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4章 莊子到手(2)

  第204章 莊子到手(2)

  秦霜之前寫的那張紙上的內容說簡單也很簡單,從頭到尾都是揭露縣令上位之後做過的所有身為官員不該做的貪贓枉法的勾當,收受賄賂,污衊好人,栽贓陷害,強搶民女不只王潛做過,縣令也參與過,只是做的更隱秘罷了,甚至有時候王潛動手搶回來的人還是縣令看上了借王潛的手轉移民眾注意力!其行為不說令人髮指也足夠激起民憤。

  秦霜並沒有在其中特指出王潛,收受賄賂的對象也只籠統地說是一些商戶,沒有指出明確的人物,否則容易讓人猜到針對的不是縣令,而是另有其人。

  紙上列舉的縣令幾大罪行看著驚人,實則並沒有具體的證據,她也不可能把證據以類似發傳單的方式分不到整個縣城,有些的東西並不適合讓百姓們知道。她弄出這東西來的目的也不只是想讓城裡的人憤起,最主要的,還是為了引起更上面的人的注意。

  縣令已經是他們目前能接觸到的最高官員,她若想扳倒王潛以避免日後王潛再來找她的麻煩,就必須先把縣令拽下來,怎麼拽?只能讓比縣令官職更高的人動手!想引起上頭的注意,一些小動作根本不夠分量,唯有聚集全城人的力量,方能取得她想要的結果。

  秦霜對喜樂樓夥計道:「你家少東家最近可忙?若有時間,能不能讓他來一趟,我有點事要和他說,你告訴他,很重要。」

  夥計道:「少東家一直在酒樓里坐鎮,過後我回去和少東家說一聲。」

  秦天拉住夥計的衣袖,繼續不死心地問道:「你說,縣城裡動靜那麼大,縣令犯下那麼多罪行,會不會被摘了烏紗帽啊?」

  夥計搔搔頭,道:「這我可不知道,反正要是縣衙再上頭知府衙門那邊沒反應的話,可能城裡的百姓會更憤怒吧。」到時候他們會做出什麼事情來就說不好了。

  古往今來民間鬧暴動都是由小到大,最初若不及時處理好,就有可能驚動到京城裡,到時候局面可就不好收拾了,所以大多數時候很快就會有人來解決問題。

  縣令上頭高一級的『上司』自然就是管理整個縣的知府大人。

  秦霜他們所處的位置乃是玄天國兩儀縣範圍,管轄區內的知府的名字她早前去縣城時就聽人提過一嘴。她不知道這位知府大人和縣令有沒有關係,是不是一個派系的同夥,但至少她拿到的帳本里沒有知府大人的名字。

  說道這個,不得不提一嘴,秦霜也是後來回到家細細翻過縣令書房裡拿到的帳本才知道,原來其中除了縣令和縣城乃至榮鎮一些小官員和大商戶之間的金錢往來,還有和上頭一些官員之間的交易記錄!這可比秦霜預期的涉及面要大得多,也不是目前的她可以隨意揭露的東西,因此『揭發單』上列出的最名利並沒有寫出縣令孝敬上頭人的內容。

  真要是寫了,就不是扳倒縣令,而是先給自己帶來殺身之禍了。

  帳本里沒有知府的名字,要麼就是知府和縣令派系不同,要麼就是知府大人並不收受賄賂還算清廉,哪怕點子背點,這倆人是一夥的,縣令的事情鬧得這麼大知府若是包庇他,也只會引起更大的民憤。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