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不必知

  ——番外之季司朗

  {人生得意失意都需盡歡,盡歡唯有酒也。閱讀而她,是他這一生飲過的最烈的酒。}

  在醫學院念書時,同宿舍的三個男孩子戀愛談了一場又一場,只有他毫無動靜。他成績好,但並不是那種只知埋頭苦讀的書呆子,外形也出色,性格更是沒話說,學校里大把追他的女生,可他一點緋聞都沒有。

  到了大四,舍友忍不住輪番轟炸拷問他:「Lucien,來,說說,你到底喜歡什麼樣的女孩子?」

  他想了想,這樣回答:「志同道合的。」

  舍友噓他:「醫學院裡的女同學將來都是要做醫生的,跟你夠志同道合吧?也不見你喜歡誰啊!」

  他只笑笑,不再多做解釋。

  醫學院裡女生不少,也有非常優秀的,其中有個新加坡籍的中國女生成績與才華都十分出眾,長相甜美,跟他分到同一組做過幾次試驗,他與她比之其他女同學要熟悉親近一點,她是個直接的女孩,對他的那份心思毫不隱瞞,但他拒絕了她。她問為什麼?他認真地想了想,卻實在找不出她哪裡不好的理由。

  怎麼說呢,那就是一種感覺,感覺不對,什麼都不對。後來他跟好友喝酒的時候,這樣說。

  哈,感覺?什麼感覺?荷爾蒙的感覺?好友是個典型的花花公子,萬花叢中過,片葉不沾身。

  他翻翻白眼,懶得繼續跟他討論這種問題。

  對一個人心動到底是什麼感覺呢?

  很多年後,當他在獅子山的黃昏里,因臨時醫院被轟炸而疾奔著撤離的救護車裡,看見穿著藍色無菌服的她低頭為被迫中斷手術的女童做止血,面色不改,冷靜、迅疾、專業,在那樣不合時宜的慌亂情境下,他的心微微一動。

  後來救護車駛至安全地帶,她繼續完成那場並不簡單的手術,跳下車,路過他身邊時,忽然停住,對他說:「嘿,聽說你隨身帶著酒,借用一口?」

  他將隨身攜帶的迷你酒壺遞給她,提醒道:「當地最烈的酒,你喝一小口就好。」

  哪知她接過,仰頭猛地就灌了一大口,他看得目瞪口呆,隨即在她的咳嗽聲中忍不住笑起來。

  如果他的舍友現在再問他,你究竟喜歡什麼樣的女孩子?他想他現在能第一時間在腦海里勾勒出她的模樣來,噢,我喜歡呀,臨危不亂、冷靜又有膽量,還能大口喝烈酒的女子。

  她將酒壺遞給他,狠狠地舒了口氣。

  「多謝,你叫什麼名字?」她問。

  他剛剛從別的營地過來,醫院很忙,連跟同事們一一打個招呼的機會都沒有。

  「Lucien。」

  他是華人,但在美國出生長大,在家時才講中文,念書與工作,習慣了介紹自己的英文名。

  她卻說:「中文名。」

  「季司朗。」

  「朱舊。」她朗聲,微笑著伸出手,與他相握。

  他更喜歡她另一個名字,Mint。她多像這種野生清涼又堅韌的植物。所以後來許多年,他始終只叫她Mint。

  因為一口酒之誼,又是救援隊裡唯有的兩個華人,專業主修還都是心胸外科,朱舊與他自然就走得近。他們待的地方,因為疾病肆虐,還時有動亂,環境無比艱苦,繁忙的工作之餘,是沒有什麼娛樂的。朱舊只要有空就愛往季司朗的宿舍里鑽,因為他那裡除了有各種各樣的酒,還有好多的醫書,更神奇的是,他的小書庫竟然隔陣子還能更新,也不知道他那些酒與書是從哪兒來的。

  她大口喝酒,吃飯也從不節食,性格爽朗,不拘小節,與他們一堆男人並肩作戰,加班熬夜,從來當仁不讓。不管多麼艱辛的環境裡,面對多麼慘烈的狀況,她總是表現得非常堅韌、樂觀。他對她的感情,在朝夕相處里,越了解,情越濃。

  他在很多事情上非常果斷,唯獨對感情,因為以前從未喜歡過一個人,反而不知如何表達。當他還在遲疑,她卻在月色下,淚流滿面地對他訴說壓在心底的那段深刻的愛。

  那是一個同事的生日,難得有機會大家聚一聚,買了酒與肉,一群人開車去沙漠裡露營。

  那晚的月色真美,他們生了篝火,把肉架在烤架上,撒上香噴噴的作料,營地平日裡的伙食不太好,有肉有酒簡直人間天堂,大家興致高,舉杯暢飲。

  最後她喝多了,步伐搖搖晃晃地往沙漠深處走,他起先以為她是去方便,等了許久她沒有回來,他不放心地去找,發現她躺在沙地上。

  喝醉酒的她話反常地多,開始他有一句沒一句地陪她說著,到後來,他變得一言不發,因為她開始反覆地提及一個人,提及一段過去的歲月,她言語間對那人與那段歲月多麼想念留戀,他心裡就有多麼難過。

  最後,他背著她在月色下慢慢地走回隊伍。她的眼淚來得毫無預兆,靜默而洶湧,打濕了他的後頸。

  他當時就被嚇住了,停住腳步,久久無法動彈。

  她哭了很久很久,眼睛裡仿佛有源源不絕的水珠。他無法想像,平日裡那樣明朗直爽的一個人,竟會哭得這麼傷心,她心底那段感情該有多麼的濃烈、多麼的傷感而深刻。

  天光大亮,她只知自己喝醉,卻對趴在他肩頭無聲痛哭毫無記憶。他也保持緘默,跟其他同事一起,戲謔她酒量不行偏要行江湖豪情。

  而他心裡想要表明的感情,如天亮後的潮汐,慢慢退回心底深處。

  他不是害怕拒絕,而是害怕一旦袒露心跡,彼此再也不能如往常一般無話不說,嬉笑怒罵。

  在他看來,愛可以是一個人的事情,有些感情,放在心底,未嘗不美。雖然會有孤獨,但他從不覺得苦。愛本身就是一件孤獨的事。

  那之後,他們結束了一年的醫療救援,離開非洲,他回到舊金山,她回了海德堡。

  她忙於準備升博,他已經開始工作,彼此都忙,但每周都會寫一封電郵,說些有的沒的,偶爾也會交流專業上的問題。有天聊起她升學的事,他說,要不要考慮來我的母校?我引薦我的導師給你。他心裡有所期待,但心想她大概不會來的,她的美好記憶全在海德堡。哪想到她第二天就給了他回復,他看著那個肯定的答案,傻傻地笑出聲來,連續幾天心情都是雀躍的。

  喜歡一個人的心是怎樣的呢,就是哪怕不能擁有她,但能常相見,能聽到她的聲音,能與她一起共事,一起吃飯,一起晨跑,一起攀岩,一起爬山,心裡已經足夠歡喜了。

  她在舊金山的那三年,是他與她之間最親近的時光,很多時候,他幾乎有一種錯覺,他們是在一起的,是最合拍的情侶。而且,只差一點點,她就成了他的妻。

  那樁對她來講是對朋友兩肋插刀般的情義的婚事,對他來說,卻像一場美夢。

  是怎樣開始的呢,他記得,一起在食堂吃飯時,他接到母親的電話,第N次安排他相親,他無比苦惱地跟她提了句,她忽然說,要不,我跟你結婚吧?她的語氣輕鬆隨意,一邊說一邊還低頭去喝湯。他卻整個人都怔住了,好久才找回聲音,說,你說什麼?

  她說,你看啊,反正我這輩子也不打算結婚了,而你呢,你反正也不喜歡女人。見你被家裡逼得痛不欲生,可憐死了。我不救你誰救你啊!說著她還特豪氣地拍拍他的肩膀,別太感動啊,哥們兒!誰叫我們是生死之交呢!

  自從當年在撒哈拉沙漠他們遇見了強烈的沙塵暴,他以自己的血液為奄奄一息的她續命後,她就常說他們是生死之交。

  他望著她,久久說不出話來。

  他不喜歡女人這件事……說起來,真的是個天大的誤會。

  有個傍晚,她去他公寓找他時,在門口撞見一個男孩親吻他的畫面,便以為事情如她所見那般。

  其實那個男孩是他一個世伯家的兒子,患有輕微自閉症,他曾受母親之託,去幫他補習過功課,結果,男孩卻對他生出了超乎正常的感情。

  他推開那個男孩時,雖然很憤怒,但當著朱舊的面,顧及少年的自尊,並沒有挑明也沒有斥責他,只讓他趕緊離開。

  隨後他想解釋的,可朱舊卻阻止了他,說,我尊重這世界上任何一種感情。

  也不知道那一刻自己是怎麼想的,話到嘴邊,竟然就緘默了。也許是覺得,讓她有這樣的誤會,他們之間的相處就可以變得更加親密而毫無顧忌。

  只是那場有點荒誕的婚姻最終也沒有結成,她不知道,當他單膝跪地,給她戴上家傳的祖母綠戒指時,心裡是多麼幸福又多麼哀傷,卻只能用戲謔的方式來跟她打打鬧鬧,掩藏一顆真心。

  其實在她說買了機票要回國時,他就已經知道,他與她的婚事要告吹了。可當真正聽到她說「對不起」,已經做好了準備的心裡,還是湧起巨大的失落。在開車載她去向母親解釋道歉,他好幾次將車停在路邊,想要返回,除了擔心她被母親責難,更多的原因,是他自欺欺人,以為不去,就不會結束。

  是夢終究要醒。

  他與她坐在黃昏日落下的貝殼海灘,一口接一口地喝著龍舌蘭,滿口滿心都是離別的苦。

  她第二次在他面前喝醉了,他抱起她放進車裡,卻沒有即刻發動引擎,他凝視著她睡熟的嫣紅的臉孔,在窗外的夕陽徹底落入海平面時,他俯身,嘴唇輕輕落在她的唇上。

  如想像般柔軟,也如想像般甜美。他心裡卻湧起淡淡的哀傷。

  這個日落之吻,是他一個人的秘密,就如同他對她的感情,她永不知。

  之後是漫長的一年的分別,期間他趁著休假,回了一趟中國。他對她說,是替家裡人回老家看看,其實壓根沒有。外科醫生的假期少得可憐,他把四天假全給了她。

  她出生與成長的那座南方城市,他第一次來,卻一點都不陌生,曾在她的言談間聽過數次,真正應了那句古詩——與君初相識,猶如故人歸。

  他終於見到了她的奶奶,他真喜歡那位身患重病依舊堅韌、笑聲爽朗的老太太,只可惜,這輩子沒有緣分做親人。

  也是在這裡,他終於見到了她心中的那個人。知道他身體不好,但從未想過,他是坐在輪椅上的。

  愛一個人的心是藏不住的,從她看他的眼神便一切皆知。他自己呢,望著她時的眼神,大抵跟她望向那個男人時是相同的。只是她看不見,因為她當他是摯友,是良師,是並肩作戰的同仁,是能縱情暢飲對酒當歌的哥們兒。

  她臉上的疲憊與心情的鬱悶他看在眼裡,除了帶她去攀岩,他也不知還能為她做些什麼。在舊金山時,她壓力大或者心情欠佳時,總約他一起去爬山或者攀岩。久違的比拼賽,見她在陽光下大汗淋漓地暢快喝水,朗聲說話,他知道她心中積鬱的情緒在慢慢消散。

  輸了的人請喝酒,這是他們一直以來的老規矩,可真是要命,幾月不見,她的酒量竟然愈加倒退,一瓶桃花釀就把她放倒了。她趴在桌子上,望著窗外明媚的春光,輕聲呢喃,聲音很輕,但寂靜的空間裡,他還是聽到了。

  她說,季司朗,有你真好。

  有你,真好。

  他的心瞬間如窗外含苞待放的春花,一點點陽光與雨露,就在清晨里靜靜地綻放。

  回舊金山後,在母親的再三脅迫下,他去見了一個女孩,女孩同他一樣,是在美國出生長大的華裔,家世、學歷、容貌、事業,都足以匹配他、匹配季家。吃飯的餐廳氣氛很好,他自認做到了不失禮儀,可分別時,女孩跟他講,Lucien,我就不給你我的電話了,因為我知道你不會打。還有,如果你無心,就別浪費自己也別浪費別人的時間。

  之後他母親逼婚得越來越厲害,他已經三十三歲了,又是家中長子,有些責任無法逃避。

  他心煩意亂,索性辭掉了醫院的工作,決定離開舊金山,重返無國界醫生組織工作。

  後來在蒙羅維亞的酒店餐廳里,聽到她說自己也決定重返無國界醫生組織工作時,他表面淡然沒有一絲訝異,但內心裡卻是十分開心的。

  他們一起被派遣前往戰火中的敘利亞,那裡的情況非常糟糕,轟炸聲與槍擊聲擊碎所有的寧靜,鮮血、飢餓、疾病、恐慌、死亡,很多人在戰火中失去生命與親人,更多人被迫流離失所,無家可歸。

  那些日子,簡直不敢回想。酒與她成為唯一的安慰。她酒量越來越好,常能陪他對飲,他們喝當地的啤酒或者烈酒,味道不太好,但依舊喝得盡興。

  他知道她常常在深夜裡寫信,他曾幫她寄過兩次,潔白的信封上,她灑脫飛揚的字跡一筆一划寫著那人的名字,他凝視著,心裡便忍不住浮起嫉妒。

  手寫信是多麼珍而重之的傳遞方式,以手寫心,以心傳情,最最親密的話,她只說給那人聽。

  在敘利亞的第二年夏天,因為安全問題,他們被迫停止了在伊拉克東北部的醫療工作,他與她,以及兩名敘利亞同事被派遣前往敘利亞阿勒頗地區增援。

  當他們的車被攔下時,他第一個跳下去,示意她別下車,他費盡口舌與那邊交涉,可最終他們還是被帶走了。

  他們被關押在一個小小的屋子裡,房間裡空蕩蕩什麼都沒有,地上非常髒,氣味很難聞。晚上的時候沒有燈,漆黑中,他問她,怕不怕?她說,不怕。她始終保持著冷靜,沒有大吼大叫,也沒有焦慮流淚。

  後來他們的兩個同伴被帶走,再也沒有回來。發生了什麼事情,他們心知肚明。她坐在髒兮兮的地板上,雙手抱膝,身體忍不住地劇烈發抖。他知道,她依舊不是因為害怕,而是憤怒與難過。

  營地里的老大受了重傷,需要主刀醫生,因為這場手術,他們終於找到了逃跑的機會。

  那真的是一場瘋狂慘烈的逃離與追逐,他開著車,還要一邊注意她的安全,當致命的危險朝她襲擊過來時,他想也沒想,就用自己的身體撲上去……

  身體上劇烈的痛,他咬牙忍著,心中唯有一個念頭,一定要把她送到安全的地方,一定要護她周全,一定。

  車子停下來時,他已筋疲力竭,意識開始變得渙散,他只聽到耳畔傳來她不停喊他名字的聲音,帶著哽咽,眼淚不斷地流。她伸出手,一邊哭一邊去捂他身上汩汩而流的血。

  他竭力讓自己保持最後一絲清醒,他清晰地看見她眼中的恐懼與自責內疚,他用盡此生最後的力氣,對她說,Mint,答應我,不要自責,不要沉迷痛苦,堅強點。

  他抬了抬手,想為她拭去眼淚,卻沒有力氣了。

  他輕聲喃喃,別哭,記得帶酒來看我,最烈的酒……

  殘陽如血里,他的笑那樣溫柔。

  那是他第二次見她哭,這一次,是為了他。

  她洶湧炙熱的眼淚大顆大顆地落在他的臉上,滑進他嘴裡,苦澀而濃烈,那是他一生喝過最烈最美的酒。

  他在那酒里,永醉不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