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百八十四章 生死契約

  文堂主回道:「敢踏進索命門來贖人的,都是英雄、也是死士。寫到這裡我希望讀者記一下我們域名」

  「天下死士甚多,但進來後能從這裡出去的,極為罕見。」

  「本門向來最為敬重死士,為此,文某特以古禮待之,閣下既然不要,想必定有驚天之藝,文某先敬清茶一杯!」

  難怪這麼有禮貌。

  死者為大,他這是已經把我當成死人來對待了。

  講完之後。

  文堂主將茶一飲而盡,從地面起身。

  周邊立馬有人端了一張太師椅過來。

  既然我沒給他面子,文堂主也不再給我面子了。

  沒叫人給我端椅子。

  他坐在太師椅上,手中盤著一串小葉紫檀佛珠,目光無比陰冷。

  我將身上的那塊骷髏木牌拿了出來,講話沒客氣。

  「開門見山。這塊骷髏木牌,跟了我朋友一生,東西雖輕、但血腥味太重。」

  「她很不喜歡這東西,我見到也非常噁心,不想讓她再戴,今天來送回。送回的規矩我懂,也作了準備,你可以直接拿尺子來量一下。」

  「量准了,我腳踏祥雲離開。若不准,我雙腿杵在這裡,給你們當梅花樁使!」

  文堂主聞言,殭屍臉立馬眉頭一皺,轉頭沖旁邊一位中山裝低聲耳語了一句。

  我聽力很好。

  他說的是:「東西先拿了,場子去擺好,按老規矩來,加個大秤砣。」

  加個大秤砣。

  也就是再上一個級別的過關難度。

  那位中山裝聽了吩咐,快步走了過來,接過了我手中的骷髏木牌,轉身離去準備。

  文堂主皮肉不動,對我說道:「痛快!」

  「約你之前,我查過資料。小竹號稱飛花蝴蝶,屬門內十二天嬌之一,乃士中一朵奇葩。」

  「我們本不願意放,奈何上面有金佛開口,不得已而答應。既然你今天鐵心來闖,咱們就擺下龍門陣,一個一個來。」

  飛花蝴蝶?!

  小竹竟然有這麼動聽的雅號,而且還是什麼索命門十二天驕之一。

  還真別說,這名字倒挺適合她的。

  我冷冷回道:「開局吧。」

  文堂主說道:「本門向來遵循古制,從不搞虛張聲勢那一套。第一項條件為黃金萬兩,那就是黃金萬兩!可按金折物、折錢,閣下可攜帶足?」

  這就是要錢。

  他口中的折物、折錢之說,與我猜測倒差不多。

  黃金萬兩隻是一條標準,只要你能拿出對等價錢的東西,第一關就算過。

  畢竟,黃金屬於儲備戰略物資,誰也不能弄出來一萬兩。

  當然,他們也不大會想要現金。

  索命門是見不得光的群體,取這麼多現金出來,或者直接轉帳給他們帳號,肯定會引來公家的監管,非常麻煩。但如果你實在要給錢,他們也會收。

  最好是折物。

  這也是他特意將「折物」放在了「折錢」之前的原因。

  不管怎麼說。

  給小竹贖身是真的貴!

  我拿出了包裹。

  從裡面掏出了那尊炒冷飯弄來的宣德三年真品小香爐。

  這玩意兒一直放在影青閣保存。

  見完了馬萍之後,我向陸岑音給要了過來。

  現在總算是派上用場了。

  香爐一出。

  文堂主原本殭屍一般的臉龐,竟然神情微變,雙目精光四射。

  這貨出現這樣的表情變化很正常。

  他手中一直盤著那串小葉紫檀佛珠,從佛珠包漿以及形制來看,屬於小葉紫檀中的上品,裡面的串線還是染佛繩,可見一定是名寺出來的好東西,價值不菲。

  所謂染佛繩,專指將山下雕刻好的佛像綁請上山的繩子。

  這種繩子,一般要用香灰和竹汁浸透,寓意佛香灑天下、純淨人世間,曬乾了之後,方可用來綁佛像。佛像綁上了山,高僧會拿這繩子用來串佛珠、編佛像金帶等,被視為聖潔之物,非常難得。

  由此可見。

  文堂主也是一位對古董有講究、愛好之人。

  我說道:「折物!明宣德三年香爐,天下孤品。黃金萬兩按金價折算,大概七千多萬,香爐價值只會多、不會少!」

  「東西真假,可慢慢鑑定。若是贗品,天下之大,文堂主自然有辦法取我和小竹的腦袋。」

  有人過來將香爐拿了過去。

  文堂主手捏著那尊香爐,看了好一會兒,殭屍臉上泛發出一絲神采。

  不是我鄙視他。

  他肯定沒有本事鑑定出來。

  只不過,這件折物剛好對了他愛好古董的路。凡喜古玩之人,見到了這種稀世珍寶,均有點狗見到了新鮮糞便的感覺,至於是不是真新鮮,他卻不一定清楚。

  很快。

  文堂主便吩咐人將宣德三年香爐給收了。

  其實現在根本不需要鑑定。

  這種江湖龍門陣,沒人敢去欺騙。

  索命門的規矩是非金非請非仇勿動,你要是拿了贗品或者價值不夠的東西過來,等於騎在他們的頭上拉屎。

  這對江湖門派來說,死仇。

  在發現贗品那一天,若讓你活過二十四小時,算他們沒本事。

  收香爐之人出來之後,手中拿了一張契約布和一支筆,遞到了我面前。

  文堂主咳嗽了一聲,說道:「第二關是投名命狀,贖一殺一,簽生死契約。」

  「你去做掉一個人,做掉誰由自己來選,將對方的姓名、身份,寫在紙上面,時間在半年之內完成。若你完不成,你的人頭,我們自會來取。」

  投名狀這事兒。

  以前好漢上梁山,拿人頭作為投名狀,表示我已經沒有退路,從此就在山上幹了。

  索命門設下第二個江湖規矩,主要基於兩個原因。

  一來,給進來贖人之人出一個天大難題,讓別人知難而退。

  二來,他們屬於暗機構,必須要讓我這個明人做出一件暗事,只有這樣,他們才能拿掐住我的七寸,讓我無論於公、於私,都不敢對他們輕舉妄動。

  我毫不猶豫,在上面寫下了陸小欣的名字和身份。

  簽好了字,在咬指尖血摁生死契約手印之前。

  我問道:「可以加一點量嗎?」

  文堂主無任何表情,回道:「可以!」

  我在上面寫下了幾個字。

  「加索命門二十根手指!」

  寫完之後,重重地摁下了血印,將生死契約給遞了回去。

  文堂主拿著生死契約一看,頓時臉色陡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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