼辦?
對於這種背刺辯護人的被告,不落井下石站到公訴人那邊捅他兩刀,周超群都覺得自己是個大善人了。
幫他辯護?
怕不是在想屁吃!
「二號被告人,請針對性發言。」陳忠漢沉聲提醒道。
法庭辯論,是專業性很強的活動。
這可不是市井吵架,不是說誰聲音高,誰語速快就能取勝的。
要不為啥被告都要請律師呢?
原則上來說,被告人可以不請律師,自己進行辯護。
但不是科班出身,沒有系統學過法律,也沒有出庭經驗,你怎麼跟經驗豐富的公訴人或者原告律師較量?
三兩句就能把你繞得找不著北!
法庭辯論,要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並且依據法律條文,司法解釋,清晰有效的表達自己的觀點,反駁對方的觀點。
像劉明亮如此狡辯,看似說了很多,實則都是屁話。
半點用處沒有。
只能是浪費大家的時間。
被陳忠漢打斷發言後,劉明亮傻眼了。
針對性發言?
你踏馬倒是翻譯翻譯,啥叫針對性發言啊!
這時沉默了許久的檢察官沈天賜開口了:「法官閣下,我申請在針對二號被告人的訴訟請求中,添加一項控訴。」
「偽證罪!」
「二號被告人當庭作虛假證明,意圖使自己減輕刑罰,陷害他人,主觀惡意性強,情節嚴重,適用數罪併罰,應當從重判處!」
此言一出,眾人百相。
姜白暗暗叫好。
王朋面露冷笑。
周超群假裝什麼都聽不到。
旁聽席上大爺大媽們則一個個嘖嘖稱奇。
至於劉明亮……
嚇得臉色慘白,呼吸都急促了。
無助又茫然的四處看著。
怎麼回事?
怎麼就突然多了一項罪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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