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4章 招工條件(6)

  第281章 招工條件(6)

  秦皇和阿辰願意直接在他們難民當中選擇夥計已經給了他們天大的機會,難道他們還能要求人家不管什麼條件的人都照單全收嗎?人家又不是開善堂的,做不好活兒的還招回去拿錢白養活著。

  原本騷動起來的難民們很快又安靜下來,有人開始陸續發問:「那秦老闆,辰老闆,說說你們招工都有什麼條件吧?」

  「是啊,快說說,說不定我符合條件呢。」

  「是啊是啊,兩位快說說吧。」

  秦霜和阿辰對視一眼,前者微微點頭示意,阿辰很快將招工條件詳細地說了出來。

  首先是年齡,基本是限制在十三歲到二十歲之間,若是有一些特殊手藝的,年齡方面也可以酌情放寬條件。

  其次就是身體健康,沒有明顯殘疾,樣貌方面也要過得去,至少不能在日後招待客人的時候嚇到人對吧?

  至於性別,沒有限制,男女皆可,除此之外,識字者優先錄取。

  別的先不說,男女皆可這條件讓一些家中有閨女又自覺養不起的人家高興壞了,一般商鋪很少有招女工的,就算有也是上了年紀的婆子,廚娘,沒想到秦霜居然願意招女工,這大大地出乎大家的預料。

  這些是基本條件,聽起來符合條件並不多困難,不僅如此,秦霜還特意補充了一句:「符合上述條件的人可以來我處報名,我不能保證所有人都能留下來,不過最終無法留下的人會給一些錢作為補償。」

  這下難民們直接沸騰起來了!沒留下來的還給錢補償!?居然有這等好事?這樣豈不是會有很多人渾水摸魚,想著哪怕為了那點補償金也要混進招工的人裡面去?

  這點秦霜會想不到嗎?她可是花了不少時間去考慮招工方面的問題,雖說從難民當中招工算是計劃外,但不論對象是誰,她的條件都是不變的。

  在不少難民們幾乎就要衝上來報名時,秦霜扔出了一個足夠讓他們停下腳步的另一個特殊條件。

  「雖然最後無法留下的人會予以一些補償,但若是最終留了下來,就必須和我簽下賣身契。」

  「什麼——!?」

  「賣身契!?」

  果然,亢奮起來的難民們頓時猶如被澆了一盆冷水一樣偃旗息鼓,面上還帶著明顯的遲疑。

  「一般鋪子裡招工不會都要簽賣身契吧?秦老闆這怎麼……」

  「簽了賣身契豈不是就表示入了奴籍?這……」難民們都開始猶豫不定。

  這也不怪他們,放眼兩儀縣縣城裡各個商鋪里的夥計,簽了賣身契的最多也不會占三成,多數都是周圍村鎮年輕力壯的小伙在農閒時出來賺點錢補貼家裡,只有家中條件極為困難養不起時才會直接賣身給東家,但畢竟還是少數。

  周水縣的人在遇到這次地動之災前的生活條件大多還過得去,因此對簽賣身契給人頗有牴觸,同時,又因為對象是救了他們的秦霜,遲疑地捨不得直接放棄這個機會,於是……氣氛有些僵持了起來。

  秦霜對此發展毫不奇怪,只徐徐地解釋道:「如意莊對夥計的要求非常嚴格,招好了人手要教導很長時間才能確保他們有足夠的能力勝任如意莊的夥計,花費了諸多心血培養出來的人才,我並不希望最終卻沒能留在如意莊反而去了別處,經常性地換人手重新培養也太過費精力,因此我才希望留下來的人都能一直為我做工,工錢方面我必不會虧待了自己手底下的人。」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