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尋嘴

  汽車行駛在寬闊平整的公路上。

  路兩邊的白楊,如同一排排的衛士,筆直挺拔。

  遠處高大的沙丘上,是一塊塊用稻草壓成的治沙網格,如同無數金色鎖鏈組成的大網,死死地鎖住了沙丘。

  「媽,那邊的樹上,又有兩個鳥窩!」

  女兒打開車窗,指著遠處樹上的鳥窩,驚喜地叫道。

  她整天呆在城市裡,如同被關在籠子裡的鳥,現在到了鄉下,見了什麼都覺得新鮮。

  「前幾年來你們老家的時候,樹都是光禿禿的,連樹葉都沒幾片,就別說鳥窩了!」

  妻子看著路邊的白楊樹嘆道:「大哥他們的治沙成果,可真是了不起啊!」

  「是啊!他的東輝集團承包了這裡幾萬畝的沙漠,壓沙造林,種植沙生作物,不僅恢復了生態,那些衍生項目,還賺了大錢!」

  開車的王謙己嘆道,他是一個年入百萬的網絡作家。

  「大伯前幾天都上了電視呢!我們學校的老師,還組織我們學習他的先進事跡!」女兒笑道,「我這次去,可得和大伯好好合個影發朋友圈!」

  「你們老家的景色,現在可完全變樣了,比我們南方還漂亮!」妻子笑道。

  「變樣的……可不只是景色。」

  看著遠處的沙丘和路邊的白楊,王謙己的思緒不由得飄回了三十多年前……

  王謙己出生在騰格里沙漠邊上的一個小鄉村里,不過,小時候的他卻不叫王謙己。

  那時,他有一個粗鄙的名字:狗蛋。

  這個小名雖然難登大雅之堂,可在他們當地,卻是一種疼愛的暱稱,就像現在的人叫自家孩子「寶寶」一樣。

  狗蛋的父母就因為疼愛他,才給他取了這麼寵溺的名字。

  不過,狗蛋的童年記憶,卻並不是只有父母的寵溺……

  狗蛋至今還記得,他最後一次挨餓,是包產到戶的前一年。

  那年,他才五歲,按理說,是沒有多少記憶的。

  可他卻清楚地記得,母親田桂枝從生產隊裡分來了幾個西瓜,抹著眼淚說,家裡只有這幾個瓜,連一粒糧食都沒有了。

  父親去了很遠的地方修水庫,好幾個月沒有音訊,家裡只有母親一個人掙工分,自然分不到正經的糧食......

  母親切開了一個西瓜,卻只讓狗蛋和他哥哥東子吃了半個,另外的半個,說要留著當晚飯......

  狗蛋和東子,你爭我搶地吃光了半個瓜,卻沒有注意到,母親什麼都沒有吃......

  她只是等狗蛋和東子吃完了瓜瓤,才拿起了鐵皮勺子,摳著白色的瓜皮,吃了幾口......

  西瓜雖甜,卻不抗餓,只是哄哄肚皮而已。

  狗蛋和東子撒了一泡尿,肚子就又唱起了「空城計」。

  「媽,我餓!」

  狗蛋跑去找母親,拽住了她的衣襟,無力地搖著。

  「......」

  母親為難地皺起了眉頭,不知道該怎麼回答狗蛋。

  「媽,我要去李二叔家尋嘴!」

  狗蛋見母親半天沒有說話,便又說道。

  「尋嘴」是個當地方言,就是混吃蹭喝的意思。

  「額......去吧。」

  母親無奈地嘆道。

  「嗯。」

  狗蛋就往門外走。

  「站住!」

  東子卻一把拉住了狗蛋。

  「你剛吃了瓜,怎麼這麼快就肚子餓了?我都沒餓呢!」

  東子冷著臉說道。

  不料,他的肚子卻不爭氣地出賣了他,「咕嚕嚕」地響了起來。

  「我去尋嘴,管你什麼事!」

  狗蛋只是覺得肚子餓,他本能地要去李二叔家找點吃的。

  「我說不許去就不許去!」

  東子攔在了門口。

  「我偏去!」

  狗蛋就要推開東子,不料,反被東子一把搡倒在了地上。

  「你......」

  狗蛋氣壞了,從地上爬起來,就朝東子撲去,卻又被東子捉住。

  東子比狗蛋大三歲,又比狗蛋強壯,力氣完全可以碾壓狗蛋。

  狗蛋一著急,一狠心,就張嘴朝東子的手背咬去。

  他的乳牙雖然還沒有退,可整天啃干饃饃,也磨礪得十分鋒利!

  東子的手背上,頓時被咬出了幾個帶血的牙印。

  「混慫!」

  東子頓時怒了,伸手一個耳光,將狗蛋抽翻在地上!

  「哇!」

  狗蛋就勢躺在地上,放聲大哭打滾!

  這是他被哥哥東子揍了之後的一貫應對招數。

  只要他躺在地上打滾哭鬧,母親就會給自己撐腰的。

  果然,母親走了過來,一把抱起了狗蛋就說東子:「你打他幹什麼?他也是餓得不行......才要去尋嘴的!」

  「我......」

  東子冷著臉,沒有說話。

  不過,卻讓開了門......

  狗蛋就從母親懷裡跳下來,跑出了門。

  五歲的狗蛋,雖然不懂哥哥東子為什麼不許他去尋嘴,可那種肚子餓的難受和絕望,卻深深地烙刻在了他的心底,至今難忘......

  狗蛋出了自家的大門,就來到了外院的李二叔家。

  他們兩家合住在一個大院子裡,外院住著李二叔家,里院住著狗蛋家。

  狗蛋的高祖叫王三爺,當年是方圓幾十里唯一的一個秀才,在縣城裡當過管水的小吏。

  騰格里沙漠邊緣的沙城縣,極度缺水,管水的小吏可是肥差。

  所以,狗蛋的高祖王三爺,不僅是方圓幾十里唯一知書達理的鄉紳,還是方圓幾十里的首富。

  於是,他便修起了這片由高大的夯土牆圍住的大院。

  在兵荒馬亂的民國時期,這樣的夯土牆莊院,可以抵禦土匪流寇的劫掠。

  據說,王三爺家業鼎盛時期,養著幾十個長工,上百頭騾馬,方圓十幾里地都是他的田莊。

  這所大院裡,一分為二,外院住著長工,里院就住著主子。

  時代變遷,到了現在,里院還住著王三爺的後人狗蛋一家,外院就住著長工的後人李二叔家。

  可現在是新社會,李二叔家是根正苗紅的貧下中農,而狗蛋家卻成了黑五類的地主。

  不過,李二叔卻一直對狗蛋家很照顧。

  他說,狗蛋的高祖王三爺曾經救過他爺爺的命,所以,他不能忘恩負義......

  狗蛋到了李二叔家,卻見他們一家人已經吃完了飯,正在舔碗。

  「狗蛋,你今天可來晚了,我們的飯已經吃完了!」

  李二嬸有些幸災樂禍地笑道。

  他們家勞力多,掙的工分就多,所以,還有碗粥喝。

  狗蛋幾乎每天來他們家「尋嘴」,李二叔都會給個一口兩口的。

  這讓李二嬸很是不爽。

  他們家有三個孩子,也是勉強剛剛吃飽肚子,哪有多餘的糧食讓狗蛋吃?

  狗蛋看著李二嬸家的飯碗,咽了一口唾沫,心裡不禁恨起了哥哥東子。

  要不是東子攔著,他起碼能趕上舔李二叔的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