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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陳家的莊園占地幾十畝,山水湖泊,花草樹木,應有盡有。莊園裡還專門辟了一塊地,種植各種有機瓜果蔬菜。

  陳洛如拿了一個小籃子,去農場裡摘草莓。

  廣東氣溫常年較高,一年四季水果不斷。

  草莓藏在草綠色的葉片裡,陳洛如蹲下身,撥開葉子,用剪刀將草莓蒂剪斷。

  她沖這顆鮮紅的草莓吹了兩口氣,去掉外皮上的灰塵,將草莓放進小籃子裡。

  她采了半籃子,然後用清水將草莓清洗乾淨。

  「你嘗嘗看,」陳洛如選了一顆漂亮飽滿的草莓遞給孟見琛,「這是家裡種的。」

  孟見琛對草莓這種滿滿少女心的水果並沒有特別的偏好,但他還是接過來放入口中。

  牙齒一咬,口舌生津,酸酸甜甜,原來草莓的味道也可以這麼好。

  「哥哥,」陳洛如像只溫順的小鹿,一雙眼睛濕漉漉的,眼神里滿是期待,「好吃嗎?」

  「嗯,好吃。」孟見琛點頭。

  「那剩下的都給你。」陳洛如獻寶似的將小籃子送給他。

  逛完農場,陳洛如問他想不想去騎馬。

  「不了。」孟見琛道。

  陳洛如有點兒小失落,她又問:「那去我爸爸的酒窖看看吧。」

  陳廣龍愛喝酒,所以搞了一個私人酒窖,藏了不少酒,紅酒白酒都有。

  「好。」孟見琛同意。

  兩人從如茵的草坪路過,小徑旁培育了一些金色鬱金香。

  現在是鬱金香含苞待放的時節,一個個花苞像迷你的小燈籠。

  陳洛如身上帶著少女特有的天真浪漫,稍不留神走起路來就一蹦一跳,可只要孟見琛一看她,她就乖乖地做出優雅的姿態。

  她像個小導遊一樣為孟見琛安排觀光景點,出了酒窖,又去湖邊看天鵝。

  陳家的莊園修建得很美,可孟見琛的眼神總是時不時落在當小導遊的陳洛如身上。

  每多看她一眼,心就多淪陷一分。

  孟見琛自知這樣不妥,眼前的小姑娘也就十七八歲,小了他六歲,還是他未婚妻的親妹妹。

  他怎麼就克制不住地想看她呢?

  當天晚上回到酒店,孟見琛做了個光怪陸離的夢。

  夢裡那個女孩笑得眉眼彎彎,一直「哥哥」、「哥哥」地叫他。

  醒來以後,孟見琛仔細回想,叫他哥哥的女孩,著實不多。

  而白天陳洛如叫了他好多聲「哥哥」。

  他不敢深究這夢的含義,可是他的心底涌動著一種從未有過的柔情。

  所有的一見鍾情,都是見色起意。

  他竟然也是個膚淺的男人。

  第二天,孟見琛又鬼使神差地又去了陳家一趟。

  他從未連續兩天往陳家跑,也未提前打過招呼。

  陳家的傭人以為孟見琛又來找陳漾,便告訴他陳漾在二樓的臥室。

  「知道。」孟見琛腳步放得很輕,順著樓梯拾級而上。

  走到樓梯拐角處時,他隱約聽到陳洛如說話的聲音從頭頂飄來。

  他不禁抬頭,只見她坐在二樓的欄杆處,兩條纖瘦的腿從欄杆中間的空隙里伸出來,兩隻小腳懸空晃呀晃。

  她沒穿襪子,腳尖自然下垂,皮膚白淨柔嫩,趾甲紅潤有光澤。

  不少女人有美麗的面孔,可一雙美麗的玉足相當難得——必須要穠纖得中,修短合度。

  而陳洛如恰恰滿足了以上所有苛刻的條件。

  孟見琛情不自禁地在拐角處駐足凝望。

  陳洛如並沒有發現他這個「不速之客」,她一邊講著話一邊晃著腳,她穿了一條鉛色的百褶裙,裙擺隨著她的動作搖來晃去。

  陳洛如講的是英語,可能是她家裡人不大聽得懂英語,所以她打電話的時候也不作迴避。

  她的牛津腔說得非常標準,孟見琛將電話的內容聽了個一清二楚。

  如果孟見琛沒猜錯,陳洛如有個在英國的同學約她復活節假期後去倫敦看馬術比賽。

  從名字來看,那個同學是男生。

  他能聽出她話語裡的雀躍,跟和他講話時的小心謹慎完全不同。

  孟見琛意識到,陳洛如現在十七八歲,正是少女心懵懂的年紀。陳家不至於管著她成年後的私生活,交交男朋友談談戀愛,無傷大雅——反正她離結婚尚遠。

  孟見琛亦沒有立場去阻止她和別的小男生交往,因為他現在是她的「准姐夫」。

  這種認知讓孟見琛莫名不爽。

  孟見琛繼續向上走,陳洛如這才注意到他。

  一條象牙色的綢緞絲巾鬆鬆地綁著她柔順的長髮,她的頭髮散了不少,那條絲巾堪堪掛在她的發尾,布料的暗紋泛著珍珠般的光澤。

  陳洛如轉頭看他,那條絲巾也隨著她的動作終於脫落。

  這時來了一陣風,絲巾打了個旋兒,往別處飄去。

  陳洛如始料未及,想伸手去捉絲巾。可那條絲巾蹭過她的指尖,最終飄到了孟見琛的肩上。

  她連忙掛斷電話,雙手抓住欄杆站了起來。

  陳洛如理了理百褶裙,這才向他走過來。

  孟見琛將那條絲巾取下遞給她,她羞赧地接過來。

  陳洛如的指尖絞著那條絲巾,似乎在思考該怎麼和孟見琛說話。

  搖擺了一陣,她問道:「哥哥,你來找我阿姐嗎?」

  孟見琛沒有回答她。

  「我阿姐還在睡覺,」陳洛如說道,「我去幫你把她叫醒。」

  孟見琛卻道:「不要去打擾她。」

  陳洛如眨眨眼,小小地「哦」了一聲。

  那天離開陳家之後,孟見琛讓人去盯著陳漾的行蹤。

  不是他關心陳漾,而是他想要確鑿的證據,證明陳漾在他倆訂婚之後在外面跟別的男人不清不楚。

  他之前隱隱約約有聽說,可他並不在乎這件事。

  但現在,他要拿到把柄,解除和陳漾的婚約。

  他們這對未婚夫妻都不是什麼好東西。

  一個背著未婚夫在外面鬼混。

  一個竟然看上了未婚妻的親妹妹。

  孟見琛誓要將陳家逼入絕境,在道德和情理上占據制高點。

  他打算在臨近結婚的時候,把那堆證據攤開,和陳家講明。

  在婚禮前的最後關頭揭發這種事,陳家肯定自亂陣腳。

  到時候他做個好人,假裝後退一步,從兩家合作關係不能被這件事破壞的大局觀出發,讓陳家換一個女兒與他締結婚約。

  然而孟見琛還未出手,陳漾自己就爆了雷——不知從哪懷了個種,總之不可能是他的種。

  他跟陳漾連肢體接觸都幾乎沒有,何談親密接觸呢?

  一拍兩散的時候,兩人都得償所願。

  陳家果然像他設想的那樣來找他調解此事,可孟見琛沒想到的是,陳家比他還要心急。

  他們生怕和孟家煮熟的婚約飛了,竟然提出讓陳洛如代嫁。

  孟見琛驚訝,陳洛如不過剛剛十八歲,還是個半大孩子。

  陳家到底怎麼想的,真拿陳洛如當親閨女麼?

  那么小的姑娘,他們敢嫁,他都不忍心娶。

  孟見琛原本盤算著解除和陳漾的婚姻之後,讓陳洛如跟他訂婚。

  他會好好跟她培養感情,過幾年再成婚。對於陳洛如,他有足夠多的耐心去等她長大。

  可陳家鐵了心要讓陳洛如直接嫁入孟家,甚至連結婚方案都想好了——去香港領證。

  陳洛如拿的是香港護照,香港立法規定,女子16歲便可以結婚,只不過16歲至21歲的結婚者必須徵得雙方父母或監護人同意。

  隨著現代社會的發展,人們觀念的進步,已經很少有那麼年輕的新娘去註冊結婚了。

  可是,陳洛如的父母卻舉雙手雙腳贊成陳洛如儘快嫁給孟見琛,越早越好。

  他們還說,陳洛如已經十八歲,成年了,早點結婚定下來是件好事——省得她一人在國外像她姐那樣把性子給養野了,那可就糟糕了。

  雖然這件事有揠苗助長之嫌,但是孟見琛仔細想了想,既然他和陳洛如早晚要結婚,那就先把婚結上吧,也減少點未知風險。

  再說,先愛後婚和先婚後愛,在他這裡並沒有什麼本質區別。

  當時的孟見琛確實很自私,他並未考慮陳洛如個人的感受。

  在孟見琛看來,陳洛如早該明白她的婚姻不受她本人意願的支配。

  他不娶她,她日後也會被陳家送出去聯姻的。

  與其嫁給別的男人,還不如嫁給他。

  換新娘這麼大的事,孟見琛一人也不能全權做主。

  孟家全家為此開了個家庭會議,討論這件事的可行性。

  最終迫於兩家合作的利益與孟見琛的堅持,他們同意了這件事——孟家可丟不起這個人。

  於是陳洛如像個人偶娃娃一樣被穿上漂亮的婚紗,代替她姐姐被推到婚禮現場,和孟見琛舉行了一場看似天定良緣實則亂拉郎配的儀式。

  婚禮上那淺淺一吻,成為兩人婚後四年內最親密的舉止。

  物極必反,陳洛如對孟見琛並沒有男女之情,所以她對孟見琛產生了仇視與抗拒的心理。

  她怨氣很大,原本溫順乖巧的性子也變得乖張任性。

  結完婚後,她就跑回了英國,夫妻見一面都成奢望,更遑論培養感情。

  孟見琛對陳洛如有愧,所以婚後他對她格外寬容和放縱。

  她不想見他,他就儘量少出現。卡隨便她刷,逢年過節什麼的,他還會送點別的禮物聊表愛意。

  這樣無聲的寵愛,沒有讓陳洛如良心覺醒,反而將她慣得無法無天。

  孟見琛著實納悶,陳洛如明明是一隻小乖貓,怎麼就成了一隻會撓人會咬人的小野貓了?

  被判四年「無妻徒刑」後,孟見琛再也不能忍了。

  就算綁,他也要把她給綁回來。

  至於別的,綁回來再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