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章 墨家村的歷史

  第10章 墨家村的歷史

  墨錦勸不動,就不勸了。

  他心裡覺得,仙人不會因為這種小事生氣。

  因為仙人的目光很慈悲,也很包容。

  墨家兄弟倆的娘複姓上官,具體叫什麼無人知曉,只知道她年輕時是個美人,逃難過來的,被墨大郎救下,兩人結為夫妻。

  墨大郎是個打獵的好手,偶爾能打到野味,但是這種野味,普通百姓不能吃,因為山上的獸都有毒,要殺了送到鎮上才行。

  殺獸的過程很艱難,但殺一次賺到的銀子也很豐厚,足夠一家人舒服地在村子裡安逸五年。

  墨大郎運氣好,有一次直接獵到了兩隻獸,第二年又獵到一隻獸,賺到許多銀子。

  後來,墨寒食出生,墨大郎便不再出去打獵了,因為上山很危險,他害怕自己一去不回,留下孤兒寡母沒有依靠。

  再者,他攢的銀子,足夠一家人生活好久。

  但墨大郎是個閒不住的,空閒時間就搞點副業,他家沒有農田,如果有誰家忙不過來,他會幫著收糧食,還會幫村子裡的富戶搭建房子,賺一些零頭。

  其餘時間,他都在家裡陪老婆兒子。

  再後來,墨錦出生。

  墨錦天生神力,三歲時扳手腕就能贏過成年人,他的身體壯實得像一隻小牛犢。

  墨大郎欣喜若狂,覺得兒子可以繼承自己的打獵本領,「墨家村」之所以叫這個名字,並不是因為村子裡姓墨的多,而是幾百年前有一位姓墨的大力士,帶領族群在這裡紮根。

  墨家祖傳力氣大,只可惜一代不如一代,包括墨大郎,也只是比尋常成年人的力氣大一些罷了,遠遠不像兒子墨錦這樣天生神力。

  於是,在墨錦三歲的時候,墨大郎躊躇滿志地帶著兩個兒子進了山。

  只可惜他很久不上山,並不知道山上的獸有了獸王,變得團結起來,不像過去幾年那樣好抓。

  墨大郎拼死殺出一條生路,讓兩個兒子趕緊逃。

  三歲的墨錦不願跑,八歲的墨寒食直接一個手刀打暈弟弟,一邊哭,一邊腳步如飛,背起弟弟逃走。

  墨寒食不具備天生神力,但家裡人天生力氣比常人大,跑的也快。

  當然,吃的也多。

  後來,上官氏獨自拉扯著兩個兒子長大,儘管丈夫死前給她留了不少銀子積蓄,可這些銀子,上官氏還想留著給兒子們娶媳婦,因此自己一直努力通過編竹筐、納鞋底、幫人縫補衣物等等賺錢補貼家用。可有句話叫「半大小子、吃窮老子」,隨著兄弟倆年齡漸長,上官氏自己賺的錢根本不夠養兒子,於是花銀子買了幾塊地,靠種地生活。

  再後來,老天爺不降雨,上官氏掏空了積蓄,讓兩個兒子繞路去鎮上買糧。

  墨錦也爭氣,直接在鎮上找了個工錢日結的體力活,後來他因為長得好看,有一次被貴人瞧上,去給貴人當侍衛,包吃包住,每個月用賺來的月銀買糧,送回家去,偶爾還會買些易於儲存的肉乾。

  一年後,鎮上的糧突然漲價,而且鎮上突然有人得了一種能夠傳染的「怪病」。

  怪病具體什麼症狀,墨錦也不太清楚,因為有時候消息一傳十、十傳百,就已經變了味,而且越傳越離譜,有的說得了怪病會變得美麗動人,化身魅惑的妖,勾人魂靈,有的說得了怪病會變成醜陋的怪物,喜愛生食,還有的說得了怪病會沉睡不醒,身體長出茂盛的毛髮……

  總之,各種傳言都有。

  墨錦不清楚哪種傳言是對的,只知道大量的人要遠離鎮上。

  就連墨錦的主家,都要搬離這裡,前往城池。

  墨錦不願背井離鄉,便得了一筆遣散費。

  村子裡也有人像墨錦一樣在鎮上討生活,但因為怪病的出現,人心惶惶,有的人本來也打算回村,但是不幸染上了怪病,不敢回去,害怕傳染給家裡人。

  幸好墨錦一直有屯糧食的習慣,每次拿到銀子都趕緊買糧,不然現在已經買不到了。

  離開鎮上後,墨錦特意多在路上磨蹭幾日,確認自己沒有染上怪病,還在路過一處溪流時,擦洗自己的身體,扔掉了舊衣裳,換了身乾淨衣裳回家。

  回來後,發現村子裡的生活十分艱難,大家都愁眉苦臉。

  乾旱一年,還可以靠微弱的存糧支撐,可上天始終不降雨,剛開始水井裡還有水,到後來水井幹涸,有人還想用村外的溪流澆水,可溪水就那麼點,根本澆不過來,於是大家便不再種地。

  地里的野菜都被挖光了。

  不少人還鋌而走險,想去後山打獵,但一起出去十幾人,回來就只有寥寥幾個人,還都中了毒,沒過多久就死去。

  更糟心的是,去鎮上的路也被毒獸占據,大家想繞路逃走都沒地方逃。

  直到後來村長解決了毒獸,大家才能去山上找吃的。

  但最近一個月,山上又有了新的毒獸,只有村子裡才是安全的。

  幸好現在,艱難的日子終於過去,大家熬到了仙人垂憐,仙人不僅給降雨,還給提供食物。

  村民們吃到熱乎乎的雞蛋後,便決定集體「開會」。

  姜硯風負責主持。

  他是讀書人,還是村長的兒子,村民們默認他就是新的村長。

  「開會」的地點,就是村子「十」字布局橫豎交匯的中間空地,這裡面積很大,就算站幾百個小人都沒問題,還有個高台。

  姜硯風走上高台,第一句話是:「我建議確立兩名村長,因為墨錦也能看到仙人。」

  兩個人一起,還能有個照應。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