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06章 狼吼,興奮(感謝,喜歡杉木林的宋柏,贈送催更符x1)

  看了一眼兔子洞,李剛把手扔在地下,用意念查看了一下裡邊的走向。

  李剛能清晰感應到,五隻兔子兩大三小,小的也不小,也有一斤多了。

  在邊上拿了一個石頭,把另外一個洞口堵死,挖到裡邊的時候,兩隻兔子剛衝出來,就被他一手一隻抓住了,然後用腳把洞口封死。

  兩隻兔子收到空間裡,以此類推終於把5隻兔子抓完。

  野雞他早就吃夠了,終於可以換口味了,走出25米彎腰檢測一次,也不去打獵了,開始找兔子洞。

  抓兔子可比打野雞有意思多了,不知不覺一直抓到天黑了,居然抓了30多隻兔子,就是累的腰直不起來了。

  拿出自己的三角帳篷,又點了一堆火,拿出羊雜湯吃了點干餅,這個季節還真不是兔子下崽的時候,所以最小的兔子也有一斤多,躺在床鋪上,利用清潔空間30多隻兔子全部殺死。

  把兔子皮清理乾淨,挨個放好,這年頭兔子皮可是好東西,不管是做鞋做棉襖,做坎肩,都用得上,畢竟棉花用票了,而且還得花錢。

  看著門口的一堆火,索性拿出一隻小兔子,兔子肉撒上鹽,放在火堆邊上烤著,這季節在山上可不像冬天那麼清靜,各種叫聲,各種樹葉嘩嘩響!要不是膽大,一般人還真不敢在山裡過夜。

  小銅壺燒上水,拿出茶葉,又在帳篷里掛上油燈,喝著茶,看著小說,兩個小時過後,兔子終於烤熟了。

  現殺現烤現吃味道絕了,拿出茅台酒,喝著酒,吃著兔肉。

  一直到了十點多,兔子吃完,酒也喝完了,因為近山不遠,應該沒啥大獵物,只是把帳篷門口稍微阻擋了一下。

  早晨起來,吃了個早飯,把東西一收,連長槍都收起來了,直接換成一把鐵鍬,槍套里有著手槍就夠了。

  野雞肉,野豬肉,哪有兔子肉好吃?繼續找著兔子,他也摸清了規律兔子洞一般都在山坡上,而且也不能是太寬的山坡,他的後門一般都是貫穿的。

  反正只要地勢平坦,他就利用空間查找,這空間簡直是量身定做,兔子洞的位置,里有幾隻兔子他清清楚楚。.•°¤*(¯`★´¯)*¤° 69𝔰𝓗𝔲𝓧.¢𝐨ᗰ °¤*(¯´★`¯)*¤°•.

  這年代的大山資源是豐富,尤其是兔子這種繁殖快的動物,第三天的時候,李剛已經抓了70多隻兔子了。

  留下5隻最小的兔子,放在靜止空間裡,這是準備送給閨女玩的,剩下的都被他清理乾淨,70多張兔子皮也被他留好了。

  這時已經走到大山深處了,兔子也夠吃了,眼睛開始看向遠處,也不再低頭找兔子洞。

  逛到下午的時候,突然看見前面有三隻黑山羊,這東西太敏感了,有一點動靜就跑了,李剛藏在樹後,只能露出半個腦袋悄悄看著,只要山羊低頭吃草,他就換一棵樹慢慢靠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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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花了半個小時,終於靠近了,只有50米的距離了,不敢再等了,萬一弄點動靜,山羊跟鹿一樣,一蹦一竄就沒影了,這要是跑了,他半個多小時白費勁了。

  他也想好了,最多就能打兩隻山羊,第三隻是不用想的,把槍架在樹杈上,平舉槍他是沒那本事,瞄準完第一隻,又去瞄準第二隻,來回變換了幾下,這樣開完第一槍?打第二槍的時候不至於慌張,再去瞄準。

  砰,砰,說是遲,那是快,李剛連續兩槍,趕緊瞄準第三隻羊,還有意外收穫?槍法變准了。

  砰,砰砰砰……。

  一直到把彈夾清空,終於在100米開外了,第三隻羊不動了。

  一路小跑下了山坡,把三隻羊收到空間裡了。

  李剛可不想耽誤時間,已經出來三天了,剛才在這裡開完槍,有動物也跑光了,把長槍子彈壓滿,背著槍,馬上換地方。

  又走了倆小時,已經下午四點了,他居然看到了一個超大的橡樹,看見地下密密麻麻的豬蹄印,不用想,野豬最喜歡吃這東西,樹幹都被野豬蹭的增光瓦亮。

  關鍵是豬再多,他一開槍都他媽的跑,點了根煙,圍著樹轉了一圈,突然聽到前面有動靜了。

  畢竟野豬打的多了,離挺遠他就能聽出那哼哼聲,直接爬上橡樹,從空間裡拿出白朗寧,又把消音器裝上,他準備在樹上守株待兔。

  晃了一下樹枝,搖下去不少橡樹果,坐在樹上抽著煙,也不高就兩米多高?也不怕掉下去。

  過了五六分鐘?他看見五頭野豬朝這邊走來,這季節的野豬是真肥呀,可能是因為不缺吃的,這五頭野豬最小的也有200來斤,最大的那頭三四百斤還是有的,還有一頭大炮籃子,那倆大牙看著就兇狠。

  五頭野豬都已經在他腳下了,四頭豬在吃橡樹果,那頭泡籃子在蹭樹幹。

  趴在樹枝上,身子下傾,把手再伸長一點,手槍和消音器看上長度,他離地面也就他媽一米多高了,砰,正打在泡籃子頭上,李剛順勢跳了下去,一手一把手槍,16發子彈打完,就跑一頭瘦小的,其他的都沒反應過來,都已經被他撂倒了。

  四頭野豬收到空間裡,這四頭豬至少1200斤肉,剛才一陣槍響,估計動物也都嚇跑了,所幸就在不遠處,一面靠山崖的地方把帳篷支上,這已經是深山了,可不能大意,又利用空間收了一些石頭和是樹枝,在帳篷的一面圍上。

  這時候天已經黑了,晚飯吃了一隻烤鴨,帳篷里點上油燈,喝著茶水,抽著煙,看著小說。

  到了十點多,剛準備睡覺,突然聽到一聲狼吼,趕緊把油燈滅,這可能就是獵人的習性,打野豬,打山羊永遠沒有打狼來的痛快。

  估計是他打死野豬的時候,地下流血了,把狼招來了,趕緊跑到25米的距離,拿出一頭野豬開膛破肚。

  重新回到帳篷邊上,趴在地下,利用空間25米的距離清晰可見,只要狼進入射程,他絕對能一槍干倒,利用空間簡直太精準了,這空間還有待開發以前都沒想到?