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5章 審判日:張偉的show time

  上午九點半。寫到這裡我希望讀者記一下我們域名

  濱江區人民法院,刑事審判庭。

  姜白早早的就來了,坐在原告席位上,眼帘低垂,神情灰敗。

  今天早上出門之前,他在系統商城裡消耗了3較真值,購買了一個輕度抑鬱症體驗卡,並當場使用。

  輕度抑鬱症也足以應付開庭了。

  至於中度……

  那種好像被全世界拋棄的感覺,姜白實在是不想再體驗。

  九點五十左右,被告人,辯護律師,公訴人等相繼走進審判庭。

  公訴人還是老熟人,檢察官沈天賜。

  辯護律師是張偉。

  這倆人也是老對手了,尤其是在涉及姜白的幾個案子裡,兩人進行過數次交鋒。

  張偉西裝革履,向著姜白和沈天賜點頭示意。

  姜白目光無神,並未回應。

  倒是沈天賜,向著張偉微微一笑。

  「呼——呼——」

  身旁,粗重的喘息聲傳來。

  王德發臉上冷汗直流,只覺得口乾舌燥,心跳加速,呼吸也變得急促了。

  以前只是在電視上看到過法庭審理案件。

  看著那些被告一個個痛哭流涕,悔不當初的樣子,或許還會哈哈一笑。

  現在輪到自己出庭,接受審判。

  這種心情,簡直是太煎熬了。

  「王先生,記住我跟你說的話,待會兒開庭不管發生什麼事,都千萬別擅作主張,別亂來!」

  張偉向著王德發叮囑道:「按照我說的做就行,別亂說話!」

  「好,好,我都聽你的。」

  王德發點頭。

  十點整!

  法官,陪審員等也走進審判庭。

  「咚!」

  時間一到,陳忠漢敲響法槌。

  「今日,依照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條之規定,江浙省龍城市濱江區人民法院刑事審判庭,依法公開審理被告王德發敲詐勒索一案。」

  法官的聲音,渾厚而有威嚴,在偌大的審判庭內迴響。

  所有人頓時安靜下來,神情肅穆。

  接著,書記員宣讀法庭紀律。

  確認被告人,辯護律師,公訴人,被害人等身份。

  固定流程之後,陳忠漢看向原告席位:「請公訴人宣讀起訴書。」

  沈天賜站起身,雙手捧著起訴書開始宣讀:

  「XXX人民檢察院刑事起訴狀……」

  「被告人:王德發,男……」

  「被告人與被害人系樓上樓下鄰居關係,雙方恩怨起源於車位……」

  「……」

  「被告人索要車位未果,遂對被害人展開惡意報復,故意在深夜製造噪音,並達到70分貝以上……」

  「被害人本就有抑鬱症病史,在這種情況下,症狀復發,不堪其擾,無奈之下,於7月X日找被告人尋求和解。」

  「被告人趁機強迫被害人簽下車位轉讓合同,原本價值六十萬元的車位,最終以三十五萬這個遠低於市場價的價格成交……」

  「此案由長河街道派出所偵查終結,向本院移送審查起訴。」

  「本院認為,被告人的行為觸犯了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條之規定,已構成敲詐勒索罪,且數額特別巨大,現根據刑事訴訟法之規定,提起公訴。」

  「訴訟請求如下:」

  「一,依法判令刑事被告人王德發構成敲詐勒索罪,判處有期徒刑十年。」

  「二,依法判令附帶民事被告人返還非法所得,將車位還給被害人。」

  檢察院做出這般訴訟請求的依據,主要就是被告人敲詐勒索的金額。

  也就是車位的經濟價值。

  那個車位的價值在六十萬以上,絕對是達到了敲詐勒索罪的「數額特別巨大」這個標準。

  因此,這個訴訟請求符合實際情況,並無半點誇大。

  陳忠漢點點頭,看向姜白:「請被害人陳述。」

  姜白站起來,深吸一口氣,緩緩開口,聲音低沉:「此前,本人車位閒置,一直以來都是被害人一家在占用。」

  「不久前,本人購買了新車……被告人強行要買我的車位。」

  「被我拒絕之後,他便對我展開了惡意報復,故意製造噪音……」

  「……」

  「本人連續失眠,抑鬱症復發,車位被遠低於市場價的價格強行買走……」

  「被害人的行為,嚴重侵犯了本人的身心健康和個人財產利益,請求法官大人和各位陪審員,對被害人從重判處,並且返還侵權所得。」

  「謝謝。」

  說完,姜白向著法官方向深鞠一躬,隨後緩緩落坐。

  看著他的模樣,陳忠漢暗嘆一聲。

  姜白有抑鬱症他是知道的,但上次見到他的時候,明顯恢復得不錯。

  沒想到居然碰到惡鄰,抑鬱症都復發了。

  這小伙子,也是個苦命的人啊。

  見狀,張偉雙眼微眯。

  情況有點不妙啊。

  剛一開庭,姜白就先行在印象分這一領域上,取得了優勢。

  雖然法庭判決是以法律為準繩,以事實為依據,但法官和陪審員都是人,不是機器。

  只要是人,就會有七情六慾。

  現在,他們都對被害人產生了同情心理,自然而然也會對被告人產生厭惡等情緒。

  這多多少少會影響到最終的判決。

  久病成良醫啊,這上庭的次數多了,姜白多少積攢了一些經驗。

  接著,是被告人陳述。

  王德發倒是很聽話,嚴格按照張偉的吩咐,主動認罪,誠懇道歉,並且表示願意返還車位,還可以給被害人一定的經濟賠償。

  總之態度方面是沒得說。

  難得碰到一個聽話的當事人,張偉老懷甚慰。

  如此一來,就算不能把印象分拉回來,至少,不會丟更多分。

  接下來,便是最關鍵的舉證質證以及法庭辯論環節。

  「辯方律師,對於檢方提供的證據,你可有異議?」陳忠漢問道。

  張偉起身,從容開口:「我方對證據的合法性,真實性和關聯性並無異議,但對檢方訴訟請求有異議。」

  「按照現在的市場行情來看,被害人的車位價值大約在六十萬上下,但是,我方當事人支付給被害人三十五萬!」

  「也就是說,我方當事人敲詐勒索所得金額,只有二十五萬左右。」

  「而這個金額,並未達到『數額特別巨大』的標準,只能算作『數額巨大』!」

  按照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條的規定。

  敲詐勒索數額較大或者多次敲詐勒索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

  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而這三種數額的判定標準,分別為:二千元至五千元以上,三萬元至十萬元以上,三十萬元至五十萬元以上。

  如果按照車位的市場價六十萬來看,確實是達到了「數額特別巨大」的標準。

  但如果減去王德發實際支付金額之後的差價,也就是二十五萬,那麼就處在「數額巨大」這個範疇內了。

  這兩種情況的量刑可是有巨大差距的,一個是十年以上,一個是三年到十年!

  張偉掃視一眼,繼續說道:「根據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條之規定,數額巨大的情況下,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再加之我方當事人有認罪,悔罪情節,並願意退贓,退賠,且並未造成嚴重後果,理應被認定為犯罪情節輕微。」

  「按照最高院《關於常見犯罪的量刑指導意見》的通知,應當減去基準刑的百分之四十。」

  「因此,我請求合議庭,對我方當事人從輕判處,判處他有期徒刑一年零九個月!」

  霧草!

  王德發瞬間就來了狀態,雙眼似乎都在放光。

  不愧是張偉大律師。

  檢察官訴訟請求是十年,他直接在腳脖子砍了一刀,變成了一年多。

  請對人了!

  真的請對人了!

  聽了張偉的話,幾位陪審員緩緩點頭。

  這個案子確實各項情節都算不上惡劣,而且行為人認罪態度良好,表現出悔過的心理,而且也願意積極賠償和補償被害人的損失。

  確實可以考慮減輕刑罰。

  更何況,這確實是最高院印發的通知。

  「最高院」這三個字代表著什麼,哪怕不是司法界的人,想必也應該明白。

  但就在此時。

  「反對!」

  沈天賜站起身,聲音洪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敲詐勒索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四條規定了,敲詐勒索公私財物,達到『數額特別巨大』百分之八十,且造成其他嚴重後果的,可以被認定為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條規定的『其他特別嚴重情節』!」

  「本次事件中,由於被告人的原因,導致被害人抑鬱症復發,且症狀嚴重,符合『其他嚴重後果』。」

  「即便是按照辯方律師的理論,被告人實際敲詐勒索數額為二十五萬,也達到數額特別巨大的百分之八十。」

  「敲詐勒索罪中,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雖然張偉將王德發的敲詐勒索數額從「數額特別巨大」降低到了「數額巨大」。

  但,沈天賜卻從另一個角度,判定王德發的行為,符合「其他特別嚴重情節」!

  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而且,理論依據也是最高院的通知文件。

  最高院對最高院!

  這波不虛。

  王德發的心情那就跟坐了過山車一樣,忽上忽下,忽高忽低。

  也就是他心臟好。

  不然高低得當場休克過去。

  張偉自然不可能這麼輕易認輸,繼續從沒有主觀惡意、並未造成嚴重損失、認罪認罰態度良好、願意賠償損失等方面為王德發做辯護。

  攻勢兇猛。

  而沈天賜這邊,最強有力的武器,就是姜白的抑鬱症。

  你都把人整抑鬱了,還說沒造成嚴重後果?

  車位能還,但抑鬱症這種身理和心理雙重的疾病與折磨,你怎麼恢復?

  而且對方採取的手段,多少有點惡劣和下作。

  這也是對王德發非常不利的一點。

  雙方你來我往,辯論異常激烈。

  這場辯論,持續了一個多小時,依舊沒有結束。

  中午十二點,陳忠漢敲響法槌,暫時休庭。

  將會在一點重新開庭審理。

  「張律師,現在情況怎麼樣?」王德發迫不及待的向著張偉問道。

  辯論中,張偉和沈天賜兩人不僅聲音洪亮,而且語速極快,還有不少的專業名詞和術語。

  就是那種單獨每個字你都認識,也知道意思,但是組合起來之後,別說你不理解意思了,恐怕能不能通順的念下來都是個問題。

  王德發還真不太清楚現在的局勢。

  張偉說道:「不用太過擔心,情況還算不錯。」

  這是真話,不是在安慰王德發。

  這個案子,張偉很重視。

  準備的非常充分,八條主要的辯護思路,以及數條輔助思路。

  並且針對檢方可能會主抓的點,進行了針對性的防護。

  再加上張偉本身就專業素質過硬,實力很強。

  因此,這場法庭辯論,他占據了一定的上風,反駁了沈天賜不少主張。

  能在公訴案件中做到這一步,真的不容易了。

  公訴案件都是公安機關調查清楚,檢察機關提起公訴的,基本可以說是事實清楚,證據充分。

  在這種案件里,被告人的辯護律師相當於是在「對抗」公檢法,天生就處於劣勢。

  很難。

  換做其他人,根本做不到這一點。

  拋開運氣不談,張偉的實力還是毋庸置疑的。

  聽了張偉的話,王德發心頭稍安。

  還好,還好。

  如果只是一兩年的話,也不是不能接受。

  到時候再表現好一點,說不定幾個月就出來了。

  到時候,家還是這個家,人還是這些人,什麼都不會變……

  另一邊。

  姜白也看出來了,法庭辯論中是張偉占據了上風。

  這場庭審就是他的show time,他的發揮簡直可以用完美來形容。

  姜白甚至在想,如果他沒有「抑鬱」的話,張偉絕對有機會讓王德發無罪當庭釋放!

  在公訴案件中,如果成功為被告人做無罪辯護,絕對能夠一戰成名天下知!

  在經歷了數次豬隊友的折磨後,張偉也是終於迎來了揚眉吐氣的一天。

  一個小時時間很快過去。

  「咚!」

  法槌落下,重新開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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