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企業家,仿佛沒有看見一樣,再也不點讚了。
為什麼?
很簡單,因為這份文案和前一份撓痒痒的文案不同,這份文案,傷筋動骨了。
如果要說迪士尼在好萊塢的制霸給全球電影行業帶去了什麼,或許有很多。
但最重要的是什麼?
毫無疑問是IP這個概念!
進一步說,就是漫威宇宙這個概念。
漫威宇宙的核心是什麼?
是鋼鐵俠?
是米隊?
是復仇者聯盟?
是特效?
是大投資大製作?
不。
是版權!
迪士尼能夠靠漫威宇宙制霸整個好萊塢,在全球有無數盈利,靠的唯有這兩個字。
其實,在星球大戰甚至更早的時候,就已經有這個趨勢了,但那時候,版權兩個字還遠沒有被開發到今天這麼淋漓盡致。
周邊、聯名這些現實中的影響姑且不談,但凡一個超級英雄被拉入到漫威宇宙,瞬間就會得到升華,影片的票房就有了基礎的保障。
以IP為中心,迪士尼可以打造他們這個體系中的任何一個中間環節。
重要角色、劇組、電視劇、電影、超級明星、下一個重要角色、劇組……循環往復。
賺錢都成了次要的了,這其中的掌控力,才是關鍵。
而迪士尼的這一套,全球都正在瘋狂學習。
尤其是種花市場。
因為現在的種花電影市場,已經不遜色於北米電影市場了。
北米電影市場能夠孕育出迪士尼這種超巨。
那麼種花電影市場呢?
誰會是種花電影的迪士尼?
是瘋行嘛?
不,是掌握種花「漫威宇宙」的那家公司。
所以前幾年,種花掀起了IP狂潮。
孫悟空?
哪吒?
封神?
西遊?
上古時期?
盜墓?
蜀山?
只要是在大眾心中有一定影響力的IP,都開始被爭相收購。
然而結果並不算好。
一波熱錢之後,各種大IP製作並沒有誕生任何景點。反而留下一地雞毛,入場者各個損失慘重。
這不僅讓人懷疑,是大IP不行了嗎?
這種懷疑只存在很短時間。
因為事實證明,在好萊塢,大IP是絕對行得通的。
變形金剛、X戰警、正義聯盟,都是其中的例子,就更不要說漫威宇宙了。
真正的問題在於,這些IP並非精心製作,而是套了一層皮的圈錢爛作,能成經典才怪,活該一個個撲街。
這一波畫餅,有些人血本無歸,也有些人憑藉頂流和大IP撿了一波錢就跑。
這些人,都不是有雄心壯志的人,他們不想成為種花的迪士尼,他們只想割韭菜。
這樣的情況持續了幾年,IP的價值開始回落,看似被打回了原型。
但!!!
在這個關口,才開始大手筆收購和囤積IP的,才是真正想要成為種花迪士尼的企業。
而前段時間大規模入駐影視行業的,就是這些企業。
大IP熱潮退去之後,才是大IP真正發揮作用的時候。
因為現在的種花電影市場,出不了迪士尼。
必須要IP概念深入人心之後的很多年,迪士尼才會應運而生。
沒有春秋戰國,哪來的大秦一統?
天下大勢,分分合合,沒有很多「分」來傳播概念,怎麼「合」?
那些先下場的熱錢,其實相當於幫這些真正有雄心的企業熱場的。
種花迪士尼爭奪戰,這才從第一篇章「概念的孕育」進入第二篇章,「概念的成長和碰撞」。
在第二階段,會冒出好幾個真正有大氣象的IP作品。
他們各自圈地為王,彼此激烈交戰。
一如多年前好萊塢的「忍者神龜」、「X戰警」、「變形金剛」、「速度與激情」之間的大戰。只有最後的贏家,才有資格組建「漫威宇宙」,把進程推至第三篇章——種花迪士尼!
但現在有一個問題。
那就是這些公司的IP積累已經足夠了。
可這些短時間內用過的IP,暫時發揮不了作用,要等進入第三階段之後才能夠重新煥發光彩。
所以現在,各大影視公司需要新一批的IP來攻城略地。
但……這一批IP和之前不同了。
之前的IP主要是為了圈錢和熱場,什麼風格的都可以來,以前有很多這樣的資源,買買買就行了。
而第二批IP,是為了最後構建宇宙用的,所以每個公司的新IP必須要一脈相承,能夠在未來構建世界才行。
這就不能買買買了,沒有那麼合適的。
這需要專人來進行創作。
兜了這麼大一圈,終於來到原創這一塊兒了。
需要創作,同時之前出現過IP預冷。
所以各家企業默契的開始了壓價。
原創內容市場的價格,被各大影視公司大幅度的下壓。很多原創者的收入銳減,但行業的整體需求又是增加的,這種情況非常不正常。
失去了價格保護,創作者的創作不再用心,抄襲開始大規模出現。同時因為盈利減少,維權成本變相提高,原創市場上出現了一眾不正之風。
原創空間越來越狹小。
這麼下去,種花其實不會迎來種花迪士尼計劃的第三篇章。
因為在第二篇章的時候,優秀的原創就已經消失了。
你抄我,我抄你,兩三年後行業就沒什麼可抄的了,因為所有內容都相同。
某電子書平台上面現在找不到書看,就是最好的例子,他們的內容已經全部同質化且非原創了。
小說行業、音樂行業的前車之鑑,影視行業絕對不能重走。
因為影視行業的體量是極大的,真的出現這種文化創造能力泯滅的情況,對整個種花的精神文明都是巨大的打擊。
後果,不僅僅是一個行業可以承擔的。
那很有可能是一代人精神文明的下降。
也可能造成其他區域文化入侵的現象,一如多年前寒流的入侵一般,可怕的不是其經濟效益,可怕的是對一代哈韓族的精神蠱惑和奴役。
許遠這份提案,就是為了預防出現那樣恐怖的現狀。
這看似假大空,但其實認真推演,不難得出結果。
這份提案沒有得到一種大老闆的支持,只有一個原因,那就是許遠變相提高了原創內容的價格。
打擊抄襲,那麼這些大老闆就沒法用低價買到自己想要的IP了。
內容提供者變得緊俏了,那麼身價和話語權也就上去了。
這些影視大老闆絕對不允許多一隻手從他們的口袋中掏錢。
即便那些錢,本來就屬於那隻手的,而不是這些老闆自己的。
康總憤慨的說道:「許遠過分的高估了內容對一部影視作品的影響力。」
某藝總裁:「種花劇本多得是,劇本根本不值錢,缺的是好的影視公司和導演!」
某鳥影視負責人:「IP已經涼了,我們是不會給IP創作者太大的話語權的,事實證明他們不值得!」
一家家公司開始放話,抵制許遠的這份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