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帶人去!」
「給我五艘哨船,兩百個弟兄,我替提刑走一遭!」
「我去,趁著遼軍立足未穩!」
……
剎那間,眾人的眼睛都放出了銳利的光芒,一個個爭先恐後。
這兩年跟在韓青身後,大夥的官職和地位,都一步一個台階,心氣正足。好好的日子,卻被遼國那個老妖婆憑藉一記陰謀,給弄得亂七八糟,試問誰人願意忍受?
也就是遼國妖后距離前線太遠,大夥鞭長莫及。否則,連那老妖婆的腦袋都想砍下來,更甭提老妖婆麾下的一個爪牙。
「大夥莫急!且聽我把話說完。即便過河,也不能毫無準備就貿然行動。」知道大夥是不想讓自己以身涉險,韓青笑著擺手,「如今河面完全為我軍掌控,什麼時候過河,從哪過河,主動權都在咱們。所以,咱們並不需要趕時間,而是先弄清楚,遼軍把營帳扎在了什麼地方,蕭摩柯及其麾下黨羽,是跟在耶律隆興身邊,還是另外單獨起了營帳?」
「我去!」
「我去,我以前做過木匠,可以打扮成老本行!」
「我以前去過河北,地形熟……」
眾將聞聽,又紛紛開始主動請纓。
」我已經有了合適人選,大夥不必爭!」韓青笑了著將手向下壓了下,示意眾人稍安勿躁。
身為主帥,雖然帶領的是一支雜牌軍,他也不能再像當初於永興軍路時那樣,事事都親力親為。所以,必須學會了解自己的下屬,發揮其中大多數人的特長。
而易裝過河偵查敵情這種任務,執行者必須滿足四個條件。
第一,身上「官氣」越少越好。
第二,長相和說話的口音和當地百姓差別不是特別明顯。
第三,體力充沛,武藝也過得去,一旦身份暴露,能夠有機會逃回船上。
第四,就是膽大心細,能夠保證完成任務。
後兩個條件好滿足,他麾下的大多數弟兄,都是從基層一刀一槍殺上來的。如果滿足不了第三和第四兩個條件,也不可能在成百上千人中脫穎而出。
但是,第一和第二個條件,滿足起來就比較困難了。
尤其是做武將的,時間越久,越容易給人一種不怒而威的感覺。這種氣質,在帶兵的時候自然事半功倍,在隱藏身份的時候,等同於半夜裡在自己腦袋上綁了一個燈籠。
而長相和口音,更是輕易難以改變。弟兄們要麼來自鎮戎軍,要麼來永興軍路,前者通常一嘴標準的汴梁官話,後者,則是標準西北味道,與京東、河北兩地百姓的日常口音,涇渭分明。
所以,綜合下來,能滿足這四個條件的,只有袁坤和袁寶兄弟倆。二人做軍官時間很短,還來不及養成官氣。二人祖籍原本就是河北,鄉音未改。二人入伍之前,在招遠做礦工為生,體力絕對充足。至於膽大心細這個條件,二人也能夠滿足。
竇沙做事利落,很快就將袁坤和袁寶兄弟倆,從河面上召了回來。韓青將任務安排跟兄弟倆簡略說了一下,兄弟倆立刻拱手領命。
為了保證任務的成功率,韓青又給了一支令箭給張守忠,要求此人繼續帶著戰艦,沿河巡視。凡是發現有遼軍占據的碼頭,或者有遼軍在靠近河岸位置落腳,即用帶著魚油罐子的弩槍狠狠招呼,不必節約物資。
如此一來,黃河北岸的各支遼軍,可是倒了大霉。只要被張守忠的艦隊發現,就會被接踵而至的魚油弩槍,給燒個人仰馬翻。
而弩槍的射程,還遠遠超過了角弓和騎弓。遭到驟然打擊的遼軍,無論怎麼努力開弓放箭,都傷不到張守忠和他麾下弟兄們的分毫。
待遼軍中的機靈者,反應過味兒來,從輜重隊處調來了床弩。張守忠早已帶著艦隊揚帆而去,堅決不給遼軍報復之機。
如是接連兩三天,禹城渡口上下游百里範圍內的黃河北岸各渡口和沿岸平緩之地,都是火光熊熊。
凡是搜羅船隻做準備渡河,或者靠近河岸紮營的遼國將士,都被燒了個焦頭爛額。氣得耶律隆興、蕭摩柯遼國高官,暴跳如雷卻無可奈何。
而袁坤和袁寶兄弟倆,卻趁著遼國將士的注意力,都被張守忠吸引的機會,悄悄駕駛漁船溜到了黃河北岸。隨即,帶領精挑細選出來的二十名斥候,將北岸的敵情,摸了個清清楚楚。
也不是兄弟倆的偵查本領有多高,而是遼軍「走一路,搶一路」的行為,早已惹得天怒人怨。
雖然有貪官和劣紳和部分地痞無賴,主動與遼軍合作。但遼軍的實際控制範圍,卻只在軍營周邊和沿途攻打下來的幾座孤零零的州城之內,出了軍營和州城,就沒人願意再搭理遼國的任何政令。
甚至絕大多數士紳豪強,在家裡的糧倉被遼軍搬空之後,都巴不得遼國趕緊吃敗仗。哪怕見到有形跡可疑的人出現,也果斷睜一隻眼閉一隻眼。
甚至還有一些膽大的士紳,會派出家族中聰明的子侄,拐彎抹角,不著痕跡地,透漏一些軍情給那些可疑的人。
如此一來,袁坤和袁寶兄弟倆,幾乎沒費太大力氣,就將遼國南面行人司副總管蕭摩柯的活動範圍,給弄了個清清楚楚。
此人乃是名種名血,其父親為蘭陵郡王、遼國右監門大將軍、南面行人司總管蕭達凜。而其祖父,則與太后蕭綽祖父,是嫡親兄弟。
有這麼一位牛逼轟轟的父親和一位比皇帝權力還大的堂姐,蕭摩柯平素自然不怎麼把東路軍主帥耶律隆興放在眼裡。
而耶律隆興等遼國宿將,也因為蕭摩柯囂張跋扈,對此人頗為排斥。前幾日驅趕百姓掩護細作渡河之計失敗之後,眾將話里話外,都拿「連環計」三個字,來擠兌此人。
結果,蕭摩柯一怒之下,就率領麾下爪牙離開的軍營。去距離渡口以北十二里外的平原縣城,徵用了縣衙「處置公務」。
平原縣令早就棄官而逃,此刻主持縣內大小事務的,乃是耶律隆興家的一個奴僕,姓陳名俞。
作為一頭忠犬,陳縣令當然不敢跟蕭摩柯爭執。只能跑到他主人面前哭訴。而其主人耶律隆興,也拿蕭摩柯無可奈何。直接給了陳俞一道手令,讓他於平原城內徵用民宅為縣衙了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